高邮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10-19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3月11日至5月1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高邮市开展了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巡视。7月3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高邮市委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严格对照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谋划部署整改工作,坚决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市委先后两次召开常委会,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7月10日召开任务分解会,迅速传达学习、认真领会巡视反馈意见,研究整改措施,提升思想认识;7月18日召开市委常委会,深入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站位,提升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7月24日召开市委常委会,通过我市关于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有效推动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整改落实。市委主动承担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7月18日成立由时任市委书记勾凤诚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专项整改工作组,市委副书记张新钢兼任办公室主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高邮市委关于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38个问题的101条整改目标措施及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市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统筹协调各方力量资源向整改落实发力,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指导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全程为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把关定向。分管市领导履行“一岗双责”,针对巡视反馈问题主动认领、靠前指挥、把握进度,推动分管条线整改工作落细落实,形成巡视整改的“雁阵效应”。

(三)明确责任分工,压紧压实责任。市委常委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分头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和乡镇(园区),逐条梳理深挖问题根源,细化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9月2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班子成员聚焦巡视反馈问题,切实把自己、把工作、把职责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市委巡视整改办建立巡视整改情况周报告制度,对照整改方案建立台账,逐项督促进展情况;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督查,督促牵头部门按照“责随职转”的原则划转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对抓好学习贯彻工作不够重视方面

1.关于“对深化学习认识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1)关于“市委带头学习领会乡村振兴战略不扎实,全市学习贯彻氛围不浓厚,搞突击应付式学习的情况比较普遍。”方面

一是市委邀请省农业农村厅专家来我市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题讲座,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有关部门、各乡镇(园区)分管负责人,业务站所、各村党组织书记,农业企业代表聆听讲座带头学习。二是在市委党校举办了一期全市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并赴周边县市区现场观摩;8月举办了一期全市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同时开展现场深度教学,市级相关部门单位、乡镇(园区)相关负责人和12个乡村振兴试点村党组织书记参加培训。

(2)关于“部分领导干部政治意识还不够牢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乡村振兴决策部署上还不够自觉,‘重城轻乡’‘重工轻农’思想根深蒂固。”方面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举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主题的周末课堂,举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专题研修班,组织乡村振兴成员单位有关人员以及试点村党组织书记,深入学习先进典型经验,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推动我市乡村振兴的能力水平。二是制定《高邮市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规划(2018-2022年)》初稿,并征求各乡镇(园区)及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目前正委托扬州大学对规划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2.关于“对强化统筹协调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3)关于“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不到位,‘一把手’优先抓、抓优先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一线总指挥’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

督促乡镇(园区)党(工)委书记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农业农村工作上。将抓好农村党建推动乡村振兴,纳入乡镇(园区)党建考核,作为年底乡镇(园区)党(工)委书记专项述职内容之一。

(4)关于“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三农’工作总抓手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全市统筹协调推进战略实施的领导体制、责任体系和考核措施不够完善。”方面

在2019年度市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效考评中将乡村振兴权重提高至20%。2019年度乡镇(园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已印发,乡村振兴战略的考核考评权重增加,各项目分值折算后不低于15分,权重不低于15%。研究制定《高邮经济开发区2019年度全面小康建设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乡村振兴工作将在全面小康建设工作百分制考核中占40分以上。

(5)关于“项目建设碎片化,成果效应大大降低。”方面

出台《市政府关于全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全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上级下达我市项目资金实行统筹集中使用。结合市“十三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及上级任务清单要求,对省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资金,共计11371.2万元提出了整合意见,已提请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批,待批准后组织方案编制和项目实施。

3.关于“对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6)关于“涉及乡村振兴的相关规划编制进展成效不够明显,市镇两级乡村振兴规划相脱节,缺少具体可操作的乡村建设规划。”方面

《高邮市镇村布局规划(2019版)—“4+1”村庄分类》初步成果已于7月编制完成,并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7月市委专题组织召开了《全市“4+1”村庄分类初步成果汇报会》,进一步优化完善编制成果。8月组织召开新一轮推进会,听取初步成果调整情况汇报。目前,编制单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待再次征求意见后形成镇村布局规划村庄分类正式成果报审。已向省城市规划设计院进行了技术咨询,拟定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思路与序时安排,近期省自然资源厅将专题召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会议,根据会议要求确定编制单位,启动规划编制前期工作。《高邮市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已草拟,正按程序进行报审。

(二)关于攻坚克难的决心举措相对乏力方面

4.关于“区域发展不平衡突出问题化解不力”问题的整改

(7)关于“市委出台的相关促进发展振兴的措施收效不明显。”方面

落实《东部6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扶持政策任务分解表》。定期分析研判镇经济运行状况。支持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优质发展,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

5.关于“退圩(围)还湖问题化解不力”问题的整改

(8)关于“高邮湖境内须清理围网养殖面积尚有11.5万亩,占境内湖面总面积的18.2%。”方面

已经完成退养还湖政策宣传、船舶及棚舍资产评估等工作,正在推进退养协议签订,确保12月底前完成退养目标任务。届时,高宝邵伯湖高邮市范围内围网养殖面积控制在82655亩,其占境内湖面总面积的比例将降至12.8%。

(9)关于“里下河地区高邮境内须退圩还湖,清退整治工作尚无实质性进展,影响里下河地区渡汛安全。”方面

赴省水利厅专题汇报里下河退圩还湖工作,协调扬州市水利局推进,编制的《专项规划》已通过审查,报省政府审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需报国务院审批,正在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已调减罗氏沼虾养殖2.51万亩,主要转向了河蟹、鳜鱼和稻田养殖小龙虾等。

6.关于“村级债务问题化解不力”问题的整改

(10)关于“财政负担沉重,无力化解村级债务。”方面

2019年8月印发《高邮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镇村债权清收工作实施方案》,重点通过清收债权回收资金来偿还债务。积极做好产业帮扶和向上争取力度,做好村级财务管理、降低债务总额。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扶持薄弱村资金1000万元、对6个通过扬州市级经济薄弱村达标村进行补助。

(三)关于主动担当尽责的作风比较欠缺方面

7.关于“等靠要思想和畏难情绪较为普遍”问题的整改

(11)关于“三级书记和部门负责同志不同程度强调客观困难矛盾多,主动因地制宜谋划乡村振兴少,盼着上面给政策、给资金。”方面

一是8月举办了一期全市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并赴周边县市区现场观摩,举办了一期全市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赴浙江等地开展现场教学;将抓好农村党建推动乡村振兴,纳入乡镇(园区)党建考核,作为党(工)委书记专项述职内容之一。二是督促市乡村三级党组织和部门压实乡村振兴战略主体责任,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纳入年底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充分履行监督责任,强化作风建设督查,对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问责追责。三是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座谈,对资金分配预案进行质询和讨论,出台了市政府关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实施意见。四是已招录农业定向培养学生90余人,首届定向培养学生共计24人即将前往我市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村等单位工作,充实农业人才力量。

8.关于“专项工作推进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2)关于“市定乡村振兴试点方案尚落在纸面,零散农户集中居住进展不均衡,零散墓穴集中安置还有大量工作,个别已实施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重建轻管,脏乱差现象反弹回潮。”方面

积极推动乡村振兴试点方案落实。一是对零散墓穴集中安放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对中心墓园选址、墓园内部详规、零散零星墓穴清迁工作进行了逐一对接,全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初稿已经形成。二是已完成零散农户撤并924户,制定出台《零散村庄撤并和集中居住实施办法》《2019年度零散村庄撤并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度占补、零散村庄撤并和挂钩项目新增耕地任务指标》等政策性文件。13个行政村规划编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其中10个村庄规划成果已通过专家评审会论证,其余3个形成了概念性方案。

9.关于“履职尽责未在基层蔚然成风”问题的整改

(13)关于“未切实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引导教育管理,导致一些部门和基层干部法治意识和政策观念比较淡薄,未能有效履行职责。”方面

一是政府常务会议会前专题学习涉农法律法规。印发《高邮市2019年度重点普法目录》《2019年度高邮市普法月历》,将涉农法律法规列入重点普法目录,要求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启动“法律进乡村”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千名两委干部学宪法法律”,成立讲师团开展法规宣讲,已完成5场次。各乡镇开展法律村村行。全市已轮训镇干、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2000余名。组织开展“十大好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征集典型案例10余个。二是全市通过“土地庙”专项整治,复垦地块2951宗28478平方米,新增绿化地块1458宗8458平方米,建设道路地块210宗2400平方米,改建车位地块326宗4200平方米。各乡镇(园区)已普遍建立“土地庙”专项整治常态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三是加大对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点负责人的教育引导,将土地庙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内容之一。印发《高邮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岗)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职责。将土地庙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文明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将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纳入乡镇园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考核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暗访测评。四是推进永久基本农田的调整补划工作,待我市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最终成果确定后可定案。完成部分大棚房占地硬化拆除工作,剩余部分将通过调整补划予以确认。

10.关于“基层组织和干部积极性未能充分调动”问题的整改

(14)关于“市委为基层干部撑腰鼓劲不够,落实‘三项机制’尚无实际成效。”方面

一是制发《关于构建容错审核“两道关口”将容错纠错贯穿于问题查处全过程的通知》,在调查核实有关问题线索时,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主动实施容错纠错。对当前在手案件、在查问题主动开展“回头看”,确保“应容尽容”。二是制定2020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录公务员计划;出台《关于调整全市村(社区)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标准的通知》,开展了第五轮星级评定工作。三是对“推进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指标中落实村级运转经费保障定量考核内容开展了自查。1-8月份,全市村级运转经费保障最高达99.7万元、最低25.4万元、平均45.7万元,预计全年平均达67.5万元。

(15)关于“主动宣传发动群众和突出农民主体地位不到位,部分乡镇群众不知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方面

通过12316短信平台发布乡村振兴系列宣传标语,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经理人、农产品运销经纪人、农业服务中心相关技术人员、脱贫攻坚干部等开展乡村振兴系列培训,已累计培训450人。

(四)关于各类要素配置与乡村振兴部署脱节较多方面

11.关于“干部和人才配备优先考虑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6)关于“市委对建设一支堪当乡村振兴重任的干部队伍统筹谋划不够,镇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升,年轻村干部培养使用尤为不足。”方面

一是8月初开始,对所有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综合研判,科学评价“两委”班子及成员履职情况和适岗能力;根据综合研判结果,制定调整方案,按时间节点,每年调整优选15%村(社区)“两委”正职岗位,其中致富带头人、企业经营管理者、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等不低于30%。二是高新区、三垛镇、高邮镇分别组织了村级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目前,高新区已完成招聘工作,共招聘7人到村工作;三垛镇已完成笔试、面试工作;高邮镇已报名结束。三是与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合作,举办第三批村干部学历提升班,全市共有90名左右村干部报名参加考试;2016年首批入学的学员中已有48人毕业。四是定向培养招录共计90人。首批2016级定向培养的24名学生已经毕业,近期将安排到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行政村及相关园区岗位。

(17)关于“农业农村专业人才缺乏。”方面

启动第五期30名“秦邮英才”培育对象申报遴选工作,提高乡土人才的比重,目前人选遴选结束,在相关媒体公示;确定4家名师工作室为第一批市级乡土人才名师工作室。丰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内涵,指导高邮中专与4家企业签订现代学徒制项目协议书,订单式培养实用型技能人才。

12.关于“财政投入保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8)关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不到位,资金集中优势未得到有效发挥。”方面

对2019年省级以上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和农业公共服务的专项资金进行了计划预排,提出分配预案。对闲置滞留专项资金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已完成建设任务通过验收的项目,按程序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对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而放弃的项目,按程序取消实施,结余资金整合使用或收缴同级财政。组织重点科技研发项目申报,加大涉农科技项目经费投入,计划2019年用于涉农科技项目经费投入260万元左右,比2017年增长5.7%,比2018年增长17.6%。

(19)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与农业大市定位不太相称,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未达省定标准。”方面

2019年省财政厅关于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计划已下达,我市将认真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全市共7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7个乡镇,总投资10545.5万元。项目计划建成高标准农田5.5万亩,全市高标准农田占比达到省定标准。

13.关于“涉农土地供给不足”问题的整改

(20)关于“2017-2018年全市支持乡村产业建设用地仅占新增用地的1.5%。”方面

通过零散庄台撤并,今年已完成新增耕地1897亩,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规划评估工作,待验收合格后积极向上争取土地规划流量指标,保障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用地。

14.关于“公共服务安排欠账较多”问题的整改

(21)关于“乡镇教育资源利用率不高,部分乡镇出现‘空壳校’‘微型班’。”方面

8月份,撤并3所农村初中,1所农村小学,将部分年级“微型班”学生并入镇区小学就读。改善乡镇学校办学条件,排定2019年度乡镇学校基建(修缮)项目36个,投入资金1146.4万元,投入800余万元提升乡镇学校教育装备建设。2019年秋季学期,82名骨干教师赴乡镇支教,占支教数的67.2%;乡镇赴城区顶岗参培教师141人,区域校际轮岗教师139人,农村三级以上骨干教师比例达51.6%;新招聘教师239人,其中农村岗位130人,占招聘总数的54.4%;暑期实施教师培训项目23个,参培教师4876人次,新增农村学校扬州市特级教师1名。

(22)关于“农村公路提档升级进展缓慢,危桥险段隐患较多。乡村供水供电以及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一是9月23日制定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的行动方案,争创省级示范县,计划增加投入7100万,加强对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支持。7月份龙虬镇制定四级公路建设计划,8月完成施工招投标工作,9月初已进场施工,由交通局指导督促龙虬镇确保年内建成10公里四级公路,明年完成扫尾工作。二是督促10个乡镇启动实施73座精准扶贫村组桥梁工程,前期调查摸底和改造工作方案已获市政府批准,桥梁施工图审查已完成,各乡镇正在施工招投标工作,力争今年完成。三是8月份已召开农村公路提档升级督促会,50公里跨年扫尾项目已完成;10月份召开“四好农村路”建设现场推进会,确保至年底提前一年完成省三年计划,50公里跨年扫尾项目已完成。《高邮市乡村道路亮化建设指导意见》正在编制,以一镇三区试点,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全市乡村主要交通道路亮化建设。四是分阶段稳步推进标准化校车通行线路建设,9个乡镇已经开通标准化校车通行线路,确保2020年上半年实现全覆盖。

(23)关于“乡村医疗资源配置不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存在。”方面

一是按照《扬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要求,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医疗费用按90%报销。调整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合规医疗费用由最低50%提高到60%。恶性肿瘤、血液透析、血友病及肝、肾移植患者最高报销比例达到70%。对符合规定的参保困难人员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5万降至7500元,报销比例在上述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二是对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及符合条件的其他医疗救助对象,给予全额资助。救助对象发生的医保基金可支付范围内的当年度住院医疗费用,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实行“零”起付救助,其中城乡低保对象、两参人员,救助标准为75%,城乡特困供养人员、计生特困家庭、困境儿童,救助标准为100%。每人每年最高救助12万元。完善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实现医疗救助与医保信息系统无缝衔接,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报销“一站式”结算。印发《关于下拨2017-2018年度未及时救助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医疗救助的通知》,对未获得医疗救助的对象进行补发放。加强医保结算政策宣传,印发《关于明确社会保障卡发放和使用的函》,未取得社保卡前,可以使用原先的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簿)就医。三是将未设村卫生室行政村纳入当地乡镇卫生院或分院的服务范围;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我市所有村卫生室药房所需药品、医用耗材全部由辖区卫生院进行统一省网采购、直接调拨,实行零差率销售。距离较近的村卫生室,可派人不定期至卫生院领调,距离较远的村卫生室,卫生院定期派车进行配送。四是定期组织点评各医疗机构处方,各医疗机构定期自行开展院内及对村卫生室(站)处方点评。及时对各医疗机构非正常异动的药品进行“熔断”。强化落实计分汇总处理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制定出台《高邮市2019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要点》《高邮市参保患者住院结算管理办法》《高邮市医疗保障基金日常监管办法》。积极开展医保基金日常监管,6月份以来,对全市33家定点医疗机构及卫生室进行了全面巡查。

(五)关于农业农村改革推进不够均衡方面

15.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尚未突破”问题的整改

(24)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监管、保证金制度落实不到位,种田大户毁约弃田事件屡有发生。政府引导种养大户调整结构、抵御市场风险方面做得不够。”方面

建立了土地流转租金预付制度,到2020年1月,由各乡镇统计上报2019年度规范流转的新增土地数据,经复核验收通过后兑现流转财政奖补政策。

(25)关于“宅基地制度改革推进缓慢,农村宅基地利用率持续下降,‘空心村’现象屡见不鲜。”方面

一是加快推进13个行政村规划编制和10个村庄规划专家评审会论证。二是制定出台了《零散村庄撤并和集中居住实施办法》《2019年度零散村庄撤并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度占补、零散村庄撤并和挂钩项目新增耕地任务指标》等文件。

(26)关于“执行‘土地换社保’政策不到位。”方面

对未纳入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方案,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全面梳理2013年12月1日以来每一块地到账资金和退出资金,以及目前已完成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进展情况;梳理2013年12月1日以来各乡镇(园区)被征地情况,应缴纳的保障资金、保障方案审批的日期、16周岁以下的需退出资金。根据梳理的基本情况,对乡镇资金缺口提出筹措意见并确保及时到位。

16.关于“乡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不优”问题的整改

(27)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化’现象严重。”方面

对符合“六种情形之一”合作社进行比对,我市1098家农民合作社家需要清理,积极动员705家“空壳化”合作社主动注销。市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全市农民合作社“空壳社”清理工作,防范资金管理风险。

17.关于“农民服务体系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

(28)关于“农业服务机构能力弱化,部分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未能聚焦主业。农民培训缺少指导规划,未按要求制定返乡创业培训行动计划。”方面

做好定向培养学生招录和毕业分配工作,首届定向培养学生的毕业分配问题,已报市政府审批。组织青年农民培训班、举办2019年第二轮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班。制定《2019年高邮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对基层农技人员、青年农民等进行培训。已招录农业定向培养学生90余人,今年首届定向培养学生共计24人即将前往我市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村、农业园区等单位工作。已经培训新型农民2400多人次,预计全年将培训3500人次。

18.关于“农村金融制度改革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29)关于“金融支农投入不增反降,2018年全市贷款总额同比下降8.51%。”方面

引导和支持驻邮银行机构积极争取上级行资源倾斜和先行先试政策,加大对“三农”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各银行机构加大涉农金融产品开发和推广力度。截止到6月末,今年新增涉农贷款38.72亿元,支农企业数1522户、支持农民创业贷款户数492户,支持农民创业贷款金额9569.28万元。

(六)乡村产业发展系统谋划不够

19.关于“培育发展农业龙头型企业措施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30)关于“稻田规模综合种养体量小、模式单一。”方面

稻田规模综合种养模式已从单一型向“稻+n”多模式发展,2019年全市开展稻田综合种养3.1万亩,较2017年增2.7万亩、2018增1.2万亩。全市特粮特经面积达9万亩,绿色果蔬面积达9.4万亩。通过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目前水稻全市83.28万亩、小麦74.2万亩、油菜8.04万亩、大豆5.0万亩。成功申报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4家。

20.关于“部分产业项目审批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31)关于“部分‘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未取得水利等部门审批许可。”方面

不再申报、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两项目违规问题已专题向省水利厅汇报,计划通过实施退圩还湖工程解决历史违章问题。争取通过“国土三调”将湖区基本农田调出,大力对湖区养殖进行清理,为退圩还湖工程实施创造条件,待所有程序批复后,立即组织实施。

(32)关于“神居山旅游开发项目实施多年后成为‘烂尾’工程,华俊生态园农庄仅开放1年便暂停营业。”方面

严把项目立项审批,继续实施项目准入“双把关”制度,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的过程跟踪,加大对竣工项目的后评价力度。神居山旅游温泉项目已纳入PPP项目,目前已与新的投资人签订转让协议,正按照省“三星级”乡村旅游点要求梳理整改,部分已对外开放。

21.关于“粮食收储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33)关于“市委对粮食收储仓容缺口达10万吨、国有粮企未能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卖粮难的问题未予足够重视和有效化解,导致农民利益受损和种粮积极性受挫。”方面

腾仓备仓迎接夏粮收购,投入10万吨仓容用于夏粮收购;夏粮收购准备与实际收购工作两手抓,托市收购量与市场化收购量均超上年;今年我市小麦播种面积79.86万亩,总产31.42万吨,全市小麦商品量在30万吨左右。自6月3日小麦商品粮开秤收购,到8月14日最后一家托市库点收购完仓,农民出售市场的小麦做到了应收尽收,没有出现“卖粮难”问题。

(七)脱贫攻坚工作不够扎实

22.关于“工作落实产生偏差”问题的整改

(34)关于“一些部门和基层干部作风不实,致使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扶贫政策,部分困难群众应享未享。”方面

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5大类13项具体任务清单。开展联动督查、交叉检查,推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扶贫领域“微腐败”以及扶贫领域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处扶贫领域案件4起7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案件5起8人。

(35)关于“少数经济薄弱村搞‘数字脱贫’”方面

结合扶贫考核契机对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明细开展核查,确保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数据准确有效。组织扶贫专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统一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统计口径。

23.关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36)关于“脱贫后返贫现象较多。”方面

对因病返贫的5户已实现低收入农户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一站式”即时结算,对因缺劳力返贫的1户已纳入五保户,对因危房返贫的159户已全部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计划,9月底已全部改建到位。

(37)关于“扶贫资金利用率低,2017年有资金闲置于各乡镇农经站账户。”方面

出台了《关于上报市级挂钩帮扶物业产业项目及加强出资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相关乡镇于10月20日前将项目方案报扶贫办备案。市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薄弱村资金1000万元,对6个通过扬州市及经济薄弱村达标村进行补助。

24.关于“富民惠农工作推进有落差”问题的整改

(38)关于“实施农民新增万元工程未取得实质进展,农民持续增收困难。”方面

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217元,同比增长8.5%。以农业结构性战略调整为主抓手,着力推动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优质稻米推广面积已达28.66万亩,已建立无害化蔬菜生产基地1.6万亩,调减罗氏沼虾养殖面积1.3万亩、调减率达11%,实现农产品电商年销售额7.35亿元。

(39)关于“惠农补贴发放缺少统一明确的制度办法,‘一卡通’执行不够规范。”方面

《高邮市涉农补贴“一折通”管理办法(试行)》已完成征求意见,正在整理完善。组织开展对补贴对象信息核实,严格基本信息采集手续,健全政策补助材料档案,完善补助确认流程。严格基本信息填报、新开户、变更和遗失补办管理并建立健全“一折通”平台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

(八)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坚定

25.关于“水体污染治理不力”问题的整改

(40)关于“高邮湖水环境保护措施不完善,全市国省考断面水质考核均不达标。”方面

紧盯国省考断面水质关键指标落实保护措施。一是邀请省环境监测中心9月初对高邮湖布点采样,了解水质情况。二是已联合高宝邵伯湖渔管办开展“高邮湖生态环境提升行动”,清理菹草(麦黄草)总面积3万亩。三是督促检测公司对高邮湖上游入湖7个断面和高邮境内出湖支流断面每月开展监测,按序时推进高邮湖渔港清理建设、退渔还湖等4项工程项目实施。

(41)关于“农业面源性污染形势严峻,全市约12万亩罗氏沼虾水产养殖每年外排河道未经处理的尾水超过2亿吨。”方面

多方位宣传提高虾农环保意识,引导虾农已主动实施生态养殖模式,开展生态养殖试验和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已为六乡镇协调解决了6个罗氏沼虾养殖尾水集中处理试验示范点的建设资金,目前即将实施招投标程序。全市罗氏沼虾养殖面积共调减1.3万亩,调减率达11%,超额完成了调减任务,全市现有罗氏沼虾养殖面积比2017年减少了2.51万亩。

(42)关于“镇村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低,一些村居污水直排现象严重。”方面

已基本完成3座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36座污水提升泵站建设,正在联网调试,主干管网已铺设240公里。完成集镇污水配套支管网项目立项和可研报批工作,正在编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预算。实施的78个行政村部所在地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已完成可研编制,并已完成项目、可研报批。2019年28个建制村村部所在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正由各乡镇组织招标。

(43)关于“省级河道7个规上排污口未经许可,全市非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逐年递增。”方面

已对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和湖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开展审批;经济开发区电池工业园排污口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卸甲镇污水处理排污口、临泽镇污水排污口、三垛镇污水处理排污口、界首镇污水处理排污口待卸甲、三垛、临泽三座乡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一并接入管网进行集中处理。

26.关于“岸线‘两违三乱’整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44)关于“京杭大运河沿岸高邮段辖区内仍有违规砂石码头未整改到位。”方面

推进砂石码头整治工作。运河沿线两砂石码头于8月底全部清理整治到位。运河沿线砂石码头遗留的浮吊船等设备设施于7月中旬基本完成清理。部分码头复绿工作正在推进,其他砂石码头复绿工作已完成。1家公司防尘控尘按照要求基本整改到位。

27.关于“城乡人居环境改善乏力”问题的整改

(45)关于“农村村容村貌‘脏乱差’现象严重,不少村庄污水横流、垃圾遍布。”方面

全面启动“三拆三整三提升”工作,目前正在开展“百村整治示范”创建活动,全市100个自然村庄点整治正在按序时推进。开发区对区域内河道安排专人全天候巡查,发现漂浮物立即打捞,增加力量清运庄台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46)关于“一些畜牧、食品加工企业临近村庄气味扰民。”方面

一养殖场受非洲猪瘟影响,已没有存栏猪改养鹅。(鹅养殖项目不属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已督促某牧业公司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完善粪污处理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明确要求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不得从事规模化生猪养殖。某畜业公司新配套了黑膜沼气池,养殖废水经处理后还田。镇政府已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不得增加生猪存栏量。市生态环境局督促该企业切实加强气味治理。一公司经动员,承诺年底前关闭到位。市水利局对某食品公司周边河流进行清理整治,企业预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已通过管道接入镇区污水管网。11月底完成全市建制村庄污水处理工程,12月底完成黑臭河道整治任务。

(47)关于“全市化工企业布点散乱,存在一定环境和安全风险隐患。”方面

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对化工生产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整改无望的企业建议列入下一步关闭计划。截止到2019年9月3日,在2019年4月28日前检查发现的297条隐患,其中285条已整改到位。剩余的12条隐患主要集中在已被市政府列入2019年底或2020年6月底前关闭的6家化工企业,目前这些企业均已停止生产或经营。

(九)乡村治理和文明提升存在薄弱环节

28.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48)关于“乡村文化建设成效不大,部分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使用率不高。”方面

已形成《关于组织实施高邮市农村“幸福会堂”文化走亲村村行活动的方案》《高邮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星级评定管理办法》《高邮市第二批基层文化工作人员定向委培工作意见》草案,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计划在年底前对12家农家书屋的图书补充更新的图书目录进行适当调整,以满足村民的实际阅读需求。

(49)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不够深入,农村移风易俗任重道远,部分不良风气的治理效果不够理想。”方面

开展控减“红白事”费用专项整治,本着“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尽量不办”的原则,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建立红白理事会,镇村干部带头示范等方式,加强农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有效遏制婚丧嫁娶中存在的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弘扬时代新风,促进移风易俗,推动乡风文明。

(50)关于“棋牌室乱象有待治理。”方面

目前,农村棋牌室整治宣传发动、基础调查工作已结束,共排查11个乡镇,登记棋牌室796家,分布在集镇432家,乡村364家。按照“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在城区棋牌室整治的基础上,在部分乡镇进行试点整治,至目前,关停农村棋牌室186家。

29.关于“农村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发展不快”问题的整改

(51)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号召力带动力不强。”方面

对年初排定的12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整顿,明确挂钩指导市领导、第一书记,由组织部分管负责同志督促推进整顿工作;8月初开始,对所有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综合研判,全面掌握班子整体运转、作用发挥等情况,科学评价“两委”班子及成员履职情况和适岗能力;建立健全联审机制,今年以来对8个乡镇49名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拟任对象)进行联审,对31名拟任村书记进行备案审查,严把村干部选拔任用关。有关乡镇分别对村发放误工补贴问题进行整顿。

(52)关于“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不高,部分农村社区未达省定标准。”方面

经过前期摸排和实地调研,目前全市村级党群服务中心面积未达标的共53家,计划2019、2020年分两批实施。2019、2020年市财政给予新建20万元/村、置换15万元/村的扶持资金,共340万元;同时,市管党费、乡镇(园区)分别按新建10万元/村、置换5万元/村进行配套;改扩建的,市管党费每村奖补5万元,市管党费共补助335万元。

(53)关于“村民自治未得到有效落实,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议事会的监督、议事流于形式。”方面

要求各乡镇(园区)由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空缺进行增补、调整;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培训方案,请组织、纪委、农业农村、民政、审计等部门及大学教授授课讲解村务监督委员会业务知识,在送桥镇某村建立样板;开发区、界首镇、三垛镇、卸甲镇、临泽镇分别针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整改。

30.关于“万村善治工程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54)关于“城乡黑恶势力给社会平安建设带来较大压力。”方面

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精神,成立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下发《高邮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高邮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工作细则》。调整充实以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双组长多次听取市扫黑办及成员单位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到部门乡镇督导,参与重大案情会商研判。市扫黑办建立成员单位月度工作例会、重大案件集体会商、公检法组纪快速介入、涉黑涉恶线索有奖举报等制度机制。立足“网上、网下”两个阵地,依托媒介,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全覆盖、高频次、大密度、立体式宣传。发动群众举报,建立“日常接受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发现举报涉黑涉恶线索。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典型案例,总结宣传,对破获的涉及乡镇的黑恶案件,全市辖区治安播报、张贴通告,全市各乡镇(园区)目前已收到缴拖欠集体“三资”达2350万余元。

(55)关于“非法吸储集资等犯罪行为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获得感,信访矛盾依然突出。”方面

多次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全市投资理财公司开展拉网式的检查,同时对存在金融风险的投资理财机构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约谈有关理财机构负责人,挤压、清理存在风险隐患的投资理财机构。坚持把打击防范非法集资犯罪置于突出位置,把稳妥处置作为前提和基础。同时还加大对非法集资案件的宣传,以案释法,用典型事例教育群众,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损失自担意识。

(十)为乡村振兴提供监督执纪保障不够坚强有力

31.关于“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监督重视不够、谋划不透”问题的整改

(56)关于“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监督没有专题研究,没有制定专项监督保障工作方案,未针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强化日常监督。”方面

专题研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专项监督工作,制定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凝聚监督合力,切实履行监督首责,以嵌入式监督、交叉监督等形式开展乡村振兴专项监督13次。将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各乡镇(园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年底“四述”,强化履责记实平台运用,强化日常监督、常态监督,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32.关于“压实乡村振兴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57)关于“对部分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存在的乡村振兴主责意识不强,工作举措不力问题检查纠正不够。”方面

线上线下开展监督检查,依托履责记实平台强化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线上监督,牵头13个纪检监察组织开展线下交叉监督检查。建立乡镇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答辩式”汇报制度,组织6个乡镇、部门向市委常委会进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答辩式”汇报,4个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向市纪委常委会进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强化巡察监督力度,对高邮镇所辖20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专项巡察。将乡镇振兴战略监督纳入市纪委监委专项监督考核指标,强化考核推进。

33.关于“部分专项监督检查的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58)关于“围绕农村生态保护督促整改相关环境问题进展缓慢,开展‘中梗阻’专项整治后机关作风效能仍有较大改进空间。”方面

一是紧盯中央、省环保督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保问题,对整改不力、失职渎职行为,强化问责追究,目前已问责12起19人、3个党组织。6月印发《“四个严控”督导通知》,并对全市所有村(社区)进行“拉网式、全覆盖”大排查。7月,市纪委、市优办成立联合督导组,对7个乡镇(园区)的12个村(社区)进行随机抽查。两轮督导发现,基层“四多”问题基本得到遏制。截至目前,全市225个村(社区)累计已摘除机构标牌3123块,撤下上墙制度2652块,创建项目得到有效管控,纸质台账实现大幅精简。二是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近三年来受理的信访举报进行“回头看”,对已办结的4件信访举报进行分析研判。加强与市扫黑办、公检法机关对接,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坚持定期通报和双向反馈,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专题协调会12次,调阅2016年以来涉及3人以上“恶9类”犯罪案件卷宗39件,对1名黑恶势力“保护伞”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实现“打伞破网”零的突破。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问责,问责2人,责令1个党组织作出书面检查。三是继续深化开展“破除中梗阻、治理微腐败”专项行动,紧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重点聚焦中层及以下干部职工,尤其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管理人员。通过部门推选、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等方式,强化发现“中梗阻”问题,梳理排查出全市各部门单位存在“中梗阻”问题人员97人。四是废止《关于做好计生系列保险工作助推新时代家庭发展的通知》,重新制定印发《高邮市2019年(乡镇级)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百分考核表》,其中原考核表中“计生系列保险20分”这一考核项被取消,重新调整考核项目和分值。

(59)关于“‘阳光扶贫’系统监管作用发挥不足,聚焦精准扶贫脱贫开展监督执纪后扶贫领域问题仍然多发。”方面

充分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通过再监督模块,及时督促履职尽责,强化数据比对核查。开展联动督查、交叉检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贪污侵占、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扶贫领域、群众身边“微腐败”,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32起65人。对68户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各类补助问题进行整改。

(60)关于“对农村‘三资’管理加强监督还不到位。”方面

一是各乡镇(园区)成立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并全部挂牌,今年5月份菱塘回族乡8个村(社区)村会计异村委派到位,8月份送桥镇19个(社区)村会计异村委派到位。二是加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肃问责追责,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案件5起8人。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的通知》,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纳入年度主体责任清单,分别排查出问题363条、202条,形成整改报告84份。切实为基层减负,印发《“四个严控”督导通知》,遏制基层机构标牌多、上墙制度多、创建评比多、纸质台账多等“四多”现象,全市225个村(社区)累计已摘除机构标牌3123块,撤下上墙制度2652块。

34.关于“围绕乡村振兴发挥监督保障作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61)关于“对村居组织开展巡察监督不够精细,驻镇不驻村,与干部交流多,与群众接触少,巡察结果运用还有欠缺。”方面

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紧扣“六个围绕”要求,以基层党组织建设、脱贫攻坚等方面为巡察重点,分组实地走访,保证每个村(社区)走访巡察时间达到2-3天,确保巡到实情、察到关键。严守政治标准,选取党性强、作风正、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同时具有纪检、组织、财会等专业特长的人员,扩充巡察人才库。分模块开展巡前集中培训、巡中小组培训等,提升巡察人员素质,提高发现和挖掘问题的能力。

(62)关于“派驻机构监督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存在缺位,监察员办公室发挥职责作用不够扎实。”方面

充分发挥市监委派出监察员办公室职能,建立班子成员联系监察员办公室“一对一”领导机制,健全完善“1+4+13”监督工作机制,开展交叉监督、联动监督,进一步提升监察监督质效,目前处置问题线索196个,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69人次,提出问责建议25个,政务立案16件。优先办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查处21起41人,及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

(63)关于“涉农领域发生多起腐败大案窝案,影响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生根。”方面

1-9月份,全市共查处涉农领域违纪违法案件69件,其中违纪问题发生在十九大以后的4件。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农村党员干部173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171人次,占98.8%,充分体现了关心关爱和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大错的问题。制发《关于用好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进一步深化专责监督的意见》,并强化贯彻执行。

(十一)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及时

35.关于“2017年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64)关于“罗氏沼虾养殖污染、企业燃煤锅炉污染问题尚未纠正,畜禽养殖等重点信访问题依然存在。”方面

一是三垛镇今年已调减罗氏沼虾养殖面积6989亩,调减率达13%,超额完成了8.5%的调减任务,全镇现有罗氏沼虾养殖面积比2017年减少了12780亩。二是市乡两级成立了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责任状;制定了《高邮市农业项目建设审批管理规定》《高邮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市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公开信、养殖污染治理技术明白纸和《畜禽生态健康养殖与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指导服务手册》;针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组、市“263”办公室反馈及群众举报的养殖场户污染问题,限期整改到位。目前全市315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已完成治理286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率和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均达90.8%。2017年省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和反馈问题,5个已治理或关闭拆除到位。三是19家企业已全面完成煤改气工作,其中部分企业现已实现集中供热,切实减少了大气污染物排放。针对某公司废气在线监控数据值超标问题,高邮生态环境局立案并下达了责令限制生产决定书,限产措施已到位,该公司已对烟气脱硫处理工艺进行了升级改造,经第三方检测数据达标,在线监控数据达标。某公司投入280万元新上“水冷+脉冲布袋除尘”设施,实现主要炉口废气收集处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对连扎工段的无组织废气进行整改,经处理后高排,同时新建原料大棚将无序堆放的废铜材等原料进行入库暂存,购置洒水车,定时对厂区进行喷洒作业,减少粉尘等产生。

36.关于“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65)关于“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问题、土地抵押融资问题尚未整改。”方面

工业项目1宗21.2亩违法用地已查处到位,并完成批次报批;基础设施类项目2宗28.45亩违法用地为市级重点工程,近期将安排计划指标,并按程序进行报批;设施农用地等占用基本农田31宗273.85亩,待国土“三调”成果通过后开展基本农田补划,按原用途使用;基础设施类、公益事业类和工业类项目用地占用基本农田7宗、48.79亩,其中工业项目1宗3.15亩已完成拆除,剩余项目待国土“三调”成果通过后开展基本农田补划,列入建设用地管理,按程序进行批次报批;抵押融资项目,已整改到位15宗、349.43亩、涉及抵押金额13.01亿元,尚有8宗、27.27亩、5.07亿元正在整改推进中。

37.关于“2014年省委巡视高邮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66)关于“个别党员干部违反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操办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少数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机关作风仍需着力改进三类问题整改措施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落实市管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登记备案制度,目前登记备案51人,并强化后续跟踪和监督检查。对38个单位开展办公用房问题整改情况督查,已基本整改到位。建立办公用房日常督查机制,将监督做在经常,结合“破除中梗阻、治理微腐败”专项行动,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开展专项监督、节点监督、重点监督55次,进一步提升作风建设成效。

38.关于“中央第七巡视组巡视江苏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落实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67)关于“政府债务化解不够有力有效,债务规模和债务率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方面

出台文件,从规范融资行为、严控新增债务、化解存量债务、优化债务结构、防范隐性债务、规范企业债务、建立协调机制等七个方面来加强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定债务化解方案,分10年时间将债务化解完毕;下达乡镇债务化解任务,制定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考核暂行办法,对未完成债务化解进度的乡镇实行通报。2019年,90%政府投资项目集中于三区一镇,三区一镇外的乡镇投资较2018年下降61.9%。

(68)关于“关闭化工等重污染行业不够迅速彻底。”方面

截至目前,13家化工企业中10家已经通过扬州验收,另外3家生产设备已全部安全拆除,场地清理基本结束,危废处置已经扫尾。

(69)关于“ 打击非法集资力度不够大。”方面

通过对接报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警情、上级交办的协查线索及工作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坚持立案标准,准确打击处理。对往年已经立案的案件进行回头看,有条件侦办的继续侦办,因总部在外地仍未被打击处理的争取上级机关支持,积极协调解决办案中的执法问题,确保对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依法打击处理。同时对上级交办的案件协查线索,及时按照要求调查取证,准确反馈。

(70)关于“领导办公用房面积、镇招待费超标准和自定薪酬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有发生。”方面

持续加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对38个单位开展办公用房问题整改情况督查,已整改到位。查处招待费超标准及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8起13人。坚持“一案双查”,对2018年以来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倒查领导责任,问责5人、6个党组织。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1、持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发展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标对表,有力指导高邮乡村振兴实践。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的探索研究,立足高邮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上级部署,推动在高邮落地生根、取得丰硕成果。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视为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内容,旗帜鲜明地抵制错误观点和错误思想。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2、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紧扣“20字总要求”,更高标杆落实“四个优先”,协调推进农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各项事业发展,引导优质要素资源加速向“三农”领域集聚,力促乡村全面振兴。紧扣“四个定位”,积极对接、主动融入中央、省委确定的长三角一体化、宁镇扬一体化等战略布局,加快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高邮实践“扬州领先、全省率先、全国争先”。紧扣巡视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农民收入、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的短板,同时更大力度厚植发展优势,不断放大现代农业、优良生态、城乡协调发展等现有优势,积极培植新的更大优势,认真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努力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向省委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3、持续用力管党治党。实施村干部创业富民计划,不断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有力保障农村各项事业发展。更加重视乡土人才培养,落实人才双向流动政策,打通优秀人才到农村广阔舞台施展才华的绿色通道,让乡土人才多起来、香起来,更好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狠刹“四风”隐形变异和腐败案件发生。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在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干部的同时,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为广大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4-84631800;邮政地址:高邮市海潮路东路28号;电子邮箱:gyxczhk@126.com。

 

                         中共高邮市委员会

                              201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