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10-19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0日至5月1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淮安市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巡视。7月4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中共淮安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对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的我市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存在的五大方面38个问题,市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定不移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示范引领,全力推动巡视整改往深里走、细里走、实里走,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围绕省委巡视反馈的38个问题制定的136条整改措施中,明确到今年9月底“取得明显成效”“整改落实到位”的,均已达到或超过序时进度。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研究部署。7月8日、7月24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先后专题研究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讨论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抓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出周密部署安排。7月25日,召开市委七届九次全会,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8月6日,召开乡村振兴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推进“三农”工作任务落实,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8月21日,市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围绕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8月22日,召开全市巡视整改工作动员大会,明确整改任务、整改重点和整改责任,要求全市上下迅速行动起来,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整改问题,以钉钉子精神和绣花功夫抓好问题整改落实。9月18日,举行市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决策部署。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一体推进整改。成立由市委书记姚晓东同志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蔡丽新同志和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戚寿余同志任副组长,有关市领导任成员的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由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戚寿余同志兼任主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周凤琴同志兼任副主任的市委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统筹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坚持市委常委会带头,市级领导同志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牵头认领督办问题整改,做到靠前指挥、一线督办,以上率下推动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认领问题,凝聚工作合力,努力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保障整改成效。市委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序时进度,实施挂图作战,逐项对账销号,切实把整改落地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同时,加强跟踪问效,严格督促检查。市委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督查推进组对各县区、市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持续跟踪督办。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单位、重点问题和重点环节,制定实施专项督导督查方案,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巡视整改高质量完成。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思想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7月25日,召开市委七届九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回顾总结上半年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任务,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提高站位、创新实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更大力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城乡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8月19日、9月18日,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主题先后开展两次市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中心组成员进行研讨交流,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辅导并编印一期乡村振兴战略学习专题《理论参考》。

3.9月18日,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著名“三农”问题专家温铁军教授解读乡村振兴战略,全国“十大三农人物”、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赵亚夫同志围绕“服务农民一辈子,带领群众走上乡村振兴之路”作专题辅导,着力提升各级党员干部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4.起草《关于市县联动开展乡村振兴战略专题轮训的通知》,明确专题轮训的指导思想、时间、对象、班次安排和工作要求等。8月中旬,分五期对全市村居党组织书记进行培训;8月13-14日,对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分管负责人、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开展土地流转和涉农负担政策培训。

5.将《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列入党员领导干部自学书目,组织市委中心组成员带头学习。要求各级党组织将中央和省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乡镇和村居党组织的学习指导,推动全市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持续、深入的学习活动。在淮安日报、市广电台等开辟专题专栏深度报道我市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进展和成就。

(二)关于“畏难情绪、观望思想还没有完全破除”问题的整改。

1.把“三项机制”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市委组织部《2019年度省对设区市党的建设考核工作责任分工一览表》,明确工作责任,督促推动“三项机制”贯穿到干部使用、激励作为、推动工作的全过程。认真落实《淮安市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督促各地各部门规范实施容错纠错工作。建立典型案例定期收集分析制度,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地见效。

2.盱眙县对省里下达“开展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建设,于9月30日通过江苏省环能协会组织的专家组验收。

(三)关于“工作整体推进不够高效”问题的整改。

1.8月2日,召开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听取今年以来十项重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交流乡村振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调研情况,研究《2019年度县区农业农村工作考评办法》《2019年扶贫开发成效考评办法》《关于推进“三特”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8月26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着力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格局。

2.金湖县委、县政府已于6月14日公开发布《金湖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督促金湖县结合市9月29日出台的《2019年县区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实施细则》和正在编制的《金湖县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办法》,尽快将《规划》中的重点项目、重点指标纳入全县农业农村工作考核,明确各镇(街道)、县各有关部门主体责任,同时加强日常督查指导,确保乡村振兴工作有序推进。

(四)关于“经济薄弱村脱贫乏力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1.组织县区对低收入村集体经济增收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出台《村集体经济收入路径参考条目》,收集548个低收入村的诊断书、路线图、进度表、责任榜。

2.明确未脱贫省市定经济薄弱村和100个低收入村市级结对帮扶关系,其余448个低收入村已由县区安排结对帮扶,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将低收入村增收和经济薄弱村出列纳入2019年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制定全市低收入村“一村一策”实施方案。

3.市县两级加大对低收入村扶持力度,市级财政在年初预算安排1000万元的基础上,今明两年每年增加安排2000万元,专项用于低收入村增收,其中今年2000万元已落实到具体村居;各县区已安排低收入村补助11080万元。

4.督促涟水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统筹推进省市定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村持续增收的意见》(涟发〔2019〕11号),对除市级资金帮扶的29个低收入村外,县财政一次性给予31个村每村60万元资金扶持,调整县委帮扶工作队结对帮扶低收入村,每村每年帮扶资金不少于5万元;实行收入定期跟踪制度,定期通报收入情况,加快村集体经济收入入账,已印发通报2期。

5.督促淮阴区委出台《关于开展“百企帮百村、百村助百企”活动的实施方案(试行)》《关于统筹推进省市定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村持续增收的意见》;8月13日召开全区“百企帮百村、百村助百企”工作推进会,研究未脱贫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村增收有效途径,部署安排下阶段工作任务;区扶贫领导小组联合区纪委对38个省市定经济薄弱村可持续集体经济收入情况按月进行通报,预计38个村年经营性收入均可达到18万元。

(五)关于“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9月3日,召开全市危房改造工作会议,传达“破乱空”房屋整治有关要求。9月17日,印发《关于上报农村“破乱空”房屋情况的通知》,组织各县区开展农村“破乱空”房屋排查活动。

2.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推进我市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工作,邀请省自然资源厅、省城乡院、省土规院领导同志和专家对我市镇村布局规划完善优化工作予以指导。同时,各县区开展多轮成果汇报会,征求镇村、群众及相关部门意见。通过优化完善,强化镇村布局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目前,各县区已完成镇村布局规划成果公示,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审查。强化规划集中居住点建设用地管理和规划审批,目前所有新建项目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出现占用基本农田情况。

3.督促盱眙县组织人员对天泉湖镇民建村集中居住区房屋损坏严重的楼顶围挡进行统计,一期共有60户房屋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目前已完成44户楼顶围挡建设和墙面粉刷。同时进一步开展排查,发现古城南大街二期78户存在类似问题,严肃督促整改,已于9月23日组织招标工作。

(六)关于“农村环境整治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1.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落实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十百千万”行动,在推进1000多个行政村人居环境全域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培育10个示范镇、选树100个示范村、培植10000户“五好”美丽庭院示范户,全市共有24个镇(街道)、197个村居参与示范打造建设,8月上旬分两批组织开展培植示范镇、村负责人培训。从6月下旬开始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夏季“百日攻坚”行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观。研究起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估办法》,即将行文下发。

2.正在结合国家提出的城镇污水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的目标要求,积极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污水管网建设有关实施方案,目前初稿已经形成。

3.组织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方案,分阶段及时报送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情况;征求各县区及市有关部门对《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整改方案》的意见,对县区开展农村黑臭水体调查工作进行部署。结合河长制管理,多次组织对城乡河道管理、“两违三乱”整治及各级河长交办问题整改等工作进行督查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关注黑臭水体整治,亲自督导工作,约谈相关负责人。

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调整下放权限最新要求及生态红线管控要求,重点强化化工、印染、造纸、电镀、蓄电池等重污染项目审批。严守环保准入门槛,凡是与生态红线管控要求相违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排污总量无法平衡、不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一律不批,当地群众普遍反对的暂停审批。新建化工项目原则上投资额不低于10个亿,新建、改建、扩建三类中间体项目一列不批。6月,推荐4县区、21个街镇、19个村居参加2019年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评选。共排查出升级改造类散乱污企业395家,已完成整治的有187家。

5.督促淮阴区制定整改方案,实施分片分期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整改方案,已对长江路、王家营、古清口、马头、南陈集、高家堰等6镇(街道)开展进一步排查整治,检查表内企业169家,其中,表内相同企业11家,已关停取缔70家,正在升级改造88家,已对30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实施立案查处。

6.督促金湖县调查掌握高邮湖围网养殖面积及分布情况,7月23日、9月9日,赴省高宝邵伯湖渔管办,共同商讨高宝湖开展退养还湖工作。配合高宝邵伯湖渔管办制订《高邮湖宝应湖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完成规划征求意见工作。出台《金湖县高邮湖宝应湖等河湖“两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正在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全县查处河湖“两违”问题共620件(违法建设171件,违法圈圩449件),累计拆除288件(违法建设133件,违法圈圩155件),占总任务数的46.5%。举办水产养殖技术培训班1期,引导养殖户科学生态养殖。

(七)关于“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缓慢”问题的整改。

1.已做好2019-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储备,每年入库规模超50万亩。2019年已确定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38万亩,其中在丘陵山区安排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2.3万亩,目前项目计划文件已批复到县区农业农村局,县区农业农村局正在准备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

2.完成60个绿色有机农产品新认证;淮阴区30万亩国家级绿色食品标准化原料基地建设已经获证,盱眙30万亩正在开展建设工作;全市150万亩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工作正在实施,新申报工作待验收合格后组织开展;洪泽岔河大米及蒋坝小螺丝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工作正在推进。组织7家企业参加9月12日至11月11日在南京举办的第十五届中国·南京农业嘉年华活动,通过展示展销,进一步提升淮安绿色优质农产品的知名度。积极组织盱眙龙虾、淮安大米、涟水捆蹄、洪泽大米申报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录,并通过网上申报审核;组织20家优质农产品生产单位参加9月20日召开的江苏农洽会展示展销。

3.督促金湖县研拟《“鲜美金湖”品牌标识授权书管理办法》,组织17家生产主体申报绿色食品。9月27日,农林卫视播出“鲜美金湖”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片。加强与龙虾协会、农副产品营销协会联系沟通,并为其提供生产技术上的指导。7月6日举办第19届金湖荷花节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会,15家省市农产品龙头企业近百种产品参加;9月23日举办金湖县农民丰收节乡村振兴图片展。8月至9月,先后组织企业参加“淮味千年”品牌走进辽宁铁岭农产品推介会、第21届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农展会及江苏—澳门葡语国家农业合作对接会以及南京举办的“创意美食与惠民实践”活动并开创金湖县农产品由销售市场往餐饮市场引导的先例。

4.在市级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用于支持稻虾综合种养工作,200万元用于淮安大米品牌建设,组织实施稻虾综合种养百万亩推进行动,目前已发展到77.6万亩。市农科院已在岔河等地安排富硒高钙功能营养强化稻米生产关键技术研究试验。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和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已进入实施阶段,通过绿色生产技术的示范推广推进化肥减量和农药零增长行动落实。

5.出台《关于推进“三特”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着力扶持优质稻米产业发展。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分别与江苏百斯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接,了解企业需求,介绍我市“淮安大米”情况,研究大米原料供应相关问题。在百斯特所在的淮安区施河镇建成0.3万亩标准农田,作为百斯特优质稻米的生产基地。安排百斯特公司考察“淮安大米”核心企业,沟通合作事宜。在淮安日报、淮海晚报公布宣传65个销售“淮安大米”超市、粮油店,通过微信推送广而告之。举办“淮安市优质粮油产需对接会”,特邀36家需方企业和20家淮安市优质米、面、油加工企业参会,百斯特公司和鼎丰米业签订粮食产销协议。

(八)关于“扶贫政策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7月11日,市委、市政府在淮安区召开全市冲刺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就冲刺年度脱贫目标、“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和低收入村增收等进行再部署、再推动。出台《推动落实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政策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政策标准,细化“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责任清单,制定相关对照检查方案。

2.督促涟水县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精准到户项目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继续引导低收入农户实施到户增收项目,实施到户项目503户、发放补助资金215.5万元。继续推进资产收益扶贫,统筹资金1065.68万元投入涟水正邦牧业猪舍购买返租项目,年初以来已获取各类统筹项目收益资金296.45527万元,按照每股分配41.8元,打卡发放到农户2.38万户、7.77万人。

3.对苏嘴镇2018年建成的空置标准厂房,淮安区已于2019年1月1日与淮安市聚缘纱业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协议,约定每年租金12万元。目前,已督促淮安区将2019年厂房租金支付到位,其中涉及的100万元精准扶贫帮扶资金形成的年租金6万元分别在今年3月和9月两次打卡发放到相关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手中。

4.涟水县将保滩镇、高沟镇扶贫项目资金收回,安排用于购买县经济开发区双创园工业厂房,按照投入总额的6%获取年度收益,共获取收益106.2996万元,与其他项目获取收益总计575.829万元,将项目收益发放至低收入农户,惠及低收入农户2.1万户、7万余人。督促涟水县加大扶贫项目库项目储备力度,开展2019年扶贫项目库项目申报入库工作,50个项目通过预评审。按月推进扶贫项目建设、资金拨付,会办存在问题;按月通报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情况、省市定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村年度收入情况;按季度通报扶贫小额贷款发放情况,对部分工作推进缓慢的,由县级领导同志进行约谈推进。

(九)关于“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

1.对设施农用地管理现状和政策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切实强化设施农用地日常管理,做到批管兼顾、加强监督、建立制度、分工合作,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将设施农用地使用情况纳入执法巡查范围,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施农用地计入违法用地。凡发现设施农用地未依法报县区政府审核或擅自改变用途、违法违规用地的,依法严肃查处。坚持做到“三不得、三禁止”,即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超过用地标准,禁止擅自扩大设施用地规模或通过分次申报用地变相扩大设施用地规模;不得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禁止擅自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

2.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7月18日,印发《关于推进“大棚房”问题长效监管的通知》(淮大棚房办〔2019〕21号),要求各地加强后续管理。对全市范围内的“大棚房”问题进行全面清查,清查发现41宗“大棚房”问题,涉及221个违规设施或建筑,占用耕地158.84亩,已经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清理整治政策规定,全部整改到位,通过省级验收。

3.对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开展深入调研,出台《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的指导性意见》(淮农发〔2019〕129号),指导各地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举办全市涉农负担暨土地流转政策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市和县区有关专家,对全市涉农镇分管负责同志、部分农经站长(农村工作局局长)、县区农业农村有关工作人员等160多人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涉农政策水平。依托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引导农村土地流转,截至8月底,全市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新增土地流转面积18万亩,其中淮安、淮阴、涟水等北部三县区流转10.12万亩,占流转面积的56.22%。

4.印发《淮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指导意见》,下达2019年市级示范合作社创建工作目标与任务,编制并向县区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运营”口袋书10000本,督促各县区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培训。

5.印发《关于推进“三特”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在省级现代农业资金中明确提出对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予以扶持。推荐华石农业申报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已报农业农村部。开展市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先导区创建及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工作。

6.印发《淮安市数字农业农村示范基地认定办法》,推进全市“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智能农业、“益农信息社”示范社等示范基地建设。举办农村电商扶贫培训班,总计194人参训。推动县区、电商企业、产业园等开展农村电商培训25场,培训近2000人次。组织召开23家农产品企业座谈会,梳理并建立全市有品牌的特色农产品企业数据库,邀请阿里巴巴集团来淮洽谈,推动农产品企业与电商平台合作,拓展线上销售渠道。组织农产品企业参加2019年长三角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洽谈会暨对口地区农产品推介会、2019年江苏电商大会,对接电商企业等资源。

(十)关于“资源要素配置重城轻乡”问题的整改。

1.强化对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的支持,对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用地实现应保尽保,8月份预下达2019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淮阴区、淮安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民建房新增计划80亩。充分利用扶贫政策,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区参与省域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工作,7月份,全市通过省域节余指标流转平台共流转节余指标850亩,取得指标流转收入8.15亿元。督促各县区将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资金用于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公共设施配套。

2.市级财政在年初预算安排1000万元的基础上,今明两年每年增加安排2000万元,专项用于低收入村脱贫攻坚,其中今年2000万元落实到具体村居。市级财政出资2000万元设立风险补偿资金,设立省农担公司淮安分公司,公司已正式开展担保业务,目前担保额达到3.9亿元。今年用于支持全市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的5000万元专项资金预算已经足额安排,并印发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淮财农〔2019〕31号)。市级财政已追加安排100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召开全市专题推进会,对涉农资金整合进行部署,印发《淮安市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淮财农〔2019〕22号)。

3.督促市相关部门及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加快上级转移支付和市财政安排的农村文化体育资金支出进度。督促县区加大投入,加快2019年预算安排的农村文化体育重点资金支出进度,有条件的及时调整预算,科学编制2020年财政预算。

(十一)关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1.2019年以来,开工建设农村公路671公里,桥梁108座。完成淮安市农村公路(2021-2025年)建设项目库初稿编制。编制完成2020年农村公路建设建议计划,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待批。制定《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召开农村饮水安全专题会办会,现场督查推进涟水县、淮阴区农村区域供水工程扫尾,妥善做好小水厂处置工作。

2.制定下发《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淮财农〔2019〕22号),明确县级政府是统筹整合各类涉农发展规划和涉农资金的主体,鼓励县级政府结合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将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关的涉农资金纳入同一资金池,打捆整合使用,形成政策合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三大通信运营企业及铁塔公司在我市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已实现所有自然村光纤宽带、4G网络全覆盖。

3.全面推行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五位一体”管护模式,今年以来投入各级各类管护经费约3000万元,保障农村公益设施有效运行。各地将水利、交通、绿化、保洁、农村活动场所等管护人员、资金统筹整合,有效解决管护责任不清、成本较高、运行效率低等问题。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从组织领导、管理机构、资金保障、监督考核四大方面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及示范县创建保障措施。2019年,盱眙县、淮阴区、洪泽区、涟水县开展省级“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打造“畅、安、绿、美”的农村公路通行环境。

4.督促金湖县起草完成《金湖县卫生服务体系提档升级(2019-2021年)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已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2019年度民生十件实事;明确镇(街道)卫生室建设的主体责任,明确县财政对通过省级示范化验收的卫生室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补助;已将农民集中居住区卫生室配套明确纳入规划,按照省级示范化卫生室标准设计,与农民集中居住区同步建设,全县已开工建设12个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居住小区中,4个小区规划建设卫生室、5个小区就近利用现有卫生室、3个小区纳入城区卫生室建设总体布局。

5.督促金湖县全面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接种主体责任,对基层4名问题单位负责人予以问责;新建黎城街道城西预防接种门诊。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已完成全市183家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和632家相关药品制剂生产经营企业的重点排查以及1360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1232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全面排查。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市县两级药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工作的通知》。出台《关于健全完善预防接种“三查七对一验证”制度责任落实体系的实施意见》等5个重要文件。预防接种5个子系统上线运行。全市155个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已有131个达到标准化要求,建成率为84.52%。

6.督促淮阴区补齐学位缺口1440个。推进新建学校项目,黄河东路九年制学校已确定建设主体,完成方案及施工图招标,正在办理土地划拨手续;淮阴师院二附小承德路校区已启动拆迁调查,正在进行EPC招标。招聘新教师135名,已上岗工作,正在办理入编手续。第二批15名教师补录工作正按招聘程序进行,已完成报名与资格初审。完成50名乡村定向免费师范生招生任务,并全部签订就业协议。

7.督促淮阴区完成5个体育公园选址,分别位于刘老庄镇、淮高镇、丁集镇、高家堰镇、长江路街道古盐河北岸,其中长江路体育公园已完成基础硬化工作;完成马头镇10公里健身步道标志牌制作、安装;完成9个镇、247个行政村“两室一场一路径”提档升级器材的招标。

8.淮阴区文化馆新馆已完成规划设计;金湖文化艺术中心土建工程已完成,景观亮化工程正在施工;涟水县图书馆智能化及信息化基础建设项目正组织代理公司进行招标准备;淮安市图书馆少儿分馆各项工程项目基本完成政府采购招标。以“幸福淮安”等为主题,1-9月全市累计举办近7000场(次)公益文化活动。整合文旅志愿者队伍,先后开展一系列文化志愿活动。利用“文化淮安”平台,累计开展线上线下互动文化活动1000多场。2019年体育公园、健身步道、乡镇新型运动场地建设所需健身器材已全部完成招标。江苏健与美运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已通过省级验收,成为淮安第一家省级体育服务综合体。

(十二)关于“考核导向不鲜明”问题的整改。

1.紧扣省考核指标,完善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指标,将“农业农村工作”比重提高至5%,增加乡村振兴战略方面考核指标内容,加大对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指标的监测评估力度,将其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依据考核结果加以综合运用。

(十三)关于“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1.督促金湖县成立中共金湖县戴楼街道小集公寓支部委员会,6月12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和3名委员。在小集公寓建设约840平方米的党群服务中心,配置办公电脑、空调、健身体育器材等硬件设备,目前已投入使用。督促戴楼街道组织开展村(社区)干部选拔,为小集公寓配备2名专职社区干部,充实服务力量。

2.督促金湖县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先后成立戴楼新塘、金北新宁、金北金港、金南金沟、塔集横桥、银涂红湖、银涂淮建、吕良旺屯等8个中心村党委,分别由2-4个成员村组成,根据“集中治理型”“强村帮带型”“产业融合型”等特点进行定位,通过区域联合、项目联建、管理联动等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3.在全市探索成立25个乡村振兴中心村党委;完成62个2019年村部新建与改扩建竣工项目实地考察、11个省管党费援建村部项目申报;建立运行淮安市党员教育智能化管理平台,收录全市1676个农村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基本信息、活动情况,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固定学习日”“一站多能”等农村党员教育活动进行多维度评判以及考核分析,实现工作过程纪实化、管理可视化、测评智能化、数据实时化、交流互动化;村、社区普遍依托QQ群、微信群等加强与流动党员的联系,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和要求。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强化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

(十四)关于“少数村居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的整改。

1.围绕两个《条例》解读、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农村宗教等课程,组织全市1600余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轮训。常态化开展“三会一课”月度报备工作,定期抽查党员学习季度清单,并在金湖县等试点开展“三会一课”在线管理,推动主题党日案例评选。召开全市软弱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约谈会。组织起草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实绩考核看党建实施意见。督促县区配齐配强空缺村党组织书记。组建乡村振兴党员专家顾问团并开展结对帮扶。要求各县区、园区保障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每年不低于38万元。指导金湖县、淮阴区等开展村工作人员招聘,加强县区村干部后备人选培养。

2.督促淮阴区全面开展村干部“政治体检”,将全区2600余名村干部的各种负面情形考准考实,并及时清理122名,将14个有村干部受刑事处罚村纳入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顿范围。实施村干部资格管理,创新设置资格认证、设岗定责、严格准入、强化保障、规范管理等环节,推动村干部持证上岗,从源头净化基层队伍。扎实开展后备干部选育工程,创新设置村级“振兴专干”,选派3名工作经验丰富的二线干部和18名年轻干部到村任职,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

(十五)关于“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弱化问题明显”问题的整改。

1.印发《村干部队伍规范化建设有关问题的操作口径》,指导各县区、园区制定实施方案;加强乡村振兴“五型”头雁培育,从中择优推荐全市共管书记人选,并完成新推荐人选考察;开展省市“两优一先”推荐和表彰工作,激发村干部队伍活力。

2.起草《淮安市村(社区)干部联审工作规定》,坚决把不符合任职资格的人阻挡在外。加强对新发展党员的“政治体检”,坚持对新发展党员档案进行集中调阅和交叉审核,持续推进党员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做到新发展党员档案要件齐备、内容精准。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典型培育工作的通知》,加强基层党建典型选树培育力度。

(十六)关于“培养选拔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指导县区树立重视农村基层的干部选拔任用导向,加大从事“三农”工作干部的提拔重用力度,今年以来,各县区新提拔具有“三农”工作经历的科级干部37人。在2020年考录公务员职位计划编报工作中,要求县区提高与“三农”工作相关的职位及专业招录比例。目前,职位计划已初步形成,全市乡镇街道计划招录264人,其中专业要求为农业类、林业类、水利类、畜牧类、土地管理类等与“三农”工作相关的职位共69个,占招录乡镇街道招录总数的26%。推动县区建立干部鼓励激励机制,通过选树典型、表彰记功等方式,激励镇街干部担当作为。

(十七)关于“专业化干部比较欠缺”问题的整改。

1.推动清江浦、淮阴、盱眙等县区遴选发现储备一批优秀“三农”干部人才,建立具有镇街工作经历和涉农专业背景的干部人才库,目前已入库99人;通过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竞赛”活动、设立乡村振兴学习小组、举办高质量发展论坛等,加强干部“三农”工作业务学习培训;涟水县、盱眙县已选派39名缺少基层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到农村一线和涉农部门挂职锻炼,提升能力素质。

(十八)关于“乡土人才培育不足”问题的整改。

1.已安排400名乡村医生参加实用技能进修,安排194名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临床医师、全科医师等人员,参加国家能力建设和技术能力提升线上和线下培训;已招录乡村基层卫生人才703人,其中村医170人。8月21日—23日,组织对全市二三级医院城乡对口支援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各二三级医院共派出支援人员396人,签订帮扶协议98份,教学讲座800余次,帮助受援医院新建学科3个,开展新项目、新技术15项,受援医院收治病种数、开展手术及操作例数、入出院诊断符合率均得到明显提升。全市已签约118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各县区积极探索出台“县管乡用”落实政策。

2.起草2019年度“淮上英才计划”申报评选方案,筹备乡土人才申报评选及资助等工作。起草人才培训方案,筹备农业人才专题培训活动。

3.在2019年度第一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共立项支持农业领域科技项目10项,占产业类项目25%,市财政支持项目经费累计达312万元,通过项目立项,预计可培养农业领域科技骨干人才42名。支持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开展公益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推荐申报3个省级“星创天地”,其中2个获得省科技厅认定公示。

4.2019年各县区乡镇“三站”(农机、农技、兽医)共计划招聘26个岗位、37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已于9月11日对社会公开发布,至9月27日报名结束,共有594人报考,因1个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1个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核减计划,此次招聘将为乡镇增加35名农业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淮阴区8月份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招聘计划,将“三站”技术人员纳入全区事业单位招聘,为相关镇农业技术服务站招聘1名工作人员,正在筹备笔试工作。

(十九)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制订《淮安市重大事项、重点工程、重要决策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大工程、重要决策舆情预警防范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发现风险隐患54项,提前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做到预警在前、防范在早。扩容升级应急指挥平台,创新开展网络舆情处置大数据库项目建设。

2.深入贯彻全市农村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市农村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2次专题研究宗教工作。严格执行今年新出台的《全市农村宗教工作重点工作任务职责清单》《淮安市宗教工作网络职责清单》《中共淮安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宗教工作职责清单》,压紧压实市委民族宗教工作成员单位、县区、镇(街道)和村居宗教工作目标任务。

3.截止8月底,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3次组织召开全市宗教问题整改部署会和推进会,出台包括7个方面37条整改措施的宗教督查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单位,分解工作责任,细化工作目标。8月份,市、县区组织开展宗教工作情况专项督查,提出指导意见,明确整改要求。

4.7月份宗教场所监管系统上线试运行。指导县区7月底前全面完成对所有养老机构尤其是农村敬老院非法宗教活动排查,未发现任何风险隐患。召开养老服务领域扫黑除恶线索“回头看”排查工作会,严格防范非法宗教活动进入养老服务场所,督促县区完善各类防控机制。

5.督促金湖县摸清游僧游道(后称假僧假道)底数,完善台账资料;组织县、镇(街道)、村居党员干部、宗教工作人员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组织宗教教职人员、信众集中学习《条例》;将《条例》学习纳入党校培训课程。赴宝应县、如皋市调研学习假僧假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做法。6月3日、8月29日、9月27日,三次召开全县假僧假道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形成《金湖县假僧假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假僧假道专项整治的通告》等系列文件征求意见稿。

(二十)关于“移风易俗不力”问题的整改。

1.61个村、28个乡镇、22个社区、243个单位、41个学校符合我市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推报条件;评选出第二届淮安市文明家庭候选家庭81户,建议李银江家庭等30户首届淮安市文明家庭全部通过复查。将村规民约修订、新乡贤文化弘扬和红白理事会与禁赌禁毒会开展活动情况纳入市级以上文明村镇测评内容。印发实施《关于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的通知》等文件。将易风易俗工作纳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体系,每月对镇和涉农街道进行考评,在“建制村”“乡镇集镇”点位加入移风易俗考评条款,以考评倒逼移风易俗工作推进。组织丧事简办、喜事新办等活动3000多场,组织开展移风易俗“三十优”评选活动。

2.深入开展“两打两整一提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共侦办涉赌刑事案件2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人,逮捕42人;侦办涉赌治安案件118起,抓获违法行为人491人。加强赌博警情研判分析,明确专人对赌博高发、易发时间部位进行全面梳理整治,实现全市赌博警情同比下降20.88%。积极开展禁赌宣传,拍摄禁赌公益宣传片,推送禁赌宣传稿件29条。

3.淮阴区公益性公墓建设实现镇街全覆盖,已建成21个、墓穴7900余个,在建3个,纳入规划建设14个。散坟整治工作取得较大进展,目前已完成8394座散坟迁移和平毁。建立骨灰流向跟踪责任分级管理机制,专人负责梳理每天新死亡人员信息,发送至各镇街,有针对性地引导丧户到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中安葬。

4.已将“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无未经批准私自违规建设的骨灰安放建筑等7类问题”纳入市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已将殡葬治理和殡葬改革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明确乡镇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和乡镇集中守灵中心建设标准。我市主城区及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殡葬规划均已出台,殡葬规划实现全覆盖。全市57个乡镇已建成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343个,目前仅1个镇未建有乡镇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已督促其尽快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十一)关于“扫黑除恶有待深化”问题的整改。

1.对30件“见黑见恶不见伞”或“伞”小量少的案件进行重新核查。组织对群众反复举报但屡次查否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翻查,目前已梳理出重点线索50余条。研究拟定《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开展“两委”干部选优培优行动,起草《淮安市村(社区)干部联审工作规定》,坚决把不符合任职资格的人阻挡在外,从严把好村干部队伍“入口关”。

3.开展已查处涉黑涉恶案件 “回头看”,对案件中涉及的每一起违法犯罪事实处置情况,逐条梳理、逐案过堂;督促各县区纪委监委成立复查组,重点对“见黑见恶不见伞”及“伞”小量少的案件,进行再研判、再深挖。通过复查深挖,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新发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5条,立案32人,其中,查处“保护伞”5人,“打伞破网”取得新突破。

(二十二)关于“督促主管部门履职尽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召开优质稻米引导资金项目整改专题会,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将滞留县区财政资金收回市财政统筹使用,目前各县区申请退回资金的报告已全部上报。组织专题培训,对今年项目资金支持重点、支持标准、验收方式和验收证明材料要求充分征求意见。对项目申报工作,明确项目验收证明材料要求和项目验收材料模本,确保项目实施单位在申报项目的同时明晰项目验收要求。

2.智慧农业大数据工程建设已完成工程监理、承建招标。召开农业大数据软件研发对接会、农业大数据系统座谈会,目前项目己进入硬件磋商采购、软件系统开发、数据录入采集工作阶段。

3.因机构改革,原市农委农业大数据建设内容已不能适应新组建的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需要,淮安市“126+” 智慧农业大数据工程调整为“1310”智慧农业大数据工程,新增加特色产业展示平台和农田建设管理、精准扶贫、政策法规、农机5个方面内容,项目已于8月9日完成招标。

4.持续有效用好党风廉政建设履责监督平台,已完成对各地区各部门1-6月份履责记实工作考核,上半年履责记实质效评估居苏北五市第一,公开通报4期典型案例。制定《派驻机构强化“嵌入式”监督实施意见》《抓好“四个关键”提升派驻监督质效的实施办法》,细化“四个关键”24项指标,实施“年度有目标、监督有路径、检查有专项、审查有案件、四方有联动、定期有报告”等六有标准,市县两级98家派驻机构实现立案全覆盖。

5.对“阳光扶贫”监管系统进行扩围升级,增设“涉农资金”版块,目前17个部门122条涉农资金应进尽进,纳入系统接受监管。开展系统专项检查,市纪委监委相关执纪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财政、农业农村、水利、交通等涉农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通过系统监督数据录入和运行情况,同时赴各县区实地察看,全面了解涉农资金使用情况。印发《关于“阳光扶贫+”涉农资金监管系统运行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按县区、按部门分别对涉农资金拨付进度进行排名,按照“到项目、到部门或地区、到人”的原则,对存在的问题点名道姓进行通报,强化震慑作用。

6.目前,洪泽区、盱眙县、金湖县、淮阴区、涟水县等县区发改部门已向市行文申请收回优质稻米引导资金257万元。围绕特优高效种植、特种绿色水产和特色生态休闲等“三特农业”,对扶持重点逐一审查,重点扶持农业载体建设、特种绿色水产、品牌建设等。

(二十三)关于“对基层监督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淮安区已协调东方尼龙有限公司支付博里镇10个经济薄弱村4年半厂房租金45万元,博里镇已于6月份将租金全部发放到村,用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10个村与企业合同中资金往来问题协调处理、新的厂房租赁合同签订工作均已完成。

2.制定出台《淮安市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项目前期准备、立项、实施、督查、验收、后续管护、绩效评价等作出明确要求。开展扶贫项目督查活动,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建设,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定期统计扶贫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掌握项目推进有关情况。

3.对“阳光扶贫”监管系统进行优化升级,突出扶贫项目收益监督,设置监管环节,由业务部门提出收益分配方案,经财政部门确认,通过一折通直接打卡到户,确保收益分配精准。

(二十四)关于“形式主义考核问题一度存在”问题的整改。

1.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项措施》,把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点任务。

2.印发《淮安市市级2019年度督查检查工作计划》(淮办〔2019〕62号),计划外确需开展的督查检查事项,一律“一事一报”,截至目前我市共开展39次督查检查,今年前三季度总数与2018年同比减少70%。

(二十五)关于“对乡村振兴工作的监督形成合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1.淮安区已对“原仇桥镇经济薄弱村用扶贫资金建设厂房从2009年至今租金被镇里截留”问题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经核实,原仇桥镇累计收到厂房租金244.91万元,现已由镇财政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全部发放到相关村和低收入农户。

2.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职能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对“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实施扩围升级,将“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系统进行监管。

3.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区强化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推进扶贫项目加快实施,加强扶贫项目监督管理等。组织开展扶贫项目收益“回头看”,指导县区对“十三五”以来扶贫项目收益情况进行梳理统计。

(二十六)关于“有的地方存在重复问责现象”问题的整改。

1.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严格执行集中受理、分办会商、集体会审、分类实施的工作流程,开展问责质量评估,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对上半年党内问责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形成报告。加强对县区纪委监委问责工作的指导和抽查,对问责下降幅度较大的县区进行提醒跟踪。

(二十七)关于“源头防范抓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1.将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专责监督、专项监督、派驻监督专题嵌入、政治巡察等工作相结合,把工作做在平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梳理市纪委1978年至2018年10月制定的2254份文件目录,筛查出401份规范性文件,对由市纪委牵头起草、市委名义出台的64份规范性文件,逐件整理,电子造册,形成目录索引。目前,以市委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已基本完成,初步建议继续有效19件,宣布失效7件,修改7件,提请其他部门办理3件。

2.在金湖县塔集镇开展试点,将20个涉农村居会计工作关系收归镇集中管理,实行村主办会计派出制,在经济总量较大的4个村探索推行村主办会计异地交叉派出。加强对第三方记账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督促其通过列席相关会议,参与村级事务决策过程等方式,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确保村级财务的真实性、合理性、规范性。全市所有涉农村居均办理了村务卡,设置余额为1000元—10000元不等的备用金额度,用于村级日常小额开支和应急使用,除少量必须的现金交易外,资金往来结算全部通过银行转账或“村务卡”进行,实现了全程留痕可追溯。

3.加强案例分析研究中心建设,构建涵盖政治生态评价、市委巡察、日常监督、案件查处、信访舆情等条线524个典型问题的案例电子库,为嵌入式监督、日常监督执纪等提供有力支持,助推精准发现监管缺位问题,督促职能部门规范高效履职。针对过期疫苗事件,向金湖县委、市卫健委党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全面加强医疗卫生领域监督管理;配合省纪委向淮阴区委区政府送达纪律检查建议,督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向淮安区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推动落实主体责任,集中整治突出问题。认真指导各县区规范开展专责监督工作,通过开展综合研判、提出建议、推进整改、完善制度,推动标本兼治。

4.关注巡视巡察、审查调查和监督执纪典型案例,及时进行解剖,筹备拍摄警示教育片。举办旁听等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交通系统、部分重点市属企业相关岗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旁听孙某案件庭审。制作“铿锵足迹、永恒初心”专题展板,以六大纪律为主题集中展示党史上的正反典型案例,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参观学习。

5.深化纪法宣讲“千百万”行动,认真梳理分析违纪违法案例,健全课题库、案例库,完善充实新课件12个,新整理典型案例70余个。市委主要领导以“严明纪律规矩,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主题面向全市“关键少数”进行专题纪法宣讲;各位市委常委在分管联系范围开展宣讲;7个县区委书记、市直40余个部门党组织书记相继开展宣讲。

(二十八)关于“巡察责任尚未传导到位”问题的整改。

1.建立述责评议长效机制,将各级党组织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等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把县区党委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评议内容。市委定期研究巡察工作,2019年以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5次、市委书记专题会议2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2.7月19日和7月31日,分别召开对村(社区)巡察工作座谈会和监察员办公室监督对村(社区)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推动镇(街道)、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8月1日至8月9日,7个县区监察员办公室对巡察反馈超半年的41个镇(街道)422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8月1日,召开七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授权市委第一巡察组、第三巡察组对涟水县高沟镇、梁岔镇、盱眙县桂五镇、穆店镇信访矛盾突出、经济体量较大、软弱后进的12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提级巡察“回头看”,制定5个方面25项对村(社区)巡察监督重点清单,编印对村(社区)巡察典型案例。

3.8月7日至9日,市委巡察办负责人分别参加七届市委第八轮巡察的今世缘集团、苏淮高新区、淮安工业园区等单位党组织进驻动员会,近期统筹安排好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市委巡察办负责人参加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会,并就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4.严格执行《市县党委巡察整改工作操作指引(试行)》,拟定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闭环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6月25日至7月3日,组建六个督查组,对市委第五轮巡察的15个单位党组织和第四轮已回访督查整改率较低的2个单位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访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不到位问题64个,并逐一反馈整改。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市党政领导对整改率较低4个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正式运用淮安智慧巡察整改督查系统,8月下旬,市委巡察办会同市委巡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16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工作方案、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进行在线审核,提出审核意见227条,发出预警通知6条。

5.印发《关于七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发现部分典型问题的通报》,对市2个党组织消极敷衍巡察工作,提供虚假资料问题进行通报。市党政分管领导约谈第三次回访督查整改率较低的市工信局等4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督促推动整改落实。

(二十九)关于“政治巡察方法创新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1.全面运用“12+N”巡察方式,七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扎实开展个别访谈、受理来信、来电、来访284人次;调阅台账资料27482余册;组织走访调研74场次,发现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涉及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等方面相关问题141个。在对村(社区)提级巡察“回头看”过程中,市委巡察组加强走访调研,坚持五保低保户、低收入农户等贫困群体,种植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富裕群体,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等模范群体三类群体必谈,坚持自然村、农民集中居住区、专业合作社、村内企业、宗教场所、农贸集市等六类场所必访,先后走访560人次。

2.加大巡察工作、举报受理等宣传力度,七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先后通过市广电台、淮安日报、淮安发布、德正淮安微信公众号、无线淮安等媒体公布举报方式,累计设置联系信箱16个、张贴巡察公告493张、发放宣传单7174份,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巡察工作中来,提升巡察工作群众知晓率、参与率。

3.七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开展以来,市委巡察组坚持把深化政治巡察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把民生作为最大的政治,注重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对反映强烈、能够及时解决的事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先后就盱眙县桂五镇部分村(社区)供水难、涟水县高沟镇麻垛社区漏保等16个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推动有关问题整改到位。在《淮安新闻联播》栏目播出《聚焦民生民意推动立行立改》新闻短片,集中宣传立行立改整改成效,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和基层群众的信任度和获得感。

4.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工作的办法》,切实加强巡视巡察线索管理,明确自收到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之日起,每3个月向市委巡察办报送1次办理情况报告,确保巡察问题线索1年内办结。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系列精神要求和省委、省纪委监测评估试点工作部署,优化指标设计,规范计分细则,持续深化淮安特色政治生态评价体系。同时,对照省纪委试点要求,积极探索实践季度动态监测,对县区进行试行分析研判。

5.对市委第七轮巡察的9家单位选人用人情况专项检查报告进行分析,总结共性问题列入整改计划;对市委巡察移交的选人用人问题线索开展调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认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目前已对2名处级干部提醒谈话。

(三十)关于“巡察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省委专项巡视反馈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七届市委第八轮巡察业务培训、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贯彻《规则》《规定》视频学习会等相关培训9次。7月16日至17日,市委巡察机构分别赴常州、镇江、徐州、宿迁等地交流学习巡察工作。坚持以干代巡,推荐2名市委巡察干部参加省委巡视、2名市县巡察干部参加省委巡视期间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安排13名县区巡察干部参加市委巡察。

2.组织编写政策法规汇编,涵盖政治建设、纪律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6个方面,共7卷267个规范性制度文件。建立健全市县一体的专家库、师资库、课题库,入库专家60人,业务培训课题200余个。拟进一步调整巡察专业人才库,下设财务、投融资、审计、招投标、机关党建和政法6个子库。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分别牵头组建纪检监察、优秀年轻干部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责任制等领域专业人才库。

3.严格巡察干部选拔任用标准,通过公开遴选等方式选优配强专职巡察干部。强化巡察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巡察干部观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光盘课程以及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工作“知与行”实践课堂。做好巡察人员职级套改工作,充分发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专职巡察干部中的正向激励作用,8月份,1名市委巡察干部职级晋升为一级调研员。

(三十一)关于“审计部分问题整改未有效落实”问题的整改。

1.督促淮安区持续深化整改,加大对未追回的扶贫资金催缴力度,截至目前,已实际收回45.5万元,其中23.9743万元投入到淮安区玖珑汇商业广场购买门面房项目,剩余21.5257万元存放在镇财政扶贫专户。

(三十二)关于“省健康扶贫工程2017年度考核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按照“填平补齐、实用够用”原则,组织各县区积极申报2019年省扶持基层医疗机构设施建设和设备装备补助项目,争取到省扶持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个、村卫生室项目45个,补助资金达1135万元。争取省扶持乡镇卫生院设备422台(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53台(件),价值2198万元。统筹规划、合理分配、及时拨付上级补助我市基层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及能力建设等专项资金,督促基层单位规范管理使用专项资金。将“全面落实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组织实施基层医疗机构设施设备补助工作”纳入县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督促县区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建设和硬件投入,确保实际需求保障到位。

2.督促涟水县进一步落实镇街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方案,加快推进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目前,已完成徐集卫生院续建工程、浅集卫生院改造工程、义兴卫生院附属工程建设;陈师、梁岔、时码、河网、余圩、成集、浅集、码垛、灰墩等9个卫生院项目正在施工;南集卫生院正在办理增加立项手续,明年2月份完成改造,届时全县所有镇街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将全部完成。

3.督促涟水县不断加大对镇街卫生院的财政投入和人才支持力度,对镇街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经费进行补助。2019年该县已累计安排卫生院支出7936.74万元,较2018年6622万元增长19.85%,用于镇街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定向委培招聘25人完成选岗,正在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完成卫健系统基层医疗机构编外人员招聘54人;同时,将根据县编办下达的30人进人计划,开展下半年招聘。

(三十三)关于“债务化解比较缓慢”问题的整改。

1.9月4日—9月5日,组织开展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暨综合监管系统专项督导工作,进一步压实各县区隐性债务化解进度。2019年1-8月份,化债完成率77.46%,市本级化债完成率84.88%,超序时进度完成当年化债任务。

2.充分运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综合监管系统,分析市直各平台公司、各县区隐性债务的成本、期限等要素,督促市直平台公司、各县区积极主动与金融机构对接,抓紧置换期限短、成本高的隐性债务。根据今年3月市政府与省农发行签署的200亿元“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战略合作协议,截至8月末市农发行已对接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项目22个、金额64.42亿元。持续加强与省国开行对接,推动其助力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目前盱眙城乡融合补短板一期总金额24亿元、期限18年项目,已实现投放4亿元。完成洪泽区1笔4亿元隐性债务置换工作,并上报省债务办(省财政厅)审核第二批8笔隐性债务置换申请。

3.建设防范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监管平台,8月5日,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目前,平台已纳入隐性债务融资主体374家,接入银行31家,实现领导、部门、监管、平台四类用户全覆盖,隐性债务数据实现应进必进、实时更新,有效发挥平台监管作用。

4.围绕打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风险三年攻坚战工作目标任务,出台《淮安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试行)》《淮安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责任制规定(试行)》等规范文件,不断完善处非工作各项机制。组织各县区各部门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对重点风险企业加强监管,组织对全市地方金融从业机构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约束国家公职人员投资行为,督促其不得支持、参与或者协助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三十四)关于“存在‘带病提拔’问题”问题的整改。

1.对2016年以来 “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自查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等,加大现职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现象的再次发生。

(三十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制定2019年度市委常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全市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和考核细则等文件,逐项明晰6大类34项责任清单,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纳入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纳入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召开县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要求全市各地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每月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专项行动,每半年向市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印发《今年以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通报》。在市委巡察过程中,深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印发《巡察发现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整改督查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推动7个县区全部成立网信委和网信办。制订《网络安全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细则》,推进“重双基、强双责”落地生根。打造网络宣传品牌,丰富“淮安发布”运行载体,加强新闻网站网络内容建设。对“淮安发布”实施改版,加强内容策划与创作,将“淮安发布”系列平台打造成集视、听、读、触、动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政务媒体,将订阅关注“淮安发布”微信微博列入全市高质量跨越发展指标内容。加强议题策划,今年以来围绕各类重大主题,在淮安新闻网、淮安视听网累计推出相关报道1500余篇。

3.扎实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重大主题宣传,开展“逐梦高铁 行进淮安”“圆梦小康 崛起江淮 高质量发展进行时”等大型融媒体新闻行动,推出《共建文明城市 共享美好生活》《共建淮河美丽家园》《香悦食博 醉美淮安》《我和我的祖国》等广播电视专栏。6月底,淮安成为全省第一个全县域完成县级融媒体中心挂牌任务的设区市。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新媒体产品,策划组织网端微专题20余个、融媒宣传2000多条,创意制作《江苏十三城 食博一线牵》《大河传奇》等H5、快闪、短视频、食博Vlog等融媒产品;央视中秋晚会在淮举办相关报道在今日头条被推荐超700万次、单条阅读最高46万,抖音阅读量超150万、微信10万多条。

4.加大对宗教非法出版物的排查整治力度,以查办大案要案为突破,按照年度“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组织实施“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保持打击宗教类非法出版物的高压态势。

5.制定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工作方案,专题部署推进。调查发现一批宗教非法活动及邪教活动线索,确定一批重点人头,分级落实管控措施。开展专案侦办,严厉打击宗教非法活动和邪教活动。

6.贯彻全市宗教场所“六进”活动推进会精神,组织各县区召开相关推进会,细化工作措施,在所有宗教场所开展 “六进”(国旗国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优秀文化、反邪教宣传、民生服务)活动,以开发宗教场所监管系统为抓手,创新打造淮安“平安宗教”服务品牌,探索宗教场所服务管理新路径,落实县区、镇(街道)、村居宗教事务管理责任。

(三十六)关于“线索处置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高度重视信访件处置工作,2件信访件中,反映尹志刚有关问题信访件,市纪委监委已于5月16日对其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反映市法院某审判员信访件,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九纪检监察组已于6月4日查否了结。

2.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规范管理,优先处置,提升办理质效,确保巡视问题线索在1年内办结。自收到巡视移交问题线索之日起,每3个月向省委巡视办报送1次办理情况,直到全部办结。

(三十七)关于“纪委监委‘三转’不到位问题没有彻底解决”问题的整改。

1.6月中旬,组织各县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出机构、市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开展三转“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厘清职责权限,克服职能泛化、职责发散等问题。同时明确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三转”回头看活动。8月份,启动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要求、职责权限等,要求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目前改革初步方案已报省纪委监委审核。

(三十八)关于“‘选人用人重大决策广泛听取意见不够’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在8月份开展的职级晋升一级、三级调研员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制定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方案,明确推荐和考察访谈人员范围,并在考察中坚持凡提必测,访谈中注意充分听取知情人意见。在9月份开展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推荐4名县区党政正职和1名二级巡视员人员时,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均参加会议推荐;讨论决定任用1名市委工作部门正职人选时,通过书面形式征求市委委员、候补委员意见。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攻坚,我市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整改责任落实还没有完全到边到底,个别整改措施还不够精准有力,有的整改成果还不够坚实牢固,等等。市委将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压紧压实责任,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建章立制,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收手、整改不到位绝不收兵,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条条见成效。

一是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懂弄通做实。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重要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深悟透上下更大功夫,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各项工作特别是乡村振兴工作放到全国、全省大局中进行谋划和推进,切实把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贯彻到淮安的创新实践中,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淮安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是以更大狠劲韧劲落实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强化组织推动。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将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统筹调度,既研究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要环节、督办重要案件,又紧盯具体事项、具体问题,坚持全面整改、做到全力以赴、强化节点管理、突出精准发力,打好“组合拳”“连环拳”。强化督查督办。深入开展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督查推进,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通过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一着不让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真正使巡视整改过程成为促进各级干部提振精神状态、改进工作作风的过程。强化标本兼治。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就堵塞一个漏洞,立下一个规矩就形成一项制度,不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

三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严格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巡视发现的问题,结合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以及扶贫、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整治力度,确保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精准落实。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认真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充分激发和保护干部投身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是以巡视整改成效助力淮安高质量发展。以系统化思维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将巡视整改与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相结合,对照全面小康和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指标体系,认真查找发展短板、落后指标、制约问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促提升,让乡村振兴之路走得更加稳健坚实。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工作制度,努力构建科学合理的规划体系、高效规范的工作机制、支撑有力的政策环境,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共同书写淮安乡村振兴时代篇章,以推动高质量发展现实成果检验整改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3606632;邮政信箱:市行政中心南楼922室;电子邮箱:hazhsc@163.com。

 

                       中共淮安市委员会

                           201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