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10-19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1日至5月1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连云港市开展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巡视。7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连云港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高度重视省委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落实作为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职责,市委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各县区、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以严实的态度、有力的行动、务实的举措,推动巡视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合力。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巡视整改作为贯彻省委部署要求、推动整体工作的重要抓手,坚决落实到位。7月9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娄勤俭在书记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刻学习领会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方向,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7月19日,市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听取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的汇报,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整改重点和整改责任,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抓好整改落实。8月19日,市委常委会召开省委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各常委同志通过调研、座谈以及相互之间沟通交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会上每位常委同志围绕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逐项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定了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的决心定力,为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成立由市委书记项雪龙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方伟,市委副书记万闻华任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副市长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巡视整改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项雪龙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多次部署研究、作出批示,全程“定向把关”,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民住房条件改善等省委专项巡视反馈重点问题,先后5次深入东海、灌南等县区调研督导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真正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其他市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具体牵头负责整改任务落实,做到靠前指挥、一线督办。各地各部门主动认领整改任务,积极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整改工作不断深化。

(三)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整改任务。围绕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查摆,深刻剖析根源,确保问题找准、方案定细、措施落实。研究制定《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工方案》《中共连云港市委关于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视反馈的29个问题,确定了五个方面46项整改任务145条具体整改措施,对每项整改措施都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整改时限,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三张清单”,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委要求,相应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对照市委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任务清单,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更为详细的整改落实举措,做到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整改工作格局。

(四)强化督导调度,提升整改质效。建立市委书记和市委常委同志到一线督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机制,各相关市领导深入基层一线,跟踪督办整改事项,共开展督导调研31次,召开专题会议24次。市巡改办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先后组织召开巡视整改督查系统培训会、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等7次会议,对各责任单位方案制定、制度建设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每月会商研判整改进展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督促各责任单位理清思路、改进措施,共向16家责任单位反馈修改意见28条。相关部门按照市委部署,围绕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落实情况、整改方案落实情况、立行立改落实情况、建章立制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了专项督查,推动整改工作落深落实落细。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认识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 召开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等乡村振兴相关文件,编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材料汇编》,并印发给市委中心组成员供其学习。制定印发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试行),进一步明确学习内容、学习形式等事项,完善内部学习制度。

2.7月以来,市委常委会先后6次听取或研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巡视整改相关情况,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对全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化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作了再动员再部署,提交讨论了《中共连云港市委关于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强弱项的若干措施》《连云港市解决农村低收入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行动方案》《连云港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方案》《连云港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连云港市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提升行动方案》《连云港市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水平提升行动方案》。

(二)关于“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不够”问题的整改。

1.坚持把抓“三农”、抓乡村振兴作为“一把手工程”,市委书记围绕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先后5次深入县区督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民住房条件改善等工作。编印《乡村振兴文件资料选编》,组织市四套班子及相关市级部门开展学习。建立市领导挂钩推进乡村振兴联系点,编印《连云港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材料汇编》,对全市各部门乡村振兴工作上半年推进情况进行统计、县区开展乡村振兴实施成效进行半年评估,督促全市各级加大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力度。

2.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部署先学先改“三个一”行动,依托主题党日、开放式组织生活等载体,开展一系列学习活动、列出一张为民服务清单、整治一批突出问题。把干部政治能力更加过硬作为主要目标,列入《2018—2022年连云港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举办“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等4期“新思想·大家讲”专题报告会,培训各级党员干部1600余人,举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等专题研讨班7期,培训干部700余人次。全面推进“三项机制”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市管干部中运用“三项机制”人数24人、案例数24个;县(区)管干部中运用“三项机制”人数109人、案例109个,市直单位报送案例21个。

3.把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主题作为主流媒体的重要关注内容,开展蹲点式、行进式、巡礼式采访报道。7月以来,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围绕脱贫攻坚主题,先后赴灌云县、赣榆区开展行进式联合采访,推出《发挥产业带动效应 打赢脱贫攻坚战》《发展特色产业吸引低收入农民“家门口”就业》等一批重点报道。

4.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乡村振兴等战略政策,组织开展“共话祖国好、奋进新时代”等基层理论学习宣讲活动1200余场。出台《连云港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检查方式、考评标准,确保收到实效。以省冬训创新项目强基惠民“双七一”活动和“三下乡”活动为基础,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乡村振兴战略政策,提高干部群众对乡村振兴战略的知晓率、支持和参与度。

(三)关于“工作部署存在‘打折扣’做表面文章”问题的整改。

1.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等工作列入市委全会报告内容,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系统阐述了狠抓“三农”工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问题,对“三农”工作提出重整农业、重构农村、重塑农民“三重”要求,同时,对精准扶贫脱贫、改善农民住房、整治农村环境、提升公共服务等四个方面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谋划和安排部署。

2.制定《连云港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明确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八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和措施,确定了领导责任、科学规划、强化资金、工作评估等四个方面的组织保障。组织召开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推进会,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3.制定出台《关于深化乡土人才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积极实施“智汇港城·才富乡村”行动,深化乡土人才队伍发展。2019年连云港市“花果山英才计划”首次专门设立乡土人才专项,对优秀的乡土人才创业项目进行重点扶持,最高给予50万元的资金资助,目前项目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选派4名省乡土人才“三带名人”参加遵义“爱国·奋斗·奉献”主题教育培训,提升思想境界,凝聚思想共识。推行乡土人才分级管理,市县乡三级联动推进乡土人才工作,根据“三带”类型和从事行业的不同,对2194名乡土人才进行分类,分别由文化、农业农村等部门根据职能进行管理、培养。

4.通过县区组织申报和评价推荐、主管部门评价推荐、网络投票、市人才办研究、网上公示等五个环节,评选乡土人才类典型30名,平台载体类典型20个,目前各县区已推荐上报乡土人才88名。

5.加快推进基层文化中心建设,截至8月底,全市共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580个,建成率达93.49%。严格按照《江苏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星级评定标准》,布置开展文化站星级评定工作。举办全市文化馆(站)长培训班,对90个乡镇(街道)160余名文化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开展“寻找港城‘最美群众文化之星’评选活动”和“2019年连云港市群众文化‘百千万’工程评选活动”,胡雯瑄等20人分别荣获“最美群众文化之星”荣誉称号与提名奖称号。

(四)关于“落实省委三项重点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制定出台《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经济薄弱村增收达标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和债务季报制度的通知》,将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村达标列入县区考核目标任务。开展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情况调研活动,印制“一村一策”统计表。

2.印发《关于做好50强村结对帮扶对接准备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县区出台相关措施提高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赣榆区印发了《中共赣榆区委赣榆区人民政府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打击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行为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五)关于“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建立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拨付情况月报制度,梳理汇总各县区资金拨付情况,针对资金拨付缓慢问题,向县区下发整改交办单10份;2019年度全市3000万市级扶贫资金,已拨付2367.68万元,拨付率78.92%。

2.组织开展县区扶贫项目资金“回头看”活动,对“十三五”以来各类帮扶项目和资金逐项核查。

3.印发《连云港市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和特困人员供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提标发放、政策落实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成立六个督查组对各县区、功能板块开展民政重点工作督查。

4.开展全市民政领域综合业务培训工作,分层次、分批次培训县区业务科长、乡镇(社区)民政助理170余人次。依据《市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等工作流程。积极开展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开展走访入户170余次,发放宣传单3万余张,面对面政策宣传涉及人数约2万余人。9月26日,对各县区负责特困供养工作的有关业务人员进行特困供养及低保政策培训。

(六)关于“稳定脱贫基础不牢”问题的整改。

1.印发《关于建立村级债务和经营性收入季报制度的通知》,对村级债务情况实行动态监测。印发《关于对村级举债申报制度建立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组织各县区对村级举债申报制度建立情况进行自查。制定出台《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经济薄弱村增收达标的实施意见》,消灭经营性收入“空壳”村。加大村级组织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扶持力度,目前已成立22个扶持村级组织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总投资4400万元。

2.发展扶贫产业车间和就业扶贫基地,截至8月底,全市新建就业扶贫车间104个,带动低收入户劳动力就业2072人。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下发《关于召开冲刺目标迎检备查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实行“拉网式”排查。

3.制定出台《连云港市精准防贫工作实施意见》,开展防止边缘户致贫返贫试点,建立近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的长效扶贫新机制。

(七)关于“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1.启动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前期研究—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汇集县区调研材料近80项,部门基础材料120余项,开展调查研究17项,完成各县区和功能板块实地踏勘,已形成规划实施评估初步成果。

2.深入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整改补划工作,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全面核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3.启动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指导相关县区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解决部分待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存在冲突的问题。向省自然资源厅积极争取追加规划流量指标,优先用于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空间。全面推进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解决农村居住点建设用地需求,目前云台山景区6个村土地利用规划已取得市政府批复,海州区6个村土地利用规划通过专家论证,即将上报审批,东海县、灌云县和赣榆区正在编制27个村土地利用规划。

4. 编制《连云港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各县区年度目标任务。截至目前,各县区均已印发2019年度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全市已开工改造危房4347户,开工率100%,其中竣工4074户,竣工率93.7%。

5.制定市级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将危房改造政策宣传作为县区危房改造工作的重点环节。督促各县区充分利用入户走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宣讲等方式,大力宣传危房改造的重要意义,引导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危房户应改尽改。7月以来,市住建局成立3个检查组,2次赴县区现场走访农户,查看危房改造、政策宣传等情况。

6.严格落实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公开制度,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必须在村级公示栏、镇级公示栏、县区政府网站,对危房农户信息进行全面公示公开,并邀请村民参与农户危房改造过程。依托“行风热线”“连云港发布” “12345”“0518—83081880”等媒介,畅通群众咨询投诉渠道,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八)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 对各县区治理情况进行暗查,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目前已累计开展排查24次,出动人员、车辆700余次,清理卫生死角、乱堆乱放240余处,清理积存垃圾2000余吨。加快推进全域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乡镇建设,建成海州区浦南镇、赣榆区宋庄镇等7个镇村全域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乡镇。强化农村垃圾收集设施配套,配套生活垃圾清运车辆176辆。定期检查设施运行情况,确保152座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正常运转。加强乡镇(涉农街道)及村级环卫作业运行管理队伍建设,全市共配备环卫保洁人员8093人。建立“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2.印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形式主义问题排查整治方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存在的未建立长效运维机制、设施及管网建设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整改,保证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市政府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推进。

3.针对村庄生活污水问题,督促各县区制定完善治理方案。目前,灌云县印发《灌云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灌南县印发《灌南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46个项目已经基本完成招投标;赣榆区完成《赣榆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评审;海州区印发《海州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各乡镇治理任务;东海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正在编制。

4.积极争取各类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加大本地财政支持力度,海州区采取政府融资平台兜底的方式,灌云县采取县级财政和平台公司投入的方式,赣榆区采用区财政补助、平台融资和镇财政投入相结合方式,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灌南县由县财政投入资金4000万元。 

5.采取EPC+O运维模式,确保村庄生活污水长期有效运维,项目已通过5.0招标系统,总造价约3.5亿元,到2020年实现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60%行政村的目标。2019年计划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6个,目前已进场施工21个村庄。

6.海州区依托其平台公司瀛洲集团,成立控股全资子公司,负责锦屏镇、新坝镇、浦南镇污水处理厂及全区各村庄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注册资本1000万元。同时,安排部分专项资金用于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运行维护。

7.按照“市级主导、县区主责、乡镇主事、农民主体”的工作原则,加快推进户厕改造。今年已完成农村户厕改造35883户,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2.62%。

8.农村居住区无害化卫生户厕1万户改厕任务,已作为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项目建设规划配套实施,截至目前,已开工改善或完成改善8637户,完成目标任务的86.37%。

9.东海县、灌云县等9个县区、功能板块均已制定改厕工作实施方案;海州区、连云区等8个县区、功能板块均已明确了农村改厕专项经费及农村户厕改造的定额补助标准。截至目前,海州区、连云区、开发区已完成2019年度农村户厕改造任务。

10.印发《连云港市2019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将“农村厕所建设任务完成率”作为各县区、功能板块考核指标以及乡镇(街道)监测评价指标,并纳入对市各责任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

11.举办全市农村改厕技术规范培训班,为全市农村户厕改造提供技术保障。每半月对各项目县区督查通报一次,规范指导农村户厕改造工作,已印发督查通报5期。将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纳入国家卫生乡镇创建“一票否决项”,凡是低于95%的乡镇一律不予命名。

(九)关于“责任压力传导未能到底到边”问题的整改。

1. 将合格农村公路建成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达标率等指标作为对县区、功能板块高质量发展考核共性指标,因地制宜设置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农民住房条件改善等个性指标,并赋予较高权重。在重点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目标等项目中,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对市各相关责任部门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乡镇、街道开展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将高标准农田比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达标率等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指标纳入指标体系。今年上半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348.9元,同比增长8.62%,增幅全省第8。

2.市扶贫办印发《2018年度市后方单位帮扶资金到位及市委帮扶工作队帮扶项目建设情况通报》,并及时对2019年度帮扶后方单位和资金任务进行调整,同时将扶贫帮扶工作纳入市级机关绩效考评。截至目前,扶贫资金到位率达93%以上。

3.建立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半年通报制度,收集汇总2019年上半年县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效评估表、2019年上半年乡村振兴战略主要目标任务实施推进情况,并对县区及部门推进情况予以通报。针对薄弱环节,编印乡村振兴工作简报3期,督促各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4.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对县区、功能板块高质量发展考核的个性指标,并赋予较高权重,同时纳入2019年度市级机关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方案。印发《关于省对我市年度综合考核责任分工的通知》,把任务完成情况与市各责任部门考核结果挂钩,牵头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同奖惩。今年上半年,我市将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530元/人/月,并逐户分析致贫原因,采取技能培训、小额贷款等方式“一户一策”开展帮扶,确保年底全部实现增收脱贫。对8个未脱贫省定经济薄弱村进行专题调研,通过厂房出租、土地流转、农机租赁、农业产业收益等方式,逐村落实增收措施,确保年底全部达标。

(十)关于“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

1.开展村社“两委”队伍综合研判,逐村逐社形成研判报告,大力实施“千人计划”,今年以来,全市共招引本土大学毕业生、复退军人回村任职454人,新任村党组织书记从4类人员中产生比例达84%,村干部素质水平明显提升,队伍结构趋于合理。

2.扎实推进整顿工作,建立党建工作“访查晒述”推进机制,对乡街党(工)委委员联系包村制度落实情况开展随机暗访,对整顿情况开展实地调研。目前,整顿对象中,提档升级村党群服务中心66个,对部分村“两委”人员进行调整。

3.开展村书记业务集训轮训,在市基层干部学院举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示范培训班,带动县区普遍开展集中轮训。截至8月底,市县乡三级举办村书记培训140余场次,培训人数4230余人次,基本实现全覆盖。推动队伍学历结构优化硬化,从招引的回村任职大学毕业生中选拔356人进入村“两委”,鼓励在职村干部提高学历层次,目前全市村书记大专以上学历603人,占村书记总数43%,高中及以下学历占比下降3个百分点。

4.拍摄警示教育片《作风建设在路上》,增强反面案例警示效果。把党员不信马列信鬼神列入村社“两委”队伍综合研判范围,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行动上自觉抵制迷信活动。组织“学懂党内法规,建强组织体系”等主题党日活动,探索党员积分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固定学习日制度,推进党员远教站点建设,提升党员教育管理水平。

(十一)关于“‘四个优先’未能有效落实”问题的整改。

1.分类对县区党政正职、全市党外干部等开展专项分析研判,逐个班子提出队伍建设意见,逐人提出下一步进退留转建议,研究提出人选和下一步使用计划。今年以来,注重使用一批有“三农”工作经验的领导干部。

2.在2020年公务员职位招录计划编制中,提高“三农”有关专业的招录比例,占乡镇总职位计划数的58%。针对各地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将43名选调生分配到乡镇。今年下半年,全市大学生村官中有59名被录用为公务员,29名进入事业单位,对乡镇干部队伍进行了有效补充。

3.完善土地指标使用管理台账,规范指标管理。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维护农民权益、指标使用、资金管理办法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目前,全市已安排3750亩土地复垦指标用于支持农村发展建设。其中2253亩用于农民集中居住建设;1497亩用于公益项目建设。

4.进一步加强指标收益资金管理,指导各县区制定并出台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收益资金管理办法》。起草完成《连云港市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指标使用和管理。

5.通过保重点、压一般、促整合,一般性支出压减幅度超10%以上。统筹安排市级财政各项扶贫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工程,目前均已落实到位,并根据主管部门申请和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6.召开全市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暨绩效管理布置大会,印发《关于编制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明确市级财政新增财力重点向扶贫领域倾斜,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将继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7.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各县区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开展风险排查。印发《关于开展小贷、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行业风险排查的通知》。

8.严格执行扶优限劣发展思路,同时督促相关辖区对非正常经营小贷公司实施退出机制。

9.认真落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在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等5个方面,对相关政策进行补充完善,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良好金融政策环境。调整完善银行业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提高“支持乡村振兴情况”指标的分值权重,促进更多信贷资源投向“三农”。截至8月底,新增涉农贷款117.27亿元,比年初增长12.01%,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政策性农业保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72亿元,提供风险保障超46亿元。积极推动农业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将沃田集团、香如生物等13家涉农企业纳入全市拟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组织7家涉农企业参加全省农业企业上市专项培训,协助2家企业加快启动上市挂牌筹备工作。

10.加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金融支持,召开金融支持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专题对接会,汇编各县区、功能板块相关项目。今年以来,对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类项目已累计完成授信25.3亿元。东海县政府印发《东海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成立东海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导小组。鼓励支持银行业机构下沉营业网点和服务重心,农业银行将灌云县、赣榆区、海州区等地3家城区网点下沉至乡街;南京银行设立东海支行;灌南农商行、灌云民丰、灌南民丰等农村法人机构增加了乡镇网点布局。组织召开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会,加大金融扶贫工作力度。

(十二)关于“专项监督开展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1.7月25日完成“阳光扶贫”监管平台“两不愁三保障”模块建设方案,8月20日系统上线运行,实时监管建档立卡医保、住院、疫苗接种等8类数据,及时核查处置相关疑似信息,确保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到位。常态化运行污染防治监管平台,对黑臭水体整治、生活污水处理等村居环境整治问题进行重点督办。督促市卫健委加快推进预防接种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8月16日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

2.加快推进“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扩围升级,督促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等职能部门将涉农资金统一纳入监管平台,对农民住房条件改善资金的拨付、使用等情况实时监管。对资金滞留时间较长、项目完工未及时验收等异常数据及时预警,目前已处置预警信息410条。

(十三)关于“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东海县财政局会同相关涉农部门研究整改措施,强化行政村及乡镇站所源头审核把关责任,并于今年4月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平台管理、项目整合、发放流程、监督检查等工作,做到长管长严。

2.督促市财政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和市审计局等职能部门对2017—2018年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情况以及资金管理使用发放情况开展检查,通过县区自查、市级抽查、规范整改三个阶段,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目前已完成自查自纠,共发现人员信息清理不及时、资格审查不严格等问题14个,市纪委正督促主管部门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3.优先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持续开展疑难复杂信访举报问题化解专项行动,由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三级领导共同推动矛盾解决。建立未办结、未息访历史积案数据库,逐件挂账销号,逐件核查了结。

4.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今年1—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895件,同比增长18.5%,处分1148人,使用留置措施60人。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1—9月全市共运用第一种形态2744人次,占比69.5%;第二种形态918人次,占比23.2%;第三种形态74人次,占比1.9%;第四种形态213人次,占比5.4%。紧盯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对基层小官大贪和“微腐败”零容忍。

5.今年4月,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会议,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列为十项专项整治之一,严肃查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今年已通报4批次9起18人。

6.今年6月,由市纪委常委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五项监管机制运行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实地查看镇村14个,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发现5大类15个方面问题。7月,组织召开全市五项监管机制工作推进会,现场反馈问题清单13份,要求限时整改。市纪委常委带队先后赴东方农商行、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等单位督查,推动问题整改。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完成农村产权交易项目5331个,同比增长75.1%,成交总额12.1亿元,溢价率1.9%。全市行政村共发放村务卡1820张,实时监控资金23022笔2581.7万元。

(十四)关于“深挖彻查涉黑涉恶‘保护伞’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1.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大涉黑涉恶案件查处力度,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呈现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态势,受到中央督导组肯定。

2.针对查办涉黑涉恶腐败牵涉广、干扰大的问题,果断采取提级办理、异地办理、指定管辖的方式,提升办案质效。

3.建立健全涵盖纪检监察与政法机关、金融机构、通信部门等多部门联合“打伞破网”模式,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强化技术手段支持,运用大数据广泛收集、分析“保护伞”“关系网”信息,加大问题线索摸排的深度和广度。8月9日,市委政法委会同市纪委召开全市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制定全市纪检机关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线索双向移送、分析排查工作,加强沟通反馈,实现事实认定、定性处理等“无缝对接”。

(十五)关于“非法宗教活动管控不力”问题的整改。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指导县区加大私设点整治力度,各级党委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各乡镇组织专班,划分区域,加强巡查回访。建立市、县、乡三级联动机制,县区、板块定期上报情况。

(十六)关于“农村基层文化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出台《连云港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城乡共建共用联动机制》,统筹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积极推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与党群服务中心、文明实践站、农家书屋等设施功能的深度融合,提高基层公共服务资源的利用率。组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广场文化系列活动和“倡导移风易俗 弘扬时代新风”群众文艺精品巡演活动,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组织市县(区)两级图书馆、艺术剧团开展“三送”活动,1—8月实现送图书下乡6万册,送戏(演出)下乡726场次,送电影下乡10439场次。

2.将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培训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年内实现从业人员轮训,并确保参训时间不少于5天。督促各县区按标准配齐村级公益岗位人数。开展农村文化礼堂建设试点工作,依托农村文化礼堂开展文艺演出、全民阅读等展示活动。召开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专题会议,在8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文化馆分馆。

3.对照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年度目标责任书,采取听汇报、现场抽查等方式,对各县区11家文化站、20余家基层文化中心建设推进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各县区政府下发通报,督促各相关县区及时整改到位。

4.筹备县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验收工作,力争12月底前实现全覆盖。

5.提升农家书屋的服务功能,将1300余家农家书屋纳入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增建通借通还农家书屋306家,520家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率达37%。

(十七)关于“文明乡风培育不足”问题的整改。

1.在全市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推动赣榆区成为全国试点县区,东海县、灌南县、灌云县成为省级试点县区,海州区进行市级试点,共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2500余支,累计开展各类活动4000余场,覆盖人群380万人次。依托“志愿连云港”平台,组织开展文明实践、基层巡演等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宣讲活动60余场(次),开展“理论直通车”等基层巡讲150余场次,文明实践活动900余次。

2.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婚丧礼俗改革促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的通知》,开展“倡导移风易俗 弘扬时代新风”群众文艺精品巡演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婚恋观、家庭观、幸福观。目前,全市1289个行政村修订村规民约提倡厚养薄葬,开展巡演活动85场次。

3.编印《图说连云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积极倡导“丧事简办”,同时依托市、县(区)殡仪馆开展集中守灵并实施奖励,引导群众采用树葬、深埋、格位存放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组织开展省级文明村镇评比创建活动,推荐评选17个省级文明乡镇,52个省级文明村。

4.编制完成各县区、功能板块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全市10个县区、功能板块均已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市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尽快完成审批手续。 

5.坚持市、县、乡、村四级联动,采取奖补结合方式,加快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截至9月底,全市已有59个公益性公墓、39个骨灰堂投入使用,另有25个公益性公墓和16个骨灰堂正在建设。

6.利用连云港日报、连云港新闻等市主流媒体以及公益广告栏、村(社区)委会广播、橱窗专栏等宣传阵地,推广文明殡葬、现代殡葬新理念。开展“全市散葬乱埋治理宣传标语有奖征集活动”,出台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倡议书,倡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出台文明祭扫倡议书,倡导绿色文明低碳祭扫。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9.2万份,印发治理散葬乱埋简报8期,安排宣传车25台次,在“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等报纸专栏报道11次,市电视台新闻插播10次。

7.印发《关于建立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和散葬乱埋治理工作月报告制度的通知》,明确各县区、板块每月报送当月完成情况和下月推进计划。开展“活人墓”和“三沿”区域豪华墓、硬质大墓整治工作。

(十八)关于“农业发展质量不高,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印发《关于分解2019年高效设施农业面积的通知》《连云港市农业公园建设方案》,今年上半年新增高效设施农业面积2.21万亩,设施农业比重达20.4%;灌云县伊甸园正在申报中国农业公园,东海县现代农业产业园被批准建设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对申请建设市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的52家申报单位逐家到户核查,确保年底完成创建任务。

2.印发《关于开展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申报与检测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研究部署农业龙头企业、产业联合体、“一村一品”示范村等工作,目前已建成5家产业化联合体,组织3个村申报国家“一村一品”示范村,新增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项目56个。开展2019年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工作,江苏沃田、裕灌食用菌申报通过省级审核。持续推进村企结对帮扶,已有76个企业结对帮扶76个村。

3.开播《农连天下》专栏节目,拍摄“连天下”品牌专题片,通过新华日报、江苏农村经济等媒体宣传报道我市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宣传发展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新增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40个,种植业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47%。

4.创建培育县域品牌,东海县创建“福如东海晶致农品”、赣榆区创建“赣榆紫菜”、灌南县创建“灌南食用菌”等县级公用品牌。授权申请入驻“连天下”目录产品企业新增10家,“连天下”商品数量持续增加。

5.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以补贴、奖励的方式重点扶持带动力强、成长性好的龙头企业。目前已经申请了省级资金和市级资金来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牌,市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奖补文件正在印发。

6.印发《2019年全市数字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建设一批省内先进的现代农业智慧园区。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积极组织各县区申报省级项目,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7.加快农业卫星遥感领域数据资源建设,连云港市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农业卫星遥感监测服务项目已完成公开招标、项目需求编制等工作,目前正在进行系统开发。农业卫星遥感监测服务项目已上线试运行,9月20日在省农洽会展出,受到与会领导和嘉宾好评,自动化监测功能初步体现。

8.灌云县、东海县获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2019年上半年,全市农村电商销售收入超60亿元,预计今年农村电商年销售额将突破100亿元。

(十九)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不力,污染整治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1.组织开展不达标断面及劣五类入海河流污染调查工作,完成大浦河、蔷薇河等重点河流及其支流排口排查工作。制定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通过污水截流及分步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推进大浦河、排淡河、沙汪河、朱稽河等重污染河流综合整治。组织开展不达标河流问题督查并进行交办,开展夜间重点断面和入河排口检查,推进污水排口封堵和截流。2019年1—8月,22个国省考断面中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为59.1%,较去年同期高13.7个百分点;15条入海河流中,只有大浦河大浦闸平均水质为劣Ⅴ类,其他3条入海河流消除劣五类。

2.密切监控河流水质,每周开展20个区域补偿断面、13个饮用水源断面监测,大浦河沿线11个节点监测,每月开展118个河长制监测和12个黑臭水体监测等预警监测工作并通报信息。推动省控断面自动站建设,2019年任务是改造1个站点、新建6个站点,目前,改造站点已完成,建成小河埃泵站、西朱范村桥、陈港站3个自动站。

3.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县区考核细则》《全域整治示范镇验收标准》《达标村及示范村验收标准》等制度文件,集中实施了以“四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新改造农村户用无害化厕所25974座,新增农村公共厕所185座,改扩建236座,6个乡镇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疏浚农村河道共计300余万立方米;共计完成321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4.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力度,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市区建成区的13条黑臭水体,目前已整治完成12条,正在实施的红砂路北侧河道水体整治,已完成工程量的95%,计划2019年底前完工;完成大浦方涵事故溢流口应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处理规模达2000吨/天;大浦污水处理厂应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和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正在实施。

5.印发《关于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回头看”的通知》,对2018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对发现的新问题立行立改。截至8月底,沭新渠饮用水源地未发现新问题,1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47个环境问题已整改到位;各县区未发现“死灰复燃”和新增环境问题。

6.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灌云县和赣榆区对新增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整治。新增的灌云县伊云湖、赣榆区莒城湖一级备用水源地已完成排查,正在编制整改方案。

7.组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回头看”,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组织水源地管理部门每月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开展一次巡查,加密饮用水水质监测次数,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及时消除环境隐患。

8.开展环境执法检查,督促东海县巨能矿业有限公司解决扬尘、废水污染等问题。目前,东海县巨能矿业有限公司露天砂石加工设备已拆除,生产设备改装在室内生产,加装除尘罩和喷淋塔,购置3台雾炮对厂区的矿石进行湿化,并用防尘网全覆盖,水洗工序已停止使用。

9.印发《东海县砂石企业环保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手续不全、设施未建成、污染严重的非法砂石加工企业按照“两断三清”进行清理取缔,目前东海县已经排查出砂石企业40家。印发《关于开展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市“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目前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619家(含砂石生产企业),并依法开展整治。

10.制定《连云港市非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科学指导非规模畜禽养殖场开展污染治理,推进稳定生猪生产和环境治理提升“两手抓”。

11.制定《非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在新沂河、鲁兰河、乌龙河等市级主要河道开展非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建立整治清单,落实“周报告、月通报、季督察”工作制度。制定《连云港市畜牧示范创建的实施方案》,开展畜牧示范创建活动,推广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建设。  

(二十)关于“农村师资力量薄弱”问题的整改。

1.认真落实新教师补充计划,全市2019年到2021年补充新教师4500名左右,每年计划补充新教师1500人。2019年全市招聘新教师1802人,优先向农村学校倾斜,其中1305人补充到乡镇以下学校。完善乡村教师编制管理机制,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2019年全市各县区共安排定向培养乡村教师162名。全面推行“县管校聘”改革,完善骨干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机制,2019年全市参加交流轮岗的教干教师占比达15%。

2.实施职称评审向乡村教师倾斜政策,2019年起,在乡村学校任教分别达10年、20年和30年以上的教师,在申报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专业技术资格时,可不受单位岗位设置比例限制;小学乡村教师申报人,所有兼任学科或转任学科同等互认、业绩累积考评,同时放宽乡村教师的教科研申报条件。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教师待遇,按教师人均收入不低于地方公务员的要求进行补贴,赣榆区拿出2000余万元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新建教师宿舍及食堂18000平方米,配备空调350台、电视283台、热水器285台;东海县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发放乡村学校教师补贴,且补助不纳入绩效总量。加强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建设,完成26个培育站建站工作,756名乡村教师成为培育对象,目前各培育站活动已全面启动,相关方案、研修主题全部通过省教师培训中心评审。 

3.大力推进学校建设,2019年计划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初中)18所,其中新建6所,改扩建12所。截至目前,已开竣工15所。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就近入学和市招生“六严”规定,通过限年龄、限区域、限班额、限流动等“六限”措施,巩固“零择校”“零借读”成果。积极扩大优质高中资源供给,2019年6所高中开办了综合高中班,计划招生720人,目前录取539人。

4.按省教育现代化监测指标“每所普通高中12轨36班、45人/班”,完成对县区普通高中资源预警情况测算。

(二十一)关于“基层医疗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1.印发《2019年全市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基层人才引进培养、培训提升、下派帮扶计划1000人以上;年内每千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每万人口有3.5名以上全科医生。截至目前,已引进培养314人、培训提升340人、下派帮扶3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5.4%;每千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4,完成目标任务的101.14%,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4.21,完成目标任务的140.33%;市级医院成立10个基层特色科室孵化中心。 

2.加快推进乡、村卫生机构示范化建设,全市80多个建设单位正在开展县级自评。加快推进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8个重点建设工作正在推进。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能力评价,我市87%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达省定标准,完成目标任务的98%。

3.印发《连云港市农村低收入人口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安装自动识别收费系统,精准识别农村低收入患者身份信息,锁死住院预交押金功能,杜绝收费和记私账行为,目前全市96家公立医疗机构均安装此系统。加大宣传力度,共发放宣传彩页、折页等2万余份。

(二十二)关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群众获得感不强”问题的整改。

1.推进农村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能力。7月以来,完成下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5639万元,其中东海县1216万元、灌云县1082万元、灌南县808万元、市本级1817万元以及市级财政配套资金716万元。各县自行分配的经费按照向农村倾斜和不少于50%的资金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原则制定分配方案。

2.推动农村公办养老机构运营体制机制改革,对五保老人数量少、床位利用率不高、缺少运营经费的农村敬老院以“公建民营”、总体承包、分部承包、委托运营、合资合作等方式,流转给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进行运营,达到提高服务水平和增加农村养老床位供给的目的。截至目前,东海县白塔敬老院、灌云县东王集敬老院、徐圩新区东辛农场敬老院等农村敬老院已完成转制工作,灌南县新集敬老院已进入公开招标程序,灌云县四队、圩丰敬老院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合同签约,赣榆区宋庄敬老院已选定合作方,目前正在洽谈合同细节。

3.加快推进农村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年内安排新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7个,目前已经建成17个,40个已经开工建设,年底前全部建成。

4.制定印发《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计划》,对照国家标准28项基础性指标,组织对全市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排查整改工作。编制《连云港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暂行办法》《连云港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细则》,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养老机构等级创建活动,通过“以奖代补”、项目援助的形式给予奖励。对全市所有养老机构逐户对标评估,逐户建档立卡,排查整治存在问题,一院一策制定整改计划。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投入整改专项经费500余万元,对69家养老机构不合格指标进行了整改,并顺利完成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养老机构业务数据、整改指标的核查。

5.制定全市农村敬老院改造再提升计划,升级“三有三能六达标”建设改造标准,推进全市64个农村敬老院与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6.加强对县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指导,有关分管市领导及责任部门先后6次赴灌云县、灌南县等县区督查农村公路建设及“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截至9月底,全市农村公路道路开工726.5公里,开工率82.2%,已完工320.9公里,完工率36.3%;桥梁开工25座,开工率25.8%,已完工18座,完工率18.6%。

7.按照省里要求,指导各县区、功能板块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以奖代补”政策机制,增设农村公路建设补助专项财政预算,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纳入地方年度财政预算。

8.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农村公路日常管养机制,确保每年县道、乡道大中修工程规模分别达到养护里程的8%、5%以上。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和执法机构能力建设,实行各县区、功能板块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路政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农村公路路政群管(协管)网络,实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全覆盖。

9.实施赣榆区区域供水能力提升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区域供水。

10.实施东海县2019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目前已经全面开工建设,完成投资650万元,部分村入户管网正在施工,预计12月30日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11.实施灌云县2019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编制《灌云县2019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并进行技术评审。截至目前,灌云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铺设供水管网106公里,自来水入户1565户,完成工程投资2150万元,计划10月底完成全部管道建设任务。

(二十三)关于“重形式轻实效,一些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严肃查处贯彻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17起,处理 2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通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批次12起40人。

(二十四)关于“担当作为精神不足,少数干部存在慵懒散拖”问题的整改。

1.突出为基层减负,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结合扶贫、环保等领域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全市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71起,处理26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1人。聚焦作风“七个不”等问题,持续开展“作风聚焦行动”5期,相继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委等部门专场,现场曝光突出问题13类57个,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监察建议,推动建章立制、补齐短板。对曝光问题全程跟踪督办、跟踪问效,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2.加快推进涉农资金监管平台建设,统筹住建、农业农村、水利、卫健、发改、民政等11个职能部门,实时监管涉农资金线102条,涉及资金110.9亿元,全面提升涉农资金使用效率。8月份,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全市“阳光扶贫+”监管系统等三大监管平台建设运行专项督查。针对督查情况,召开三大监管平台问题整改推进会,现场交办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推动各责任部门举一反三、限期整改。

(二十五)关于“痕迹式考核过多过频,基层减负没有落到实处”问题的整改。

1.开展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督查调研,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情况通报》,召开全市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推进会,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十项措施得到落实。

2.严控文件会议规格和数量,将5月、8月确定为市级“无会月”,做到少开会、开短会、开“套会”、开管用的会,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其他文件不超过3500字、每次大会发言人数不超过5人等硬性措施得到较好落实。今年上半年,印发文件、召开会议数量比去年同期分别减少29.6%和25.7%。

3.充分发挥党委督查牵头抓总作用,将全市126项督查事项压减至20项,比去年减少84%,实现督查大幅减少。

4.印发《连云港市2019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及系列实施方案,将目标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检查考核纳入年度综合考核统筹开展。市级机关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的材料上报、审核、评分等工作全部通过信息化平台完成,实现考评全程无纸化。县区、功能板块综合考核信息系统由省考核办统一组织建设,目前正在部分市试点。

5.全市考核评价工作更加贴近实际、注重实效,过度留痕现象得到遏制。赣榆区有效治理“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开展延伸至基层使用的APP专项清理,关停不达标政务新媒体17个,完成功能整合4个。连云区对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摒弃“对数据、编材料、做图表”等留痕做法,提升了抓落实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二十六)关于“存在算账脱贫、数字脱贫现象”问题的整改。

1.组织开展省定经济薄弱村“回头看”,完成全市涉农村(居)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低于18万元调查统计工作。开展关于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情况的调研活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虚列集体性经营收入的问题。

2.针对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业务水平不高问题,加强业务培训,已对部分农村经济管理人员开展七期业务轮训。印发《关于建立村级债务和经营性收入季报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地要督促指导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规范使用会计科目据实上报,并对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指标作了统一解释。

(二十七)关于“花果山景区违规建房问题整改缓慢”问题的整改。

全面排查花果山景区违建(购)房情况,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印发《连云港高新区禁违控违工作督查督办制度》《连云港高新区违法建设网格化防控实施办法》等文件,以制度推进禁控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十八)关于“巡视交办问题仍有部分线索未办结”问题的整改。

组织人员对2016—2018年省委巡视交办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市纪委监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明确由案管室统一扎口,建立专门台账实时动态管理。2016—2018年省委巡视交办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办结率79.7%。

(二十九)关于“非法集资案易发多发”问题的整改。

1.组织各县区、各部门分地域分行业开展打非宣传,在村头、路口设置宣传专栏,借助农村金融服务组织力量,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学习手册,扩大宣传辐射面。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采取“家家到”方式,全面排查“7+4”类金融机构风险情况并进行整顿。

2.建立全市金融网点监测预警非法金融活动网格化工作机制,成立500多人的金融网点监测预警信息管理员队伍,利用社会综治网格空间划分责任区域,将全部非法金融活动及传播投资理财咨询信息纳入监测排查范围,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共梳理出农业专业合作社等金融风险线索68条,目前正加强对其整顿监管。

3.加强农业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业务监管整治,向各县区、功能板块及市农业农村局发出风险提示函,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在清查“空壳社”的同时将非法金融活动作为重点排查内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加强政治建设,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更加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学习贯彻新思想的行动自觉。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必须始终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期‘三农’工作总抓手”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三项重点工作等决策部署,把讲政治贯穿到工作方方面面。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巩固良好政治生态。

(二)压实“两个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扛稳抓牢市委主体责任和市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组织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按照“三个清单”的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主体,坚持不懈推进整改,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查遗补缺,完善提高,确保不反复、不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跟踪督查、逐项督办、逐个销号,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对需要长期整改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旗帜鲜明支持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有责必问、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纪律保障,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三)聚焦重点任务,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坚持靶向发力、重点突破,集中力量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加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集中统筹,加快协调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着力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推动新思想入脑入心,坚决以新思想指导“三大攻坚战”、“一带一路”强支点建设、产业转型、民生事业等各项实践。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守组织人事纪律,落实“三项机制”,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管控,进一步健全农村“三资”管理、扶贫资金发放、征收安置、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的监管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加强成果运用,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切实将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改革发展的强劲动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引擎。坚持把巡视成果运用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相结合,对照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实际状况、“三农”工作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全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切实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把巡视成果运用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针对专项巡视发现的共性与个性问题,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制定“长久立”的机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住漏洞,着力推动解决全市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把巡视成果运用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相结合,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大突破,为奋力夺取“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新胜利、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18—85858792;邮政信箱:连云港市5500信箱;电子邮箱:lygswxcbgs@126.com

 

                        中共连云港市委员会

                             201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