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连云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10-19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六巡视组于2019311日至510日对连云区委开展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巡视,并于73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区委将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健全体系、细化措施、强化落实,强力推进巡视各项整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召开区委常委会、区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政联席会、四套班子联席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娄勤俭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各项要求,研究推进各项巡视整改工作。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省委专项巡视不仅是对连云区委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检查推动,更是对区委的政治体检,全面检视区委工作不足;区委对巡视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全面整改,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是健全责任体系,抓实整改措施。组建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召开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区委常委会等一系列会议,研究制定区委整改工作方案。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6个方面22个问题,细化80条整改措施,每项整改措施都明确牵头区领导、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形成任务内容、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三明确”的责任体系。在整改过程中,区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既挂帅又出征,亲自承担3个任务的整改工作,切实承担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区委将巡视整改工作列为区委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定期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专题研究会办难题,确保整改工作实效。区牵头领导率先垂范,加强指挥协调,区各责任单位建立日常汇总督查机制,区委巡视整改办公室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截至9月底,省委专项巡视反馈的22个问题中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20个问题已取得明显整改成效。

二、以扎实的工作举措,有力推动巡视整改落地见效

(一)区委对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思想重视不够的整改

2018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进行11次专题学习,未对中央和省委乡村振兴决策部署进行专题学习,部分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对乡村振兴战略内容和要求缺乏了解。在巡视动员会上发放的调查问卷中,66.7%的人填写“无意见”或直接交空白卷。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7月26日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将乡村振兴工作列为全委会报告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召开2次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全面提升全区领导干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自觉。二是加强学习宣传。开展1次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举办3场乡村振兴系列专题报告会,在连云港日报、美丽连云等载体上,刊登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报道18篇,切实加强了全区党员干部对乡村振兴战略内容和要求的深刻理解。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力度,已累计拨付财政资金1.13亿元用于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支出。

(二)关于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2018年区委共召开8次常委会,未对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同于一般任务,认为是农业部门的事,未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纳入全区年度目标任务绩效考评。区委直至2019年3月9日才出台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是强化统筹规划。区委、区政府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上重要工作日程,召开2次区委常委会、2次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统筹各条线各部门力量。出台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编制乡村振兴规划方案(初稿),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成效明显。二是完善考核体系。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已将乡村振兴相关考核内容列入全区年度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加强日常督查,倒逼各责任主体主动作为、落实整改,成效明显。

(三)对实施乡村振兴工作责任未能落细落实问题的整改

截至2019年3月,区委未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党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未建立区、乡街、村(社区)三级党政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实绩考核机制;对实施省委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未给予足够重视,未明确工作时间表、路线图。

一是健全责任体系。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第一副组长,并建立领导班子挂钩制度,区领导牵头重点任务,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的组织体系。二是细化任务分工。印发2019年度全区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明确牵头领导和主责部门,定期编发专项督查通报15期,压实各部门、各乡街落实整改责任,成效明显。三是突出攻坚重点。针对农民住房条件改善、人居环境整治、就业创业、富民增收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问题,印发《连云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攻坚方案》《关于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连云区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组织攻坚,强势推进,取得一定成效。

(四)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准低、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2018年度连云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3万元,2020年全区既定目标为1.56万元,与全省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44万元的目标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乡村经济发展不平衡,2018年,全区21个涉农行政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有11个村为负增长,其中8个村负增长率超30%。

一是加快产业发展。把发展产业作为乡村振兴的核心任务,环山街村因地制宜打造民宿经济,建造宿城、西连岛等乡村民宿集群,苏马湾、大沙湾民宿建成并投入使用,鼓励农民、渔民发展农家乐、渔家乐等,带动群众创业增收;沿海街村紫菜产量约7万吨,成交额4.8亿元,特色产业成效明显。二是化解村级债务。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债务管理的意见》等系列政策措施,并通过鼓励乡街发展养殖、民宿等业态,盘活集体资产,有效缓解村集体债务,整改成效明显。

(五)关于特色农业扶持力度不够,农业结构单一问题的整改

农林渔业尚以粗放式发展为主,抗风险能力弱,2018至2019年度高公岛街道、板桥街道紫菜养殖、加工普遍亏损。

一是推动科技兴农。推荐连岛渔业休闲示范基地等6个项目申请科技扶持资金;对接中国海洋大学等5家科教单位,不断强化科学技术指导,推动涉农产业升级,整改成效明显。二是壮大产业集群。依托西墅实业等紫菜生产加工龙头企业,以“公司+基地+专业市场”的形式,带动40余家中、小紫菜企业加盟协作,进一步壮大紫菜产业集群。同时,运用“互联网+紫菜+观光旅游”,提高了紫元素食品、五环紫菜等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三是做大做强特色农产品。目前园区内已引进亿佳园、飞燕、洋洋乐等食品有限公司6家,重点扶持飞燕食品申报2019年度农业龙头企业,整改成效明显。

(六)关于品牌培育不足问题的整改

茶叶、葛根粉、海产品、紫菜等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大多停留在小作坊、初加工阶段,缺乏统一的品牌包装和有效的宣传营销手段,产品附加值低,知名度不高。休闲观光旅游农业和跨区域农产品交易、仓储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发展缓慢。

一是提升紫菜产业示范园品质。引导、扶持高公岛积极创建紫菜农业产业示范园,争取省现代渔业产业资金280万元,建成高公岛街道紫菜产业园污水处理站,进一步提升园区现代化管理水准。二是加大区域品牌建设力度。推动“连云港紫菜”申报2019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并组织30余家紫菜加工规模企业组团参加中国(连云港市)—东盟农业经贸洽谈会、第二届中国国际海洋牧场博览会及省农洽会,进一步提升“连云港紫菜”品牌效应。三是加强招商合作洽谈。充分利用连博会、农洽会等招商引资,与省侨联签订委托招商合作协议。推进江苏天马网络科技集团投资的天马跨境互联网产业园,目前该项目投资协议及落户优惠政策已基本达成一致,正推进签约。全区建立益农信息社20家,实现行政村电商全覆盖,完成今年新增服务企业300家工作任务。

(七)关于人居环境“四治理”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

连云、连岛、高公岛、板桥4个街道污水管网建设未到位;海州湾街道西墅码头长期疏于管理,脏、乱、差现象严重;高公岛街道羊山岛码头渔网渔具乱堆乱放。

一是组建专班专项整治。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率先出台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实施方案。采取“家家到”方式,召开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推进会8次,编发督查通报15期、经验交流3期,专题讲座6期,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强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提升。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连云、连岛、板桥街道三个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开始施工,铺设污水管网3公里、安装污水检查井80余座;高公岛街道修复破损、断头污水管网约1公里,污水管网覆盖率达85%以上。三是加强渔业码头管理。督促海州湾、高公岛开展拉网式清理,安排专人打捞近海域漂浮物,扣留3条浮子阀、清理2条僵尸船,渔港、码头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整治。四是集中开展环境整治。进一步完善云山垃圾转运中心,垃圾处置体系运行良好。全区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全面清运公共区域积存垃圾。加强占道经营管理、合理疏导,集贸市场环境得到优化。五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两收”期间,以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为主,饲料化、燃料化等利用方式为辅,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板桥、云山和宿城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分别采取统一还田、“三定”防控和“三包”政策方式,确保秸秆禁烧。

(八)关于水环境治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部分河流存在黑臭现象,烧香河水质不能稳定达到考核标准,排淡河大板跳闸断面水质未达消除劣V类目标。

一是全面开展河流整治。开展烧香河、烧香河南段、排淡河连云区段“两违”整治,已经完成目标的85%;开展北排淡河整治和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实施西墅河疏浚;配合临洪河口湿地建设,累计完成投入1亿元,整治成效明显。二是全面整治入海排口。重点整治墟沟市政排口、连云市政排口,确保水质达标,加大对港区内污水处理站排口巡查力度。聘请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各入海排口取样监测1次,水质基本达标。三是加大污水截流整治。实施污水管网铺设全覆盖,目前覆盖率已达85%。墟沟市政排口清淤500米,涵洞内排口接管14处,铺设管道500米;宿城污水处理站提标至一级A标准,日处理量达 1000吨;云山北排淡河污水管网工程管网铺设基本完成,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四是控制农业农村面源污染。上下联动,加强监控,巩固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成果,目前辖区内已无畜禽养殖场(户)。推进化肥农药施用量减量化,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积极开展河塘清淤,岸坡整治等工程,完成北排淡河东港涧等6条支沟整治,全面降低农业农村面源污染。

(九)关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

行政村双车道四级公路覆盖率为81.25%,距2020年全覆盖还有较大差距;环山低压片区居民用水困难,西南山和李庵低压片区、大巷低压片区给水改造工程推进缓慢;环山居民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未能全覆盖,手机信号覆盖有盲区。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现道路开工里程18公里,开工率100%,完成道路建设15.3公里,完工率85%,计划11月底完成全部道路建设工作。二是加快推进供水上山工程。墟沟大巷片区310户二次供水工程正在施工,墟沟南巷二次供水泵房位置已确定、正在优化方案。环山西南山和李庵低压片区供水改造工程预计10月开工建设。三是加快推进网络全覆盖。针对环山覆盖盲区,已规划3个移动站点的基站建设,陶庵1个,大巷2个。

(十)关于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问题的整改

根据《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全区公办学前教育教师配备总量不足;墟沟街道公办幼儿园每年入园名额180个,而实际出生幼儿约630人。

一是充实幼教队伍。公开招聘20名政府购买服务的学前教育教师,每人每年不低于5万元标准给予经费补助,并招聘5名在编男幼师。二是实施轮岗培训。梳理墟沟街道幼教中心幼师需求情况,制定非学前教师向幼教转岗培训计划。三是扩大公办教学。将原南巷小学校舍改造移交区幼教中心使用,扩增2-3个班级,目前已竣工交付投入使用。四是推进移交办学。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有序推进具备条件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办学,完成景城名郡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协议的签订。

(十一)关于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强问题的整改

有的街道党工委书记对党建工作的保障引领地位认识不够,对农村党建难题、党建项目直接帮办力度不大、成效不突出;有的村党组织群众满意度低,宿城街道留云岭村党支部在2018年7月由区委巡察组开展的民主测评中群众满意度仅为24%。

一是全力推进“堡垒工程”。开展区领导联系基层“三个在一起”活动,深入推进“书记领航工程”,区委书记带头领办2个“书记项目”,示范带动基层党(工)委书记领办25个“书记项目”,压实党建责任。实施党建考核“乘数计分法”,已完成考核实施方案制定。二是聚焦整改留云岭村。区委书记直接挂钩,开展现场调研,梳理存在问题,明确发展路径。公开选聘区农业农村局“85后”中层干部李雨楠到村任职书记,带领村“两委”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提档升级村党群服务中心,做优人居环境,“两委”研判测评中,群众满意度分别达82.8%和82.1%,较以往显著提升。三是加强基层组织三项建设。全覆盖开展村社“两委”班子综合研判工作,8个街道组建16个研判工作组驻点研判,区委组织部成立4个联系指导组挂钩指导。加快推进留云岭村、东崖屋村、观海社区3个市级党群服务中心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目前,留云岭村党群服务中心改扩建、观海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配建项目已竣工并投入使用,东崖屋村党群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排定33个“党建+产业”重点项目,不断壮大村集体服务党员群众的实力。

(十二)关于党的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2018年区委巡察12个涉农村级党组织,均存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组织生活会不规范或质量不高的问题;有的村存在“一言堂”、党建台账资料造假。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积极筹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通过专题集中学、外出参观学等方式,促进基层党组织书记互学、互比、互看,提升整体。二是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学好用好《基层党组织工作一本通》和《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手册》。街道党工委委员常态列席联系村社,实行“三会一课”全过程纪实、痕迹化管理、动态化问效,指导填写《基层党组织工作纪实手册》,已将党内基本制度落实情况列入党建考核内容。三是建立常态化督查制度。采取不打招呼、不定线路的方式,先后开展村社明察暗访6次,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查推进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和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成效明显。

(十三)关于部分村干部纪律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

2016年以来全区21个涉农村级党组织中有8名书记因违纪违法受党纪处分;云山街道老君堂村依然存在公款吃喝,公款购买香烟、茶叶和海产品,违规发放津贴等现象。

一是做好线索移交工作。7月以来,区纪委监委共接收区委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7件,及时开展初步核实工作。截至目前,上述线索已办结5件,责令1名村干部作出书面检查,对3个村(社区)党组织通报批评。对于老君堂村公款吃喝,公款购买香烟、茶叶、海产品,违规发放津贴等线索,正在调查。二是加强节庆廉政督查。紧盯中秋、国庆关键节点,向全区党员干部推送廉洁提醒短信700余条。召开全区“两节”作风督查部署会及作风建设成员单位联席会,开展作风督查3次,督查酒店12家,查阅账册230余本。7月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件,编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1期。三是落实村级监管责任。以全面从严治党“四张清单”和“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平台为抓手,指导督促各乡街抓细抓实村级监管责任。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债务管理的意见》,开展五项监管机制、农村集体债务等涉农事项专题调研,形成农村集体债务调研报告1份。四是加强纪法教育。以“纪律就在身边”为年度纪法教育主题,组织“清风连云”宣讲团赴村社区开展纪律宣讲3次,覆盖100余人,提高村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

(十四)关于移风易俗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些村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吹吹打打等陋习较为突出,有的村民甚至在旅游景点办丧事,严重影响全区旅游形象。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滞后,乱埋乱葬屡禁不止,截至2019年4月,全区山林间散葬坟墓2.1万座,其中“活人墓”114座,山林防火存在隐患。

一是组建志愿队伍。已指导各街道、村居成立乡风文明志愿者服务队,常态化开展乡风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成效明显。二是加强阵地建设。正在选址设计区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指导4个涉农街道设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教育实践活动,加大对移风易俗公益广告宣传力度,成效明显。三是加快公墓建设。以“2+3”模式,重新规划设计新调整的公益性公墓,完成《连云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公示。批复同意新建天河公益性公墓和北山公益性公墓黄泥湾墓区,进一步优化墓区设计方案。四是加强监管引导。宣传文明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张贴《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倡议书》和《深化殡葬改革倡导绿色殡葬实行生态安葬惠子孙后代——至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引导新死亡人员进行公墓安葬。派遣护林员进行林区日常巡逻,监管新建坟墓。五是专项整治活人墓。制定下发《连云区开展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辖区内114座活人墓,完成45处圈地地貌恢复,69座“活人墓”全部拆除。

(十五)关于旅游环境有待改善问题的整改

连岛景区“黄牛”拉客现象突出,案件数量大幅上升,由2017年的10起上升到2018年的168起;“全国十大美丽海岛”之称的连岛驻岛村庄无一获评区级以上文明村。

一是健全管理机构。印发《连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试行)》,成立连岛综合行政执法局,首批下沉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卫生监督等领域216项执法事项。执法经费纳入区、街两级财政预算,按各50%比例予以足额保障。二是开展集中整治。成立连岛旅游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抽调10余名公安干警,全天候蹲守西大堤、游客服务中心等重点区域,受理打击涉旅案件46起,抓获违法人员49名。连岛综合执法局集中开展景区市容市貌整治工作10次,清理占道流动摊点400余个,纠正机动车乱停乱放310余辆,疏导机动车2000余辆。通过集中整治,拉客黄牛、欺客宰客案件持续减少,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三是办结旅游投诉。区文体旅游局、市场监管局、连岛行政执法局共同协作,重点围绕规范市场秩序、打造消费投诉处理满意景区、加大查处市场违法行为三条主线开展旅游投诉处理工作,妥善处理旅游投诉案件45件,游客和商家满意度均为100%。四是成立行业协会。召开连云区旅游行业协会筹备大会,已完成章程起草、架构搭建,正向主管部门申请协会成立。节庆期间,在重点景区、交通站场设立全域旅游咨询服务点,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五是加强文明创建。成立督查小组,专门对接连岛街道文明创建工作,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做到网格要有人、眼里要有活、处置要有效,不断提高连岛街道及所属村(社)的文明创建水平。

(十六)关于宗教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私设基督教聚会点和境外宗教组织非法传教活动现象依然存在,2018年有4名来自韩国和日本的传教人员布点传道无人问津。

一是加强指导站建设。建立墟沟教堂基督教“四进”工作指导站,下设分站,成立10个专项小组,指导“四进”工作。联合区委组织部开展“党的声音”进教堂活动,播放《忠诚》《守岛32年》、《大无大有周恩来》等主题教育宣传片,举办全区《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组织信徒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放有关书籍120本,在基督教会和信徒中反响良好。二是推广“525”宗教人才培养工程。推进各宗教活动场所选拔、统计后备人才10名,就培养事宜与金陵神学院进行沟通。加强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班子建设,开展“巡回讲道”6次。三是加强指导监管。各街道均已建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村(社区)协管员、信息员45名,加强信教群众实名登记,区民宗局不定期把关讲经内容和形式,开展非法宗教出版物排查治理工作,指导宗教场所规范传教。

(十七)关于区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乏力问题的整改

区纪委未能有效发挥对同级党委的监督作用,未及时提醒督促区委落实中央和省委乡村振兴决策部署。2018年以来,区纪委先后5次向区委发送重大问题提示单,均未涉及乡村振兴工作。

一是明责压责。督促层层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53份,每周查看履责记实信息平台,编发通报1期,推动照单履责形成常态,落实“两个责任”联系点制度,先后3次赴涉农街道督导。用好“阳光扶贫”监管平台,督促整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方面问题6个,整改成效明显。二是加强同级提醒。向区委主要领导发送《提示单》1份,提醒开展廉政约谈,适时听取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落实情况汇报,督促抓好问题整改。三是开展专项督查。明确6个牵头部门,针对13项重点事项开展3次专项监督,召开专项监督工作推进会,及时总结和部署;组织乡街开展2次“交叉式”互查,切实提升监督质效,整改成效明显。

(十八)关于对实施乡村振兴决策部署督促检查滞后问题的整改

纪检监察部门围绕中央和省委乡村振兴决策部署主动开展监督检查意识不强,工作主动性不足。截至2019年2月,对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中乡街党组织主体责任、职能部门工作责任没有开展监督检查,对乡村振兴工作中工作不力、责任不到位等问题未能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进行处理。

一是开展集中整治。制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的实施方案》《关于对全区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开展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赴涉农街道、农业农村局等重点单位开展专项督查4次。以“阳光扶贫”监管平台为有力抓手,督促民政部门开展低保专项治理,清退、新纳入、调整低保户共计40户99人。二是深化日常监督。构建“1+3+N”立体式监督体系,紧盯农业农村等主责部门、重要事项开展“嵌入式”监督,构建常态长效监督机制。三是强化“三资”监管。针对五项监管机制落实中存在的村务卡使用效率不高、产权交易平台应进必进未完全落实等问题,对主责部门农业农村局下发监察建议1份,核查走访不到位问题线索1件。四是开展专项巡察。开展区委第八轮巡察和第九轮巡察,深入8个部门、12个村(居)开展落实乡村振兴决策部署专项巡察,推动了人居环境改善、基层治理改进、产业结构调整、集体收入增加,成效明显。

(十九)关于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2016至2018年,区纪委立案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共111件,其中查处群众身边腐败案件仅1件,占比0.9%,未能动真碰硬。

一是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建立“四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察员办公室“探头”与“触角”作用,加大与扶贫、民政、财政等职能部门信息共享,与公检法等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先后共处置问题线索112件,同比增长12%,自办案件占比达83.3%,深挖线索成效明显。二是实施线索集中管理。建立问题线索登记簿和问题线索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问题线索的收集、登记、呈阅、分办等工作。召开2次问题线索研判专题会,及时汇总问题线索处置进度,实时掌握线索办理进展情况。三是加大腐败查处力度。把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务接待、违规购买土特产等“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区委巡察的重点内容,发现相关问题13条,移交问题线索7条,清退违规资金7万余元。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8件,处理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对3个党组织通报批评。区委巡察办向区委报送《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建议》,得到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扎实推动全区面上工作整改。

(二十)关于专项治理检查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三年来,群众反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三资管理、集体资产处置、违反八项规定、征地拆迁、土地开发等方面的信访问题103件,占基层涉农信访量的86.6%,区纪委先后开展“五类专项整治活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等三次专项治理行动,但未查处一起违规违纪案件。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印发《关于深化日常监督、长期监督的工作方案》,紧盯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13项方面重要事项开展专项整治。抓好“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扩围升级,梳理涉农资金项目28个,录入拨付资金2961万元,实现涉农和扶贫资金监管全覆盖,成效明显。二是整合监督力量。整合党风室、巡察机构、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乡街纪工委等监督力量,采取工作进展周报、月报以及平台动态监管等多种方式,强化跟踪问效,对3个部门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对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预警处理不及时的3名责任人予以问责,切实提升监督质效。三是狠抓涉农监管。实行重要监督事项周报制度,深入落实涉农事项五项监管机制,常态化运行“一委三会”治理模式,村务卡使用率100%,8个“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全部挂牌运行;建成1个区级、6个街道产权交易中心,累计进场交易46个,交易金额450余万元。

(二十一)关于查办黑恶势力“保护伞”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连云区共破获9个涉恶违法犯罪团伙,但在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线索排查不深入、线索质量不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区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推进会3次,协作推进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凝聚工作合力。组建扫黑专班,加强与区扫黑办、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沟通,并严格规范线索接收、查处程序。严把双向移送关,移送区扫黑办问题线索4件,接收区扫黑办问题线索1件,现已查结。三是加大线索排查。对连云公安分局破获的9个涉恶违法犯罪团伙案件进行核查,现已全部核查完毕,对履职不力的严肃查处。现已立案1人,给予提醒谈话1人、诫勉谈话1人,移送市纪委问题线索4件,并根据市纪委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整改成效明显。

(二十二)关于对上一轮巡视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区委对上一轮省委巡视反馈的四个方面15个问题62个子项目进行了整改,但仍有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2010年启动建设的“东方海逸豪园”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被拆迁居民回迁安置429户,目前安置226户,仍有203户未安置入住,群众反映强烈。金源金凤凰城项目仍有964户业主房产证尚未办理,部分群众利益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存在一定的社会稳定风险。

关于“东方海逸豪园”棚户区改造项目整改:一是成立问题处置专门领导小组,进驻东方海逸项目开展工作。二是全力推进工程扫尾,协调完成水电气施工。三是加强与省市区三级法院沟通协调,法院已对东方海逸豪园下达裁定,管理人员已进场开展工作。四是启动破产工作,已制定破产方案、接管方案、维稳方案等,力争早日完成扫尾施工、房产交付、相关手续办理,取得明显成效。

关于金源金凤凰城项目整改:一是积极推进金科24-01地块转让,目前正在走仲裁程序,继续推进。二是加快推进金源凤凰小区二三期扫尾及验收,已与市领导小组研究会办,明确处置办法,现正在对房屋缺陷及消防设施进行维修完善。

三、以过硬的务实作风,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区委在省委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在一些涉及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改善、问题楼盘处置方面的问题还需要加大攻坚力度,重点推进突破,持续巩固提升。

一是持续提升政治站位。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开展集中学习、研究讨论、专家讲座等,着力加强常委会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全区党员干部对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内容的学习领会,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向领航。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1+3”整改方案,把每一个问题的整改当作必答题,全力推动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在连云落地生根。

二是持续强化统筹协调。区委坚决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贯彻“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抓乡村振兴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考核体系,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从制度设计、政策制定、财政投入和工作重点摆布上,严格落实“四个优先”要求。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沟通协调,深入分析研判,及时发现、稳妥处置意识形态领域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

三是持续狠抓任务落实。抢抓自贸试验区成功获批契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着力构建一区七块三组团的“173”全域自贸体系,全力推进千万吨级优特钢、大数据中心、远洋渔业展示交易中心等重点项目,为实施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筑牢坚强的经济基础。坚持把发展产业作为乡村振兴的核心任务,实施 “党建+产业”,发展特色产业,做好“上山下海”文章,有效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持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涉农村居经济逐步实现正增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不低于10%,逐步缩小与省平均标准差距。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成效,切实改善农民住房条件,统筹推进污水管网铺设、农村道路改善、生活垃圾储运、水体治理和厕所革命等工作,努力提升生活环境和配套水平。积极推进办学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出台加快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发展的政策意见。加快散坟迁建力度,年内完成“活人墓”整治工作。

四是持续深化从严治党。持续深入开展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挂钩村居开展“三个在一起”活动,建立区、乡街、村(社区)三级党政领导干部推进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堡垒+产业+富民”融合发展模式。继续选派“三批书记”助力乡村振兴,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及相关纪律要求开展干部选用工作,严格落实“三项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建强乡村振兴干部队伍。突出挺纪在前,强化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不断督促工作向纵深推进、问题往实处整改,为跑出连云发展加速度、勇当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急先锋筑牢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8-82310812;邮政信箱: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中共连云区委,邮编222042。

 

              中共连云港市连云区委员会

201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