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10-19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2日至5月11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浦口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开展了专项巡视。7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浦口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区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全面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巡视不整改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意识,始终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推进,带领并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担起主体责任。自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第一时间在全区范围内传达学习省委巡视浦口反馈会议精神。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会议,对整改任务分工、组织架构进行专题研究,指导督促面上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及时组织召开区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班子及常委个人主动聚焦问题查找不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定真改实改、深改严改的决心,以务实的态度、过实的举措,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建立健全整改体系。区委研究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区长和区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为成员的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整改专项小组,由相关区委常委任小组组长,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全面统筹协调整改落实期间的各项工作,形成上下“一盘棋”、合力抓整改的工作格局,为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三是细化工作举措,抓紧抓实整改任务。区委常委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在省委巡视办审核指导下,制定《中共南京市浦口区委关于十三届省委第六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的6个方面30个问题,细化制定157项具体整改措施,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取得明显成效时限和整改落实到位时限。领导小组及各牵头单位认真研究整改事项,严格对照时间节点,拧紧责任链条,切实做到问题清、措施实、责任明。

四是严格跟踪督查,确保整改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周报送”机制,各牵头单位紧盯具体整改任务,逐字逐句对照措施撰写上报每周整改进展情况至各专项小组。区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推进会议,听取各专项小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成立4个工作组开展专项督查。既督整改任务是否按时推进、整改成效是否达标,又查相关单位整改责任是否落实、工作作风是否务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巡视指出的具体人具体事逐一查处到位,整改措施逐项兑现到位,存在的问题逐条解决到位。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关于“学习系统性不够,工作统筹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委带头示范学习。印发《2019年浦口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摆在首位,持续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等重要论述的跟进学习。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专题学习和交流研讨,举办中心组学习辅导报告会,聚焦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分别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为主题开展交流研讨。

二是抓实下级党组织学习。专题审议通过浦口区贯彻全国及省、市《2018-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和《2019年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明确将乡村振兴战略学习培训纳入其中。自7月以来,先后组织“两委”成员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辅导讲座,进一步强化乡村振兴领域干部培训力度。督促全区各党(工)委(党组)开展乡村振兴专题学习。分层分类组织举办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培训班,着力提升干部乡村振兴实战能力。

三是优化乡村振兴议事机制。修改完善区政府议事决策范围和区政府工作规则,坚持每季度研究乡村振兴工作不少于1次,在每次常务会前将议题材料提前发放给参会人员,并提醒参会人员认真思考、充分酝酿,在会上认真讨论、集体研究。根据工作实际,科学统筹安排常务会议题,确保每个议题时间充足,能够议深议透。

四是完善村镇建设规划。按照《2019年南京市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要求,启动村庄规划布点优化工作,初步确定各类村庄分类、布点及规模,并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要求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完成2019年度16个人居环境整治示范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陆续开展2020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下一批52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任务提供规划保障。

(二)关于“区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机制。通过统筹谋划、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区委领导作用,健全完善区委书记、街场党工委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的工作格局。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汇报,审议通过《浦口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区委领导深入基层,现场调度水环境整治,督导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召开“做美村区主攻仗”推进会,整治提升全区农村人居环境,完成全区303个自然村庄“三清一改”,确保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各街场党工委书记深入一线,常态化指导村(社区)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优化区政府班子分工,完善议事决策范围和工作规则,强化区政府党组抓乡村振兴工作统筹力度,每位区领导牵头负责分管工作中的乡村振兴巡视问题整改。召开区政府党组(扩大)会,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开展主题交流研讨。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乡村振兴整改专项小组各牵头区领导和牵头单位汇报,研究下一阶段整改工作。

二是加大乡村振兴工作考核比重。强化“指挥棒”作用发挥,通过加大分值权重,提升各单位对乡村振兴及相关工作的重视程度。在街场园区考核方案中确定乡村振兴工作分值为2.5分,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2分;在区级机关单位考核方案中,区农业农村局作为乡村振兴工作牵头单位,农村人居环境专项目标任务权重从5分增加至6分。

三是加强村(社区)巡察工作力度。召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区委书记专题会,研究和听取四届区委第七轮巡察16个村(社区)情况;学习南京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朱俊友组长在浦口乡村振兴专项巡视动员会上的讲话》、全省巡察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做到时刻对标对表,确保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落实;部署四届区委第八轮巡察村(社区)工作计划,制定村(社区)巡察工作方案,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突出“八个聚焦、八个检查”内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村(社区)贯彻执行。将浦口区现有的相关巡察方面工作流程的规定和监督清单进行整合,在四届区委第八轮巡察中付诸实施。

(三)关于“组织体系未能有效运转”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十项行动”配套方案。7个牵头部门结合具体牵头内容和工作实际,在充分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浦口区乡村振兴十项行动配套实施方案,根据参与部门实际的责任分工,明确各参与部门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构建起务实高效的责任机制。

二是健全“十项行动”运行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相关成员单位每月底上报一次月工作总结,明确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总结本季度工作,研究部署推进下季度工作。

三是优化“十项行动”组织分工。调整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工作分工,不再负责农创园工作,集中精力牵头抓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工作,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乡村振兴工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各项行动。

(四)关于“基层党组织抓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涉农街道组织领导体系。召集各街场负责人专题研究乡村振兴和工作推进会议1次,督促各街场每年专题研究乡村振兴工作1次、每月召开会议部署乡村振兴工作1次。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统一部署,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将街道专题研究和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纳入督查内容,系统抓好任务落实。

二是持续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落实《新时代浦口区“明珠先锋”基层党建质量全面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将基层党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考核,加大对基层党组织生活开展的指导督查力度,着力推动基层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将“E记录”网上台账系统与区政务办公自动化APP紧密融合,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组织生活正常开展。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针对重点村下派驻村第一书记,推动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是强化村级带头人队伍建设。研究起草《关于建立村(社区)“两委”班子人选联审机制的工作规定》,为村(社区)党组织后备人才建设提供规范性、指导性意见。开展“明珠头雁”工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能力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履职尽责、拒腐防变的能力。围绕2019年底实现村(社区)党组织和自治组织负责人“一肩挑”比例35%的目标,继续推进“四个一线”挂职锻炼,选派优秀科级干部担任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进一步增强基层脱贫攻坚力量。

(五)关于“财政资金和项目安排对农村地区投入较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方向。2019年全区财政预算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社区卫生院建设等涉农项目,“三农”预算支出23.3亿元,同比增长151.9%,支出占比11.4%,完成占比目标。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探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印发《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二是加大项目投入、着重乡村振兴。建立年度乡村振兴项目统筹编报机制,对项目实施准入会审,在当年实施的区重点项目中,安排乡村振兴重点工程项目占全区重点项目不少于5%,当年计划投资占比不低于2%的增幅,补齐农业农村短板。2019年乡村振兴项目调整为23个,当年计划投资12.2亿元,占全区当年实施重点项目5.7%。

(六)关于“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农业农村发展的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增加土地规划空间指标。在中心城区外土地规划调整工作中,合理安排土地规划空间指标,更大力度向农村建设用地项目倾斜。对村庄用地布局进行了调整优化,重点保障了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旅游设施、农业公共服务用地、美丽乡村等项目,涉及5个街道、4个平台、1个林场约200余个地块,落实土地规划空间指标1895亩,占全区落实空间指标的18%。

二是提高农村建设项目占比。通过组织编制4个批次增减挂钩实施规划,保障区内现代农业建设、农村新产业发展、民生基础设施等项目用地的发展,涉及农村建设项目22个,用地总面积686亩,使用挂钩计划591亩,占比达18.3%。

三是完善美丽乡村项目手续。涉及我区的11个美丽乡村项目中9个项目已取得批文。2个项目已购买占补平衡指标完成了阶段性整改,后期将结合用地单位的申请,适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逐步完善用地手续。

四是出台相关保障机制。出台《浦口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流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增减挂钩指标流转资金管理。初步拟定《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浦口分局关于盘活农村集体土地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任务分解方案》,已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准备印发。

(七)关于“农村学前和义务教育供需矛盾突出,优质师资缺乏”问题的整改。

一是注重布局规划。根据各街道现有常住人口信息及适龄儿童分布,结合现有教育资源配置统筹制定教育发展规模。积极和市、区规划部门对接,加快对城市规划未覆盖区域的基础教育学校用地控制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8月《南京市浦口区汤泉街道总体规划(2017-2035年)》、《南京市浦口区汤泉街道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含教育布局规划)已获市政府批复。

二是加强资源配置。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的教育资源保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推进会,共同抓好校园建设工程的推进,新改扩建幼儿园3所、小学1所,在校舍相对宽裕的农村学校永宁中学增设小学部,缓解桥林、星甸、永宁地区的入园和入学矛盾。

三是配强师资力量。2019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26名,其中骨干教师13名(区级9名,市级4名),全部安排至乡村学校;新招聘教师99名,其中43名教师分配至乡村学校,改善乡村学校教师结构。开展全区教师交流工作,乡村学校中小学80名教师参加交流,其中区级以上骨干教师21名。截至2019年9月,全区乡村学校区级以上骨干教师149名,乡村学校专任教师807名,市级骨干教师占比1.24%,区级骨干教师占比17.2%。

四是打造教育平台。借助鼓楼区“名师空中课堂”,办好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组织乡村教师参加省、市、区级各类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乡村教师专业化素养。筹备杨瑞清工作室,通过理论培训、教学观摩研讨、撰写教育随笔等方式,促进安排至乡村学校的选调教师快速成长。评选表彰第四届浦口区“教坛新秀”13名,其中乡村学校教师6名;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第十届“浦口区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活动,表彰52名优秀青年教师,其中乡村教师16名;评选表彰第五届“浦口最美教师”20名,其中乡村教师9名;评选表彰第二届“浦口区优秀中青年教师”40名,其中乡村教师17名。

(八)关于“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软硬件薄弱,服务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基础建设。召开社区中心主要负责人会议、医疗基建项目及服务站点规划专题会、在建医疗项目推进情况对接会,推进星甸中心工程建设工作,汤泉中心建设施工单位已进场,永宁、桥林中心进行编撰标书及内部优化设计,乌江中心完成设计方案初稿。推进2019年9个服务站拟申报优质服务示范站点的建设,已完成汤泉大黄、九龙服务站的建设任务。根据标准化建设要求,对全区服务站点进行优化整合,进一步提高了服务站点布局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是补强基层医疗人才队伍。按计划启动人员招聘工作,已完成编外35人、编内21人、社区医生14人的招录工作;完成8名定向委培的大专生到岗安置工作,引进高层次人才8人,招录定向委培本科学生5人。分别组织了家庭医生服务技能、预防接种技能竞赛,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完成2018-2019年度16名骨干人才的考核工作。

三是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进特色科室建设,桥林糖尿病专科正积极申报省级特色科室,汤泉糖尿病专科、乌江小儿推拿科已通过市级特色科室,启动江浦、永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医学特色科室孵化项目。启动“优质基层服务行”,积极参加活动评选,以评选为抓手,对照标准提升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已完成七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级评审工作,正在按社区医院标准推进桥林医院建设。

四是打牢基层医疗制度体系。出台《浦口区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办法》。拟出台《浦口区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以“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为抓手,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整合医疗卫生机构资源,构建区域医疗服务新体系;同时草拟《浦口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转诊管理办法》和《浦口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疾病目录》。

(九)关于“现代农业提质增效缓慢,农村一二三产融合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已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0050亩,13个项目全部通过市区验收;新增蔬菜园艺面积达2009亩,百亩以上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面积580亩,特色水产养殖2.85万亩;新增工商注册家庭农场17家,6家被南京市农业农村局评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上报5家为2019年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二是强化各类要素保障。围绕我区现有优良食味稻米及稻田综合种养、西甜瓜、特色水产养殖等优势产品,聘请专业研究团队,编制特色产业三年发展规划;实现高效设施农业保费收入达673万元,完成进度74.8%,水稻、小麦、油菜主要农作物保险覆盖面达98%;争取市级专项资金1000万元,助力打造永宁共兴青虾产业园,目前财政补助实施方案已完成审核批复,园区正在进行施工设计和招标;已获证绿色食品产品证书13个,还有15个产品在农业部待批,五个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作正在推进中。

三是做好电商培训工作。加大农村电商增量提质工作力度,研究制定浦口区农业电商发展奖补扶持政策,优化农村电商发展生态,新增各类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站、网店、微店等123家左右,创建省“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7个,农产品网络销售额4亿元。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5期,培训573人,送培175人。

四是开发特色生态农业。全区共完成智慧农业项目申报立项3个;建成星甸后圩河蟹、小龙虾示范基地和永宁共兴青虾产业园青虾示范基地;2个村(社区)被市级认定为2019年休闲农业精品村,2个休闲农业园区被市级认定为2019年主题创意农园,以上4个项目被市推荐参加省级休闲农业精品村和主题创意农园认定;《浦口区“夏纳凉”休闲之旅》精品景点线路在“2019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夏季)精品景点线路”全国推介活动中推介成功;“千姿百魅•西埂莲乡—南京浦口莲文化节”已于7月3日在西埂莲乡盛大开幕,并正在开展一系列活动,9月14日,“化氏3+1鱼饵”杯2019中国垂钓电视直播精英赛FTT(南京浦口站)在西埂莲乡成功举办。

五是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引进涉农高企培育企业共8家,完成全年涉农高企引育目标任务。同时对企业深度摸底排查,遴选涉农企业共17家纳入区高企培育库。今年组织辅导了7家涉农企业参加了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认定。已对接6家符合高企培育条件的涉农企业,洽谈迁入区农创园的合作意向。

(十)关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身‘造血’功能差,过度依赖上级‘财政兜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整合资产资源。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在集中连片欠发达地区星甸街道建设1000kw的村集体用房分布式光伏项目。1-6月份累计发电量410070度,累计上网电量298989度,7月单月上网电量89291度,8月单月上网电量73110度,产生的收益将带动片区、经济薄弱村及低收入农户整体增收。

二是完善留用地保障机制。出台《浦口区征地留用地实施办法》,按照征收农用地面积的一定比例核定了建设用地规模。做好征地留用地费用对接,并申请独立资金专户,将代收取的留用地补偿费全部划入专户进行管理。

三是发展壮大集体经营性资产。对全区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进行了深入调研,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证书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不受损。推荐《“夏纳凉”休闲之旅: 南京市区→西埂莲乡→侯冲风景区河岸花海→雨发生态旅游区→望月海棠园》至农业农村部,作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夏季精品旅游线路列入全国推介名录。2019年上半年全区实现休闲农业接待游客190.15万人次,通过农业休闲旅游途径实现综合收入5.98亿元。

(十一)关于“政府长效管理和激励群众参与的机制未形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难巩固”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尚不健全等方面。完成主城区道路两侧撤除240L垃圾桶,投放果皮箱736个;建设完成4座大物件分拣中心;完成对全区68辆分类收运车辆标识标贴的完善;以街道为单位划分片区,建立了分类收运专线22条,并根据每辆车制定了专线收运表和收运图,每月将公示收运时间;各街道已配备分类人员,建立专业化的收运、分拣队伍,每位分类人员上岗前参加培训;完成700名志愿者招募计划,并召开“分类时尚我先行”浦口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启动仪式,以街道为单位重点培养一批垃圾分类宣传骨干,并在此基础上发挥队伍优势;结合每个重要节日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垃圾分类进街区、进社区、进学校的活动,进一步提升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已累计开展主题宣传教育212场次、其他宣传教育活动1150余场次。

二是针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马拉小车”方面。加快街道污水厂管网建设,城建集团实施街道污水设施一体化工程,对5座街道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加大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力度,完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完成新建及改造污水主次干管约27公里;采用EPC+O建管模式,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招标工作;全力推进入江支流断面达标及消除劣V类水体整治,全面推进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三是针对农业废弃物治理不到位方面。出台《浦口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大力推进畜禽小散养殖场户污染整治,截至目前累计关停208个,其中猪场202个、禽场6个,猪场关停完成目标任务的108.6%;组织开展实地调研,沟通解决规模场和小散户粪污拖运协议、粪污消纳地暂储池建设事宜,为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资源化利用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针对乡村道路建好未养好、破损路面修复不及时方面。制定整改方案并召开上半年乡村道路路况分析会,下发《2019年上半年路况分析报告》,对各街道(场)路况存在的问题和千分制排名情况进行通报;组织对各街道(场)农路工作人员进行专题技术培训,围绕乡村道养护巡查台账、乡村道技术状况评定等内容进行深入的讲解分析,进一步规范建、管、养、运各类台账资料整理;完善《 浦口区关于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创建的考核细则》,将“乡村道大中修工程年度里程达到养护里程的5%,优、良、中等路的比率不低于85%”等相关指标纳入《 浦口区关于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创建的考核细则》中,对各街道(场)进行考核评分;大力实施乡村道次中修工程,投资实施了一批乡村道次中修工程,包括路面维修、消险等内容,进一步提升我区乡村道路况水平;主动加强区域内乡村道路面病害巡查,每月对乡村道进行日常巡查,针对发现的道路破损等情况,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及时修复。

(十二)关于“‘珍珠村’建设投入渠道单一,运营效益不佳,可推广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珍珠村等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与专业第三方运营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服务合同》,响堂·桃源谷聘请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交通集团、城建集团、汤泉街道管理的珍珠村均已建立专业化管理团队,实施精细化管理。

二是引入社会资本,提升造血功能。完成水墨大埝国风古建主题民宿、禅茶文化主题民宿的商户入驻合同签约工作;完成水墨大埝体育综合馆与社会资本合资合作协议洽谈,启动合资公司注册工作;西埂莲乡正常推进莲文化节活动,利用莲荷盛开期,持续推进景区各项运营工作的正常开展,开放荷博园、盆景园、游船码头等景区自营性项目,增加景区运营收入;对楚韵花香现有资源进行新一轮专题策划,初步规划设计具备主题文化、研学体验、亲子互动的特色项目。

三是提高村民收入,确保村民享受环境改善红利。国资集团与社区合作成立劳务服务公司,与其他珍珠村管理单位一起招收附近村民就业。同时珍珠村通过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宣传吸引游客,带动景区周边农户农家乐人气,并引导周边农户及村民进行自主创业,实现农民增收。

(十三)关于“对移风易俗和乡村治理等短期‘不易出彩’的工作,缺少‘功成不必在我’的情怀,主动作为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专项方案。制定《关于加强乡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乡风文明专项行动提升方案》《关于建立乡风文明提升行动相关制度的通知》等通知方案,对新风俗新时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树各类道德典型、深化文明创建、公共文化服务及传承等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逐步推动落实。

二是大力开展宣传。通过电子大屏、道旗、广告大牌等多种载体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做好移风易俗公益广告发布,宣传点位达3020个;开展“梧桐论语”宣讲、“浦言朴语”等主题宣讲活动,联合南京市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策划《改革进行时》浦口专场节目,组织全区各街道、各部门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节”主题活动,走进街道、社区(村)开展“共话祖国好奋进新时代”主题宣讲;向群众发放《致居民的一封信》,倡导丧事简办、低碳祭扫,引导群众积极支持殡葬改革,弘扬文明新风。

三是完善体制机制。建立例会制度,每季度召集各街场、“乡风文明提升行动”各成员单位召开调度会;建立月报制度,每月要求各成员单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建立督查制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对乡风文明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推进;结合中元节等传统节日,组织党员、志愿者为祭扫群众免费提供祈福卡、黄丝带、鲜花换纸钱等服务,践行低碳文明祭扫。

四是持续扫黑除恶。围绕“两年深挖根治”的阶段性目标,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原则,突出“打财断血”和“拍蝇毁伞”重点,全力提升打击质效,不断扩大专项斗争实际战果,持续提升专项斗争震慑效果。成立“打财断血”工作专班,对涉黑涉恶专案的涉案资金进行专项查证冻结,已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涉恶”类资产总价值约2738万元。区纪委监委将护航区委决策部署“五大专项行动”作为全系统年度重点工作,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截至目前共查处三类重点对象29人,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案件14件,查办环保领域、民生领域、人防系统案件14件。先后对13名直接责任人立案审查,对23名领导干部、2个党组织进行问责。同时,根据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和省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区扫黑办内设工作专班,接通运行各单位非法金融活动信息监测平台并组织开展了平台业务培训。

五是推动“雪亮工程”。“天网三期”4000个点位已陆续启用,大幅提高了全区特别是农村地区的视频监控覆盖范围和密度;2019年招标建设的76处人脸识别摄像机外场安装已全部结束;智能交通项目(三期)已开工建设;在居民小区推广建设基于智能人脸识别的智慧管理服务系统,已在滨江馨园、海科新寓、杨柳新村等小区安装智慧采集设备68套。

六是强化打防管控。坚持以打促防,公安分局组织刑警大队及各派出所等研究攻坚措施,集中力量突破有质量有影响的系列串案。

(十四)关于“老山管理‘九龙治水’,生态红线屡遭突破,违法建设整而未治、禁而不绝”问题的整改。

一是整合规范老山板块相关机构。印发《关于整合规范桥林、老山、求雨山三个板块相关机构的总体方案》,调整整合相关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进一步落实老山景区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成立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老山中队,专门负责老山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是拆除生态红线内违规工程。“杜总老山办公会所”涉及的所有违规工程拆除完毕,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非法清洗砂石厂相关设备已拆除,现场砂石料清运完毕。在突出问题整改到位的基础上,区内各责任主体严格按照《江苏省生态红线保护区域规划》管控要求,于2019年7月认真开展老山森林公园生态红线区域违法违规问题自查工作,并上报自查报告;9月2日起每周开展巡查并上报自查结果,做到信息及时上报、及时处置。

三是严控老山范围内违法建设。召集景区范围内相关责任主体先后多次研究违建整改工作,通过重点违建的突破,总结先进经验,带动景区违建全面整改落实。制定违建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推进小组,制作老山景区违法建设整改挂图作战任务表,每日更新违建整改数据,每周汇总各责任主体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督促各责任主体加快整改。

(十五)关于“推动农村改革‘热情不高,准备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继续深化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对照上级改革要求,梳理浦口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调研成果,总结改革经验。组织各街道农经相关人员参加了市级“两证”发放实务业务培训会,并结合浦口“两证”登记发放实际,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为下一步开展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和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证的发放做好准备。

二是持续做好“三权分置”改革准备。继续推进全区各村(社区)档案资料的整理,完善了验收评估的相关准备工作。继续学习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相关政策规定,初步开展各街道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管理情况摸底调查,为后续按照省市有关部门部署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改革做好前期准备。

(十六)关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无实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扶贫联席推进会。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精准扶贫指导思想,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与建议,印发《精准脱贫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增强成员单位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召开自费补充保险领导小组第二次联席会议,确定自费补充保险运行机制。

二是担保贷款指导就业。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作用,简化创业担保贷款程序,共审核农民创业担保贷款9笔,合计发放165万元,贷款贴息27.3万元。对区内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低收入户劳动力,给予创业指导以及创业项目推荐等服务,培育农民创业289人,带动就业1718人。

三是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印发《关于开展结对帮扶对象中秋节走访慰问工作的通知》,指导开展结对帮扶走访活动,要求每年每户不低于1000元的钱物帮扶,并深入了解结对户生产生活难题,合理帮助化解。

四是持续推进“六项机制”。做好低保“应进必进”,全区共进保低收入人员28人;给予困难残疾人一次性1500~2000元临时救助,2019年共救助22户4.19万元;发放低收入农户自费补充保险补偿资金114.45万元惠及755人;梳理开展2019年度高等教育阶段低收入农户在读子女教育救助工作。努力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确保家庭年人均收入不低于9000元。

五是强化扶贫督查整改。开展扶贫工作“回头看”,对2018年脱贫结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扶贫工作调研指导,核查脱贫真实性,坚持立行立改。

(十七)关于“变相将集体利益让渡个人”问题的整改。

一是迅速调查纠正。各相关单位对集体利益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汤泉街道7个社区已完成整改;永宁街道480万元集体土地租金已全部收回,社区土地承包已签订补充协议并收回补缴款。

二是充分发挥职能。进一步发挥好浦口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职能,拟定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管理办法,优化相关程序、制定长效管理制度,强化集体土地租赁属地监管职责;各街道做好梳理土地确权过程中出现的错登、漏登等资料的修改完善工作,并对接档案公司进场扫描归档。

(十八)关于“失地农民权益保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借鉴先进经验。借鉴江宁、溧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资金运转模式,研究我区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方式,合理制定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规范好保障性住房用地管理。

二是开展调查摸底。鉴于前期区内数次摸底排查,口径不一,导致底数不清的问题,已重新设计调查样表,从涉及土地面积、人数、参保情况、年龄层次等方面入手调查,明确统计口径,收集失地农民信息。召开工作推进会,布置统计调查工作,重申了失地人员梳理口径,并测算资金需求,形成调查情况报告。根据各主体反馈数据,梳理汇总全区未落实安置情况、过渡周期、房源余量等情况,科学编制房源分配方案。

三是推进部署落实。成立失地农民进保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已经广泛征求意见。明确整改工作总体安排,共分调查摸底、方案制定、方案实施三个阶段。召开失地农民进保整改工作推进会,在前期调查报告的基础上形成初步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三个阶段的总体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组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推进会,积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分析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过渡周期、房源余量、过渡周期等情况,并将开展保障房建设项目专项督查。通过市场调研分析,结合房源存量,制定房源回购方案,通过收购存量房源作为安置房源,有利于缓解政府的市场调控压力和保障房建设压力。

(十九)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影响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措施,杜绝形式主义。制定《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落实“基层减负年”具体工作清单》,明确目标要求、具体措施和责任单位;落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规范发文程序,控制发文规格,减少发文数量;严格把关文件篇幅,做到“短、实、新”,运用OA系统和网上流转,减少纸质公文印发数量;传达学习《请示报告工作重点注意事项》《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报送市委(市委办公厅)公文错情防范和处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抓好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开展作风建设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重新撰写完成了2018年度“雪亮工程”总结,对相关工作承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相关材料进行重新梳理,认真组织开展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做到即知即改,立行整改。

二是注重配合,整改“住宅式”墓地。按照“程序规范、手续完备、设置合理、质量过硬、建设安全、施工文明”的要求,强化部门联动,依法合规快速完成项目手续办理,严格质量管理,抢抓建设进度,保障7座公益性骨灰纪念堂建设进度,在全市率先实现街道级100%全覆盖,切实保障公共殡葬设施供给;制定《浦口区公益性骨灰纪念堂管理办法》、《浦口区公益性骨灰纪念堂安放和迁出办法》和《浦口区公益性骨灰纪念堂运营管理考核评估细则》三项机制,规范殡葬设施管理,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杜绝私埋乱葬;启用“市级公益性纪念堂格位管理系统”和“区级骨灰联动安葬安放系统”两个系统,“线下跟踪”与“线上监控”相结合,加强源头治理。

三是全面升级,推进综合服务中心开放工作。王村妇女儿童之家制定了开放制度并已对外公示;九华村文化服务中心已经安排专人负责生命体验馆开放工作;十里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已有专人维护看管,正常对外开放。新建和完善福音社区、乌江社区、新金社区、龙井社区、团结社区、东葛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四是出台规范,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出台《浦口区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服务规范》,明确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放时间、服务项目、活动组织等;开展“幸福浦口•快乐每周”等各类文化惠民活动,全区已开展各类文化活动901场,其中惠民演出63场,展览43场。组织公益电影放映和送书下乡,已放映电影433场,送书下乡3200册。

(二十)关于“人员配置不到位,落实监督责任统筹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人员配置。选优配全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加强室主任提拔任用力度,从检察院、司法局等优选法律专业干部充实纪检监察队伍,新提拔室主任3名,调整任命街道纪工委书记3名。开展区纪委监委科级及以下干部交流,委机关、派驻机构、区委巡察机构交流干部20余人,全面加强监督执纪执法一线、巡察机构部门力量。

二是提升业务能力。将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区纪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省巡反馈意见2个方面,查摆问题7个,逐一明确整改措施。通过集中培训、跟班锻炼、抽调办案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组织集中培训24场次、1400余人次。

三是督促履行职责。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2020年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书。自2019年3月探索创新运用“双清单、双推送”机制,已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2019年5月至10月“主体责任”清单,推动各级有关部门扛稳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责任。出台《关于开展十个重点监督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工作方案》,全面强化纪律监督,助力区委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各项任务扎实推进。

四是持续深化“三转”。督促汤泉农场纪委按照“三转”要求,以企业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契机,规范纪委职责定位,迅速纠正问题,不再承担政法综治等无关工作,切实履行好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组织开展街道纪工委“三转”情况专项检查,督促街道纪工委聚焦主责主业,5个街道纪工委全部按要求落实到位。

五是规范工作流程。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要求,开展内部机制流程梳理,认真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实现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转有序、制约有效、风险可控,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六是增强刚性执纪。组织专班复查复核案件情况,对案件涉及各项未装卷材料全部移送装卷。督促各相关单位突出抓早抓小,强化运用“谈话函询”、“委托党委(党组)负责人与其谈话”等手段,增强纪律刚性约束。拟定《信访、立案、审理“三会商”制度》,共召开立案会商讨论30次,讨论案件160件次,立案125人次,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二十一)关于“派驻机构派而不驻,‘探头’作用未能有效发挥”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监督能力。持续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组织派驻机构有关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共17期290余人次。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中办《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出台派驻机构监督工作机制等相关制度,完善派驻机构考核办法。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落实“嵌入式”监督工作制度,列席驻在部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50余场、“三重一大”及班子成员会议36场。进一步完善“双清单、双推送、双记实”工作机制,拟定年度及月度监督责任清单100余条,督促指导被监督单位拟定年度或月度主体责任清单400余条、上报主体责任履责记实2000余条。

四是实施护航行动。编制“五大护航行动”实施方案,成立19个工作专班,逐一细化监督方案,采取定期通报等方式推动行动落实,以项目化管理、专班化运作、清单化监督,加强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大攻坚战”等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监督力度。

五是开展专项检查。运用信息化技术开展公务加油卡专项整治,发现问题55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检查,监督整改问题20余个;深入开展“阳光扶贫+”涉农资金综合监管、污染防治监管、防范政府隐形债务风险监管等平台建设及运行情况的专项督查,督促整改问题10个;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公款购烟、教育、人防等领域及扫黑除恶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问题20余个,立案查处7人。

六是督促建章立制。督促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开发区、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等单位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方案。区财政局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区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区财政局印章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健全线上线下日常审批、资金项目分审监督等运行机制,保证权力相互制约、阳光运行。区农业农村局制定《浦口区设施农业补助项目申报流程》,规范农业补助项目申报工作。针对违纪案件办理过程发现的问题,向区交通局、区建设局下发监察建议书,健全机制、强化防控。

七是深化以案促改。出台《关于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组织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发案单位40余名重点岗位人员现场旁听案件庭审,80余名其他人员通过网络观看案件庭审,以典型案例提升警示教育效果。编撰典型案例警示通报6期,拍摄警示教育片《陷落》,并开展巡回警示教育宣传活动16场。

(二十二)关于“涉农资金和项目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试点村级会计核算制度改革。按照省市改革文件要求,选取汤泉街道作为村级会计核算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推行“会计代理服务中心”模式,与各村签订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协议,拟定《汤泉街道村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固化改革成果。驻村会计定期进行交叉轮岗,实行村级财务管办分离,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对手续不全的报销拒付20余次,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

二是督促调查处置突出问题。追回套取的美丽乡村补助资金2300万元,举一反三对全区美丽乡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发现示范村奖补资金滞留街道问题并督促整改。对涉农项目招投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53个项目未公开投标开展调查,对1人开展诫勉谈话、4名社区负责同志给予告诫处理、2名社区负责同志给予通报处理、3名同志谈话提醒。

三是推动落实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财务“村务卡”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68个涉农社区共备案“村务卡”277张,实现全覆盖。按照《南京市农村资产监管工作平台使用要点》,实施村级资金线下审批、线上审核网银支出和专人负责。根据市级“三资”监管综合信息平台要求,开展预警处置在线监测社区试点并逐步推广,截至目前共督办预警24条,处置完毕13条。“E阳光”手机APP全区推广率达到83%,发布动态信息2365条,村民参与监督互动398条。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政策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和2018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专项检查,成立浦口区“阳光惠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浦口区“阳光惠民”监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实现全部财政惠农资金纳入系统在线监管。督促各相关部门对“阳光惠民”监管系统产生的预警进行线下核查,发现问题1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人。加大对涉农项目工程质量监管力度,聘请第三方开展质量验收,针对检查情况下发3期督查通报;对42条农路开展质量抽查检测,针对督查发现的63条问题及时下发抽查意见书和通报督促整改。

四是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出台《关于规范村组两级内部往来票据使用的通知》,全面启用2019版省内结算凭证,规范村组资金往来结算。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拟定《浦口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出台《浦口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立项、招投标绿色通道暂行办法》,进一步优化程序、规范管理。

(二十三)关于“基层‘微腐败’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总结分析2016-2018年立案查处村居干部的“微腐败”成因,形成专题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是推动责任落实。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基层“微腐败”纳入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并列入月度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推动责任落实。

三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根据《关于在全区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对全区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情况及服务窗口作风评议等检查。紧盯端午、中秋等节日节点,发送廉政提醒及作风检查通知3次,下发节前警示通报4期,督促各单位开展作风检查。

四是从严查处四风问题。全面加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力度和问责力度,持续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在全区范围内共下发4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1期履职不力专题通报、1期冒充领导签字实施犯罪专题通报,通报典型案例14起,持续警示教育全区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

五是深化源头治理。针对查办案件中暴露出的村级权力运行薄弱方面和薄弱环节,分别选取组级资产管理、党员发展、低保情况、建房审批、财务管理等违纪发生率高的权力事项,遵循“四议两公开”规则要求,探索构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监管机制。

(二十四)关于“环保督查指出的个别重点问题整改步伐不快,扬尘污染等环保问题仍然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立行立改扬尘污染工作问题。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增加扬尘处理设施、增加机扫频次、加大检查力度等措施,对通报的扬尘污染点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并整改到位。加强日常管控,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各项扬尘管控措施,做到“八达标两承诺一公示”,加强对道路的保洁、清扫;充分利用智慧工地硬件设备进行24小时监控,加强对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同时扬尘办继续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各项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巡查,组织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大气管控40条措施,加强重点区域的扬尘管控工作,每月通报扬尘治理情况。

二是强力推进江豚自然保护区内岸线占用企业的整治工作。根据《2019年长江岸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区长整办牵头召开长江岸线专项整治推进会5次,成立了浦口区长江岸线专项整治拆除项目资产认定工作小组。截至目前,2018年26个已拆除项目基本完成复绿,2019年13个拆除项目已完成拆除2个项目、司法拍卖2个项目、正在拆除6个项目,其余项目正在推进之中;1个迁移项目根据市政府批复拟取消迁移任务;7个保留项目已完成2个、正在整改5个。2019年累计共完成拆除房屋26832平方米,场地破碎64626平方米,拆除龙门吊23个。累计完成拆除形象进度房屋12.4%,场地破碎6.5%,拆除龙门吊17.5%。

(二十五)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审计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梳理落实整改责任。对涉及浦口区的4家单位进行了问题反馈并下发整改通知,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明确整改的时间要求。为确保审计整改见真章有实效,在对整改单位整改工作指导的同时,加大对审计整改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审核。截至目前,4家单位涉及的6个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是加快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4名区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已作为2019年审计项目计划在年初进行了安排,2个项目正在征求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意见,1个项目已完成审计取证工作,正在草拟征求意见稿,剩余一个项目正在开展审计,11月底全面完成2019年4名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

三是完善规定科学制定审计计划。起草《浦口区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暂行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在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定上,由区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商区委组织部提出审计计划安排,提出领导干部年度审计名单,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区审计委员会审议决定,并根据计划按质按时完成审计任务;制定《关于区纪委监委与区审计局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审计机关的协作联动,促进信息互通共享,畅通问题线索移送,构建审计监督同纪律监督同向发力、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四是实施专班核查。对专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分办,成立工作专班,深入工程项目现场,实地调查核实。对美丽乡村建设问题线索开展专项核查,督促相关街道对美丽乡村建设质量不达标、偷工减料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改任务有序推进。

(二十六)关于“违法用地问题禁而不绝,边整边犯”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针对2018年度土地卫片违法用地整改工作,先后召开2次区政府常务会、3次整改落实部署和推进会,现场调度1次,推进整改落实,2018年度土地卫片违法用地整改率已达80%。起草《浦口区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梳理开发区28个项目的明细,立行整改到位1个项目,并积极制定其他27个项目的整改措施,对于暂时无法整改的项目及时停工。

二是全面排查梳理。对近年来未处置到位的违法用地(含2016、2017年度)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包括年度卫片、执法巡查、信访举报、媒体曝光等方式发现的违法用地,组织召开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专题会,部署整改事宜,落实各项整改要求。

三是加快进度推进。开发区2019年8月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获批,20个项目按照单独选址或者批次报批已上报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做征地勘测手续,征地社会稳评风险性评估已确定第三方机构。1个项目国土系统已完成划拨备案,1个项目完成文勘处罚,正在办理划拨,剩余3个项目已完成征地,正在完善供地手续。

四是定期开展督查。定期对2018年度土地卫片违法用地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布3次督查通报,并要求相关单位周上报整改进度,同时利用浦口区中心城区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机,及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十七)关于“对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深入,信访件处置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细化完善整改方案。完成对2018年中央巡视江苏和南京整改方案的再梳理,并针对这些整改措施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

二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将2018年中央巡视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加入正在开展的省委巡视整改专项督查及四届区委第八轮巡察的重点内容,要求各督察组和巡察组对全区各相关单位2018年中央巡视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进行检查,找出落实整改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中巡整改工作,出台整改方案中的6项制度文件,落实长效机制。

(二十八)关于“对省委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整改流于形式,整改工作‘停留在纸面上’问题的整改”。

一是分析整理。对十三届省委第一、二、四轮巡视发现的县(市、区)共性问题对照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整合,共梳理自查问题73个,制定整改措施199条,已完成193条,正在整改6条。其中:第一轮自查问题32个,制定整改措施 107条,已完成107条;第二轮自查问题26个,制定整改措施46条,已完成41条,正在整改5条;第四轮自查问题15个,制定整改措施46条,已完成45条,正在整改1条。

二是检查督促。在四届区委第八轮巡察计划中加入省委巡视共性问题对照整改情况的内容,对全区各相关单位省委巡视对照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进行巡察,找出落实整改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到位。安排专项督查组对省委第四轮巡视发现共性问题开展对照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要求各相关单位从严查摆问题,落细落实对照整改措施。

(二十九)关于“大额资金管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区属企业账务管理制度。印发《浦口区融资平台银行账户和存贷资金管理实施意见》,国有企业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审批制,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开户,明确区属企业融资平台账户清理范围和时限,同时对平台账户销户情况开展进一步梳理,加大银行账户清理力度。

二是加强对融资平台监督管控。实行资产负债率管控和融资会审备案制度,对债务数据实行全方位监控,在2018年资产负债率管控的基础上,2019年区属国企资产负债率再降低1%。对国有企业融资放款进行在账资金与未来3个月的支出审核,并暂停存量资金较多的平台融资放款。

三是强化地方政府隐形债务监管。出台《浦口区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综合监管平台暂行管理办法》,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平台建设、运行、保密及监管等各项要求。完成隐性债务平台用户设置,实现领导用户、财政用户、平台用户、纪委用户四类用户全覆盖,利用平台监管功能,对国有企业银行账户情况、资金存放情况、存款贷款并存情况进行监督,对整改未到位、监管平台报警处置不及时、涉嫌利益输送、违法违纪线索的及时移交区纪委进行精准执纪问责。

(三十)关于“PPP项目”问题的整改。

一是排查财政支出风险。已申报3个PPP项目退库,降低全区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并按程序报市财政局审批。

二是完善政府审批程序。完成全区所有PPP项目的前期政府批复程序和“两评一案”论证程序梳理,全部批复文件同步更新至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

三是规范政府采购流程。针对“先采购、后入库”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分析报告。起草完成《关于进一步规范PPP项目政府采购流程的通知》,对于今后新上的PPP项目,严格遵守“先入库,后采购”的规定要求。

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起草完成《关于进一步加强PPP项目监管的实施意见》,规范实施流程,明确相关职责。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组织第三方机构,召集相关责任单位部署监督检查及整改工作,梳理全区PPP项目立项、土地、规划等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形成监督检查报告及整改建议。

三、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的打算

三个月以来,浦口区委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但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和中长期任务,需要通过下大力气逐步解决,巡视“后半篇文章”还需继续努力。下一步,区委将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及整改清单,坚持举一反三、源头治理,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落实。

一是做到整改认识再提升。区委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主体责任,以更加严肃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坚定的信念来对待巡视整改任务,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检视问题,真正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二是做到整改力度再强化。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敢于担当的勇气、扎实过硬的措施,高标准做好巡视后续整改工作。细致对照整改反馈意见,继续落实“周汇总、月报告”的整改工作推进机制,定期梳理汇总每条措施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按照既定目标和整改时限推进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开展定期督查促进整改措施见效收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做到整改成效再放大。浦口区委将着力抓好统筹推进,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围绕“特色鲜明、产业发达、生态宜居、现代开放”的奋斗目标,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工作为重点,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充分利用农创园平台,进一步挖掘浦口乡村地区特色内涵,找准特点、抓住重点、培育亮点。全力以赴推进创新提档、项目提速、建设提质、作风提升四个主题年,凝心聚力打好做强园区、做精城区、做特景区、做美村区四场主攻仗,着力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打造“江北明珠”的实际成效,奋力推动浦口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5-58283010;邮政信箱: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路18号9号楼306室;电子邮箱:pkqwxcb@163.com。

 

中共南京市浦口区委员会

201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