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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转包的协议

发布日期:2019-12-13信息来源:宝应县纪委监委字号:[ ]

“我以为转包协议上盖上村委会的公章,就能够蒙混过关,现在看来终究‘纸是包不住火的’!”日前,宝应经济开发区联和村支书孙某因在工作中违规为工程老板开绿灯而受到处分,对此他懊悔不已。

孙某受到处分这件事还要从宝应经济开发区纪工委5月份的一次例行检查说起。

“小沈,你看看这笔工程款的支付是不是有问题?”区纪工委书记老胡拿着一张记账凭证对纪工委工作人员小沈说。

“银行回单上显示的收款方是臻扬公司,而后面附着的工程合同上建设方却是鹏程公司,这收款方和建设方不一致啊!”看完之后小沈说。

“你再仔细看看呢?”

“哦,后面还有一份臻扬公司和鹏程公司签订的转包协议,上面还有村委会的公章,这样一来就没问题了呀!”

“工程转包为何要盖上村委会的公章?仅仅村委会同意就可以将工程转包?这显然不符合相关规定嘛!”

听老胡这么说,小沈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随后区纪工委经过研究决定成立调查组,找到村支书孙某了解详细情况。

“转包协议上为什么会有村委会的公章?”调查人员开门见山地问孙某。

“是这样的,当时两家公司找到我盖章,我听说只要工程转包双方都同意,且招标人认可就行了,我也没多想,就直接在这份协议上盖了村委会的公章。”孙某振振有词地说道。

“那鹏程公司为何同意将工程转包给臻扬公司,如果鹏程公司不想做这个工程,完全没有必要参加招标吧?”

“这个……你得问两家公司啊,我不清楚的。”孙某眼中闪过一丝不安,下意识地摸了一下鼻子。

随后,调查组找到了臻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韩某,深入细致地做其思想工作。韩某坦言,鹏程公司是臻扬公司请来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也由臻扬公司承担,为的就是借用鹏程公司的资质参与招投标,提高中标概率。到村里盖章时,他也向孙某解释过这件事。

“你作为村支书,明知两家公司借用资质参与招投标,却仍然在转包协议上加盖公章,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之后又自作聪明,以为附上转包协议就高枕无忧,恰恰是这份协议证明了两家公司之间的联系。”

眼看被查明实情,孙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一开始韩某向我提出转包时,我是坚决不同意的。但是后来考虑到臻扬公司是本区企业,公司声誉还不错,同时还能在我区缴纳税收。我转念一想,工程给谁做不是做呢……”

最终,孙某因违规同意转包工程并加盖公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针对此类问题,宝应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督促宝应经济开发区工程管理科、招标办、财政所等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全区20多个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不断加大处罚力度,严肃查处围标串标、借用资质等工程建设中的违规行为,对工程建设相关行为进一步规范。(沈国飞、肖衡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