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文化

缪燧为官不欺

发布日期:2019-12-06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字号:[ ]

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农历三月初三,一名县令因积劳成疾逝于任所。定海县民“巷哭途号,哀声遍野”,推选士民数十人“相率匍匐送柩”还乡,见其家中“日费匮乏,家无长物”,连丧葬之费,还得靠上司拨给。这名县令便是在定海任职二十二年,有着“定邑父母”清誉的缪燧。

缪燧,字雯曜,号蓉浦,江苏江阴人,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到五十五年(1716年)任浙江宁波府定海县(其范围大致相当于现在的舟山市)知县,其政绩被宣付国史馆立传,是死后唯一被编入《清史稿》“人物传”之“循吏”的定海县官。观其一生立身行事,可以概括为两点:为官不欺,勤政廉洁。

康熙三十四年,四十六岁的缪燧补授定海知县,他把妻儿留在江阴,“只身莅任”。定海位于浙江东北部海滨,为清初新设之县治,“四面涂荡,民难安业”,每遇大风潮,海水倒溢,侵田毁屋,溺人无数。缪燧“澄清岛屿,抚绥黎民”,先后修筑海塘23条,25000余丈,修复碶门一百余所,复垦农田数万亩。一连几年,遍植桑麻,“境内丰给”,“国计民生均为攸赖”。更难能可贵的是,缪燧常穿布衣草鞋亲临工地,与民同工、同吃、同住,百姓亲切地称他为“筑塘老爷”。

定海作为沿海之地素产盐,但向来无“灶户”(经批准设灶煎盐的盐户)。盐政大员把这看作是一种中饱私囊的机会,屡次发文要求“设厂砌盘,官为收买”。缪燧力持异议,允许不是“灶户”的农、渔民制盐,并改进盐税征收办法,“计丁销引”,“酌丁包课”,全县每年按“人头”额定盐税,为避免反复,缪燧还在知县大堂上立石刻碑,“永为定例”。

缪燧一生清廉爱民。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定海疫病流行,他聘名医四人,设四局,为民义诊。孤独者派人送药,贫困者不收药费,全家病倒者,还代为雇人护理。是年疫情虽重,却无一人死亡。

当时,定海“子弟十三四以上皆樵牧,不知诵读为何事。”缪燧深感办学兴教之急,他一边率先捐俸,一边利用占藉认垦、勤工筹资之法建学宫。康熙三十六年,缪燧在定海县署后半里捐资建屋十余间,创建定海县第一所义学,以后又在各乡各岛创办义学,并置学田二百余亩。办学之初,缪燧更是费尽周折,将宜学对象逐个登记,上门动员,对于贫寒子弟,允许免费入学,以期从贫寒子弟中选拔优秀人才。自此,定海学风渐兴。定海百姓感激缪燧恩德,要为他建功德祠,缪燧对此亦坚拒不受,改成书院,史称蓉浦书院。

定海境内的普陀山香火颇盛,朝野各级官员常借口“躬巡沿海”而去游览,按惯例其费用是向百姓摊派的。缪燧顾念百姓不堪重负,“出己资供应”,并不“派民分毫”。缪燧自奉俭约,连平时主食、蔬菜、调料等均从江阴带去,“计所酌者,在官一杯水耳”。

在定海任职的二十二年,缪燧“教养兼施,威爱并济”,“有利俱兴,有弊俱革,无枉不伸,无欲不给”。康熙五十五年,缪燧逝于镇海县衙内。弥留之际,他未交待任何家事,却反复叮嘱要把《定海县志》修好,要把“义学田”办好。他说“事可对君父,心无累子孙。此乃余署定之座右铭也。平生无他,唯‘不欺’两字”。

缪燧去世后,定海万千百姓吁请“留葬”定海,但因其“历陈二十余载生离”,礼部决定“遗骸归葬故里,定海留建衣冠冢”。当年五月,衣冠冢落成,浙江巡抚徐元梦为之题词曰:“其人如在”,表达的正是对缪燧的无限追思。(颜新文 贺筱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