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淳区纪委监委充分利用查处案件的活教材,扎实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针对查处的每一起案件推进标本兼治,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深入查找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现场警示振聋发聩,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看到曾经朝夕相处的同事在法庭上接受审判,我的内心深受震撼,也给了我深刻的警醒,贪与廉仅在一念之间,保持定力才能行稳致远。”
2018年上半年,高淳区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科原副科长徐某涉嫌违纪违法被高淳区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同年10月,徐某贪污受贿一案在高淳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区政府办等部门单位200余名党员干部现场旁听,“零距离”接受了一次鲜活生动的警示教育,给在场人员深刻警醒,腐败的代价太惨痛,一定要吸取教训,保持清正廉洁。
近年来,高淳区为推进“一案一整改”工作取得成效,精心挑选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有针对性地分层次、分批次、分领域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受教育者“感同身受、触及灵魂”,真正达到“不敢腐”的警示震慑效果。
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在徐某长达五年多侵吞单位油款的过程中,你单位没有针对充值金额和实际消耗油量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说明你单位在车队用油管理、制度执行上不严不实,缺乏相应的监督制约措施。”
高淳区监委向区政府办发出《监察建议书》,反馈案件查办中发现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实、人员教育管理缺失,廉洁风险防控不紧、管理制度执行虚化,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监管工作存在盲区等问题,要求以案为鉴,梳理廉政风险点,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切实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
高淳区纪委监委坚持“治标”与“治本”同向发力,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深入查找发案单位在履职尽责、工作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病症”,精准把脉,对症下药,适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督促发现单位切实加以整改,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杜绝“一发了之”,确保落到实处,不断扎牢“不能腐”的笼子。2018年以来,高淳区监委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41份,提出整改意见112条。
纪律教育深入人心,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徐某的案子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代价不可谓不惨痛,教训不可谓不深刻,我们一定要真正地把反面教训吸取好,做知畏止行的明白人,切实地把纪律规矩严守住,做知德守廉的清醒人,认真地把自身责任扛起来,做知责图进的执行人。”
2018年下半年,高淳区政府办针对徐某案件组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会议,并向区政府办全体干部职工通报了徐某案件相关情况,区政府办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全体党员干部集体接受深刻的警示教育,纷纷表示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到案发单位通报案件情况、宣布处分决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是高淳区推进“一案一整改”工作常态、长效的一项重要举措。此外,高淳区纪委监委还结合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印忏悔录,由各镇街、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深入基层组织学习,开展警示教育,不断促进“一案一整改”工作系统化、全面化水平,深入推进标本兼治。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成功查办一起案件,就好比打赢一场战役。我们不仅要能打胜仗,更要善于‘打扫战场’,搞好‘战后重建’,坚持标本兼治、固本培元,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高淳区纪委监委负责人强调。(余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