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年过节,员工福利不可缺。不过,如果这福利“来路不正”,那么随之而来的将是党纪严惩。不久前,太仓市委第一巡察组就是通过一箱作为春节福利的水果,使该市某单位一个被隐藏多年的“小金库”现了形。
近期,太仓市委第一巡察组对该市市级机关某部门开展巡察时发现,该单位工会在2016年度春节职工福利发放中,人均费用支出仅65元,福利是每人一箱水果。
但在进一步对福利发放清单进行核对时,巡察组发现清单里除了水果外,还有大米、食用油、坚果大礼包等物品。
为什么账上没有这笔福利费用列支?这些福利到底有没有发?如果发了又是从哪里支出的?是否存在超标准发放?带着这一串疑问,巡察组开始了抽丝剥茧的调查。
首先,向当时负责工会福利发放的工作人员王某询问。王某告之, 2016年春节工会确实是发放了水果、米、油和礼包等物品,但只有水果是工会直接采购的,费用就在工会账上列支了,其他几样则是用超市的购物卡买的。
“超市购物卡?”巡察人员警觉了起来,“什么时候买的购物卡?金额是多少?”
在巡察人员的追问下,王某交代购物卡是在财务科领取的,其他的就不知道了。
兵贵神速。巡察组研究后决定,立刻突击检查财务科。
“我们是市委巡察组的,请把保险柜打开,我们要检查。”当打开财务科保险柜时,一沓超市购物卡赫然在内,清点后金额竟然达14.4万元。同时,在保险柜内的一份物品移交清单上,巡察组发现了新的线索:购物卡是在2014年10月28日,由办公室工作人员程某,移交到财务科的。
巡察组顺藤摸瓜,决定兵分两路,双管齐下。一组扩大查账范围,对该单位及其下属公司2013年以来的账目进行重点核查;另外一组则马上与原办公室工作人员程某进行谈话。
经过查证,在该单位及其下属公司的3本账册上发现了这批购物卡的踪迹。
“2013年1月8日,在某商场购买购物卡20.35万元……”这组信息正好与程某交待的事实相符。谈话第二天,程某就把他在移交财务科之前花费掉的5.95万元购物卡明细清单交到了巡察组。
用公款购买超市购物卡,这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尤其是在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就当巡察组人员以为这一事件后一段落的时候,在第4本账册上又出现了9.65万元的商场支出票据。
“你当时在某商场一共购买了多少钱的购物卡?”巡察人员再次与程某进行了谈话。
“我都说了呀,20.35万元,都在那3本账册上了。”程某一口咬定。
“我们再给你一次主动向组织交待问题的机会,你再仔细想想,真的没有了吗?”
“真……真的,真的没有了。”程某心虚地说。
“应该还有其他票据吧,购物卡的总金额估计有30万,还剩下的9.65万上哪儿了呢?”
“你,你们怎么知道的?”程某的心理防线在巡察人员面前崩溃了。
原来,在对3本账册及程某提供的购物卡明细进行仔细核对时,巡察人员发现有些条目与账目不能一一对应。而此时,在另一家下属单位的账上又发现了9.65万元的商场购物卡费用。于是巡察组决定对程某进行突击谈话。
面对证据,程某无法再继续隐瞒,承认之前提交的明细清单造假,且实际购买的金额为30万元,并拆分成4次在内部单位列支。因明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而没有把卡发下去,成为单位“小金库”并由其进行保管,平时用于工作费用支出。直到2014年10月,程某才将剩余的14.4万元购物卡移交单位财务科,部分用于购买员工的春节福利发放。
至此,因一箱水果而漏出马脚的“小金库”问题水落石出,涉及的相关责任人员也受到了相应的纪律处分。
正常的工会福利不能缺,但纪律规矩是底线。据太仓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成果运用,截至目前,已对56个村(社区)和6个基层站所开展了专项巡察,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完善一批了制度机制,压实了管党治党责任,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朱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