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4-16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1日至10月31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常州市委进行了巡视。2019年1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常州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常州市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两个维护”作为主线,贯穿整改全过程,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面开展巡视整改工作。一是市委带头、以上率下。1月3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我市反馈了巡视意见,市委书记汪泉同志作了表态讲话,要求全市上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行动、最严格的纪律抓好巡视整改,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迈上新台阶。市委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市委书记汪泉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常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1月9日,市委常委会专门研究了巡视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汪泉同志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丁纯同志,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蔡骏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常委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及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察工作等三个问题整改专项小组,并组建了三个工作小组,着手开展各项整改工作。1月下旬,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问题差距,提出整改措施。1月31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方案和四个专项整改方案,明确了时间表、责任人和工作目标。3月31日,市委书记汪泉召开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事项推进会,专题研究牵头整改问题推进情况,督促牵头整改部门措施的落地落实,力促整改问题条条见成效,并要求牵头市领导推动各自牵头部分事项整改。通过广泛发动、全面部署,全市上下进一步增强了坚决贯彻省委决策部署、严肃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感。二是及时部署、全面覆盖。2月1日,市委召开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市委书记汪泉作了全面部署和讲话,要求坚决扛起主体责任、领导带头率先垂范、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向省委、向全市人民交一份合格的答卷。金坛、天宁两个区都同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各辖市(区)各部门按照要求,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对牵头负责整改事项和共性问题制定方案,确保全覆盖。三是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对反馈的问题逐条梳理、逐项研究,制定了15个方面43项任务110条具体整改措施,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3月4日,市委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制定下发市领导提醒清单、部门牵头任务交办清单、具体人具体事具体问题整改清单等“三个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主体。在春节前制定了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烟(卡)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简称“一学习两整治”),并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作出专题部署,从严从实抓到底、抓出成效。四是强化督查、标本兼治。市委建立巡视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切实强化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把督查结果作为各辖市(区)委和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检验手段,并纳入年度考核范畴。对在整改工作中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严肃问责、绝不手软。3月中旬,市委派出6个督查组,由市委常委带队,对全市各地各部门开展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督查,采取“三个结合”模式,即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实地督查和书面督查相结合、正面宣传和反面通报相结合的模式;重点督查“三种情况”,即巡视整改推进情况和“一学习两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四项落实”,即查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落实情况、整改方案落实情况、立行立改落实情况、建章立制落实情况,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方面

1. 关于“学懂弄通不够”问题的整改

市委紧扣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认真解决政治理论学习方面存在的不深入、不扎实等问题,全面提升学习质量和水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以上率下深入学。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批示精神作为市委常委会第一议题,确保第一时间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批示精神,现已安排学习6次。完善市委常委会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机制,每月组织一次专题学习。明确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到党校、分管部门和联系点开展宣讲不少于两次,其他市领导至少一次,目前市委书记汪泉等6位市领导已到市委党校进行了宣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核心内容,将其列入2019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全市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市委中心组目前已学习4次。

二是组织发动广泛学。1月3日,省委巡视反馈会后,市委组织168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全部通过。成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办,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市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学习活动作为“一学习两整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市管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从2019年3月至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责成各辖市(区)各单位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学习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具体学习计划,层层进行动员部署,深入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分7期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实现全市1000余名市管县处级干部集中轮训再次全覆盖。各地区各部门也按照要求,每两月至少组织一次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专题学习。

三是建章立制督促学。推进《学习新思想,拥抱新时代》理论宣讲“11211”三年行动计划,常态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理论之窗”微信公众号、“学习日”等载体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列入年度中心组学习督查内容,列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列入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内容,对学习贯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2. 关于“做实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中共常州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2019年常委会工作要点》《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将“三重一大”事项列为常委会讨论议题,认真听取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按照程序集体研究决策,出台关于塑造高质量工业明星城市、旅游明星城市和管理明星城市的实施意见,制定《关于深入推动常州市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实施方案》《关于大力助推“明星城”建设强化高质量发展人才引领的实施意见》。正在修订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考核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围绕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市政府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进一步细化重点任务,明确年度目标,完成《2019年全市督查工作要点》,制定出台“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重点任务分解表。在党校轮训中,着重对领导干部加强高质量发展理念内容的培训,引导广大领导干部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不断巩固解放思想大讨论成果,在常态化上做文章,在新实践中见成效,继续推动一批重大社会关切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和事关长远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调整工作思路,将新发展理念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端正政绩观、发展观。

(二)长江经济带建设谋划不到位方面

3. 关于“政治敏感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从思想上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来认识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要性,坚决扛起责任。切实把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成立常州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召开全市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大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以坚定的决心、科学的思路、务实的举措,推动我市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制定《关于深入推动常州市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实施方案》,编制《长江经济带(常州沿江地区)生态优先绿色转型发展规划(2018-2035年)》及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转型发展的决定》。在全市上下进一步形成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共识。

4. 关于“生态大保护不力”问题的整改

正在制定《常州沿江地区化工企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实施标准》。深入推进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2018年新北区已关停化工生产企业25家,完成升级改造验收25家。扎实推进“减存量、控风险”专项行动,紧盯列入专项行动的79家重点企业,全力压减存量,目前已完成消减73%。

(三)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不到位方面

5. 关于“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不快”问题的整改

围绕构建自主可控、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体系,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以智能制造为标志的先进制造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的现代服务业,全力塑造高质量工业明星城市。

一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第一抓手,扎实开展“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将3月作为“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月”,一季度全市共有128个项目集中开工,以高质量投入带动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三位一体”工业转型升级战略,持续推进十大产业链建设,办好“5·18”“9·28”等品牌活动,特别是精心筹办首届世界工业和能源互联网博览会,大力推广应用工业互联网,深化“两化融合”,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加快发展,推动“企业上云”。落实好国家和省“减税降费”各项政策,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助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深化“亩产论英雄”改革,持续推进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积极完善基于评价结果的企业精准服务、资源要素配置、产业政策引导机制。

二是持续降低高污染、高能耗行业产能。按照“四个一批”的年度目标要求,继续推进列入整治的化工企业关停工作。2017年以来,已压减水泥产能120万吨。力争2019、2020年高污染、高能耗比重较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2025年比2018年累计降低2个百分点以上。

三是促进全市消费品市场平稳发展。把握当前消费需求发展的新趋势和新变化,不断挖掘消费潜力。做好社零指标的分析、跟踪、督查工作,确保全市消费品市场平稳发展。2018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2613.2亿元,增长9.1%,增速位居全省第2位。

四是稳定外贸出口。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探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等新型贸易方式发展;坚持市场多元化战略,举办跨境业务人才招聘会,鼓励支持企业参加外贸展会;鼓励企业加快国际营销网络建设,提升外贸发展质量;大力支持和引导企业强化品牌意识,评选出2019年重点发展的72个市级出口品牌;引导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和出口认证,鼓励成套设备和先进技术产品“出海”。

五是加大存款组织工作力度。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鼓励引导存款产品创新,加强窗口指导和监测分析,引导银行机构规范发展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创新存款产品。

六是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出台《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常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落实新一轮就业援助政策,系统优化培训补贴政策。针对大学生群体,出台《“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全面实施鼓励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的“升级版”。加快开发“职业技能培训云服务平台”,建设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新型常州人力资源市场。大力开展“春风行动”,全市密集举办各类招聘活动150场,近万家企业进场招聘,提供各类就业岗位20.5万个。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今年第一季度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及零就业家庭4875户,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066人,帮助3702名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

6. 关于“科技创新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对接中科院,共同推进国家空间信息应用平台建设。继续开展“科技长征”,今年以来,市委书记汪泉率党政企代表团赴5所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快打造一批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和检验检测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市委书记汪泉、市长丁纯带队赴上海学习考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常州接轨上海、服务上海,加快融入上海大都市圈。着力办好中以创新合作园,加快落实“共建计划”,高水平编制园区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中德、中瑞合作园区等开发建设。实施“龙城英才计划”升级版,重点引进一批处于行业科技前沿、具有国际视野和产业化能力的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实施新一轮“十百千”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目前全市创新型领军培育企业达71家,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达41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1444家。2018年,全市新增“两站三中心”237家,累计拥有1658家,其中省级以上768家。争取2019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0家以上,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超100家,建成1-2家国家级创新平台,到2021年全市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提高至2.85%左右。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累计立项支持企业实施市级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373个,立项实施省级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72个。已有29家企业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其中9家企业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

7. 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标任务,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布局安排,努力探索具有时代特征、常州特色的乡村振兴新路子,推动常州农业农村发展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一是编制《常州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构建“1+8+3”工作框架体系,实现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将常州乡村打造成为“山水田园、幸福乡村”。推进实施现代农业“310”发展计划,通过三年努力,建设10家在全省有一定影响力的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培育10家农业上市或新三板挂牌企业,创成10个农产品知名品牌,首家农业龙头企业立华牧业成功上市。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年力争90%以上的村完成改革任务。

二是构建“五位一体”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2018年率先在全省设立江苏农担常州分公司,设立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构建财政、银行、担保三位一体的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出台《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关于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财政金融政策意见(2018-2022年)》,设立常州市农业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优质农业企业。2019年整合设立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优化财政支农投入结构,支持全域美丽乡村建设。

三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制定《常州市全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美丽乡村示范项目建设的意见》《常州市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协调推进第一批、第二批美丽乡村示范项目建设,第一批“两区十点”中5个美丽乡村示范点已完成核心区建设;第二批“三区十点”中8个美丽乡村示范点已完成规划编制。

(四)“三大攻坚战”推进不到位方面

8. 关于“政府债务风险较大”问题的整改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相关会议精神,4月份,市委将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提高防控能力,加强对金融领域的风险防范,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积极稳妥处理政府性债务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切实落实隐形债务化解目标。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提高站位、落实责任,稳步化解、有效防范,积极稳妥做好债务化解的各项工作。市委书记汪泉、市长丁纯专门约谈部分辖市(区)主要领导和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切实担负起管债治债的主体责任。研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指导意见、考核细则,辖市(区)及乡镇债务管控责任得到进一步夯实。二是有效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长。全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建设和监督管理,建立从源头上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长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对辖市(区)债务风险管控。完善预警监测机制,坚决落实乡镇不得举借政府债务的要求,努力从源头上严防新增隐性债务风险。加强政策指导,开展政府债务管理专项督查,建立督导联系制度,加强对辖市(区)债务管理监督指导。夯实各级债务管理工作,把债务管理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强化目标考核的导向作用。

9. 关于“污染防治形势严峻”问题的整改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确保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降”,发挥好河长制、湖长制作用,确保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基本消除全市域黑臭水体。

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编制实施《常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以压降PM2.5浓度、增加优良天数为主要目标,以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为突破口,排定大气工程项目611项,强化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和错峰生产管控,切实做到“缩时削峰”。开展联合联动执法,发现问题立查立改,重点突出问题及时化解。全力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上下以最严要求、最高标准落实管控措施,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我市PM2.5平均浓度预计同比下降3.2%。

二是大幅减少园区外化工企业数量。市委常委会第一时间研究化工产业安全问题,下发《市委常委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深刻汲取“3·21”响水特大事故教训,在全市部署危化行业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截至3月底,共组织检查企业2990家次,查出隐患8011个,已整改到位7562个,检查危化品企业396家次,查出隐患1714个,关闭、停产停业11家。按照减总量、调结构、优布局、促规范、强监管的思路,深入推进“263”减化暨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加快高污染企业淘汰步伐,持续推进化工污染专项整治。

三是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将“散乱污”企业、作坊综合整治任务要求列入辖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书,截至3月底,排查确定的7030家散乱污企业、作坊已取缔关闭和整治6314家。

四是打好碧水保卫战。召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河长制工作推进会,深入推进省级河湖“三乱”专项整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做好枯水期管控,加强国省考断面、主要入湖河道、通江河道等重点区域的污染源排查和管控,及时调查处理水质异常波动。科学排定治水项目,结合太湖治理、“水十条”工作要求,排定全市2019年度打好碧水保卫战工程项目400多个,推动工程项目尽早发挥环境治理效力。

五是加强危废监管力度,提升处置能力。切实加大危险品储运、危废品处置的监管力度,持续推进危废处置能力建设。对危废库存重点单位实施动态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职责,强化通报、约谈、督办等措施,有效压减危废库存。

10. 关于“脱贫攻坚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

落实《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在茅山老区组织实施新一轮“百千万”帮扶工程的意见》,明确坚持党委领导,落实党政“一把手”扶贫工作负责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针对脱贫攻坚存在问题和困难,精准决策、精准施策、精准管理,全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完成年度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动态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将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范围和慈善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范围。对未脱贫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按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由政府财政给予全额代缴。研究制定《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精准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组织实施新一轮老区帮扶工作,实施市四套班子领导与老区重点村挂钩结对制度。

(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方面

11. 关于“党委主体责任缺失”问题的整改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常委会工作要点、全委会工作部署,与各辖市(区)委以及市各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党委(党组)签订工作责任书。将意识形态工作明确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和检查考核,纳入年度绩效管理和综合考核,纳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内容,并在市委巡察中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1月3日,召开2018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评议考核会议,辖市(区)委、部分部委办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述职,市委书记汪泉从意识形态工作等方面对履职情况进行了逐一点评。在《2019年全市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中,把“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作为学习专题之一予以明确安排。常态坚持市委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全市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形成报告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

12. 关于“非法宗教管控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健全高校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举办第十一期统战部长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召开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市统战工作会议和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推进会,筹备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切实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

二是严格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工作,每季度组织抽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组织专项排查,完成春节等节假日市直宗教活动场所的值班和非法出版物排查工作,在“12345”平台设立非法宗教活动举报热线。

(六)干部选任方面

13. 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过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三定”方案,科学合理设置各单位职数。结合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严格规范领导干部配备职数,修订市、区两级职数目录库。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配备职数预审制度。全市处级干部配备方案严格执行职数预审制度,做到职数预审方案上级未同意前不上会。3月起,对全市党政机关和参公单位科级干部职数预审工作实行扎口管理。严格按照政策口径,规范填报干部职数预审单,审批通过后严格按预审方案配备干部。摸清超配清单,利用机构改革优化调整契机,加大消化力度。全市对党政分设持续从严收紧。

三是开展“三超两乱”专项检查和清理整顿。2019年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三责联审”计划3月份已审定通过,对实施计划单位常态化同步开展选人用人检查,发现情况及时纠正,严肃处理。结合辖市(区)机构改革干部职数预审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明确政策口径,坚决杜绝“三超两乱”现象。

14. 关于“执行群众公认原则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认真履行选人用人职责。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坚持公道正派,用好的作风好的机制好的办法选优干部、配强班子。

二是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列入市委常委会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完善干部任用制度,规范任用程序。建立完善辖市(区)市管干部调整前人选沟通酝酿操作办法,把好人选动议提名关。

三是深入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畅通干部履职信息收集渠道,优化日常考核考察工作,掌握干部第一手信息。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日常履职清单档案,强化结果运用和分析研判,发挥履职清单档案在干部日常管理中的“增压器”作用。市本级、各辖市(区)和市级机关部门均按要求组织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相关结果已经梳理汇总并进行分析。

15. 关于“存在干部带病提拔使用现象”问题的整改

坚持政治标准,对拟提拔担任市管职务的党员干部、拟提拔重用的市管党员干部实施任前政治体检。制度化安排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组织部涉及讨论干部的部务会。对涉及提拔、进一步使用的干部人选,在上会前征求市纪委、市公安局的意见建议,严防带病提拔。

16. 关于“系统思维和基础性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全市干部队伍建设和宏观管理。在机构改革中,稳慎推进干部交流。开展辖市(区)领导班子分析研判,掌握了解2021年12月前辖市(区)领导班子成员及法检“两长”进退留转及干部需求情况。

二是强化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制度体系建设。建立“1+X”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体系,出台《常州市“接力100”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等4个文件。健全年轻干部选配专项预审机制和督查通报机制,开展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党外干部统计工作,举办党外中青年干部培训班。

三是推进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工作。2018年四季度,对市管干部档案进行了集中梳理,根据巡视反馈意见,及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模拟卷宗》,将组织民主推荐时的讲话材料、干部考察、任前政治体检、任前谈话材料补充列入纪实卷宗。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确保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准确无误。

四是系统梳理干部选任和管理监督中的问题隐患点。2018年,先后制定发布两个《负面清单》,列举干部选任和日常管理监督中的问题风险点,在选人用人检查、巡察、三责联审等工作中得到充分有效运用。

(七)党建工作抓而不实方面

17. 关于“重经济轻党建”问题的整改

专门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娄勤俭书记在2018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会上对常州的点评意见,认真对照、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完善党的建设与高质量发展“双百分”考核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系统学习省考核工作委员会党的建设考核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结合常州实际,研究制定党的建设考核实施方案。

18. 关于“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严格贯彻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及我市《实施细则》,扎实做好会前、会中、会后等各环节工作,提升市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前,准确把握主题,精心制定会议方案,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会中,严肃查摆问题,开展相互批评;会后,将民主生活会报告上报省委,并在党内通报。市人大、政府、政协党组都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列席指导联系点民主生活会,市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双重组织生活”。认真落实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见要求,健全市领导与联系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列席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各项工作机制。组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督导组,列席各地各单位民主生活会,采取个别访谈、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现场观摩等形式,督促各地各单位抓好《常州市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的学习贯彻落实。

19. 关于“基层组织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实施“龙城先锋”工程,推动全市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全面过硬。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同步做好机关党组织关系调整,理顺机关工委、部门党组和机关党组织之间的关系,形成整体合力。开展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两个覆盖”集中攻坚行动,推动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单独建立党组织。建设全市非公企业党群服务中心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站,打造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重要阵地和窗口。

20. 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弱化”问题的整改

全面加强全市党性教育平台载体建设,为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提供优质资源,提升组织生活质效,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2018年3月至今,分两批开展全市党员教育“3211工程”,全市已累计建成14家党性教育基地、60家党员教育实境课堂、60家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创新编制《党支部工作一本通》,对“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基本制度进行提醒和纪实。加强党内关怀帮扶,坚持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和爱护党员,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走访慰问等活动,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和关心帮扶机制。

(八)违规问题禁而未绝方面

21. 关于“公费旅游”问题的整改

下发《关于重申加强对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经费财政部门先行审核制度、认真落实行前教育制度,认真执行因公出国(境)相关事项规定,加强监督检查,明确出访团组须先行向财政部门审核经费,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能办理其他审批手续。

22. 关于“公款吃喝”问题的整改

市委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纳入“一学习两整治”整体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专项整改工作。市纪委监委下发《关于开展“一学习两整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关于迅速贯彻落实市委两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及市纪委禁令要求的紧急通知》《关于重申严禁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烟(卡)等纪律要求的通知》,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召开市、区、镇(街道)三级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制作专题警示教育片,强化警示教育。经市委常委会研究,专门制定“七个严禁”规定。通报7批16起违规吃喝、烟(卡)问题典型案例,形成持续震慑。实行“五单五化”制度,通过下发任务交办单督促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制定专项整治子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开展督查,形成整治合力。每月组织开展2次明查暗访,采用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预设路线、不固定模式、不层层陪同的“五不”模式,滚动暗访检查。

23. 关于“乱发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连续发生“四风”违纪问题以及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弄虚作假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扎实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围绕公务接待、津补贴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取得积极成效。

24. 关于“公款送礼”问题的整改

市委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烟(卡)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纳入全市“一学习两整治”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整改工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市纪委监委约谈职能部门负责人,督促相关部门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深入推进烟(卡)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全面排摸和集中清退工作。

(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方面

25. 关于“服务群众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大力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推动和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查摆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将纠正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政治生态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城通办”“一证通办”,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负担。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调研督导,组成10个督导组,对6个辖市(区)及4个重点单位开展调研督导,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注重常态长效监督,运用“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平台对各地各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强化警示教育,全市共通报典型问题6批12起13人。

二是推进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全面排摸各辖市(区)现状教育资源,制定分学段学位解决方案,通过盘活教育资源存量、新建和改扩建学校等多种途径增加学位供给。加快推进“员额制”管理办法,全面实施教师“区管校聘”“局管校用”管理体制,完善“三名”工程、“五级梯队”和“名教师工作室”培养机制,实施青年教师英才计划和优秀教师高校访学项目,加快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三是扎实做好扬尘管控工作。组织召开全市秋冬季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攻坚行动专题推进会,贯彻《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要求的若干意见》精神,严格落实各级大气应急管控要求。构建工作联动机制,落实督查制度,利用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时刻保持扬尘管控的高压态势,坚决落实施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之百”要求。针对全市建筑施工场地类型多、数量多、分布广,工程进度不一致,扬尘管控标准不一致的问题,研究出台了各行业相应的扬尘管控规章制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节,以现场督查和视频监控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建筑、施工单位落实防治责任。

四是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在建的违法建设、已建成的违法建设、历史存量违法建设等不同违建类型细化考评标准,加快推进将违法建设治理情况纳入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增强治理力度。落实《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办法》,优化执法程序,通过对在建违法建设采取强制措施,实现快速高效遏制新增违法建设行为。对合法建筑附有违法建设的情形,采取整治、限制不动产交易等措施,对违法建设行为形成震慑。

26. 关于“履职担当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落实省委“三项机制”的实施办法,推进容错纠错机制实践运用,通报容错纠错典型案例3起,收集整理全市18个容错纠错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并下发,通报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加大对不担当、不作为领导干部的问责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实施党内问责27起,问责30名党的领导干部和7个党组织,纪律处分7人;党政领导干部问责24起33人,党纪政务处分17人。

27. 关于“工作重表面文章”问题的整改

加强各相关部门间联动协作,组织综合考核组对辖市(区)和部门统筹进行政治生态、组织、宣传、统战、政法、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考核,减轻基层负担。严格执行基层减负相关文件要求,完善并严格执行社区事项准入制度,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清理合并社区准入事项清单外的台账项目。

28. 关于“会议过多”问题的整改

认真执行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常州市市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切实做好会议方案审批,能套开的尽量套开,能合并的尽量合并,严格控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坚持开短会、讲短话,提高会议效率。市四套班子领导以身作则,带头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抓好工作落实上。

(十)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29. 关于“主体责任明确不够”问题的整改

制定2019年度主体责任书、市委“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清单”“一岗双责清单”。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根据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因岗制宜编制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实现主体责任明细化、个性化、项目化、指标化。高度重视“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工作,多次召开业务培训会,指导做好“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工作。推动“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平台建设,强化日常分析研判,每月分析面上情况、存在问题,每年定期对各辖市(区)和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推进履责记实工作量质并举。

30. 关于“专业队伍配备不足”问题的整改

结合市级党政机构改革,第一时间配齐配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并对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更名和分工调整,组长全部担任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成员。落实《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常州市纪委常州市监委机关干部准入办法》,对辖市(区)纪委监委、巡察机构、派驻机构、纪委监委机关等“四支队伍”的建设整体考虑,力争尽快配齐缺配干部,从根本上解决专业队伍配备不足问题。

31. 关于“巡察利剑运用不力”问题的整改

增强巡察与纪检监察的监督合力,制定出台《进一步增强巡察与纪检监察工作合力、提升监督工作效能的意见》和《关于规范巡察整改报结工作的意见》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巡察办与纪委监委相关处室在巡察整改、日常督办和事项移交等方面职责分工,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巡察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的督办力度,定期全面梳理,指定专人负责,并将相关办理进度纳入市纪委监委重点数据统计每月进行通报。

(十一)监督责任不到位方面

32. 关于“执纪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市纪委监委制订印发《关于规范委机关问题线索分办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线索的研判、分流和办理工作。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每月召开问题线索综合分析专题会,对问题线索处置进行深入分析研判。扎实做好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工作,建立专门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提高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的分办效率,明确每条问题线索的办理时限和要求。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今年以来市纪委通报典型案件1批3起4人、辖市(区)通报6批11起18人。

33. 关于“人情干扰多”问题的整改

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两起案件通报精神,要求各地各部门将学习贯彻省纪委监委《通知》精神情况报市纪委监委备案。组织学习《常州市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忏悔录汇编》《关于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和违规接触被审查人等情况报告登记备案规定》,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制定《关于反映市委巡察干部有关问题线索办理和处置暂行办法》,认真组织核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不力、通风报信的信访件。对2018年度开展的全市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专项调研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整改落实。持续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和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34. 关于“问责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制定《常州市纪委监委监督工作办法》,建立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员会)领导下的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工委)和辖市(区)纪委监委工作机制。建立分办意见会商和问责意见会审机制,厘清职责、规范流程、形成合力,推动问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35. 关于“制度约束松”问题的整改

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2018年制定出台了《常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建立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库,形成了“前期储备计划—三年滚动计划—年度实施计划”管理体系。根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重要性,综合考量资金来源、预算平衡、还款能力等因素,对项目联合评估论证。制定了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估算、概算调整的有关规定,从严把关每个审批环节。

36. 关于“纪律观念差”问题的整改

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研究制定我市请示报告具体办法,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严肃查处领导干部纵容、默许子女利用本人职务影响谋取利益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十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方面

37. 关于“‘官商勾连’潜滋暗长”问题的整改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研究制定《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正面清单》,进一步明确政商交往的原则和底线。严格落实省委关于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禁止饮酒、工作期间严禁饮酒、不在任何场所酗酒、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禁酒令”规定。紧盯重点对象,深挖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官商勾结行为。强化领导干部纪律教育,对少数党员干部在企业改制、工程建设招投标、设备药品采购、征地拆迁、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索贿受贿,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分析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家“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确保政商关系回归本源、回到常态,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38. 关于“涉黑涉恶问题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查快处涉黑涉恶案件。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侦查。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严查快处相关人员。

二是加强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查处。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汇报,研究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压实责任,以强有力的行动将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深挖细查“保护伞”,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市委约谈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市纪委监委约谈相关职能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着力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认真排查“保护伞”问题线索,严格执行“两个一律”要求,对涉及到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全面实行“八个必问”,及时“回头看”,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案件倒查,全面梳理排查问题线索,建立全市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库,落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机制。责成市扫黑办对各辖市(区)开展两轮专项督查。

39. 关于“‘蝇贪蚁腐’易发多发”问题的整改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相关职能部门出台具体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推动制定阳光扶贫“1+N”配套制度体系,在全省率先出台《常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为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提供“大数据”支撑。制定《常州市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精准识别实施办法》,为低收入农户精准识别、精准纳入、精准脱贫提供政策标准。筛选群众反映强烈、情况典型的问题线索,分批次开展挂牌督办。创新打造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新模式,推动优化“三资”平台功能,制定集体“三资”管理问责办法,对“三资三化”责任落实、制度执行、工作推进、风险防控、日常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严肃追责。2018年以来,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规违纪问题151起22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1人,通报16批39起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典型问题。

(十三)整改措施未能压实方面

40. 关于“统筹解决派驻纪检监察组长担任党组(党委)成员,时间安排与实际进度脱节较大,使整改未能及时实施”问题的整改

派驻纪检监察组长担任党组(党委)成员已于2019年1月市级机关党政机构改革时,一并实施到位。

(十四)整改责任未能压紧方面

41. 关于“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治不够彻底问题关注不够”问题的整改

完善抓落实机制,督促各责任单位将整改落到实处。出台《常州市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专项资金设立调整与撤销的程序、专项资金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明确部门职责边界。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市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巡视整改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很多工作才刚刚起步,需要持续发力、长期整改。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持续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和治本功效。

一是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首要任务,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用,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一学习两整治”,谋划好长江经济带建设,打好“三大攻坚战”,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引导全市上下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

二是突出政治担当,持续压实“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市委主体责任和市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按照“三个清单”的整改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主体,坚持不懈推进整改。旗帜鲜明支持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有责必问、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黑涉恶问题和“官商勾连”“蝇贪蚁腐”现象,不断压缩腐败现象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

三是扎牢制度笼子,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立足标本兼治,坚持把问题整改落实与建立长效机制相衔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深化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紧盯“四风”突出问题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新动向,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有效铲除滋生“四风”问题的土壤。认真落实联系服务群众各项制度,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四是坚持常态长效,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严格对照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既立足当前,解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重经济轻党建等问题;又着眼长远,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压实主体责任、严肃监督责任、强化反腐败斗争等建立长效机制,纠建并举,从根子上端正党风政风。突出抓好“一学习两整治”专项整改,既强化“当下改”的实效,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更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发挥标本兼治长效作用,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的成果,推动全市各项事业持续向上向好。

五是立足发展大局,统筹兼顾抓好整改。巡视整改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有力举措,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巡视整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常州市委将继续督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巡视整改作为一次自我改进、自我提升、自我革新的重大机遇,持续发力攻坚,把巡视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向省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681707;邮政信箱:常州邮政180号专用信箱(巡视整改工作综合协调组收);电子邮箱:czswxszg@163.com。

 

                           中共常州市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