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4-16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31日至10月3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南通市进行了巡视。2019年1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南通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把抓好巡视整改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破解普遍难题结合起来,把整改落地见效与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机制,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具体整改措施,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迅速研究部署,压实责任抓整改。市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1月9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省委巡视办关于巡视整改的具体要求,成立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整改工作方案,讨论通过整改责任清单。1月22日,市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1月31日,市委再次召开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整改落实方案,建立“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名牵头市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

二是以上率下带动,示范引领抓整改。市委成立由市委书记陆志鹏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徐惠民任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八个专项小组,分别由相应的市委常委或市领导担任小组长,负责分管领域整改任务的推进落实。多次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陆志鹏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事项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多次专题研究相关整改工作。各牵头市领导分别召开专题会议,推动具体整改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都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机构。

三是加强跟踪问效,强化督查抓整改。建立巡视整改工作队伍,要求各责任单位明确一名牵头领导、一名具体联络人,负责本单位整改工作的推进落实。结合省委巡视南通市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同步抓好省委巡视发现共性问题的整改落实,形成“一月一汇总、一季一通报”的整改推进机制,建立市委巡察机构、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三方联动”跟踪整改机制,通过调研督导、现场查看等方式强化日常督促。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宣传和理论武装存在差距方面

1.关于“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督促检查抓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举办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专题轮训班。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要内容列入2019年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和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列入市委巡察和全市“四个全面”考核内容。二是加强理论宣讲。制定《关于全面推进南通理论宣讲高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组建专兼结合的理论骨干队伍,依托党校、高校师资力量,筹备成立一批理论名师工作室和宣讲名师工作室,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三是深化宣传阐释。对《南通日报》“学与思”理论专栏全面改版,每周刊发理论文章,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新思想,抒发新体会。

2.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学懂、弄通、做实’不够”问题的整改。

制定市委中心组2019年理论学习计划,按月编发《市委中心组成员每月学习建议单》,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制定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调研活动方案,推动党员干部撰写理论文章。利用江海大讲坛、干部教育大讲坛,邀请专家学者专题授课。

3.关于“市管干部‘网络在线学习’存在代学、替学、缺学现象”问题的整改。

全面完成市管干部“网络在线学习”账号调整变更。完善“网络在线学习”季度督查制度。印发《2019年市管干部在职自学意见》,把“网络在线学习”的相关要求纳入其中,并将必修课程列入党校主体班理论测试范围。

4.关于“巡视抽测市委党校秋季主体班入学学员,有的对新发展理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三大攻坚战’表述不清,对党的‘六大建设’讲不全”问题的整改。

围绕理论热点和中心工作,编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应知应会》,并将其作为领导干部在职自学的重要内容。组织调整市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布局,充实教学专题内容。做好2019年春季主体班次筹备工作,将理论知识测试列入教学安排。

(二)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战略部署不够扎实方面

5.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进展不够快”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考核体系。按照省高质量发展考核监测年度安排,制订全市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组织开展高质量发展评价考核,引导各地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基础。制定《全市产业项目建设综合考评办法》《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办法》,加速重大项目、龙头企业和配套产业在园区集聚。二是强化政策引领。修改完善《2019年部门推进“3+3”重点产业创新发展考评办法》,出台《支持市区都市工业综合体建设的意见》,制定《2019年度南通市区重点服务业集聚区评价实施办法》,下发《市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实施细则》,引导市区重点集聚区加快提质增效。三是突出项目支撑。开展“重特大项目落地落实年”活动,编排《市领导挂钩联系重特大项目推进计划》,明确市领导牵头落实。四是培育优质企业。编制“5215”工业大企业培育工作要点,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力度。制定《全市产学研工作方案》,筹备年度科技创业大赛。五是提升亩均效益。完善《全市低效用地工业企业盘活升级考评办法》,制定《关于深化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研究《全市开发园区产业项目建设综合考评办法》,加强开发园区产业项目履约监管。

6.关于“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召开全市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会议、全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工作点评会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沿江县(市)区向市委、市政府递交《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责任书》。强化人大、政协监督,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被列为市人大年度重点议案、市政协年度协商议题。二是组织专项整治。召开全市河长办主任会议暨河道“两违”专项整治、长江岸线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扎实推进长江岸线综合整治。组织实施全市农村河道疏浚整治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和农村黑臭河道治理,开展河湖“两违三乱”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加强日常管理。深入落实长江岸线日常巡查工作机制,严格实行岸线分区管理,加强违法行为管控。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考核体系,研究制定整改销号办法,定期跟踪进展情况。四是加速支点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通州湾开发建设体制机制的方案》,形成通州湾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通州湾重点产业规划中间成果。

7.关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措施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制定《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2年)》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0年)》,建立市乡村振兴推进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新增省级农产品品牌18个,新打造休闲农业精品景点110个,新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80人。出台《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任务清单》及年度富民工作要点,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配置水平。

(三)实施“三大攻坚战”成效不够明显方面

8.关于“政府性债务化解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项目源头把控。将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付额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二是强化债务化解落实。全面梳理市本级财力结存情况,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先用于偿债。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化债资金预算。三是强化债务风险防控。市政府四个督查考评工作组对各县(市)区政府开展督查考评,指导督促各地做好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9.关于“打击非法集资成效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排查整治。制定《私募基金领域非法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对持牌机构、与持牌机构合作的中介机构、假借私募名义的违规机构进行专项风险排查整治。修订《南通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提高公众举报积极性。常态化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二是组织专项打击。整合公安、法院、检察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和刑事打击业务指导组,加强与重点领域、重点地区行政监管部门的联系,指导督导重点案件办理。三是开展陈案处置。成立市级陈案处置工作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和交办督办陈案善后处置工作,加快推进案件审理、资产处置、集资款清退。四是精准宣传教育。制定《年度全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开展元旦春节集中宣传月活动。强化广告内容把关,引导市民理性、合法理财。五是严格市场准入。完善投融资服务企业商事注册登记会商机制,实施企业注册登记分类管理和会商会办,增强对非法集资源头防范和风险控制。六是严格市场准入。印发《关于转发完善投融资服务企业商事注册登记会商机制办法的通知》,实施企业注册登记分类管理和会商会办,增强对非法集资的源头防范和风险控制。坚持在企业登记业务办理中实施分类登记管理,发放《非法集资风险告知书》。指导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加强对非法集资的源头防范和风险控制,对涉嫌非法集资企业,在业务系统设置警示,限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0.关于“防治污染能力建设严重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摸排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制定建设计划。二是组织开展南美白对虾养殖情况调查统计,完成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编。三是全面控减生猪养殖总量,按序时整治生猪养殖违规行为,制定《南通市粪污社会化有偿治理服务组织建设标准和验收办法》。四是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环境信访调处、环保基础设施能力等纳入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评办法,定期跟踪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进展,实施环保问题销号管理。

11.关于“水环境问题是最大短板”问题的整改。

制定《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聚焦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等四大领域,排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强化断面水质监测及预警,定期发布水质状况通报。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提高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实施活水工程,开工建设通吕运河水利枢纽工程,完成焦港泵站主体工程。

12.关于“精准脱贫质量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做强集体经济。制定《发展新型合作农场推进村级集体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支持经济薄弱村建立新型合作农场。建立市级经济薄弱村项目建设半月报制度,督促加快市级经济薄弱村项目建设。二是实施产业脱贫。落实《富民增收五大行动计划》,制定“农民增收行动计划”、“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工作要点。实施《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三是强化兜底保障。加强对因病、因残等致贫返贫群体的医疗保障,推进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全覆盖,实施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医疗救助。落实低收入家庭、残疾以及大重病对象“单人保”政策。加强政策兜底保障、职业技能培训、扶贫基地辐射、残疾人之家辅助性就业,实现残疾人脱贫目标。

(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方面

1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摆位不高”问题的整改。

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协调机制,调整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成员,召开联席会议,部署全年工作。将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纳入2019年度意识形态目标考核。摸排基层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围绕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对全市市管干部进行意识形态专题培训。

14.关于“一些部门单位存在重业务、轻意识形态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四个全面”考核,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二是修订完善《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政治巡察监督重点清单》,将被巡察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点内容。三是设立思想动态调查联系点,制定《市级机关思想动态调查联系点工作制度》,开展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调查。

15.关于“舆论引导工作不够主动”问题的整改。

深化新闻发言人制度和网络发言人制度建设,落实《关于建立网络政务舆情回应交办督办制度的通知》,及时交办网上民生热点事项。举行“小切口、大主题,小故事、大内容”全媒体新闻竞赛,引导媒体做好重大决策的宣传工作。

16.关于“阵地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加强市直新闻单位全媒体新闻业务管理,规范全媒体报道采编校制播全流程。开展网络综合治理“五大行动”,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17.关于“一些基层党组织缺少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开展基层党员冬训工作,充分发挥“小院课堂”“板凳讲习所”“新时代奋斗学习社”等宣讲阵地作用。二是夯实村党群服务中心阵地,建立“江海先锋领航服务站”2000余个。持续推行“三讲三理”工作法、稳步推进教育引导群众“十小工程”。三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纳入党校主班次教学内容,作为学员入学和结业测试的重要内容。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监督问题反映集中方面

18.关于“干部工作统筹推进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开展市级机关部门和县(市)区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加强政治体检试点工作,对今年新提拔市管领导干部开展“政治体检”。二是统筹选配市管领导干部,着力打通“三支队伍”交流渠道。三是严格执行职数预审制度,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各地各部门干部调整总人数、次数等从严审核把关。四是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核实工作,特别是对任职公示期间的信访做到件件有结果。

19.关于“年轻干部培养‘断层’问题仍然突出”问题的整改。

持续实施青年干部选拔培养计划,统筹选配年轻干部。实施年轻干部墩苗计划,召开中青年干部实践锻炼座谈会,选派年轻干部到国家部委、上海地区、信访巡察、中心工作、村(社区)等方向挂职锻炼。

20.关于“用人导向不够鲜明”问题的整改。

一是畅通干部选拔任用渠道。统筹机关、企事业等干部人才资源,打破干部人才“壁垒”,在市管干部调整中,将岗位需求与个人意向、专业素养有机结合。二是强化干部专业能力培养。制定干部调训计划,实施“八项本领”系列专题研修计划,举办三大攻坚战、全面深化改革、长三角一体化、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专题研修班。三是扩充高素质专业化后备力量。继续面向国内外名校选调急需紧缺专业优秀硕博士毕业生。

21.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导向,在市管干部调整中,提拔、平级重用等都严格执行民主推荐、考察等程序。认真做好市级机关部门、县(市)区正科职干部任前审核备案工作,将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重要参考,把好选拔任用关。

22.关于“存在‘带病提拔’和‘用人失察’现象”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严格把关,开展任前政治体检,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23.关于“‘三超两乱’问题整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梳理干部超职数配备情况,以实施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为契机,通过转任领导职务、退休消化等措施,消化非领导职务干部。

24.关于“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认真执行《选拔任用市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工作操作办法》,做好市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工作,确保抽查核实结果处理严格规范。加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督促党员干部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重点查核,发现漏报瞒报情形的,一律依规严肃处理。

(六)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方面

25.关于“党内学习制度不落实”问题的整改。

制定《关于做好2019年学习工作的通知》,通过明确要求、细化举措、加强督查,推动全市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特别是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举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学习新思想,跟上新时代”等专题集中学习会。

26.关于“有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正常化不够,理论学习与工作推进结合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制定对全市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工作开展巡学巡听方案。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按月制定《市委中心组成员每月学习建议单》。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学习会,提高全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秘书业务水平。

27.关于“一些班子成员对组织生活不重视”问题的整改。

按照《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要求,指导督促各地各单位高质量开好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安排市四套班子、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到重点单位现场指导。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定期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

28.关于“市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到所在支部讲党课人均次数偏少”问题的整改。

收集整理市四套班子领导2018年度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讲党课情况,要求市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到所在支部讲好党课,并将其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考核。

29.关于“市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召开市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市委书记陆志鹏对各常委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把关,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均经省委督察组审核把关,批评和自我批评直指要害、“辣味”较足。

30.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没有展开相互批评”问题的整改。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完善民主生活会相关制度,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把各项程序和要求落到实处。会前,广泛征求意见、诚恳交心谈心;会上,党组成员间开展了坦诚深刻的相互批评;会后,根据批评意见,党组及党组成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和举措。

31.关于“一些单位民主生活会没有按要求通报班子成员被谈话函询情况,有的班子成员没有主动作说明或检查”问题的整改。

对市管干部被谈话函询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有关单位作为重点对象,对相关人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安排市四套班子、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到会指导。将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列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查内容,常态化开展季度督查。

(七)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方面

32.关于“市委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不落实”问题的整改。

根据市领导分工,调整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党组负责同志、市政府党员副市长党建工作联系点,明确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安排党建联系点联络员,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33.关于“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着力提升基层党建质量,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下发至基层党支部。突出标准化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开展党建工作示范点评选,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完善市县乡三级“书记项目”制度,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常态化督导机制,压实基层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34.关于“一些市直机关存在党建工作‘灯下黑’现象”问题的整改。

认真落实《关于全面开展市级机关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加快机关党建综合管理系统改造升级。深入开展“星级”党支部创建,组织“五星级党支部”申报单位开展抽样互评学习交流。对市级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全覆盖轮训,筹备市级机关直属党组织示范培训班。

35.关于“个别党支部配备党务工作者不符合规定”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市级机关部门党组织及其下属支部党建工作的监督指导,对有非中共党员负责党务工作的,责令相关党组织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36.关于“基层‘融合党建’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突出精准指导。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普遍调查,形成“一村(社区)一表”。将“构建基层党建‘一突出四联动’机制”“优化提升‘2168’标准体系,推进党支部‘标准+示范’建设”列入党建创新重点项目,制定村(社区)两委工作情况专题调研计划,着力推动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精准转化。二是配强“两委”班子。按照上级要求,推动村(两委)换届与县镇换届同步进行,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回头看”。将“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列入2019年党建创新重点项目。三是提升村营收入。突出“富民强村”抓好融合党建,制定《发展新型合作农场推进村级集体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帮助基层制订新型合作农场发展路线图,各县(市)区相继出台扶持新型合作农场政策意见。

(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多发方面

37.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的整改。

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作风建设明查暗访,通报曝光党员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38.关于“‘文山会海’反弹回潮”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控文件规格和数量。对每个文件的发文依据进行审查,大力压减普发性文件的数量,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二是切实提高文件质量。对文件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文件有实质精神、实质效用,不以文件贯彻落实文件。三是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积极推进OA系统规范有序建设与应用,非密文件实现全部通过电子政务平台传输。四是加强督查考核。将精文简会情况纳入季度“两个责任”督查内容。

39.关于“一些部门负责人疲于应付会议”问题的整改。

建立书记碰头会制度,研究全市重点工作,强化对各类会议安排的统筹协调,全市性会议数量明显减少,会议质量有效提升,切实为基层减负。

40.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所滋长”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推进集中整治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围绕三大攻坚、项目建设、城市建设、医疗卫生、教育领域等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解决一批与群众密切相关、百姓关注度高的实际问题。二是认真落实中办印发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实行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对各类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进行严格审查,控制督查检查考核总量和频次。三是在督查检查考核过程中简化程序、改进方法,压缩规模和时间,提高实际效果。

41.关于“重留痕轻实绩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完善督查检查考核评价体系,成立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年度综合考核政策规定、年度综合考核指标和实施办法等,把完善督查检查考核评价体系的要求在考核文件制定过程中加以体现、落实。改进督查检查考核办法,选准督查时机,做到既不超前也不滞后;改进督查方式,直奔现场实地查看工作实绩,不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整合督查力量,加强市委督查部门、市政府督查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机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开展综合性督查检查,提高督查检查的质量和效率。

42.关于“有的部门‘走帮服’活动以上传图片方式代替现场检查,有的干部下基层忙于拍照留痕,不重视解决实际问题”问题的整改。

优化评估机制,委托国家统计局南通调查队开展满意度调查,掌握知晓率、满意度,为改进工作、狠抓落实提供依据。组织开展不定期暗访,随机走访部分群众、企业,了解活动真实开展情况。把精准发现与解决问题作为“走帮服”活动的重中之重,更好地紧贴基层企业和群众需求,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和群众的实际困难。开展“阳光扶贫”系统扩围升级,建设“阳光村务”平台。

(九)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反映较多方面

43.关于“少数干部担当精神弱化”问题的整改。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抓好“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落地落实。完成2018年度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将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参考,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对遇事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不积极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实施问责。

44.关于“主动要求退出一线或调整到清闲岗位工作的干部有所增加”问题的整改。

常态化开展与干部的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市管干部思想动态。强化正向激励,激发党政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45.关于“‘三项机制’细化实化不够”问题的整改。

细化“三项机制”操作方法,汇编“鼓励激励、能上能下、容错纠错”典型案例。将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情况纳入对县(市)区纪委重点工作考评细则,以制度的形式固化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督促各县(市)区纪委落实具体责任,发挥好“三项机制”的积极作用。

(十)回应民生诉求不够及时有力方面

46.关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合理编排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使为民办实事项目进一步贴近群众需求。二是严格实行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制度,加大市场化处置安置房剩余房源数量。三是将新建、迁建、改扩建幼儿园纳入2019年度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普惠性幼儿园的供给力度,组织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四是开展“医疗服务改善年”活动,优化门急诊就医服务,推动信息化预约诊疗工作,协同推进医保异地联网结算,方便患者转诊。五是全面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制,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标准化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长者驿家)建设。

47.关于“信访投诉化解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完善市县两级党政领导接访包案机制和日报告周分析月研判机制,加强信访苗头排查和信访积案化解。实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延伸工程,推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加大重点问题会商会办力度,对涉及到市、区等职能交叉的征地拆迁、劳动保障等难点问题及时进行会商。重视初信初访化解,通过面谈、电话联络等形式,主动与初信初访人员沟通,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48.关于“一些单位和地方对群众诉求态度冷漠、推诿扯皮”问题的整改。

一是精准掌握诉求。制定发布全市“12345”工作要点,突出政情民意系统研发、服务质效提升、办件考核评价等重点工作任务。二是建立回访机制。对重复交办和群众不满意事项,加强工作督查。建立市级政府不作为投诉处置机制,将市级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以及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作风投诉事项列入市政府督查室督查范围。设置回访专席,如实记录公众评价意见,做到件件有回复。密切市县两级平台业务协同,加强对跨区域、跨层级疑难复杂问题的协商办理力度,加大对不满意事项的分析、重办,提高群众满意率。

(十一)“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49.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制度机制,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制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督查考核办法》,将责任体系进行细化量化,形成县(市)区、市级机关部门具体措施要求,作为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和纪委日常履责和年度考核的依据。组建督查组,每月对各县(市)区和部分市级机关部门落实日常谈心谈话要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0.关于“一些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组织各级党组织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对清单内容不细不实的,督促重新完善。对清单制定及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制定全市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清单,并以责任状形式下发,明确各地、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51.关于“南通粮油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出现多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整改。

强化粮油集团党组织建设,召开粮油集团党总支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明确新一届委员的分工,组织签定《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新设立党总支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选派专人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召开组织生活会,对前任领导班子的问题进行剖析,做到自警自省、提高认识。

52.关于“有的省级以上开发区未单独设立纪检监察机构”问题的整改。

组织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纪委会商,对未单独设立纪检监察机构的开发园区逐家分析具体情况,研究提出整改初步方案,确保实现纪检监察组织覆盖、工作覆盖。

53.关于“派驻监督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组织召开监督检查业务研讨会议,研究探索强化监督检查的有效途径,提升监督检查的主动性、规范性、科学性和实效性。以纪检组长课堂、部门内设纪检机构讲座及纪检监察室小教员形式,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联系单位纪检机构的业务培训机制,对重点、难点、疑点问题和条例法规组织开展内部培训,发挥派驻监督全覆盖优势,提升案件查办工作水平。

54.关于“执纪问责不够严”问题的整改。

强化“一案双查”,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既查直接责任,又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履行情况,对履责不力的严格实施问责。

55.关于“廉政和法制教育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制定《加强新形势下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将警示教育纳入专题民主生活会,综合运用现场教育、庭审警示、家属监督、谈心谈话等方式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二是加大对廉政和法制教育活动的新闻报道,办好办精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电视台“法制纵横”栏目和日报“江海清风”专版。三是把党内法律法规纳入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点内容。

56.关于“党员干部赌博、醉驾被查的案件较多”问题的整改。

建立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机制,梳理2018年度党员干部立案审查调查、作出党纪政务处分信息,将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等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办、交办,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57.关于“巡察成果运用不到位,做好‘后半篇文章’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培训会,明晰做深做实巡察监督、推动巡察整改收效工作思路,明确巡察工作质效提升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对标找差、互助提醒,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质效”系列活动。二是开展巡察“回头看”暨“机动式”巡察。研究制定《南通市巡视巡察整改专项督查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市委巡察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研发南通市委巡察整改督查系统,构建巡察机构、派驻纪检组、纪检监察室“三方联动”实时整改跟踪监督机制。三是编制政治生态专题报告模板,要求每轮巡察结束后对每一家被巡察单位形成政治生态评价报告。针对巡察中发现的系统性、基础性、政策性问题,及时形成巡察专报、共性问题清单,推动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源头防控。

(十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方面

58.关于“遏制腐败增量任务较重”问题的整改。

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审查调查情况,放大查处案例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效果。强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开展线索处置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开展风险点排查和整改工作。

59.关于“市管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及不收手、不收敛的占比较高”问题的整改。

强化对各地各部门的常态化监督,督促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及时跟进督查。严格依纪依规处置问题线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好提醒、函询、诫勉等干部监督管理制度。

60.关于“查处的案件中‘一把手’腐败现象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

加大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发挥派驻监督全覆盖的优势,利用巡察整改督办、参加季度例会等契机,通过会议、座谈、交流和沟通等形式开展监督,关注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情况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及时了解被监督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和作风情况、以及责任制落实情况。研究确定年度“三责联审”项目,促进规范用权、廉洁用权。

61.关于“启东中学原校长王生贪腐案对南通教育声誉造成很大破坏”问题的整改。

扎实做好教育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我的教师岁月”主题巡讲,强化师德宣传教育。巩固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成果,强化教师在调动评先、晋职晋级中都要提供没有从事有偿补课的证明。深化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培训机构整治情况暗访。研究制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基建管理风险防控,强化直属学校(单位)建设项目审计,加大对食堂资金管理等突出问题纠治力度,开展全市助学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新一轮学校党建督导工作。

62.关于“南通汽运集团多名领导因贪腐而落马”问题的整改。

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写入汽运集团公司章程,修订《党委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市交通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对集团党委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检查考核,重点对集团领导班子落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以及市委巡察、局党委巡查、日常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63.关于“一些行业和领域腐败问题多发易发”问题的整改。

一是梳理交办教育领域违纪违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要求市县两级纪委同步自行梳理排查。二是召开全市卫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医改医政医管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明确将今年作为行风建设强化年,深化专项整治,构建长效机制。三是组织涉农扶贫领域监督检查,成立督查组,深入村(社区)开展交叉督查,运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开展再监督,通过大数据比对和分析研判,重点发现脱贫结果认定、资金项目管理和帮扶责任落实等方面的问题线索,严查涉农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四是召开全市国资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定期对各监管企业开展“两个责任”专项检查,每季度组织召开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交流“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全面排查整改潜在风险。

64.关于“一些单位存在国有资产租赁管理违规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国有资产租赁管理专项巡察“回头看”。二是印发《关于报送国有资产租赁管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部门、单位按时报送整改进展情况表,明确责任,倒排时间表,确保全面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印发《关于组织全面清查市本级国有房产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拍卖(租)业务流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业务流程的通知》,强化制度约束,规范业务程序,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四是开发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提高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

65.关于“基层‘蝇贪’现象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扩围升级,推进资金梳理、软件开发、数据接入等工作。二是推进农村“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在全市统一启用“南通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系统”,强化市级层面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实施监管。三是继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定期开展低保在库对象复查复核工作。四是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回头看”,对不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两委”成员按程序清理。五是强化跟踪问效,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优势,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农村危房改造、环境污染防治等领域的“微腐败”问题。

(十三)省委上轮巡视和巡视“回头看”整改不够彻底方面

66.关于“一些典型‘四风’问题治而未绝,相关制度建设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对照上轮省委巡视和“回头看”反馈问题清单,逐一梳理出未完成整改事项,结合本次巡视整改交办各责任单位同步抓好整改落实。

67.关于“对有关移交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置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成立问题线索会商审核小组,对相关问题线索从实体、程序、处理结果等各方面进行“回头看”,严格把关、核查。对巡视移交的每一个问题线索进行梳理,进行认真核查,严格依规依纪处理。

(十四)落实中央巡视江苏反馈问题整改要求不够扎实方面

68.关于“对照反馈问题自我剖析不够深刻,按照整改要求对标找差不够主动”问题的整改。

对各有关单位印发通知,要求对照中央巡视江苏反馈问题自我剖析、对标找差,结合省委巡视南通整改落实和省委第五轮巡视市县板块发现的共性问题整改落实,抓好举一反三、建章立制。

69.关于“‘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排查的部分问题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把公务接待、办公用房、通信补贴、会议管理等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排查的问题整改情况纳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日常督查范围。研究制定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对排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合力攻坚,全市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许多中长期任务仍需持续推进。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态度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奋力开创“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新局面。

一是在压实整改责任上持续用力。把巡视整改作为长期重大任务来落实,从市委常委班子做起,进一步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增强政治意识、强化政治担当,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推进各项整改任务。坚持定期梳理每条措施进展情况,并进行通报,有效传递整改压力,防止整改“虎头蛇尾”。完善整改专项督查督办制度,推动整改工作与执纪审查无缝对接、与派驻监督双向互动。建立完善整改成效评估机制,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推动巡视整改落实落细。

二是在提高整改质效上持续用力。对正在整改、尚未完成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严格对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要求、时间节点,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加强督查问效,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效果不好的深入分析原因、及时“回炉”返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提升整改质效。注重从具体问题、个性问题中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对整改中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在巩固整改成果上持续用力。自觉把整改落实与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创造性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部署要求,以建设长江经济带战略支点和上海大都市北翼门户城市为重点,以开展重特大项目落地落实年活动为抓手,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提升产业发展、城市服务、交通枢纽三大能级,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争当“一个龙头、三个先锋”,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3-85098013;邮政信箱: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南通市委办公室;电子邮箱:nt85098013@163.com。

                                  

                                   中共南通市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