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4-16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五巡视组于2018年8月1日至10月30日对我区开展了巡视。2019年1月3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我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开展巡视工作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对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能力水平的一次全面体检。区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严格按照省委整改工作要求,狠抓整改落实。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后续整改工作正扎实有序推进。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区委统筹抓整改。自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来,区委始终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区委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推进整改工作。区委明确提出要把巡视整改作为全面提升广陵工作水平、治理水平的契机,坚决以最严明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果断的举措推进整改落实,将巡视整改与全区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区委常委会先后五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省委巡视整改分工方案、整改工作方案以及巡视整改推进工作。区委常委会专题召开省委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围绕巡视反馈意见,区委常委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领整改任务。区委先后召开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任务分解会、省委巡视广陵区整改工作推进会、牵头部门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全区巡视整改暨作风建设专项检查推进会以及相关重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省委巡视整改推进工作。区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直接谋划部署整改工作,直接协调重大问题。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各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深入抓好各重点领域问题整改,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再细化、再部署、再落实。区委办、区政府办等16家牵头单位和各参与单位对照整改工作要求,聚焦重点、倒排序时,全面推进整改工作。全区上下形成了“区委总体抓、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抓、各责任部门和基层单位上下联动抓”的良好格局。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压实责任抓整改。为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成立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为成员,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从实管党治党、上轮省委巡视整改等六个专项小组,分别由区委常委牵头负责。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41个问题,分别明确相关专项小组和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责任,制定了每位牵头负责同志的巡视整改任务清单,各牵头负责同志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巡视整改中的引领作用,定期召开会办会、推进会,督促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形成了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同时,为提高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针对性,进一步传导整改工作压力,将巡视反馈问题中含具体人、具体事的整改事项,也纳入到每位牵头负责同志的整改任务清单,各负其责推动整改,确保所有个案一个不漏,全部整改。区委将巡视整改工作列为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重点,建立“责任清单+月度汇报”制度,常委会每月听取相关重点部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区纪委将巡视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协助区委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三是细化整改举措,聚焦问题抓整改。区委结合广陵实际,第一时间研究制定了《中共扬州市广陵区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的6大类16方面41个问题,细化分解为175项具体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分解到位、措施细化到位、责任落实到位。3月1日,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研究、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办对我区巡视整改工作方案的审核意见,对整改工作方案进行再分析、再讨论、再完善,进一步强化了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整改实效,明确整改责任,将41个反馈问题细化为16个总牵头单位的巡视整改任务清单,便于各牵头单位明确整改任务,逐项对账销号;将175项整改措施细化为34家牵头单位的整改任务清单,确保巡视整改无“盲区”、无“死角”。

四是定期督查检查,确保成效抓整改。为全面掌握全区各项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在整改期间,区委实行整改工作月报制度,对全区各单位各部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尤其针对具体人、具体事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掌握,同时,区委常委会把听取省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作为固定议题,定期听取整改进度,及时研究重点事项,推动整改落到实处。区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针对巡视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提出建议措施,提升整改质效。区委将巡视整改成效与年度综合考评相挂钩,在研究制定 2019年度全区综合考评办法时,将巡视整改情况作为各单位各部门争先进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考量依据,以此来传递压力、激发动力,促进巡视真整改、达实效。集中整改阶段,区委成立8个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三方组成的联合督查组,重点对全区各单位巡视整改措施部署推进情况、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制度重置情况和个案处理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确保真改实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结合广陵实际抓学习宣传不到位。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区委仅作面上学习传达和笼统要求,未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对学习活动的开展、学习效果的检查督促不够;学习宣讲以专题辅导报告为主,满堂灌的多,接地气的少,部分党员干部存在被动应付现象,对主要内容不熟悉不掌握。”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区委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区委中心组学习突出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先后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支部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中央、省委、市委全会以及纪检、组织、宣传、政法等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提高学习质态、频次。赠阅《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近2万册,在二万五千多名党员中推广“学习强国”平台。建立区级理论志愿者宣讲总队,常态化开展理论宣讲30多场次,获评市级理论宣讲先进集体。组织开展“我是党课主讲人”、党员干部冬训等活动。对学习不到位的部分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和专题辅导。

(二)关于“运用新思想统筹谋划不够。对全区长远发展缺乏系统思考和整体谋划,思路不够清晰,定位不够明确,缺乏提振人心的愿景和目标。重城市轻农村,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不力,乡村基础设施薄弱,对农业农村投入少,且呈逐年递减趋势;重城建轻经济,区委主要精力放在城市建设上,近三年来经济指标持续下滑,2015年至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为39.42亿元、36.45亿元、30.06亿元,在全市综合考评中连续两年垫底。”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强化区委定方向、出思路、谋战略的引领作用。在区委八届六次全会上提出了“六个高质量走在前列”和“四个向前”的要求,在2019年区“两会”上,区委发出了“奋进,2019”的号召,进一步在全区上下营造聚焦发展、奋发进取的浓厚氛围。召开全区作风建设大会,聚焦全年重点目标任务,动员全区上下创新、实干、担当、清正;组织区党政和企业家代表团赴苏南、浙江等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并组织召开全区企业发展大会,对全区未来经济发展提出明确目标,对支持民营经济和企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强化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建立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财经(审计)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等6个重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及东南片区更新改造指挥部、沿江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园区经济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广陵新城建设推进领导小组等4个重点板块领导小组,分别由区四套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挂帅,推动全区各条线、块面形成合力,着力推进全区重点工作突破。二是强化区委对经济工作的领导。紧扣发展的短板弱项,推动重点指标有突破性进展。制定出台《广陵区招大培强引外扶持政策》等企业发展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基本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不断强化对民营经济的扶持力度。同时,对广陵未来经济发展提出了“1185”的明确目标,即通过3-5年的努力,全区实现工业开票销售突破1000亿元、服务业营业收入突破1000亿元、GDP突破800亿元、财政收入突破50亿元。三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中央和省、市农业农村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努力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建立健全全区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沙头现代农业园推进领导小组,统筹全区农业农村发展和农业园区建设相关工作。召开全区农业农村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印发《2019年全区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确定农业农村工作总体目标任务,重点聚焦8个方面,明确30个项目和责任单位,推动全区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建引领与思想教育不够,部分党委(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混同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有的领导干部重业务轻意识形态,2017年度区委常委班子及区政府领导班子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材料中均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召开区委意识形态(网络与信息化)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进一步加强区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开展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三合一”述职,区委书记作点评,提高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责任意识。对全区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述职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部门党建责任制。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班子述职和民主生活会,党委主体责任得到加强。在区委巡察中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

(四)关于“阵地建设薄弱。舆论引导力不够,新媒体建设滞后,主动发声、有效发声不足;阵地管理不到位,对各类社团、讲坛等管理不力,存在意识形态安全隐患。宗教管理失之于宽,曾发生境外教徒非法传播邪教事件。”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加强外宣工作。在办好扬州电视台《广陵在线》《扬州日报•广陵时政》等原有媒体合作平台基础上,整合资源,与《扬州日报》合作刊办《今日广陵》,在全区范围发行。在扬州新闻频道县市区专栏节目——“扬州纵横”中宣传报道广陵,并在“扬州新闻”栏目中加大报道广陵的频率和份量。二是加强讲坛学堂管理。进一步完善《全区讲坛学堂管理办法》,严格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加强日常管理。三是推进区级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已与光华教育集团完成合作框架协议签约,顺利完成广陵公共文化中心的市场招标工作,启动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等工作。四是建立健全民族宗教组织领导机制。组织召开全区统一战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进一步完善全区“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各乡镇街道配齐统战委员和民宗助理,确保村、社区有专人抓、有专人管。五是加强教职人员的培养与管理。常态化开展宗教教职人员和主要教职任职认定备案工作,建立健全请销假制度、重大活动报告制度、定期学习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实现有效管理,推进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遵法守法,加强爱国爱教意识培育,使其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六是持续保持对邪教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研究制定《广陵区严厉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方案》,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有力有效推进对邪教组织的打击整治。

(五)关于“网络安全管理乏力。对社会媒体和自媒体的教育引导不够,防范网络安全缺乏管控预案,舆情处置被动应付,对近年发生在天涯论坛和‘中网时报在线’的网络舆情处置不及时,造成了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进一步加强网络管控,全时域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强化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联动,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动向。同时,针对社会热点问题,加强网络舆情的预警、研判工作,定期召开网络舆情预警研判会,收集基层信息,指导基层工作。

(六)关于“项目招引不力。‘项目为王’意识不强,招商引资政策滞后,2016年、2017年在全市实际利用外资考核中排名垫底,有的招商引资牵头部门近三年招商引资项目为零。近三年引进的140个项目,有67家没有经营性纳税记录。”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以上率下,聚焦项目。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2019年区领导挂钩联系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要客商考核办法(试行),下发《关于印发<广陵区2019年区领导挂钩联系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要客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组织区四套班子负责同志、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按照“331”进行挂钩联系,即每位区领导挂钩3个亿元以上项目(一个意向、一个新开工、一个在建)、3家重点企业(工业、服务业)和1位重要客商,并实行季度述职和半年考核。建立广陵区重点企业服务微信群,拉进党政机构与企业之间的距离,组织各部门面对面听取和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效率,营造抓项目、促发展的良好工作氛围。春节前组织区四套班子负责同志带领小分队,奔赴13个城市,拜访30余家央企、国企和上市企业高层,寻求深入交流合作。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带队赴印度、北京、上海、武汉和沈阳等地拜访钢铁投资公司、广微控股管理总部、迪信通总部、中关村东升科技园、武汉大学和沈飞601所等重点企业机构,推介广陵,学习先进管理理念,推进项目落地。二是细化目标,勇争一流。坚持自加压力,研究制定2019年度全区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计划,力争完成新签约外资项目50个,新签约民资项目100个,新开工项目100个,新竣工项目50个。目前正在草拟《2019年度广陵区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将明确外资任务未完成的乡镇、街道、园区,不得评为一等奖,同时加大对招商任务完成、重大项目落地及成功举办大型招商活动的奖励力度,激励各单位对标一流,争先进位。针对乡镇、街道与园区的工业发展现状与资源差异,个性化下达工业和信息化考核指标,突出对工业主阵地的开发区、食品园等园区和李典、沙头、头桥北洲三镇在重大项目、新增规上企业、工业投资等方面的考核,通过实施目标导向法与功效系数法相结合的考核办法,推动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经济快速发展。三是密集招商,确保实效。进一步整合园区、城区、景区等招商引资资源,建立动态项目库,围绕广陵特色产业全域招商,营造浓烈的招商氛围。全年预排大型招商活动48场,小分队外出招商260余批次,截至3月底,全区小分队累计外出招商121批次。围绕在手载体和资源禀赋,主题涉及液压机械、食品产业、医疗器械、器文化、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活动地点从境外的欧美、东南亚、日韩、港澳台,到境内的北上广浙等地。今年以来,全区在手洽谈外资2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共有19个,在手洽谈民资亿元以上项目49个,落实亿元以上开工投产项目26个。

(七)关于“产业发展后劲不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缓慢,食品加工、医疗器械、电线电缆等产业,多以中小企业为主,未形成具有特色的产业集群,开票销售亿元以上的企业不足50家。新兴产业培育不充分,缺乏科技含量高、纳税能力强、体量大的规模企业,全区拥有的99家高新技术企业,有的成长性差,有的发展质效低,有的‘高企’不高产,2017年税收超1千万元的企业10家、超亿元的仅1家。”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质态。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征求企业家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广陵区招大培强引外扶持政策》《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家培育的意见》三个政策文件。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服务,进一步推动降低涉企收费,落实好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按照全员全域全时抓招商的要求,全面改革机制,激发招商动力。聚焦项目的体量、进度和产出,既要外资到账,更要项目质态。二是强化载体建设,集聚重点产业。制定出台《广陵经济开发区关于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逐一梳排园区现有企业,建立企业税收月度动态反馈和分析机制;邀请专业团队进行规划策划,完善园区发展规划和产业规划。食品产业园与苏州火炬孵化创客邦签订意向性协议,打造新兴产业双创中心项目,3月已进场施工。三是强化项目建设,增强产业发展后劲。积极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布申报技改资金项目的指导信息,为企业新上项目提供精准政策保障。已制定全年产学研合作活动计划,并陆续开展了产学研活动;全年预排50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四是强化龙头培育,引导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打造3个100亿企业、3个50亿企业、20个10亿企业。总投资105亿元的恒润海工高强度板材项目已备案。大洋造船在成功重组后,我区积极帮助协调解决生产资金、劳动力等要素供给,迅速恢复产能,目前在手订单10余条。五是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指导,加快产业升级壮大。组织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导意见,重点培育壮大软件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等重点企业。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园区联合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大引强、招才引智活动。今年以来,全区经济发展保持稳中有进态势,1-3月份242家规上工业企业税收突破5亿元,开票销售突破100亿元,增长均超15%。

(八)关于“园区发展质态较差。经济开发区落实‘一特三提升’举措不力,‘开而不发’,全省排名由2015年的58名下降到2016年的82名,近三年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投资超1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为零;园区拥有的161家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仅为9.02万元,远低于省标20万元的要求,且负债严重,成为广陵区经济发展的包袱。重点打造的广陵新城,投入大产出低,引擎作用发挥不好,尚有80.47万平方米房产闲置,闲置率高达27.42%;江苏信息服务产业基地227家入驻企业,近三年税收只有1.74亿元。”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建机制。目前,东南片区更新改造指挥部、沿江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园区经济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广陵新城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四大板块”组织机构已经挂牌运作,下一步将分头发力、有序推进。广陵新城板块,由区人大主任挂帅,成立广陵新城建设推进领导小组,3月4日,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会议,并就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年度目标任务、各分项小组考核激励机制等进行商讨。园区板块,围绕“1+3”园区发展框架,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挂帅,成立园区经济建设发展领导小组,3月10日,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会议,讨论工作打算,商讨相关意见建议,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方案和机制。区四套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各抓一块,切实强化对各条线块面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推动园区经济实现质态和规模全面提升。二是抓主业。各园区围绕亩均产出指标靠实举措。进一步细化完善《广陵经济开发区关于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广陵经济开发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对照省级开发园区考核办法,加强对接沟通,加大营商力度,稳控债务风险。广陵新城聚焦打造新兴科创名城要求,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聚焦大品牌、沪宁线、新产业进行招商,不断优化商业布局,启动国有企业改制,提升资产运营能力。三是扩载体。稳步推进广陵经济开发区扩容工作,增强产业承载能力。

(九)关于“政府债务风险”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融资平台和国有资产清理整合,新组建城投集团、文旅集团、国投公司、新城集团、文昌集团、三江农业、广汇集团等7个区属国有企业,进行实体化运作,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发挥国有企业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包括化解债务风险中的引领、带动、支撑作用。二是积极做好债务化解工作。区委、区政府专题召开区财经(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化债工作,明确化债思路举措和各条块责任。三是积极运作推进重点地块上市和项目落地,积极提升城市运营和产业发展效益,为下一阶段化债打下良好基础。四是全力筹措化债资金,2018年9-12月份全区化解隐性债务20.51亿元,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化解任务。五是进一步完善隐性债务管理体系,推动落实新的区乡财政体制,促进财力向乡镇倾斜,制订下发《进一步规范广陵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扬广府发〔2019〕13号)。严格实行平台借新还旧备案制度,分月分周统计本息到期情况,并按月更新,提前做好资金落实工作,不断夯实风险防范基础。

(十)关于“政府为民营企业借资和担保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积极开展全面排查。对全区各单位及所属平台公司违规出借资金给民营企业及为民营企业提供担保等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建立了问题台账,严格流程管控,杜绝产生新的问题。二是积极落实问题整改。组织食品园等相关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制定整改方案,通过法律诉讼、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等方式,尽可能减少国有资金损失。三是积极对相关重点问题开展调查处置。

(十一)关于“关于非法集资有蔓延趋势问题。2015年以来,全区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参与人数逐年增长,案件涉及金额10亿余元、涉及非法集资单位41个、投资人2万余名。”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保持打击犯罪的高压态势。制定出台了领导包案工作方案。成立处非工作专班,实行多警合成作战,形成一波打击声势,确保工作向纵深推进。2018年11月以来,全区共立非法集资案件2起,立案数同比下降60%,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二是加强风险排查治理力度。对辖区内金融企业开展全面摸排并详细填写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强化分类管控处置,全面掌握非法集资犯罪的预警性、苗头性、趋势性信息。三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去年以来,全区未发生涉及非法集资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四是推动监管落实。区委、区政府专题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全区非法集资风险摸底排查工作部署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全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联席会议,构建“党政牵头,部门协同,各司其职,共同防控,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十二)关于“打击违法违规占用长江岸线资源态度暧昧。全区非法占用岸线资源1.38公里,有些位于省生态红线区域内的企业由于政府监管处置不力,目前还在非法生产,扬州广进船业有限公司应关未关,被中央环保督查点名通报。”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坚决对违规占用长江岸线情况进行清理整治。对祥锦建材、广进船厂等8家违法占用岸线企业启动关停取缔工作,目前4家企业正在拆除,其余企业均已停产。其中,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扬州广进船业有限公司问题,已制定《扬州广进船业有限公司关停取缔工作方案》,正在全力推进取缔拆除工作,目前已拆除建材生产线、厂区西侧13间宿舍以及1、4号船台等设备设施,并对部分场地进行清理复土,确保按期完成拆除和恢复生态相关工作。

(十三)关于“岸线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不高。沿江1公里范围内的13家工业企业,主要涉及船舶、医疗器械、冶金机械等传统产业,2017年亩均税收4.05万元,小于10万元的企业11家。”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突出问题整改,规范岸线利用。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落后项目不予审批环评文件,不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管控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切实从源头上杜绝新污染源产生;加强已审批项目的跟踪监管,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二是按照“一企一策”原则,逐步提升产业效益。对长江沿线企业施行“一企一档”,建立了长江岸线工业企业数据库,并动态更新。对工业企业进行常态化走访,并做好技术改造引导。三是组织相关涉企乡镇成立工作小组,部署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区有关部门、乡镇定期召开工作会,不定期对相关企业进行巡查,推动整改落实。

(十四)关于“沿江保护利用存在环境隐患。年出栏约10万只的沙头镇某鸭场毗邻长江岸线,存在污染长江水体隐患;头桥镇建国码头拆除不到位,影响岸线生态修复进展。”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沙头镇陈长森养鸭场已制定整改方案,并加快推进整改工作,确保今年6月底拆除相关设施。头桥镇建国码头已拆除岸吊等固定设施,并完成堆场清理,同时加强巡查管理,防止死灰复燃。

(十五)关于“落实上级环保督查整改不到位。去年以来中央和省环保督查交办环保案件尚有11件未办结。”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主要负责人多次赴现场督查督办,区政府各副区长、各乡镇(街道、园区)主要负责人包案办理督察交办问题,相关部门、乡镇负责人驻点督办。先后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组交办信访问题查处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涉中央、省环保督察以及上级各项检查交办问题,明确整改方案、整改时限、具体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和2017年省环保督查交办信访件总计142件,除中央督察交办件1件、省环保督察交办件7件正在推进、暂未完成整改以外,其他均已完成整改。

(十六)关于“环境问题依然突出。近三年环保违规案件屡有发生,查处的195件案件涉及超标排放、违规施工、未批先用等类型;目前尚有6家砂石码头、4条黑臭河整改不到位,廖家沟水资源保护区仍有38艘渔船违禁捕鱼,155 家畜禽养殖场不同程度存在面源污染隐患;恒润海工的不达标气体排放和工业噪音等环境污染问题举报较多,群众意见较大。”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6家砂石码头问题整改情况。目前,关停取缔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其中顺佳再生资源等两家企业已签订拆除协议并加速堆场物料出清和设施拆除,1家已停产,1家正拆除吊机,1家采取道路限行措施。二是文峰河、马泊河、跃进河等4条河道整治任务已于2018年12月完成。三是加强廖家沟饮用水源地管理工作。制定禁渔整治工作方案及计划,正在进一步细化整治方案,确保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治工作,并加强日常巡查。四是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取缔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出台《广陵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综合实施方案》,对23户规模以上畜禽养殖户开展治理,已完成11家,今年底完成剩余12家治理工作。五是恒润海洋重工废气噪声举报问题整改工作。针对中央、省、市、区等各级督察组交办的恒润海工查出的73项环境问题,出台《扬州恒润海工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坚持环保优先的理念,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和最严厉的处罚,从严从速从快开展企业环境问题整改,确保环境问题按照序时整改到位。截至目前,73项交办问题已完成整改65项,剩余8项正在按序时进度进行整改,恒润公司累计投入5.3亿元进行环境整治提升和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

(十七)关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全区仍有122个排污口直排入河,农村老镇区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历年欠账累计达30公里;固废污染大,处理无集中投放点,危废处置出口不畅,垃圾贮量与环境风险日渐上升。”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制定《扬州市广陵区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按照“取缔关停一批、登记备案一批、整治提升一批”的原则,对违法违规排污口进行分类整改,明确整治的路线图、时间表,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并纳入“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二是加快推进李典镇、沙头镇、头桥镇污水管网建设。制定沿江乡镇安福线、头沙线污水管网方案,并与“四好农村路”建设同步实施,部分污水管道建设即将开工。三是解决工业固废收集处理问题。制定《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李典镇、头桥镇工业固废一体化运行方案》,逐步完善广陵区工业固废规范管理制度。完成全区工业固废产生企业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底数,协调第三方回收公司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置固废。四是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能力。建成垃圾分类站台1621座,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45%,建成了有害垃圾暂存库,并对中转站垃圾收集中产生的有害垃圾实施暂存。

(十八)关于“精准扶贫不到位。脱贫机制尚不健全,有的扶贫对象确定不够科学;‘输血’与‘造血’结合不紧,现金和实物帮扶多,‘扶志’与‘扶智’少。”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和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题,将低收入农户全面脱贫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在2017年全区建档立卡255户、643名低收入农户,人均年收入全部达到7000元脱贫标准的基础上,积极主动作为、全面巩固脱贫成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动落实低收入农户脱贫工作。召开全区农业农村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对脱贫不脱钩、全面巩固脱贫成果进行了再部署、再动员、再落实。细化分解市“三保五助”各项具体工作指标、部门职责、工作举措,确保将市级普惠性政策与区级特惠性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开展技能培训,提供创业服务。出台《广陵区低收入农户创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创业技能及创业思想培训班,同时积极做好农户创业服务保障。三是及时更新“阳光扶贫”系统。及时组织汇集“三保五助”政策执行落实情况信息,对“阳光扶贫”系统进行更新。四是发展村级经济。制定《广陵区区级经济薄弱村扶贫项目奖补办法》以及经济薄弱村增收方案,采取对旧厂房进行收储利用等方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十九)关于“民生工作推进不力。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还有5所未实施到位。部分学校存在乱收费现象,2017至2018年全区共有21所中小学订购课本时搭车收费36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投入不足,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较差,东关社区、汶河社区等中心建筑面积、设置床位不达标。安置小区建设滞后,尚有大量拆迁户未得到及时安置,过渡期最长的达8年之久,巡视期间反映此类问题的信访比较突出,占非检控类25.9%。”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加快推进校安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已经完成沙头小学综合楼、北洲中学综合实验楼建筑安全质量取样检测、建筑地质岩土勘探、校舍加固设计平面功能设置、校舍加固方案初步设计;新坝中学食宿楼产权归属问题正在协调之中;对红桥高级中学校舍安全全方位排查,并计划在今年暑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升级改造;督促育才实验学校(民办)加强安全维护,积极筹措资金,提升办学条件,消除校舍安全隐患。二是部分学校存在乱收费现象已经整改完成。通过自查自纠,责令相关学校立即纠正违规行为,书面送达新华书店警示函,规范开展教辅用书的征订工作;严格程序,强化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教辅用书征订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全程监督,全面监管,定期或随机组织向家长和学生开展教辅征订、使用情况检查,杜绝搭车收费现象。三是切实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投入不足问题。加快推进市口腔医院、区中医院易址迁建及健康体检中心新建项目,成立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压紧责任,初步确定项目用地红线图。初步选定头桥镇仁义桥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址,正在拟定相关改造方案。四是加快推进安置小区建设,召开安置房建设推进专题会,加快文峰佳苑二期、广福五期、翠月西苑A区一期、翠月西苑A区二期、运河人家一期4#楼等建设进度,加快解决超期未安置问题。

(二十)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不够。干部年龄结构相对老化,全区科级干部平均年龄47.5岁,其中50岁以上科级干部占36.1%,35岁及以下干部仅占5.7%,未配备90后科级干部。”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结合党政机构改革,统筹用好各年龄段、各部位干部,形成合理的干部队伍梯次。研究下发《关于开展广陵区第一届“新时代十大公仆”评选活动的通知》,以“创新、实干、担当、清正”为标准,打造一批新时代先进典型,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召开“十个一批”实践锻炼计划动员会暨首批赴“四大板块”挂职锻炼启动仪式,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选派20名优秀年轻干部赴“四大板块”历练成长。下一步,将围绕机构改革后的干部队伍建设,打造新时代“标杆班子”,实施年轻干部“扬帆起航”工程,不断优化全区干部队伍结构。

(二十一)关于“干部长期不交流。干部轮岗交流不畅,共有19名副科职以上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最长的超20年。”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明显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结合机构改革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自巡视反馈以来,已轮岗交流科级干部48名,含8名任职时间满10年的干部。下一步,将统筹干部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对其余任职时间满10年的干部进行轮岗交流。

(二十二)关于“干部选任不规范。存在单位党委(党组)在开展民主推荐前就研究推荐使用人选现象,职数预审、“双签字”制度执行不到位;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不到位,有些干部身份和“三龄两历”仍然存在问题。”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明显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自巡视整改以来,区委常委会共研究3批干部人事问题,均按照省、市组织部门要求,提前上报《职数预审表》,待上级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建立组织部与纪委信息互通机制,试用转正及提拔使用人员均征求区纪委意见,并按要求执行“双签字”制度,对存在问题的干部及时调整,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方面,组织部门编印下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业务手册》200余册,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指导;对部分干部身份和“三龄两历”存疑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更正整改;对档案材料缺失的,通知各有关部门按期收集报送;对专项审核遗留问题逐步整改。

(二十三)关于“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未经批准违规设置北洲功能区、扬州市商贸物流园等机构;乡镇(街道)普遍存在超审批权限自行设置内设机构现象。”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关于加强县(市、区)开发(园)区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扬编〔2017〕5号)的审批程序,对园区情况进行调研梳理,形成整改方案。区委编办已形成书面请示向市委编办申请规范设置北洲功能区、扬州市商贸物流园等机构。若市委编办同意设置,将严格按照省市规定规范设置内设科室、明确机构建制、配备干部;若市委编办不同意设置,立即撤销相应机构,所有干部予以分流。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李典镇、汤汪乡、曲江街道等乡镇街道对超审批权限自行设置内设机构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二十四)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全区有22个部门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68名,有的区级机关核定中层干部职数6名,而实际配备了19名。”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党政机构“三定”工作。待“三定”出台后,规范按照核定的中层职数任职。认真开展2019年度三责联审工作,检查内容包含“三超两乱”治理情况,按照年度计划要求,序时推进;结合区委巡察工作,成立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在赴原物价局、商务局、残联专项检查的基础上,拟于4月赴工信局、水利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检查。编印下发《广陵区党(工)委(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示手册》200余册,结合新修订《条例》精神,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单位干部选任工作的指导和程序把关。

(二十五)关于“挂牌机构违规增设领导职数。全区36个挂牌机构存在增设正职领导职数问题。”问题的整改。

已整改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的广陵区机构改革方案,规范设置党政机构,同时根据省、市关于领导职数核定要求,规范核定领导职数,目前市委编办已预审通过,已不存在违规核定挂牌机构正职领导职数情况。对照市委编办核准的领导职数表,经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已免去了区党史办、方志办、中小企业局、口岸办、地震局、国资办、旅游局、食安办等8个挂牌机构正职。

(二十六)关于“违规转变人员身份。通过混岗混编、违规提拔使部分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转变为公务员身份。”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自巡视反馈以来,立即成立了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组成的专项工作整治小组。省委要求,2月底各县(市、区)完成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改革期间,机构、人事全部冻结。3月27日,组织部联合纪委监委、编办、人社局,召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了专项整改推进会。于3月底将15名在册人员分流至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整改到位。

(二十七)关于“违规任职、兼职现象严重。机关、乡镇(街道)普遍存在事业人员和编外人员在机关任职、编外人员在事业单位任职现象,有些甚至执行公务员工资标准。企业违规兼职清理不到位,全区仍有6名科级干部在企业违规兼职。”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党政机构“三定”工作。待“三定”出台后,督促相关部门规范按照核定的中层职数任职。今年1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后,区委组织部下发整改通知,责令李典镇党委整改混编混岗、违规执行工资标准等问题。目前李典镇结合镇情实际,经过镇党委(扩大)会初步酝酿,拟定了整改方案,于3月底整改到位。3月9日,组织部联合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开展6名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清理“回头看”专项检查工作,目前,该6名同志已清理到位且未在兼职企业领取薪酬。初步拟定《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

(二十八)关于“党建责任扛得不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传达学习多,推进落实少,对国有企业党建重视不够,有的企业成立5年未建立党组织,对非公企业党建指导管理不力,有的非公企业党建有名无实。职能部门发挥作用不够,缺乏“钉钉子”精神,常态化考核少,督促检查存在盲区,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建业务培训少,有的不会抓、不善抓,少数党务工作者被动应付,有的党组织连续3年工作计划高度雷同。”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组织召开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讨论研究《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强化各单位各部门党建工作责任。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级党组织书记实际,分类细化下发了《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19年1月,逐层逐级召开2018年度各园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村(社区)和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会议,区委组织部派人列席并全程指导。2019年1月,召开全区党的组织工作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大会,制定下发《广陵组织工作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十五条措施》,并明确30个区委组织部重点挂钩联系的民营企业党组织。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检查指导的意见》。形成关于举办千名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暨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指导手册首发仪式的建议方案和具体课程安排,拟于4月底前完成。初步拟定《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指导手册》,广泛征求意见后下发。

(二十九)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不正常,与党员谈心谈话少,按要求上党课比例低;有些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没有开展相互批评,有的会上批评会后打招呼;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不规范,有的支部以掼蛋比赛、趣味运动会等活动代替组织生活。少数党员身份意识不强,只要党员权利,不尽党员义务;党员管理虚化弱化,对少数拆迁“空心村”、改制企业、社会组织的党员管理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级党组织书记实际,分类细化下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19年1月,有序完成区委、各园区(乡镇、街道)党(工)委、机关部门乡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联合对乡科级以上单位开展全覆盖督促指导。研究建立覆盖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常态化谈心谈话机制。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检查指导的意见》,推动基层基础全面过硬。结合前期大调研大排查情况,研究制定《关于开展基层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的实施意见》《党员积分制管理综合考评办法》,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十)关于“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基层党组织贯彻新时代党建要求不够,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有些基层党组织书记带领群众增收致富、化解矛盾的能力不足,办法不多,“主心骨”作用不突出;基层党务工作骨干存在青黄不接现象。”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指导各园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谋划2019年度“书记项目”,严格落实抓党建主体责任。组织筹办千名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暨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指导手册首发仪式等活动。区委组织部赴基层开展2019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解读和基础党务知识辅导等,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持续将“五名行动”作为培育新时代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的重要抓手,纳入2019年区委党建工作要点,指导基层各级党组织同步抓好推进。

(三十一)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屡禁不止。津补贴发放管理混乱、缺少规范,巧立名目、种类繁多,有的单位违规发放工作状态奖、学习思考奖等奖金补贴。”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明显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区委高度重视专门部署。2月1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就迅速贯彻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抓好作风建设进行工作部署。二是区纪委迅速推进落实。2月2日,召开全区巡视整改暨作风建设专项检查推进会,在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围绕执行公用经费报支相关制度规定情况,执行办公用房、配备使用公车和办理通信套餐相关制度规定情况,执行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有关规定情况等7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安排财政局、审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人社局、原服务业发展局等9家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结合部门职能开展监督检查。2月19日,印发《全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方案》,明确2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3月5日,召开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就专项检查作动员部署,并邀请财政、人社、机关事务局等5家单位为检查人员上课,明确检查重点。目前,专项检查已基本结束,各组已形成问题清单。近期,区纪委通报曝光1起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省委巡视反馈的相关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正在调查处置。三是职能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责任。2月25日,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福利发放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规范工作的通知》,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督促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加强整改,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

(三十二)关于“‘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公务接待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手续不全问题,公车私用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明显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2月份,区纪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对“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开展自查自纠。2月28日,印发《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三公”行为及经费管理等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公用经费检查。3月份,区纪委组织9个专项督查组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省委巡视反馈的相关问题正在调查处置。

(三十三)关于“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购物卡等现象依然存在,有些干部利用招商引资和外出培训的机会绕道旅游。”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明显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全区作风建设专项检查推进会要求,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2月,区纪委联合原服务业发展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辖区范围内4家大型购物中心、连锁超市进行了专项检查。省委巡视反馈的相关问题已经依纪依规处置完毕,其中,第一种形态1人,第二种形态2人。

(三十四)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有效,督促检查不到位,有些干部‘文气’偏重,精气神不足,担当不够,有的干部在为企业服务中慢作为、不作为被诫勉谈话;有些机关部门服务基层意识不强,有的与村社结对共建流于形式,有的为企业服务不够深入,对症下药解决问题不够。”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组织研究制定落实鼓励激励、能上能下、容错纠错“三项机制”的具体办法,以及问责不担当、不作为干部、为敢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反对诬告等具体办法,努力营造担当作为、奋发有为的干事氛围。巡视以来,将4名扎根基层、勤奋敬业干部提任主任科员。区委召开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全区综合考评工作,谋划设定“1+10”考核体系,在统一党建工作、社会稳定等方面考核标准的基础上,对各家高质量发展指标实行差异化考核;同时,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组织架构,确定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进一步完善《2018年度广陵区机关部门作风建设考评细则》,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纳入考评细则,加大了明察暗访的分值比重(从2017年的2分增加至6分),增加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考核项(分值为6分)。针对原文新局、原服发局、原政务办等有相关问题反映的单位第一时间与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作风监督员分别于2018年12月和2019年1月赴上述单位进行了明察暗访,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加大机关干部服务企业力度,区四套班子负责同志带头挂钩联系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要客商,以上率下,有效提升机关干部服务企业水平。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研究制定《整治“慵懒散”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查推进方案》和《广陵区“高质量发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由区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各乡镇、街道、园区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实施全过程、常态化督查指导。通报两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三十五)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区委对2016年、2017年的纪委全会没有进行专题研究,有些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谈业务多,抓党风廉政建设少;纪检监察力量配备不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层层递减现象,区财政局党组对违规套取财政资金用于请客送礼案件的处置,大事化小,敷衍了事。”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明显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区委领导班子带头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月15日,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区纪委八届四次全会会议方案、报告。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常态化约谈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压实主体责任。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专题调研党群部门机构,要求纪委监委和巡察机构要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始终把强化党风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把党的纪律建设责任扛在肩上,把讲政治、讲党性作为重中之重,协助区委全面压实主体责任。3月15日,区委印发关于制定《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的通知,组织制定区委主体责任、区纪委监督责任、区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并向下延伸,推动层层制定个性化责任清单,签字背书,形成“区乡村”三级责任体系,强化压力传导。3月21日,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工作的通知》,推动开展“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工作,做到履责留痕留印。建立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区委党建领导小组,3月27日,专题召开党建领导小组会议,建立月度报告制度,每月安排区级机关相关责任部门向区委常委会汇报“一岗双责”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每年定期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各乡镇、街道(园区)党(工)委向区委常委会汇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三十六)关于“监督执纪问责不严。2016年以来,区纪委监委机关自办和留置(‘双规’)案件呈下降趋势,今年上半年只办理了1件职务犯罪案件,留置案件成为执纪审查的‘短板’;有的基层纪检监察机构长期不办案,有的甚至压案不查;不问责、‘软问责’现象较突出,对有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没有实施‘一案双查’,执纪监督的‘后半篇文章’没有做好。”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明显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聚焦中心,加强日常监督。将监督职责摆在纪检监察工作首位,聚焦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环境保护、扫黑除恶等10个方面的专项治理,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二是聚焦办案,用好“四种形态”。深挖细挖扶贫民生、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区纪委监委共立案146件,同比增长15.87%;问责32起33人、1个党组织,其中科级干部8人,立案17件;办理留置案件3件。今年一季度,运用“第一种形态”107件,立案29件,办理留置案件1件。依纪依规对违规发放尊老金等问题责任人启动问责。三是聚焦改革,优化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纪检体制和监察体制改革,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推动监察员办公室依法规范开展工作。调整优化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范围,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四是聚焦队伍,抓好自身建设。深入推进“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计划3.0版,积极开展“能力建设提升年”和“广陵纪检人周末大讲堂”活动,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运用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抓好监督管理,健全内控机制,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三十七)关于“巡察‘利剑’作用不明显。政治巡察站位不高,对问题线索定性模糊,避重就轻,对巡察问题的整改盯得不紧,督查不力,未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明显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加强巡察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巡察政治站位。区委巡察办组坚持每周集中学习制度,将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最新指示要求纳入学习内容。同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业和业务培训,让巡察干部在提升业务技能的同时,准确把握巡察工作政治站位。二是开展比巡察报告质量、比问题线索质量、比工作底稿质量、促能力提升“三比一促”活动,切实提升巡察干部能力素质。三是探索建立问题线索研判会商机制,区委巡察办联合区委各巡察组和区纪委对巡察发现的线索进行集中研判,不断提高问题线索定性水平。四是紧盯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建立巡察质效评估、督查、问责机制,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出台《广陵区巡察整改情况“四方联评”暂行办法》,倒逼巡察整改质量提升;出台《广陵区巡察整改情况督查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纪委监委、组织部的日常监督责任;出台《广陵区巡察整改问责追究暂行办法》,对敷衍整改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

(三十八)关于“2016年以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拆迁安置、补偿款发放、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等方面的违纪违规案件达279件,占查处总数的84.8%,这些案件都与乡镇(街道)、村(居)干部有关,有的在拆迁安置中滥用职权,有的套取财政专项补贴,其中有65人因违规发放尊老金受处理。”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明显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以“三直接”操作规范为抓手,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督促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对操作规范的执行提出意见建议,对以往年度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操作规范刚性执行。区纪委监委建立重点监督工作项目化推进机制,聚焦基层“微腐败”,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深入推进“阳光征迁”、惠民资金、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各重点监督工作,会同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住建局等职能部门,明确督查要求,坚持标本兼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项目化推进,目前“惠民资金网”等一批制度重置的治本措施已经初见成效。巡视反馈的相关个案问题已全部依规依纪处置完毕。

(三十九)关于“招投标不规范。一些政府投资项目违反招投标规定,由实施单位自行招标、直接发包,有的项目违规邀标、拆分招标,有的甚至未批先建。”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针对巡视发现的招投标不规范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及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部署落实,同时,成立了招投标工作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对照任务清单,逐项推进。一是梳理排查。组织开展国有资金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大排查,加强对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和处置。二是健全制度。出台《广陵区国有资金投资限额内建设工程承发包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规范广陵区国有资金投资限额内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行为,进行制度化规范;切实落实管、办分离要求,梳理监管职责和操作职责,制定《广陵区国有投资限额内建设工程承发包操作流程》,并进行常态化督察,确保不出现新的不规范行为。三是规范流程。严格受理审批模式,启用“项目受理审批三联单”,将受理与操作权限分离。截至目前,使用三联单受理项目57个。召开专题会议,探讨限额内建设工程承发包的实施细则;结合我区限额内建设工程招投标实际,制定招标文件固定版式,待录入电子化系统;同时,明确分配使用权限,为全流程电子化使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四是特殊工程“一事一议”。成立广陵区规范国有资金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做到特殊赶工期民生工程“一事一议”。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纪委、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组成。

(四十)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有的单位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用于请客送礼;有的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国家财政补贴;有的乡镇将土地增减挂钩奖励资金直接打入个人账户,并使用白条入账。”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全区财务管理人员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签订财务人员廉洁从业承诺书,进一步落实单位财务管理主体责任,分别从业务工作和纪律规矩方面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财会人员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提升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印发《全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方案》,排定4个综合检查组、12个检查小组人员,对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含二级预算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园区(含下级企事业单位、基层站所)的公用经费报支情况等7个方面开展全方位体检。制定《2019年全区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综合检查方案》《2019年全区专项资金检查方案》,根据工作方案和计划,对部分预算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会计信息质量、资产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性检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提高内控建设质量,开展2019年度内控报表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数据汇总和分析,通过加强对内控评价结果的运用将财政监督关口前移。

(四十一)关于“区委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称整改率为100%,但通过本轮巡视发现有些问题仍未整改到位。巡视整改配套制度针对性不强,政府债务依然居高不下,安置房建设欠账较多。”问题的整改。

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关于巡视整改方面。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抓好巡视整改,聚焦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月报制度、联合督查、区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监督、区委常委会听取汇报、省委巡视督查系统上报等方式,对巡视整改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过程把控和质量把控。二是关于政府债务方面。通过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改革、积极争取融资和各项扶持政策、努力提升城市运营和企业发展效益、量入为出、控减支出等措施,千方百计逐步化解债务规模。三是关于安置房方面。扎扎实实推进安置房建设工作,加大协调力度,推动项目建设全面铺开,加快解决安置房欠账问题。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区委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距离省委巡视整改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各项整改工作还需进一步强化。下一步,区委将深入贯彻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突出常态长效,持续深入整改,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真正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广陵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政治站位再提升。区委将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强化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行动自觉和政治自觉,以“钉钉子”精神和创新实干的作风,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将巡视反馈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到位,将广陵奋进路上的障碍一个一个清除干净,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生根、见到实效,为广陵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整改举措再深化。严格按照省委巡视要求和整改工作方案,坚持标准不降、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坚持聚焦问题、一抓到底、严格把关,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跟踪问效,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回潮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跟踪督查,坚持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手、不销账。

三是建章立制再加强。坚持把问题整改和标本兼治结合起来,抓好建章立制,严格制度执行,体现制度成效,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对现有制度体系进行再梳理、再优化、再完善,围绕制度制定的系统性、周密性和可操作性,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坚决防止制度建设中的形式主义,扎实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是成果运用再强化。区委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动力,在抓好整改落实中解放思想、提高站位、拉升标杆,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高质量推动项目招引、产业发展等各项工作,守牢发展底线、办好民生实事,不断提高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进一步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强富美高”新广陵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4—80920129;邮政信箱:扬州市广陵区委巡察办;电子邮箱:swxsgl2018@126.com。

 

中共扬州市广陵区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