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4-16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31日至10月3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宿豫进行了巡视。2019年1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中共宿豫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委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专题研究、定期会办、严格督查,切实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合力。巡视反馈会后,区委第一时间组织传达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1月23日,区委召开全区贯彻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部署会,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把做好整改落实作为政治试题严肃作答,全面对标整改要求,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2月2日,召开省委巡视宿豫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常委班子及常委同志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查摆短板弱项,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进一步增强做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区委切实扛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了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协主席和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十个专项小组和整改工作办公室,区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担任部分专项小组组长并牵头负责10项具体任务整改落实,其他区领导也都按照职责分工参与专项小组工作、牵头部分整改工作,以高位协调统筹面上整改工作推进。制定《中共宿豫区委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关于巡视宿迁市宿豫区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省委巡视宿豫反馈的9方面23个问题制定126项具体措施,每项措施均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整改时限,切实将整改任务落到底、落具体。各责任单位也结合反馈的具体问题,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细化整改方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架构。

三是坚持统筹推进,狠抓整改落实。立足构建工作责任闭环,建立区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项小组定期调度、牵头单位抓总落实、参与单位协同配合的推进机制。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听取一次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作出部署安排。各专项小组结合负责工作进展和交办问题,定期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召开整改工作例会,组织会商解决重点疑难问题;组内难以解决的,及时提请领导小组会议会办研究,统筹面上资源力量共同解决。牵头单位主动发挥作用,积极对接参与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和整改任务,按序时、高质量抓好具体落实。区整改工作办公室具体承担统筹协调、指导督促等职能,通过面上统筹、检查指导、交办督办、跟踪问效,强化过程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是强化督查问责,提升整改实效。坚持“周督查、周通报”制度,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全区各责任单位分节点、分类别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制发“问题交办单”,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做好整改,保证整改工作推进效果。截至目前,先后开展5轮专项督查和2轮“回头看”,编发督查通报5期、简报2期。同时,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区委巡察的重点内容,对敷衍整改、拖延整改、虚假整改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将作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严肃追责问责。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在学习贯彻新思想新理论‘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面向基层宣传贯彻针对性实效性不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结合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好理论学习。系统排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并将排入2018年学习计划但未学的内容纳入其中,目前已围绕坚持党的领导、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打赢脱贫攻坚战等专题举办区委中心组学习(研讨)会3期。从读原著、悟原理出发,发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等理论书籍,创新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区乡联动、课程菜单、现场教学、典型示范“四项机制”,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和指导实践的能力有效提升。二是放大载体效应。在宿豫电视台、宿迁日报宿豫版、网上宿豫、宿豫发布等区内主要媒体陆续开设“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专栏,重点报道全区上下贯彻落实新思想新理论成果和精神风貌,累计刊播各类稿件100余篇。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网络答题活动,参与党员干部达5000余人。印发《关于组织下载学习“学习强国”手机APP的通知》,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建设管理工作作为推动新思想新理论学习的重要抓手,全区平台注册党员和干部职工人数达2.4万人,注册比例处于全市前列。三是开展宣传宣讲。组建理论宣讲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宿豫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理论宣讲进基层活动,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召开全区2018—2019年度基层党员冬训工作动员部署会,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8—2019年度基层党员冬训工作的意见》,实施冬训“四个一批”主题活动。组织“专家讲理论名嘴讲政策典型讲经验”等各类理论宣讲活动170余场,专题文艺宣讲30余场。四是举办主题活动。印发《“奋进新时代学习再出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对学习贯彻新思想新理论工作再动员、再部署。举办省委巡视抽查测试人员专题学习班,对相关部门、乡镇负责人进行补学补训补测。3月中上旬分两批次对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在编人员进行集中考学,近3500名干部职工参加知识测试。下一步计划向镇村延伸,实现全覆盖。五是开展教育培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中心内容,举办两期新思想新理论学习,全区109名党员干部参加培训,并进行知识测试。六是推动学以致用。将学习新思想新理论情况作为区委巡察监督的重点内容,并在2月25日启动的区委第八轮巡察工作中予以重点关注,着力发现学习不深入、学用结合不紧密等问题。

(二)关于“化解金融风险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区镇村三级债务化解任务较重,政府债务、企业互保、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等多重风险叠加”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区级债务化解。通过各主体上报、各平台统计和财政部门梳理,摸清全区债务底数。严格落实区级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和债务化解十年计划(2018—2028年),印发《关于下达2019年隐性债务化解年度任务的通知》和《关于制定2019年度隐性债务化解月度计划的通知》,对债务化解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推动债务置换,召集区各融资平台公司、有关金融机构现场协商、对接到期融资贷款置换、化解事宜,有效缓解融资贷款集中到期压力。对一季度隐性债务化解进度不理想的单位下发《提示提醒单》,督促债务主体加快化解进度。一季度,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超序时进度。同时,根据政府债务管理办法,按月汇总上报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月报,强化债务系统监测,严控政府债务增量。二是化解乡镇(街道、园区)存量债务。加强财源建设,今年1—2月,各乡镇(街道)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0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4.16%。梳理以往年度体制文件、乡镇往来资金调度办法等,结合实际,形成调整乡镇管理体制的文件初稿。开展2018年区与乡镇(街道、园区)财政体制结算工作和财政往来核对工作,为下一步厘清和化解债务奠定基础。严格乡镇(街道)大额资金支出项目审核把关,出台《乡镇大额资金支出情况专项检查方案》,计划二季度起对乡镇(街道)单笔、单项或每批次支出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支出进行专项检查。针对高新区债务问题,制定专项化债计划,有序推进债务化解。三是化解村级债务。出台《宿豫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异地委派”模式试点方案》,召开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模式调整工作推进会,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级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提升“三资”经营管理水平,逐步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四是推进企业风险化解。完善《宿豫区重点企业金融风险化解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处置思路,推进重点问题企业“破圈解链”。五是加大“爱利购商城”非法吸收存款犯罪打击力度。制定《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要求、确立处置原则、细化职责分工,深入开展分析研判,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强化协调对接,积极做好受害群体稳控工作。六是严处非法集资问题。下发《关于做好全区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关于持续开展非法金融广告资讯宣传排查清理活动的通知》,3月中旬举办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200余人次。召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问题会办会,对联合检查、面上排查等工作进行部署安排。针对个别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案件,成立联合工作专班,依法依规处理。

(三)关于“精准扶贫缺乏一以贯之的实劲,脱贫攻坚任务任然较重,基础信息不精准,帮扶措施不扎实,脱贫质量不稳定”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聚焦脱贫攻坚薄弱环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困难户帮扶力量的通知》,由区级领导及部分正科职干部对前期所排查出的78户脱贫困难户进行结对帮扶,区扶贫办跟踪回访脱贫困难户脱贫增收情况,确保2019年底实现稳定脱贫。今年计划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139万元,建设11个扶贫产业项目,确保2019年底全区所有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省定要求。二是改善重点对象居住条件。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开展以来,全区累计完成农房搬迁4768户,启动推进10个农房改善项目建设,新建房屋2151套,同步做好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对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情况逐一排查,并针对个别新增四类重点对象动态关注、因户施策。三是加强扶贫基础信息管理。开展低收入农户基本信息常态化纠错,全区共核查出信息错误贫困户81户,已全部更正到位。印发《关于优化调整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挂村包户”工作的通知》,对“挂村包户”关系进行调整。反馈的个别乡镇297户帮扶责任人信息未录入扶贫开发系统问题已立行立改。通过“阳光扶贫”系统对一季度走访情况进行督查,所有低收入农户均纳入结对帮扶,入户走访率达99.65%。四是提升精准扶贫质量。认真落实《宿豫区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推进计划》,制定区级《精准脱贫冲刺年工作任务分解表》,编印《宿豫区扶贫开发基本数据一览》《扶贫惠民政策摘要》等,开展“授渔计划”“富两袋讲堂”等活动,切实提高帮扶责任人政策知晓度与帮扶能力。开展“流量扶贫”“消费扶贫”试点工作,创新扶贫开发新模式。建立精准扶贫标准化“6+1”体系,修改完善《低收入农户识别规范》《扶贫对象脱贫退出认定规范》,提升扶贫对象识别精准性。五是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依托上级扶贫资金,成立宿迁裕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宿豫(大兴)扶贫产业园的经营主体。目前一期建设项目土地挂牌、规划设计方案、图纸预审、备案立项等工作已完成,启动资金已到账,进入施工阶段,预计年底竣工投用。出台《宿豫区扶贫资金资产管理办法》,强化扶贫资金资产使用管理,避免扶贫资金长期“沉淀”。六是抓好扶贫项目建设。落实好《宿豫区(2018—2020年)扶贫项目库编制指南》精神,区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2019年度11个扶贫资金项目的评审与论证已经完成,宿豫(大兴)扶贫产业园和曹集金银花种植等重大扶贫产业项目有序推进。制定《宿豫区扶贫产品“集供直销”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消费扶贫促进精准脱贫的实施方案》,为扶贫产业做大做强创造空间。七是推动困难群众就业创业。印发《关于开展“挂村包户”结对帮扶暨“阳光扶贫”走访活动的通知》,调查登记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岗位及培训需求,结合“春风行动”等介绍适合岗位。推动实施产业扶贫、家门口就业等专项扶贫工程,确保已脱贫农户不返贫。动态关注脱贫边缘户,目前在库已脱贫农户中家庭人均年收入在6000—6250元的共415户1694人,占全部已脱贫户数的3.86%,与省委巡视反馈相比降低7.64%。

(四)关于“污染防治缺乏一着不让的狠劲,环保基础设施薄弱,环境质量距考核指标有差距,落实省环保督察整改不严”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城区污水管网建设管理。制定2019年度城区污水管网建设计划,将新建环城北路(江山大道至清水江路)、江山大道(农耕大道至环城北路)、项王东路(西楚大道至宿豫大道)、花果山路(清水江路至扬子江路)、黄山路(金沙江路至长江路、松花江路至珠江路)等城区道路污水管网工程列入2019年全区中心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总长15.4公里,目前各项目均有序推进,年底前可全部完成。完善污水直排入河巡查制度和处理制度,常态化开展污水直排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二是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已完成年度大气治理工程项目编制和《宿豫区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初稿。常态化执行“一办五组”高位协调机制,今年已召开调度会6次,对5个牵头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责任,下发交办单169件次。对全区废气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排定废气污染源清单,做好重点废气企业深度治理前期准备工作。制定扬尘污染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对西楚大道实施重型车辆限行分流,对部分主干道污染车辆进行巡查。制定餐饮业油烟和燃煤污染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开展餐饮单位油烟和燃煤管控。目前,我区空气质量达标率为46.4%,较去年同期上升3.6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83.2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6.3%。三是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对全区27条河流85个监测断面和乡镇污水处理厂常态化开展监测,推进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建设。落实《宿豫区碧水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六塘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水质水量双项考核,推行河流生态补偿金制度等,六塘河程道渡槽断面水质不断改善,1—2月份水质稳定保持在Ⅳ类,3月份达到Ⅲ类。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已列入2019年宿迁中心城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计划年底前完成工程量10%,2020年建成投用。城东、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宿迁高新区等三个污水处理厂尾水截污导流工程已纳入市级工程,计划年底前完工。已排定5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计划,年底前可全部完成。今年已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件,对相关企业处罚10万元。四是加强水源地保护。制定《宿豫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宿豫区刘老涧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活动和“一源一策”整治工作。截至2018年11月,中运河刘老涧水源地列入省、市自查上报整治的10个问题和自查发现的9个问题已全部整治到位。研究制定刘老涧饮用水源地常态监管工作方案,并常态执行。五是推进企业污染治理。对17家反复违法企业组织开展问题排查,督促相关企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迅速进行整改,目前2家养殖场已拆除,翔盛粘胶已破产重组,江苏绿汇宿动实业有限公司设备已拆除,宿迁联发港务运输有限公司因债务问题已被法院保全,其余企业均已按要求整改。六是提升企业废气治理水平。对废气扰民信访投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重点企业已纳入废气企业深度治理清单。严格落实领导带案下访机制,有效化解重复访、越级访等环境信访问题。已制定企业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督促企业陆续开展活动,倒逼企业治理主体责任落实。七是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果。梳理制定2019年宿豫区畜禽养殖污染场户污染防治清册,12家乡镇(街道)已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长效监管方案》,夯实长效防治工作基础。印发《关于成立畜禽养殖联动执法领导小组的通知》,完善部门联动执法制度,确保违法案件及时查处。2月份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回头看”,对全区1241家畜禽养殖场户重点督查,逐户签订《畜禽养殖污染常态长效防治工作承诺书》,对排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整改。

(五)关于“破解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够有力,经济总量规模偏小,土地集约利用效益不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缓慢”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做大经济规模。2018年全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02.82亿元,在苏北17区中,GDP增速位居首位。全区人均GDP达到66899元,超出全市平均水平近11000元。出台《2019年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关于开展春季“百日招商”活动的通知》系列文件,组建6个区直产业招商团、18个区直招商组和4个特色产业招商团,一季度市考核认定全区招商引资签约项目8个,其中合同项目6个、符合开工条件项目2个。二是推进集约用地。完成工业用地年度更新调查及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更新调查工作,调查成果已报市国土局评审。严格执行《关于推动开发区绿色发展的意见》,优先保障“2+1”等主导产业发展用地,对淘汰落后产业、“双高”产业一律不予供地。今年以来,挂牌出让工业用地均符合高新区、乡镇特色园区产业发展要求。三是挖掘存量用地。制定《关于开展僵尸企业清理盘活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力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通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同一乡镇内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减少建设用地。调整完善《宿豫区工业项目入驻园区评审办法》,3月初召开2019年第一期拟落户园区项目评审会,共评审拟落户宿迁高新区项目3个,其中1个项目未予通过。四是实行综合评价。开展2018年企业资源集约利用情况摸底排查工作,《宿豫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实施办法》已完成初稿,待市文件出台后,进一步修改完善。五是加快服务业发展。研究制定《宿豫区关于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举办了“流量扶贫”“第二届年货大集”等活动,集聚商气人气。推动核心商业功能区建设。大力发展电商服务业,今年已创成1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社区,推荐5家电商企业参与创建省级农村电商品牌。推动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电商筑梦小镇、京东物流园二期、京东智慧城等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六是推动创业就业。开展2019年春节期间返乡创业就业系列活动,召开返乡创业推介会、在外成功人士代表座谈会等20场,组织现场招聘会20余场,新增“五小”创业项目1028个。召开2019年度全民创业工作推进会,印发《2019年全民创业考核办法》,常态化开展乡镇创业富民招商引资工作,今年以来,各乡镇已盘活或新建标准化厂房7.62万平方米,新增在建项目4个,合同项目10个。七是发展镇村经济。出台《宿豫区振兴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清产核资,全面核清核实村级集体资源资产,摸排2018—2020年各村居收入路径、预期收入金额。积极落实关于建立“扶贫产业发展基金”的要求,出台《宿豫区扶贫资金资产管理办法》,推动经济薄弱村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加。

(六)关于“国家级高新区不够‘高新’,高新产业集聚度不高,创新集聚功能不强,改革开放排头兵作用不显著”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科技创新。2月23日,召开全区招商引资科技创新暨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表彰16家科技创新示范引领好、研发投入高的企业,对年度科技创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宿迁高新区举办高企申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会,宣传高企优惠政策,提高企业申报积极性。制定《宿迁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排查出基本符合2019年国家高企申报条件企业6家;组织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7项,其中省重大成果转化项目4项;印发《宿迁高新区2019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对科技含量高、投资体量大、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优质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在考核中给予加分;认真贯彻落实“521”工程,分类制定宿迁高新区企业培育名单、企业兼并重组项目库、股改上市企业培育库、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项目库。二是完善载体功能。制定《宿迁北斗电子信息产业园专利运营孵化基地入孵项目(企业)管理办法》,引进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机构1家,培育申报2019年省级孵化器项目。出台《宿迁新材料科技城委托运营实施方案》,加快新材料科技城各类创新要素集聚。印发《关于推进宿迁高新区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建议方案》,排查符合研发机构建设条件企业名单。制定《宿迁高新区关于推动知识产权工作若干政策》,永泰睿博等3家服务机构与高新区11家企业签订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合同。三是优化高新区机构设置。对高新区内设机构和审批权限进行优化,《关于宿迁高新区更名及内设机构设置的请示》《宿迁高新区内设机构科室设置建议方案》正履行报审程序。3月14日,高新区分别向市有关部门申请开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等4项审批事项的用户名及密码,并获正式授权。四是做好企业帮办工作。制定《宿豫区2019年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挂钩帮扶活动实施方案》,对区领导帮扶内容、帮扶对象等进行明确。出台《宿迁高新区开展百名党员进百企“查问题、抓整改、促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同时按照“三个一”工作法强化对已落户项目的帮办服务。围绕新材料、装备制造产业,一季度先后开展宿豫投资环境说明会、温州企业家恳谈会等2场招商推介会,邀请客商100余人。

(七)关于“突破人才支撑瓶颈着力不够,人才总量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人才流失现象较为严重,科技研发投入不足、创新平台少制约人才集聚及其作用发挥”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壮大人才总量。一季度全区累计拨付人才项目资金共计828. 5万元。召开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宿豫区2019年人才工作要点》《宿豫区2019年招才引智重点活动计划》和《关于支持重点产业人才创新创业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等文件,拟于近期下发。一季度,先后组织赴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京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二是抓实人才招引。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心城市紧缺急需人才需求征集工作的通知》,征集108家单位各类人才需求近4500人。开展创业就业“春风行动”,累计举办招聘活动30余场,达成就业意向4000余个。2月底启动2019年“人才招引进校园”系列活动,3月中旬组织9家企业赴南京国际博览中心开展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三是加快人才培养。制定《宿豫区“四名四优”本土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办法》,依托京东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技能人才295名,对宿迁技师学院高级工29人进行鉴定。开展2019年“春风行动”培训,实施目标创业培训1200人,职业技能培训1200人。四是集聚电商人才。支持人力资源公司发展,今年以来电商园区新增人力资源公司2家。举办电商园区专场招聘会,26家园区企业参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平台发布企业招聘需求,截至目前,累计收到求职意向5600余份,京东、博岳、天天拍车等企业成功入职约1300人。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南外仙林分校宿迁学校顺利封顶,公共体育运动中心、筑梦小镇等功能服务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五是推动返乡就业。按照《关于征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的通知》要求,征集省级就业基地岗位人才需求信息,组织高校专场招聘,吸引宿豫籍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根据《宿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操作细则》,对京东等企业毕业生见习情况进行走访核实。一季度,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121个。六是优化人才服务。组织开展对96家企业集中调研,宣传科技人才政策,摸排人才线索。下发《关于开展优秀人才及人才引培先进单位典型选树工作的通知》,搜集汇总优秀人才典型案例4个。七是鼓励企业创新。开设“宿豫科技”微信公众号,开设《每日一策》专栏,宣传科技创新政策。组织全区238家规上企业召开研发经费统计工作培训会。完成奇纳新材料、澳中玻璃5家企业“苏科贷”发放工作,有效解决部分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赴电子科技大学开展政产学研对接活动,促成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和该校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积极推进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科技综合体建设。八是加大知识产权宣传保护。组织召开全区部分“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座谈会,3月起,按月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开展北斗电子信息产业园新建的专利运营孵化基地对接帮扶工作,加快知识产权平台建设。

(八)关于“化解民生事业欠账进展较慢,公办教育资源紧缺难以满足群众需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不高,市政设施、城市功能配套不完善”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学校布局。严格落实《宿迁市中心城区学校建设三年(2018—2020年)攻坚计划》,有序推进学校建设,庐山路小学、南外仙林分校宿迁学校4月中旬可完成土建工程,9月前具备开学条件;玉泉山路小学已完成试桩,豫新初中方案已通过市规委会审批,黄山路初中、特殊教育学校正在进行前期手续办理。二是推动教育均衡。制定《宿豫区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优化学校布点、足额补充师资、加强招生管理、实行均衡分班等方式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年内计划消除两所中心学校初中部和三所中心学校小学部“大班额”现象,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学校占比减少6个百分点以上。三是提升办学水平。教育保障制度“三增长一提高”相关指标以及校际均衡差异系数已达到省定监测标准。制定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年内计划通过农村校舍提升改造工程、加强教学点建设等方式,实现区第一实小、大兴中心小学、保安中心学校达标。目前,公办学校2019年第一批招聘191名教师简章已对外发布。四是提高医卫质量。严格落实《宿豫区乡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12家乡镇(街道)医院有11家完成新(扩)建任务,乡镇医院用房平均建筑面积达到9032 平方米,2所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前期工作有序推进,来龙镇医院儿科、曹集乡医院中医理疗康复科2个省级特色科室申报成功。制定《宿豫区2019年度乡村医生培训实施方案》,已引培卫生技术人员5人。组织部分医院参加江苏省2019年高校毕业生公益专场招聘会。五是规范转诊服务。已出台《宿豫区医疗机构双向转诊考核办法》《宿豫区“医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从3月份开始对全区医疗机构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全区村居卫生机构向一级医疗机构转诊418人次,一级医疗机构向上级医院转诊129人次。六是完善全科医生注册。对全区医疗机构全科医生注册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符合增注条件的人员应注尽注。目前,全区注册全科医生数167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已达3.69人。七是实施“畅通”工程。开展城区断头路、地下管网排查,制定城区15.4公里道路污水管网建设计划、12条断头路续建计划。目前,道路污水管网工程已列入2019年全区中心城市重点工程,断头路续建工程已有8条启动建设。八是提升城区排水能力。已初步完成《宿豫区中心片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修编,并邀请7名专家进行论证,目前正在完善。制定2019年度10项排水管网提升工程和2座强排站新建工程建设计划,马河、宿泗路边沟疏浚整治工程有序推进。已完成城区污水管网和横向雨水管网清淤,计划6月底完成纵向雨水管网清淤。启动《防汛预案》编制工作,开展汛前大检查,重点对新沂河险工段、中运河油库码头、中运河船舶服务区进行检查,并做好防汛物资储备。根据区机构改革统一部署,完成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在编人员转隶。九是加快文体设施布点。将公共体育运动中心、运河城市之家、庐山城市之家列入全区年度重点工程建设计划,目前公共体育运动中心看台主体封顶,运河城市之家完成规划设计,庐山城市之家地块完成拆迁。十是推动核心商圈打造。根据《市政府关于同意宿豫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金三角商圈规划布局和中心城区商业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已调整到位,正积极推进金三角地块征收,着力打造宿迁万达广场、金三角区域、宿豫商贸城一公里核心商圈。

(九)关于“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没有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中报告意识形态工作,网信力量配备较弱,公共文化阵地较少”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廉。根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区领导和乡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召开2018年度区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体现到查摆问题和整改措施中。二是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3月下旬,举办全区意识形态业务提升培训班,对各部门、各单位分管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系统培训。拟于4月下旬举办区委中心组意识形态专题扩大学习会,邀请专家作专题辅导,重点对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形势教育。三是强化考核推动。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纳入全区高质量目标考核体系,1月中旬,由区领导带队对基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督导和综合评估。召开全区2018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会,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述职内容,推动党组织负责人“三个带头”“三个亲自”落到实处。四是加强网信人员力量。结合机构改革,成立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配备专职副主任1名。目前正在与上级网信、编制部门对接,草拟区委宣传部“三定”方案,待市方案确定后,进一步修改完善。五是增强文化服务能力。推进“小镇书房”、“百姓舞台”、乡镇影院、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截至目前,新庄、陆集等8个乡镇(街道)“小镇书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丁嘴、保安等4个乡镇完成“百姓舞台”建设,有影院建设任务的乡镇已全部完成建设选址,尚未完成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6个村(社区)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春节前后,全区组织民俗迎春、欢庆元宵等主题文艺汇演巡演170余场。

(十)关于“宗教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宗教管理。对全区宗教场所、信教群众进一步摸底排查,继续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工作。召开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组织宗教界迎春座谈会、观看全国人大开幕式直播等活动。在全区宗教场所组织开展“四进四有”主题活动。举办 “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主题培训班,160余人参训。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场所负责人近200人进行专题测试。二是打击防范邪教。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实行部门联动,推动“打”“防”工作一体化开展。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加大反邪教宣传力度,今年以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5场次。

(十一)关于“舆情应对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印发《关于上报网评员和网络发言人人员名单的通知》,构建网评工作网络,目前各部门、各单位均已明确至少2名网评员(AB岗)。定期选拔基层网评员到区委网信办跟班锻炼,提升业务能力,目前已开展了6批次。开展网信工作知识培训,对豫新街道等7家单位700余人次开展专题培训;将网络舆情处置应对纳入干部培训课程,提升基层单位相关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强化舆情分析研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编排《今日舆情》,确保敏感舆情不留死角。召开舆情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和协调处置当前热点敏感舆情。3月份开始,每周编发一期《舆情周报》,目前已编发4期。

(十二)关于“一些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体现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筹备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专题会议,进一步压实党建相关责任。二是印发《宿豫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政协宿迁市宿豫区委员会党组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强化党组织决策地位。出台《宿豫区党委(党组)议事规则》,组织各单位“一把手”签订《责任落实承诺书》,修订完善党建考核细则,将议事规则落实情况纳入项目清单;对反馈的部分乡镇、园区落实议事规则情况重点关注,推动立行立改。对各单位党委(党组)会议记录人员实行备案制管理。

(十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批评和自我批评质量不高”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程序规则。落实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提前征集议题,严格报批程序,控制议题数量,会议材料提前报各位常委酝酿。合理安排会议时间,促进各项议题充分讨论。今年以来,共召开常委会9次,均严格按照规则落实。明确专人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记录,做到格式规范。二是及时督促提醒。对2017年3月以来区委巡察反馈未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的相关单位时任领导干部下发《关爱提醒单》,组织全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落实承诺书》,印发《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有关规定》事项提醒卡,督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是严肃党内生活。召开全区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督导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民主生活会督导工作,下发《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提醒卡片和《督导工作手册》,会后做好会议质量评价。开好区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区委常委班子、各位常委同志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查摆问题,严格按照“五个一律”及“十不准”规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规范政治生活。区领导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参加所在支部活动。拟定《区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初稿,待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专题会议审议后下发。出台《宿豫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生活报告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生活报告表》并组织填报,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生活规范化。

(十四)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机关党组织工作不规范,农村党组织较为软弱,部分企业党组织不健全”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支部标准化建设。召开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暨党支部和党员积分管理、评星定级工作部署会,下发《关于开展“最具规范”党支部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细化党支部建设标准,推动党支部对标提升。二是开展党组织设置专项排查。对个别单位党支部应设未设支委会问题立行立改。下发《关于开展全区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区基层党组织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推动应设未设支委会整改到位。三是严格换届程序。对反馈的个别单位机关支部换届不符合基层党组织选举规定问题,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重新选举产生支委班子。下发《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做好基层党组织调整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支部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开展选举。开展全区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排查,对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回头看”,对不符合程序的推动整改到位。四是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着眼村(社区)“两委”换届,结合基层党建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改“百日行动”,组织乡镇(街道)对136个村(社区)“两委”班子深入考察、分析研判,确定拟留任、递补计划,有序推动调整。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任程序的规定》,实行村(社区)书记试用制度,强化对村(社区)书记及后备人选的管理培养。五是强化党务干部管理。研究制定《党务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区开展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和党务干部信息统计并进行全面核查,杜绝非党人员负责党务工作情况。六是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出台《宿豫区发展党员记实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发展党员进行全过程记实管理,确保程序规范、资料完整。七是严肃基层组织生活。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党员活动日”的通知》,并常态开展督查检查。八是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对化工园区停产破产的16家企业党组织予以撤销,并补充21名党员到不足3人的企业党组织中。在全区范围开展“两新”组织党建“查问题、抓整改、促提升”专项行动,共排查出5大类问题,涉及企业党组织28家,已逐一督促整改。出台《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成立、调整和撤销审批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关于开展全区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区所有党组织设置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

(十五)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执行干部任期、交流和试用期等制度不严格,对个别被处分干部重新任用不严谨,有的部门干部混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清理不彻底,有的干部个人事项填报不实”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完成《关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乡镇干部队伍的实施意见》初稿,正在修改完善。对2016年换届以来的乡镇党政正职调整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分析报告。二是完善试用期考核制度。已对2017年提拔的30名任职试用期满干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制定《乡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任职试用期制度。梳理2018年以来任职试用期干部名单,标明试用期满时间,安排专人跟踪提醒,确保及时进行考核。三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多部门审核有关规定,加大对拟提拔干部的任前审核力度,从源头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加强对干部生活社交情况的监督,组织全区科级干部填报《干部生活圈、社交圈情况报告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落实“双签字”要求,探索实施干部任前廉政承诺,组织相关干部签订《勤政廉政承诺书》。四是规范干部推荐工作。印发《进一步规范署名推荐区管干部人选暂行办法》,细化署名推荐要求。修改完善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人选署名推荐表,增加廉洁自律情况、党政纪处分情况、个人重大事项变化等内容。五是完善干部任职手续。对符合调任条件有关同志进行调任,及时办理公务员登记相关手续,完善干部档案资料。规范科员级干部管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六是“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对部分超职数配备干部职务进行调整。七是严格干部挂职安排,免去部分干部有关挂任职务。同时,出台《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挂职工作。八是清理干部兼职,对巡视反馈干部兼任企业职务问题,免去或督促有关干部辞去相关职务。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的通知》,通过干部自查、单位排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无死角。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社会团体兼职审批(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机关事业人员在企业社团兼职(任职)审批备案管理。九是落实干部报告制度。对反馈的相关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情况进行再次“回头看”,应处理的均已按要求处理到位。印发《关于进一步从严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通知》,督促各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两项法规”相关制度要求,认真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在1月份的干部调整中,严格落实“凡提必核”要求。

(十六)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未杜绝,公务接待管理不够规范,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文山会海”现象依然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现象未能根治,一些工作过度留痕”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制作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明度知止走好人生每一步》,在区纪委四次全会上播放,18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接受警示教育。开展“左岸闻钟”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将教育对象延伸至全区所有干部职工。依托“清风宿豫”微信公众号,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今年以来,推送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32件,阅读量6.5万次。将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纳入“四强化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件,处理30人。二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将《宿迁市市级机关公务(商务)接待财务管理办法》转发至全区各单位参照执行,加强对预算单位公务接待审核力度。下发《关于开展乡镇大额资金支出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各乡镇大额支出情况开展检查。依托“两个责任”记实管理平台廉洁报备系统,对98件公务接待事项进行监督审核。今年以来,查处公务接待超标准、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7件,问责13人,其中党纪处分5人。三是强化办公用房管理。省委巡视期间,印发《关于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回头看”和专项督查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办公用房整改专项检查;1月上旬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对个别单位办公用房超标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给予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7人,并对两个单位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四是规范津补贴发放。依托“两个责任”记实管理平台,将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监督审核21个发放奖金福利的报备事项。将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福利纳入年度作风建设重点内容,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今年以来,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7件,问责10人,党政纪处分2人。五是控制发文数量。对2013—2018年发文情况进行全面统计,掌握全区文件制发情况底数。制定文件签发流程图并严格执行,凡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上级党委政府文件发至区级且要求明确具体的,不再制发区级文件。今年以来,除机构改革和巡视整改方面集中发文以外,其他类型文件发文总量明显降低。强化签发流程的检查初核、终核,提升文件质量。同时,加强全区面上发文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及时解决。六是严格会议把关。落实会议申报制度,统筹安排每月全区性会议安排,对工作内容相近、参会人员雷同、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并严格把关会议议程和参会人员范围。3月份共收到全区性会议申请35个,经过审核把关、删减归并,会议数量压减到12个。七是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制定《关于在全区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13家部门单位的工作方案因整治内容不准、措施不实等问题被退回整改。指导督促各党委(党组)、领导干部对照重点内容,排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整治调研督导,目前正在推进整改。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各党委(党组)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进行督查推动。出台《宿豫区2019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办法(试行)》,严格控制现场考核,确需实地考核的,由区考核部门统一安排,减轻基层负担。八是优化招商引资考核。今年以来,招商引资考核项目申报已取消不必要的纸质材料报送,项目全部录入市招商引资项目平台统一管理,引资单位能提供材料电子档的均可不提供纸质档。制定《宿豫区2019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突出招商引资实绩考核,招商通报改为按月通报招商实绩。九是改进脱贫攻坚考核评价方式。规范村(居)在扶贫领域的统计报表填报工作,除上级要求填报的报表外,其他一律实行审核报备制。一季度,除安排市审计反馈存疑信息核实外,未安排其他填报工作。根据省、市“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升级扩围要求,组织开展扩围资金线统一录入工作,已补录2018年度涉农资金使用数据115条、新建设项目122条。明确“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提高信息采集的准确性。改进脱贫攻坚考核方式方法,建立督查暗访及“述扶”制度,召开全区2018年度“述扶”汇报会,掌握扶贫工作实绩。十是完善理论学习评价方式。在党校培训班、各类学习讲座安排新思想新理论学习知识测试,对学习效果进行“双随机”测试。下发《关于规范网络评选投票点赞活动的通知》,对机关单位网络投票点赞行为进行规范。

(十七)关于“部分干部担当作为精气神不足,对区委提出的发展目标没有入脑入心,漠视群众关切,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干部存在不担当问题,有的干部学习工作得过且过”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三大建设”宣传力度。在《宿豫新闻》长期开设“三大建设谱新篇、高质量发展结硕果”等专题专栏,播发稿件30余篇;市电视台采用相关主题稿件10余篇,江苏卫视《江苏新时空》《新闻空间站》采用5篇。在宿迁日报宿豫版围绕“三大建设”选取先进典型推出连续报道,目前己发稿9篇。在中国宿豫网站开设“三大建设”主题专栏,发布专栏信息文章80余篇。依托 “宿豫发布”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展现全区“三大建设”工作成效。二是深化作风建设。制定《宿豫区作风建设“四强化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作风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作风问题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交机制,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召开作风建设暨营商环境建设大会,印发《关于开展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作风问题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系统部署推动作风建设。组织开展作风建设集中监督检查4次,发现相关问题28个,编发通报4期。三是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一张网向基层延伸,2月上旬,在新庄镇杉荷园新型社区启动试点便民服务站建设,建立社区服务事项清单,并对站点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制定《关于建立基层村(社区)全科社工政务服务机制的实施方案》,分批次推进全科窗口及全科社工建设。四是推进依法行政。对个别乡镇“行政不作为”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作出党政纪处分,并在全区通报。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今年以来在全区开展“元宵送法进乡镇(街道)”等6批次普法宣传活动,社会反响良好。落实区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推动各单位制定学法计划表。出台《宿豫区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若干规定》,从行政出庭负责人、案件庭审、判决执行等方面对行政应诉工作进行规范。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1—3月,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诉讼案件7件,提出法律建议24条。推动公职律师为所在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五是提升信访保密工作水平。深入乡镇、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走访调研信访保密工作存在问题,形成调研报告。组织信访业务人员系统学习《保密法》《市信访局保密工作制度》,出台《宿豫区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并落实长效监督。六是加大网络问政交办督办力度。3月份,全区共办理网络问政及“12345”政府热线群众诉求问题1891件。落实《关于开展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作风问题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将网络问政和“12345”政府热线处置不及时、群众反复投诉2次以上且造成不良影响或引发信访问题的清单,移交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理。七是强化“三项机制”实践应用。将“三项机制”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召开全区组织工作推进会暨“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部署会,表彰推进落实“三项机制”先进单位。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区“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优秀干部”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分批次推荐“三新”干部人选。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容错纠错机制运用工作的通知》,将容错纠错机制落实情况作为全区各纪检监察机构月度述职重要内容。加强反向约束,坚持有责必问,今年共查处履责不力、不担当、不作为、吃拿卡要等问题8件,问责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人,诫勉谈话4人。八是提升干部专业化能力。面向全区征求2019年干部教育培训需求,将“专业化能力提升”作为重点专题,形成《2019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初稿,待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举办帮扶工作队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60名学员参加培训。

(十八)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严实,有的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纪律教育不及时不经常,巡察利剑作用彰显不足,‘四种形态’运用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

一是分类制定责任清单。已完成《区委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区委主要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区委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区纪委监督责任清单》4类清单起草工作,拟于近期下发。制定全区2019年度“区乡村”三级责任清单模板,要求各党委(党组)对照细化形成责任清单,依托“两个责任”记实管理平台对履责情况进行常态监管。二是发挥领导示范作用。从抓好作风建设、当好廉政表率等十个方面,制定区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区四套班子领导、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签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承诺书,对分管部门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印发《中共宿豫区委中心组2019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将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纳入专题学习计划内容。三是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出台《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区委巡察工作量化评估办法》,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意见》,推进整改工作规范化。组建三方联合督查组,已组织开展联合督查活动1次,并形成督查专报。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联合对前期移交的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进行会商研判分类,共转调查问题线索33条。四是提升“四种形态”运用水平。将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工作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依托“两个责任”记实管理平台,加强对“第一种形态”报备情况审核把关,今年以来全区共运用“第一种形态”242例,违反日常工作纪律占比明显减少。五是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精准度。落实问题线索集体处置制度,建立问题线索网格化管理机制,每月进行问题线索核对、督查督办。制定问题线索分办、重点问题线索督办催办、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专题会议、请示报告等多项制度。开展问题线索起底活动,重新核对相关问题线索“四种处置”方式和办理状态,召开会办会5次,处置问题线索68件。开发宿豫区党员监察对象信息查询平台,新增问题线索管理职能,实现对问题线索实时跟踪。

(十九)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失之于宽,主业主责意识不强,‘一案双查’问责不力,处理‘四风’问题不严,队伍建设存在不足”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三转”部署要求。省委巡视期间,组织3个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园区)纪(工)委2015年以来“三转”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区纪委监委与乡镇(街道、园区)党(工)委、纪(工)委签订“三转”工作承诺书,并对各乡镇(街道、园区)纪(工)委书记进行集体约谈提醒。今年2月,对5个园区纪工委落实“三转”情况开展“回头看”,目前各乡镇(街道、园区)纪(工)委均不存在从事与纪检监察无关工作的情况。二是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制定出台《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优化调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单位及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职责,推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工作日志周报晾晒制度,加强相互学习交流,督促纪检组切实履行职责。三是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将“一案双查”“容错纠错”工作列入纪检监察目标管理,明确要求和工作任务。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内部案件信息审核机制,严格履行双汇报制度,先后5次对查办的50余个案件进行“一案双查”“容错纠错”情形分析,梳理“一案双查”情形5例。四是从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组织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进行前置分析审核,确保尺度不软。今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五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拓展选人用人渠道,去年10月以来,区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新进人员4名,计划2019年新招聘人员12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区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纪委两起典型案例通报,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到淮海纪念馆接受党性教育,筑牢思想防线。针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认真组织调查核实,严防“灯下黑”。

(二十)关于“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分析研判。依托“两个责任”记实管理平台、执纪监督问责系统,汇总“第一种形态”、领导干部问责、党内问责等信息数据,及时关注重点违纪违法案件办理情况,建立领导干部处理问责数据库,实现对重点岗位、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情况分析研判。严格执行“一案双查”有关规定,今年已实施“一案双查”5人次。二是注重干部日常监督。拟定《宿豫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信息“双月沟通”制度的通知》,完善后正式印发。结合巡视整改对30名领导干部发放“关爱提醒单”,在干部日常监督中加大提醒、函询、诫勉工作力度。

(二十一)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禁而不止”问题的整改。

加大扶贫惠民政策宣传力度,梳理编制《扶贫惠民政策摘要》,各涉农村居均设立扶贫政策宣传专栏,坚持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制度,基本实现扶贫政策、涉农资金三级公示公开。不断深化农村“三资”监管,召开宿豫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推进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模式调整工作推进会,目前全区131个涉农村居全面使用宿迁市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系统并建立账套。推行村(社区)会计异地委派,各乡镇(街道、园区)“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挂牌、人员调整、手续交接等工作有序推进。加大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查处力度,一季度查处问题39件,问责47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3人次。

(二十二)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力,违规建设问题突出,项目建设内控把关不严,招投标违规问题依然存在”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违规建设问题整治。常态化开展全区土地执法巡察,及时发现、制止1宗苗头性土地违法行为。组建违法建设专项执法中队,专职负责违法建设案件查处,全力推进乡镇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二是严格项目建设内控把关。严格落实《关于规范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宿豫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对突出问题进行定期汇总,制定出台相关文件规范项目建设。三是加强招投标制度落实。制定出台《宿豫区不见面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宿豫区招标代理机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中介管理。拟定《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升级方案》,加强动态监管。对反馈的应招未招工程项目,正在进行详细梳理。

(二十三)关于“整改标准不高,存在整而又犯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巡视整改。针对招投标和公共资源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出台《宿豫区不见面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对应招未招工程项目逐项进行梳理,对新项目加强前置把关。针对 “三转”不到位的整改问题,区纪委监委与所有乡镇(街道、园区)签订“三转”承诺书并开展了2次专项检查。强化常态长效监管,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群众身边腐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等,推动部分党组织对“两个责任”缺位错位问题即知即改。二是推动整改深入。已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纳入《政治巡察监督重点及突出问题表现清单》,并在2月25日启动的区委第八轮巡察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中加以应用。制定《区委巡察整改量化评估实施办法》,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量化打分。三是强化整改督查。制定出台《区委巡视巡察整改专项督查实施办法》。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严格督查,目前开展集中督查5次,印发通报5期。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3个月的集中攻坚,我区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巡视组的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区委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整改要求,紧盯整改重点,狠抓落实推进,持续深入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一是以更强担当夯实“两个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突出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全区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排定的“路线图”“时间表”,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突出主业主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执好纪、把好关,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以更高标准抓好后续整改。坚决落实省委巡视工作要求,继续严格对照整改工作方案,在总结前期经验做法基础上,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已整改到位的,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近期能整改到位的,稳步推进、跟踪督办、逐步销号;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按排定计划逐步整改,直至彻底解决。

三是以更优机制巩固整改成效。聚焦重点难点整改任务,加大督查力度和频次,建立健全推动整改的问题会办机制、工作交办机制和督查反馈机制。同时,把阶段整治与长期整改、堵塞漏洞和源头治理相结合,注重以点带面、举一反三,针对巡视反馈的个性问题深入查摆面上存在的类似问题,查摆问题根源、谋划推进措施,形成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不断拓展整改成果。

四是以更实举措统筹区域发展。坚持把巡视整改过程作为统一全区思想共识、凝聚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的过程,作为党员干部领导水平、工作能力的重大考验,将巡视整改落实与贯彻落实省委“六个高质量”、市委“六增六强”、区委“三大建设”等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与推动当前全区面上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以点上问题整改推动面上工作提质,促进宿豫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7—81889909;邮政信箱:宿豫区金莎大厦1705室区整改办;电子邮箱:suyuquzgb@163.com。

 

中共宿迁市宿豫区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