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港闸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4-16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31日至10月3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南通市港闸区委进行了巡视。2019年1月4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南通市港闸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港闸区委始终高度重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扎实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自觉在整改过程中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一是强化政治意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第二天,区委随即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学习并传达巡视反馈会议精神。成立了以区委书记黄卫锋同志为组长、区长曹金海同志为副组长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八个专项小组,分别负责相关问题整改工作。1月24日,区委常委会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同日,区委常委会听取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的汇报,并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了12个方面33项任务的整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区委常委会加强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区委书记黄卫锋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区长曹金海及其他区委常委同志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八个专项工作组抓好所负责的整改事项。各部门和单位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全部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凡是即知即改的问题,都立即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排出时间表和任务图,按照节点要求抓好整改推进。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定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区委常委会每半月听取一次整改情况汇报,会商研究具体问题。各牵头区领导不定期向区委汇报整改推进情况,并对各分管责任部门整改情况开展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推进有力。区委专门安排区委第三巡察组牵头,区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组建了巡视整改专项巡察组,每周督查并汇总部门整改推进情况,对出现整改不力情况的进行提醒督促,确保整改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见到实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府债务化解乏力。政府债务总体规模偏大,全区实际运作的国有融资平台,普遍市场化转型不到位、盈利能力差,政府债务化解难度大”问题的整改。

1.加大政府债务化解力度。按年初预算安排,按时支付一季度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的利息。今年以来未申报一般债券,全年力争将债务率控制在100%以内。

2.加快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全区国资体系公司市场化运作已经启动,出台了《南通市港闸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整合及运作机制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南通市市北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市场化经营的实施方案》,其中市北开发建设公司、天生产业新城公司市场化运作方案已初步拟定,相关公司主要负责人已到位,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充实

3.加强国有企业监督考核力度。出台《港闸区区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健全区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拟订对国资公司子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办法。

4.拓宽债务化解途径。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出台《港闸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及三年行动方案》、《港闸区园区评估办法》,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提高民营经济对全区的税收贡献,提高化债能力。同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一律不追加“三公经费”,严格把控一般性行政项目经费追加申请,优先安排资金用以保障政府债务化解。

(二)关于“环境整治不够有力。水污染整治不到位,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雨污分流不彻底,仍有25条‘断头河’和17条黑臭河道。大气环境质量不稳定,2017年以来臭氧不达标天数上升较快且未能查明原因。固废处置不及时,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置能力不足,13幅化工企业遗留地块治理没有完成。中央和省市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51件,尚有13件未完全整改到位。环保执法不严格,有的企业环保手续不全,有的未及时征收排污费”问题的整改。

1.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制定出台2019年度城建计划,将已排查出的荣盛路集安路以北段、顺达路江通路以西段、秦灶路江通路以西段、河东路闸港桥段、友谊路港兴路以北段等7条区属道路的缺失管线建设纳入其中,按照排定时间节点,有力推动市政管网工程建设。安排专项资金对城区管网进行普查,因地制宜推进管网建设,重点加强对沿江周边区域、楼栋阳台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

2.抓好河道日常监管。深入推进河长制,督促各级河长按照要求巡河,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实行销号式整改。开展河道“三清”工作,打捞内河沉船72艘,清理渔网、渔簖等450余口,处理河坡垃圾800余吨,拆除违法搭建193处7923平方米。完成内河杂船整治任务,区内所有河道的杂船全部被集中清理。加强考核督察,将水环境作为督察工作的重点,今年以来共开展督察17次,其中水环境方面督察8次。

3.深入推进黑臭河道治理。对17条黑臭河道进行重点整治,其中东竖河、花墙支河、高横一河3条河道整治工程已开标,并进场施工;秦灶西竖河、粮库河2条已完成片区截污,正在进一步优化整治推进方案;长江竖河、长江二河、永兴河、四号圩河等4条河道整治工程在招标中;东港一河、东港六河、东港划沟等3条河道设计已完成,招标推进中;闸南竖二河、九十亩口河等2条河道整治方案正在设计中;东港三河、江曹河、三八小河等3条河拆迁推进中。结合年度整治任务,加强面上水环境治理,全面打赢水治理攻坚战。

4.深入推进“断头河”治理。对25条“断头河”进行重点治理,其中芦泾港中心河、畚箕环港2条河道已完成整治;中竖河、袁桥港、长岸竖河、辰字大圩河、曙光二河5条河道正在贯通整治中,计划于2019年10月底前完工;东竖河、东港一河、东港六河、三八小河、闸南一河和闸南二河等河道拆迁推进中,前进河在开展拆迁招投标工作,公新界河已完成前期摸排工作,高横二河整治方案正在制定中,这9条河计划2019年12月底前完工。对龙爱河、长沟、告天子桥港、龚家桥港、施店东河、月河、翻身河、王家桥港、渡槽港等9条河道,目前正在开展河道调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方案。

5.扎实推进大气治理。召开了港闸区臭氧成因分析报告会,研究环科院臭氧成因报告,以及控制措施报告,筹划《南通市港闸区臭氧成因分析及控制措施研究》项目验收,为整治工作做好准备。

6.推进固废及土壤治理。邀请第三方技术机构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对13家化工企业遗留地块进行了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工作,并通过市环境监测站组织的质控评审会。推动建筑垃圾调配场建设,目前土地已进行三通一平,通道、绿篱已到位。协助市做好市区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场建设,项目预计处理食物残余规模为100吨/天,处理废弃食用油脂规模为15吨/天,现正进行土建准备和施工图审查。推动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已制定分类计划,并加大宣传力度。

7.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计划纳入我区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该办法正在制定中。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问题已完成15件,申请销号7件,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已完成12件,采取每周一查的方式,对整改缓慢的问题及时督察交办。市交办问题中,2019年需完成4个项目整改工作,目前正在落实推进。

8.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制定《港闸区2019年度“双随机”环境监管工作方案》,今年以来,已对6家重点源与8家一般源开展执法检查。强化司法联动,组织环保、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次。全面使用移动执法装备,开展夜间执法和节前环境安全检查,今年以来共产生执法记录32条。发挥环境监管网格作用,开展废旧铅蓄电池的排查整治活动,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于环保手续不全的7家企业,已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赴现场检查摸底,为完善环保手续做好准备。对于30家未征收排污费企业,2家在港闸区无经营场所,在2016年,13家企业燃煤锅炉停用或改用清洁能源免缴纳,15家企业按规定征收了排污费;2017年,15家企业中,拆迁或停止经营2家,13家企业征收了排污费;2018年“费改税”,10家企业缴纳了环境保护税,其余关停或改用清洁能源,不再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2019年将按实际收缴环境保护税。

(三)关于“精准扶贫落实不到位。对全区贫困户的帮扶措施单一,主要靠发放钱物,因户施策、精准扶贫办法不多,因病致贫等‘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帮扶机制不完善,救助政策宣传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积极推进就业帮扶。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已帮扶3名低保对象实现就业。积极引导爱心企业开展就业帮扶,计划帮扶困难对象40名,预计每人每月可新增收入500元。

2.全面实施困难救助。针对贫困家庭中绝大多是支出型困难家庭的现状,组织对街道、村(社区)社会救助人员的专题业务培训,向社会发放宣传手册4000余份。今年以来,全区共救助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3户,发放救助金67324元。实施因病致贫家庭临时救助97户,发放救助金44万元。

3.广泛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区政府网站、“港闸视点”微信公众号、村(社区)公示栏、走村入户等方式,广泛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不断提升群众知晓度。

(四)关于“推动区域发展定位不准、行动迟缓。仅召开1次区委常委会传达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相关精神,对‘大保护’缺少相应的行动方案,近10公里长江岸线利用基本饱和,产业层次不高、集约化发展水平低。主动融入中心城市发展不够,区域性发展规划未能与南通城市总体规划同步,陈桥片区未能与南通西站片区同步规划”问题的整改。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传达学习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相关精神,初步研究制定了港闸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的方案和《港闸区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

2.加大沿江整治。长轮码头、长扬码头已拆除完毕,长扬煤堆场、天南船舶已拆除、复绿,两处合计完成场地造林绿化约45亩。积极与4家沿江企业进行前期沟通,为关停做好准备。对长江大保护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宣传,指导企业控制自身污染源。对重点企业进行专门走访,查看污染源整治情况。

3.对接规划修编。委托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南通港闸空间战略规划》(包括港闸开发区沿江板块),已完成初步方案。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对初步方案修改完善。申请编制《港闸区陈桥片区规划》,目前正进行项目招标前期工作,初步拟定了项目任务书、招标文件主体框架等。

(五)关于“园区发展质态较差。市北高新区近三年没有高新企业投产;上海市北高新(南通)科技城建设未能实现前沿产业集聚的目标。港闸开发区‘腾笼换鸟’目标未能实现。有的村级工业集中区产业层次低、环境脏乱差、安全隐患大”问题的整改。

1.大力招引高新企业入驻市北高新区。2家高新技术企业已签署框架协议,1家供电手续正在办理中,2家正在办理施工许可证,2家项目已正式供电运营。引导企业开展高企申报,2月22日举办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训会议。

2.保障上海市北高新(南通)科技城内产业项目用地,1月28日,已挂牌出让永福路南、长泰路东1幅土地33亩。

3.加大港闸开发区项目招引建设力度。1个重特大项目已签约、挂牌,1个亿元项目已签约,1个百人研发项目正在注册,3个载体类项目已入驻,2个百人研发项目正在洽谈推进中。已与2家国内外知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对智能制造、电子信息产业及其细分子产业进行研究,撰写智能制造、电子信息子产业研究报告,为项目招引提供方向。

4.大力整治提升村级工业集中区。一是排定个别重点工业集中区内7家须整治企业名单,目前已关停3家家具企业,其余分别需要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或转型升级。二是根据市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办法,排定出参评企业共计8家,督促亩均税收不达标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转型升级等途径,实现提高亩均税收。拟定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对符合市绩效提升的企业进行引导扶持。三是召开“全区村级工业集中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专题部署会议”,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村级工业集中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将村级工业集中区集中整治列为全区整治重点,相关企业正在对照重点整治事项,进行自查自改。四是制定并落实园区周边环境整治计划,系统摸排全区村级工业集中区明细,逐个查看每个集中区点位,指出问题并督促整改。

(六)关于“转型发展举措不多。项目招引力度不大,2016年以来重特大项目招引占比不足10%。产业结构不够合理,重点打造的电子信息产业未能形成集聚效应。经济发展过度依赖房地产”问题的整改。

1.强化招商引资组织体系。一是充实招商力量,目前全区专业招商队伍约80人,拟通过春季事业单位共招聘7人扩充招商队伍,目前已发布招聘公告。二是优先重特大项目要素保障,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港闸区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评估办法》,统筹协调重大项目落地所需的各类要素保障。三是建立重特大项目考核机制,出台2019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加大重特大项目考核力度,大幅提升重特大项目占比权重。四是完善“一个重点项目、一名挂钩领导、一套专门班子、一份个性化路径图”的联动推进机制,建立“周例会、月会办、季点评、年述职”的督查推进机制,提供项目全周期服务,进行全流程督查考核。

2.明确产业发展定位。根据实际,明确我区重点以电子信息、智能装备、文化旅游三大产业为发展方向,重点攻关细分领域。电子信息产业,紧扣集成电路、5G通讯、物联网、智能驾驶、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六大细分领域。智能装备产业,重点布局智能化成套设备和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两个细分领域。文化旅游产业,与国内知名特色旅游品牌合作,大力招引旅游项目,发展全域旅游。根据主导产业定位,已分别委托3家专业机构围绕集成电路、智能装备、智能驾驶等领域开展专题产业研究,并梳理出各细分领域重点企业目录。

3.创新招引方式。把10亿元以上项目作为产业招引的主攻方向,强化产业链招商、委托招商、园区载体招商,重点在电子信息、智能装备、文化旅游三大产业领域全力突破。出台《港闸区产业园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园区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引导园区聚集优势资源,加快培育发展地标性特色产业。通过产业基金和扶持政策,推进园区主导产业不断集聚,产业链配套不断完善。目前市北科技城已集聚了6家汽车电子项目,今年将陆续投产运营。

4.突出精准招商。梳理并明确各板块、招商分局重点招商区域,抓好驻外招商机构建设。已在日本、新加坡、台湾三处设立招商代表处,并分别在北京、上海、深圳各设立1个驻外招商小组。强化资本招商,鼓励政府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共同参与项目招引,目前已经与4家知名机构开展项目合作,招引落户了一批重特大项目。

5.夯实实体经济基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各项政策,印发《港闸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增强实体经济活力的实施意见》和《港闸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增强实体经济活力三年行动计划》,助推实体经济发展。印发《港闸区提高“三个密度”、提升“三大能级”行动纲领》和《港闸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出台降低用地成本、减轻税费负担、破解融资难题、协调解决用才用工需求等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增强实体经济活力和贡献度。

6.推进高效集约发展。召开全区重点楼宇座谈会,了解楼宇运营现状,解决发展难题。建立2019年重点楼宇领导挂钩制度,区四套班子领导共挂钩重点楼宇26座。初步形成港闸区发展楼宇经济实施方案,提出实现楼宇经济“六个全面跃升,两个零的突破”目标,努力提升楼宇经济在全区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

(七)关于“民生事业存在短板。教育资源难以适应城市发展需要,全区每年新增2000余名学生,师资力量缺额较大。基本医疗资源欠缺,全区仅有全科医生62名,低于省级标准”问题的整改。

1.加快中小学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福民景苑、幸福福里等3所幼儿园年内开园招生;五里树小学改扩建一期工程、唐闸小学改扩建工程、北城小学北校区新建工程秋季开学交付使用;曙光小学改扩建工程年内开工;加快推进永怡学校、幸福小学、龙潭中学新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2.配强师资力量。根据区域中小学事业规模发展需要,合理增加师资力量。2019年全年计划招聘新教师140名,目前已招聘60名,第二批计划招聘80名。

3.抓好辖区内医疗机构全科医生统计。对所有区管医疗机构的在册全科医生进行梳理,将辖区内市属二、四、六院具有全科医生资格的医师全部纳入统计,共计29人。开放全科医生注册绿色通道,对取得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医生增加注册全科医生执业范围,共增加注册全科医生26人,同时对相应机构增设了全科诊疗范围。截至目前我区全科医生统计数据为119名,达到4.17/万常住人口,超过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中2020年的省级指标(3.5/万常住人口)。

4.充实基层全科医生力量。一方面,2019年度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招聘计划已报给省卫健委,由省卫健委联合省人才市场统一进行全省基层卫生人才公开招聘。另一方面,组织基层4名新进医务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组织6名一线临床医生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八)关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抓好热点难点问题处置。按照《港闸区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暂行规定》规定,有序、依法、依规办理村镇房屋所有权证。按照《在建违建快速查处拆除操作规程(试行)》,对在建违法建筑快速拆除,今年以来共完成新增违建拆除18处,拆除面积5340平方米。按照《南通市市区存量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办法》,对存量违法建设进行分类处置,出台全区《环境整治十大专项行动方案》,先行拆除影响公共安全、妨碍群众生产生活类违建。对辖区内重点区域违法建筑、无主或破旧建(构)筑物进行全面摸排,列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项目清单》,目前正在推进中。同时,完善并落实阳光信访制度,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信访接待和政策解释工作。

2.规范信访办理。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优化信访工作流程,促进信访事项交办与落实制度化。重视初信初访,及时化解矛盾。整治信访秩序,通过“三所共建”平台,推动信访工作法制化。

(九)关于“理论武装不够深入。政治理论学习面上部署多、督促检查少。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够,一些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流于形式,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应知应会内容说不清楚”问题的整改。

1.下发《关于推荐2019年第一季度自学参考篇目的通知》,印制重点学习文章,分发中心组理论学习资料,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学习强国平台的推广应用,实行每日通报制度,截至目前,全区覆盖率64.84%,活跃率63.37%,活跃率排名全市第二。

2.初步制定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要点,明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各主体班次的主要课程内容,利用市北大讲坛等平台组织宣传学习,确保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

3.排定2019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市北新城大讲坛”计划安排,已开展中心组学习2次。召开各街道(开发区)宣传委员会议,明确中心组学习要求。印制并下发统一的学习记录本,督促党员同志认真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对各街道(开发区)中心组学习记录进行检查,抽查了部分区级机关部门中心组学习记录。

(十)关于“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区委常委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区政府党组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只有自我批评,没有相互批评。有的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简单雷同,有的查摆问题与会前征求意见不一致,内容‘跑偏走样’”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制度要求,1月24日召开区委常委民主生活会,会上每位班子成员围绕“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方面,结合会前征求意见,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存在原因,明确提出下一步整改举措。召开区委常委会,研究讨论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中所涉及问题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并认真抓好整改。1月30日召开区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成员开展了严肃的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

2.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按照要求派人列席了相关部门民主生活会,其班子成员间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意见简单雷同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

(十一)关于“党的全面领导存有差距。三名区委常委身兼多职,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不合理。有的部门未成立党组,有的长期未配备党组书记,对党组缺少考核指导。城镇开发公司等区属国企未成立党委(党组),党的领导缺失。秦灶街道、港闸开发区、城管局等单位以党政联席会或行政办公会代替党组(党委)会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问题的整改。

1.结合区情实际,合理调整常委分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已作调整。对区政府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优化调整,印发了《港闸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2.召开港闸区2018年度抓基层党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职会。组织各单位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并已按要求上报贯彻《条例》情况专项报告。2月份,结合机构改革,相关单位已成立党组,相关单位已配备党组书记,批复同意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党委,同时继续指导符合条件的区属国企成立党委(党组)。

3.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纳入“两个责任”检查。2月份对国资公司、城镇公司、唐闸古镇公司、市政养护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网络平台,对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上传情况进行了检查,对部分重点单位进行了抽查。秦灶街道、港闸开发区、城管局等三家单位,已按要求立行立改。

(十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意识形态工作未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及任务分工,2016、2017年区委常委会未专题研究。网络舆情处置缺乏抓手。阵地管理缺位,有的基层文化场馆长期闲置,对民间演出团体疏于管理,各类报告会、论坛等审批备案不够严格。巡视期间仍有群众举办‘消灾会’活动”问题的整改。

1.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年宣传思想及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听取省委巡视反馈意识形态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研究下一步整改内容及工作打算。召开全区党建政法暨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区级机关部门以及街道、开发区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绩效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任务分工,督促机关部门、街道开发区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了区委巡察内容。

2.强化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制定全年宣传思想文化条线干部培训计划,将基层信息员培训、教育列入全年培训重点,已开展有害信息举报业务培训2次。制定基层通讯员培养“青蓝工程”方案,抓好方案落实。

3.加强阵地管理。下发《港闸区哲学社科类理论课堂、讲座、讲坛管理办法》,按照“谁主办、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各街道(开发区)、机关各部门组织报告会、研讨会、论坛及讲座等,必须报区委宣传部审批、备案后方可举行,截止目前已备案21场次。积极盘活闲置的文化资源,在重要节假日期间,发动各街道文化站和文艺工作者,利用群乐汇大舞台、市北文体中心等文化场馆,累计开展文艺活动70余场,受众7500余人。结合党员冬训,充分利用文化场馆开展党员教育活动,提高场馆利用率。已制定演出团体管理制度计划,开展相关调研,为编制民间演出团队管理制度做准备。

4.加强封建迷信活动管控。一是组织各街道(开发区)对辖区内非法宗教活动进行全面摸查,形成底册资料。加强对合法宗教场所的管理,推动基层党员干部学习有关宗教法律法规。二是推动实施网格化管理,草拟《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的实施意见》,引导社会组织、志愿团队及群众积极参与到小区治理中。突出社区文化引导,移风易俗,推动形成社区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三是加强社科普及,已在微信公众号“港闸文明眼”发布《关于在港闸区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的倡议》,引导市民摒弃封建陋习和迷信礼俗;结合“我们的节日”,广泛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春节期间,围绕庆祝传统节日,开展送文艺、关爱贫困人群、民俗文化的宣传体验等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近百场,正确引导民众开展健康向上的民俗文化活动。四是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实践活动,弘扬雷锋精神,引领文明新风尚,如工地慰问,关爱看望孤寡老人,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卫生、科技等服务咨询,截止目前开展各类活动290余次,受益人数3万多人次。五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市北文体中心举办港闸区庆“三八”文艺演出活动,文体中心和唐闸工人文化宫增设公益文化课程。促进苏陕两地文化交流,邀请陕西宁强傩艺演出团队到港闸表演,不断满足居民精神文化需求。

(十三)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未能发挥‘头雁’作用。一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综合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群众威望较低,2016年以来,有10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违反纪律受到处分”问题的整改。

1.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强化各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基层党建“2+2”责任制的通知》,各单位党委(组)按要求制定党组织责任清单、履职清单210份,党建创新书记项目178个。完成2018年度村(社区)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双星”评定工作。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轴四轮”履职情况纳入2019年度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评考。

2.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全区党务工作者城市基层党建专题培训班,细化、实化培训内容。完善激励保障机制,畅通上升渠道,已下派6名“第一书记”,面向村社区书记(主任)定向招录公务员,面向村(社区)大学生村官定向招录事业编制。

3.加强对村社区提级交叉巡察。制定2019年村(社区)巡察工作计划,完成对村(社区)提级巡察准备工作,重点开展政治巡察,对巡察中发现的党组织负责人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及时处置。

(十四)关于“党员管理不严格。村社区党员组织活动的参与率普遍只有一半左右,村社区党总支普遍以总支活动代替下属支部活动,有的村社区靠发误工费召集党员活动。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陈桥街道一名新转正党员预备期长达7年”问题的整改。

1.制定2019年第一季度“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要点,下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各单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

2.召开全区党员教育管理业务培训会,邀请市委组织部党管处同志作业务培训,为提高基层党组织活动参与率提供工作思路,全区326名基层党务工作者参加业务培训。相关街道对村(社区)发放误工费召集党员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禁止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同时健全财务制度,加强党员管理和教育。

3.严格执行发展对象预审制度,初步确定全区2019年符合发展条件的拟发展党员名单,指导相关单位重点学习《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发展党员工作标准化手册》等规范制度,推动党员发展工作标准化。陈桥街道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党员发展相关制度,与10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党务书记开展谈心谈话,严格执行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十五)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区级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没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仍以领导身份提要求。有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简单应付,‘三会一课’仅满足于时间和次数要求,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相互批评说轻不说重、说小不说大”问题的整改。

1.规范组织生活。下发《2019年第一季度党的组织生活要点》和2019年基层组织工作记事本,督促提醒各基层党组织从严从实完成相关规定动作,并及时记录。区四套班子相关领导,对照《港闸区2018年度基层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关于开展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均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区委书记参加了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开展专项督查。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纳入督查范围,重点督查基层组织工作记事本、我是共产党员和主题党日报表记录情况,督促基层党组织按照要求,结合冬训和学习强国平台,抓好支部学习工作。对19家单位开展党的组织生活进行了专题督查。开展国有企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地督查。

3.抓好工作述职。召开港闸区2018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会,听取各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将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列为重要汇报内容。

(十六)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破格提拔干部未履行报告程序”问题的整改。

1.加强政策学习,定期开展组织人事干部交流学习活动,强化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2+8”配套文件。

2.严格规范选任程序,落实职数预审制度,干部职数预审审批前,一律不启动推荐考察程序;干部职数配备未经市委组织部门审核同意的,选拔任用方案一律不上会讨论;经审核同意的职数预审方案,一律不再擅自改动。

3.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会议推荐范围,组织会议推荐,确保参会人员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常委会及组织部部务会讨论干部任免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一律要求回避。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2017年底市委组织部对我区选人用人进行检查后,已经按照要求整改,凡是提拔担任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在常委会讨论通过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5.从严把握破格提拔的情形。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和《南通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实施办法(试行)》,明确须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征求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情形,并按要求及时履行有关规定手续。同时,从严把握破格提拔的情形,除因工作特殊需要或是表现特别优秀,并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的,一律不予破格提拔。严格执行公务员试用期制度,做好拟任用人员的任前审核,确保不再出现提拔使用试用期未满人员的情况。

(十七)关于“干部管理不够严格。公务员调任手续不规范。对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干部处理偏轻。‘三超两乱’问题整治不够彻底,仍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规设置职务名称的情况。干部违规兼职清理不到位,有的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公务员调任的资格条件和程序方式,加大任前档案审核力度,摸清干部个人信息和编制性质,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公务员补充登记的相关规定要求调整配备干部。今后确因年龄、资格条件等原因不能办理调任手续的,不再安排到行政岗位。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理办法》,在今年2月份,对巡视中发现的没有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但已经提拔使用的同志,进行了约谈批评,并由个人作出了深刻检查。

3.针对巡视中发现的超职数配备干部等情况,已在2月底结合机构改革一并完成消化。同时,对违规设置的职务,重新按照核定的职务名称进行了任命。

4.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加强文件规定的学习力度。梳理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的问题,目前,巡视中发现的个别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已经清理到位。

(十八)关于“编外用工问题比较突出。区本级相关制度规定与政府购买服务不符,管理存有漏洞,混岗混编比较普遍。区级财政编外用工支出平均增幅31%,加重财政负担。全区在岗编外用工占在岗人员总数41%”问题的整改。

按照《港闸区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文件规定,在政府购买服务范畴内,对现有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各项信息进行梳理。自今年1月起暂停增加政府购买人员,同时,拟将部分单位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改为企业人员。

(十九)关于“公务接待把关不严。普遍存在审批报销附件不齐全的问题,商务接待超标准问题时有发生。市北高新区2015年至2017年列支招商礼品、纪念品、门票等费用”问题的整改。

1.严格规范报支手续。认真执行《南通市港闸区规范公务接待及工作餐报支管理的暂行规定》,严格审批报销手续,对审批报销附件不齐全的和超标准接待的票据一律退回,不予报支。

2.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建立中长期监督检查计划,将各单位各部门财务报支情况,作为2019年同级审计项目及4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重点审计内容,列入审计实施方案。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按计划安排对一至两个单位进行检查,全年对所有联系单位监督检查一次;相关纪检监察室采用交叉互查的方式,每月按计划对一个联系地区进行检查。

3.加强既有问题整改。市北高新区已开展自查自纠,接待标准、接待范围等将严格按照市区出台的规定办法执行报支,同时今后将不再采购、使用、报支任何形式的招商礼品。

(二十)关于“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补贴。违规发放特岗津贴、奖金、绩效考核奖等比较普遍。港闸开发区2014至2017年违规列支奖金及津补贴,区人大党组违规给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发放纪念品”问题的整改。

1.针对港闸开发区存在问题,梳理2014年以来开发区津补贴发放明细和津补贴发放相关文件。对2018年发放的2017年绩效上浮奖金部分,完善分配细则。建立开发区绩效考核结果运用讨论联席会机制,草拟开发区新的绩效考核办法和开发区纪工委对各部门、村社区的考核方案。

2.针对区人大党组存在问题,已将违规发放的纪念品全部责令退回,区委对人大党组进行了问责,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

3.严格监督管理。对街道、开发区津补贴、奖金和绩效考核奖发放,实行纪委、财政局双备案制,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不予发放。在当前正在开展的专项审计调查中,将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绩效考核奖、礼品和纪念品作为重点审计内容,列入审计实施方案。对各单位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已完成对统计局、科技局两家单位检查,目前正在对原区农工办2018年度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即将启动对中小学后勤财务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

4.强化巡察监督。已将津补贴发放情况纳入区级巡察内容,对发现的涉及乱发津补贴的问题一律按规定处理。

(二十一)关于“变相公款旅游。部分社区党组织在红色教育途中,绕道参观其他旅游景点”问题的整改。

1.针对港闸开发区节制闸村的问题,已对承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村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立案查处,分别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区通报。针对陈桥街道丽康社区涉嫌公款旅游的问题,已对社区党总支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问责,清退收缴相关费用2560元,同时,督促陈桥街道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

2.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资金使用范围、使用程序等。督促村(社区)党组织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防止发生借各种名义变相公款旅游的问题。

3.严格落实《关于规范区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指导各基层党组织按年度编制党建活动计划。要求工作过程中充分听取党员意见,并经基层党(总)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工)委审核备案。同时,明确要求每个基层党组织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原则上每两年不超过一次,对党建活动经费开支情况进行自查公示。

(二十二)关于“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有的单位干部公车私用,有的工作人员使用单位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问题的整改。

1.区机关车管中心重新制定燃油管理制度,各公务用车驻点单位参照执行;机关车管中心已实行集体卡专人管理,专人记录,并实行油耗管理季度公示制度;全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北斗定位应装车辆已全部安装到位,使用正常;区机关大院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调派全部通过车管平台调度管理。

2.市场监管局机关油卡已集中专人管理,并做好一车一台账记录,公务用车由专人陪同加油、专人记录,公务用车均在驻点平台调度;城管局机关车辆实行集中加油,油卡有专人进行管理,台账记录完备。推进街道(开发区)城管中队车辆用油纳入各街道管理,各街道(开发区)车辆集中加油、专人管理。对查实的市场监管局当事人进行了党内警告处分。

(二十三)关于“政绩观有偏差。依法行政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杜绝虚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根据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合理确定月度、季度收入目标,按序时进度推进完成,杜绝虚增收入情况。实行财政收入日报制,密切关注税收政策调整,按季开展收入分析。

2.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规范,依法合规推进工程建设。对已建和在建城建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对拟建项目按规范履行报建,按要求落实监管。以政府投资项目集中代建为抓手,通过合同约束督促各代建管理单位强化工程建设管理,依法合规推进工程建设。

3.加强土地规范化管理。对已拆迁地块进行梳理,对具备复耕条件的地块尽快落实复耕。积极应对土地指标不足的情况,强化节地监管,对现有建设用地进行腾退优化,不断提高单位土地的综合效益。

4.统筹安排用地指标,分期分批落实征地。将工程信息、预安置信息、征地信息进行整合,通过数据比对排出已建和在建项目的补征顺序。在确保不新增未征先用的情况下,优先推进路桥等项目的补征,同时积极向上争取绿化项目征地指标。

(二十四)关于“考核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多头考核、过度考核依然存在,过多强调纪实留痕,一些基层单位疲于应付”问题的整改。

1.制定合理考核办法。对区级层面的考核,分区级机关部门和街道(开发区、市北高新区),各形成一套考核方案。目前,已初步制定对街道开发区和高新区的考核办法,正在修改完善中。

2.开展考核督查检查专项清理。已对各类考核督查检查事项进行梳理,将重复考核、内容不务实、频次过于频繁的考核文件、督查检查事项予以废除或者合并。对作风建设会议、党建政法会议等进行了精简、合并。已将台账清理纳入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选择部分单位进行摸底,已对秦灶村等村社区进行了调研走访。

(二十五)关于“一些干部作风不实、缺乏担当。有的习惯于上交矛盾,将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提交上级研究会办;有的转交任务多、主动担责少,检查多、业务指导少;有的谨小慎微,缺乏改革创新的勇气;有的存在到工作压力小的岗位‘歇歇脚’的思想”问题的整改。

1.明确2019年为“作风建设年”,制定下发相应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制定行动方案,抓好推进落实。召开全区机关作风建设大会,会上区委书记针对全区存在作风问题进行剖析,并对作风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全区领导干部专题观看了作风警示片《严守纪律底线》。

2.严格执行现行政策标准和工作流程,区征收(拆迁)部门加强动迁过程和公示公开情况监督检查,并与市对接按统一标准严格执行。

3.加强党性教育,在2019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中,要求各个主体班次中要增加党性教育相关内容,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

4.端正用人导向,严格贯彻落实《港闸区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港闸区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让有作为的干部受尊重,受重用。

5.加强执纪问责,对发现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处置,严肃追责问责。

(二十六)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区委重经济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区委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与部门、街道和园区签订的责任书基本雷同、针对性不强。巡察成果运用不充分,城镇开发公司对巡察整改敷衍应付,工程项目招投标问题一直未整改”问题的整改。

1.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常委会一季度已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上半年巡察工作计划并作出任务部署。书记办公会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汇报、指导工作推进。1月份,召开全区抓基层党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职报告会,专题听取下一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提出指导意见。2月份,在全区作风建设暨党建政法会议上,与各街道(开发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召开了区纪委八届四次全会,明确了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制定并下发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清单以及履责记实本,同时制定了区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个人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解任务,推动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

2.加强巡视巡察工作整改。一是针对工程项目招投标问题,2019年,新开项目全部按要求走招投标程序。景和花苑地块三已进入公开招投标程序,已完成报名单位资格预审。十里花苑项目监理、施工均完成招标,疏航桥新村改造项目监理完成招标,施工已完成资格预审。二是工程的项目概算、标段划分、资格预审、中标单位确定等关键环节,通过城镇开发公司“三重一大”会议确认,具体任务细化到月,落实到人。三是引导建设单位强化首要责任,督促建设单位依法招标。各个项目签约前,相关分管领导与有关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如查实施工单位有违反廉政约定,取消其今后投标资格。四是已对城镇开发公司原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问责。五是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实施办法》,并按照规定抓好执行实施。

(二十七)关于“监督执纪力度不大。区纪委执纪问责偏松偏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尚未办理留置案件。‘三转’仍未到位,一些基层纪检干部兼职较多,有的街道纪工委书记承担其他党政事务”问题的整改。

1.加强教育培训。3月份,组织全区党员和纪检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案例教程,同时正在制定相关培训计划。

2.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根据省、市纪委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工作规范,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已将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充实了党风政风监督员力量,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部门进行了明察暗访。

3.加大留置案件查办力度。将查办留置案件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巡视以来已查办留置案件1件。

4.加大“三转”工作力度。严格按照“三转”要求,在各街道、开发区设立了专职纪检员。目前,相关文件已印发,各街道、开发区正按要求执行,幸福街道“三转”工作已经到位。同时,已制定专项督查计划,下一步将对“三转”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二十八)关于“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个别县处级领导干部顶风违纪,醉酒驾车,造成严重影响。区农水、卫计系统多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被查处。基层干部违纪违规案件呈递增态势”问题的整改。

1.强化思想教育。加强区委、区政府班子建设,利用作风建设大会等,强化党纪国法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守规矩、遵法纪。3月份,组织30名拟提拔干部参加了任前干部党风廉政知识考试。

2.完善管理制度。督促各部门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党风政风监督室已将有关要求纳入“两个责任”共性清单,每月检查,每季抽查,年度考核。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督促所联系的部门和单位排查好内部风险点,并将对联系部门和单位意识形态领域的监督纳入常规化监督范畴。加强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和闭环管理,积极开展问题线索的督办,今年以来,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3人次。

3.加强督查整改。针对2018年村社区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共性问题需要街道(开发区)层面推进解决的,以交办函的形式交各街道(开发区)按要求上报整改方案,并抓好整改;需区级相关部门加强管理的,以移交函的形式交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整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定期督促检查联系单位整改情况。紧抓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已于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专项检查。

(二十九)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风险较大。不公开招投标、二次发包、提前支付工程款等问题普遍存在,城镇开发公司组织实施的1100万平方米安置房项目均直接发包,有的工程和甲供材长期内定给某一家企业”问题的整改。

1.公开招投标。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程序,对新开项目通过平台公开招标。陈桥天生路东,集美路北地块一、疏航桥新村改造等安置房项目的土建、主体、智能化工程已全部进行公开招标。  

2.实行总包管理制。工程建设采用总包管理,对造价信息中无明确指导价的项目,市场价格采集后纳入标底。重新编制项目管理办法,涵盖真石漆、面砖等20余项项目价格。

3.规范项目审核制度。项目开工前,城镇开发公司编制项目概算报区财政局审核。项目预算、标段划分、资格预审、中标单位确定等关键环节,通过城镇开发公司经理室“三重一大”会议确认。

4.停止施工企业借款。目前已停止各种借款,公司工程项目采用施工单位全垫资的付款方式,原则上不再提前支付工程款。

5.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督促建设单位进一步健全招标、工程款拨付机制。城镇开发公司已陆续出台或规范了工程招标、付款制度。

6.对城镇开发公司原负责人进行了问责。

(三十)关于“征地拆迁存有权力寻租空间”问题的整改。

1.在征地拆迁方面,拟完善政策标准,保持市区统一。强化过程监督,2019年新开征收(拆迁)项目全面实施“阳光动迁”,补偿安置政策、初步评估结果和分户补偿安置情况“三公开”。设立监督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投诉。

2.在违章拆除方面,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要求加强督查,严格管控;原则上违章拆除不予补偿,确需补偿的需按流程申报。对上报拆违情况,严格核实包括地址、面积、补偿协议等,并进行现场测量严格把关,对新增违建按照快拆不补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十一)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比较严重,港闸开发区窑墩坝村套取拆迁专项资金,区发改委违规为3家企业担保”问题的整改。

1.加强对拆迁资金的管理,按程序拨付资金。督促开发区加强对村(社区)代管房屋、土地等资产进行监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台账,查漏补缺。

2.区纪委、开发区纪工委已对窑墩坝村套取拆迁专项资金的2名责任人进行了立案查处,窑墩坝村也已在2017年6月份将套取的拆迁专项资金退回开发区。

3.抓好财政专项审计,一是将港闸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列入2019年审计项目计划,准备下半年实施;二是正在实施对港闸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运行情况专项审计,重点关注公共卫生经费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4.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纪检监察组每月按计划安排对一至两个单位进行检查,全年对所有联系单位监督检查一次;各纪检监察室每月按计划对一个联系地区埋单检查,采用交叉互查的方式进行,严肃查处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5.针对违规担保问题,已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追偿,并已进入司法执行阶段。

(三十二)关于“国有资产流失严重。随意奖补和返还企业资金比较普遍。一些单位国有资产出售、出租账款应收未收;耀城资产公司已出租的商业用房公开拍租率仅为7.2%”问题的整改。

1.严格把控财政支出关和政策制定关,在日常政策制定及政策兑现过程中,不制定与税收、土地出让金相挂钩的返还政策。初步制定2019年度港闸区政府专项资金使用办法。

2.已对闲置土地和厂房资源进行了汇总,制定相应措施推动闲置资源的盘活和招商,督促已拿地的项目加快开工建设。

3.加大检查考核力度,1月份,组织纪委监委和国资、审计等部门共同对街道、开发区年度国资管理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将欠租、清租整改事项纳入考核范畴。出台《港闸区街道(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考核办法》《2019年度街道(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已出台耀城公司《资产出租办法》,准备上半年出台对耀城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4.针对耀城公司应收未收租金问题,完善《租金收缴办法》,通过电话催缴、上门催收、发律师函、走诉讼程序的方式推动租金及时收取。针对街道、开发区应收未收租金问题,组织了两次专项检查,指导街道、开发区采取多种途径催缴。

5.加强日常监督,严格把关耀城公司续租及新租审批流程。对于续租户,及时通知租户提前一个月以上提交续租申请;对于新租户,需要增加挂网出租的证明材料。

(三十三)关于“推进巡视整改站位不高,责任压得不实,整改过程未能有效实施‘销账式’管理,上一轮巡视指出的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操作不规范、招投标程序不规范、违反财经纪律等3项问题依然存在。上一轮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0个问题35项具体任务,已完成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的19项,基本完成的13项,整改率为91.4%。对敷衍应付、整改不力的,未进行责任追究”问题的整改。

1.建立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项巡察工作机制,由区委第三巡察组牵头,整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力量,开展每周督查、验收销号、专项督查,确保整改效果。

2.已建立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制,制定《省委巡视整改情况推进表》,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以及整改时限,定期报送整改推进情况。

3.书记专题会已听取情况汇报,每月安排相关区领导围绕巡视整改推进情况,向区委常委会进行专题汇报,每月汇报次数不少于2次。

4.已对整改不力的进行了责任追究,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问责。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巡视整改既是弥补港闸发展短板的重要契机,更是推动港闸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区委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继续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效,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是讲政治的重要表现。区委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做到在整改过程中践行“两个维护”,在政治方向、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主张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继续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好抓整改的主体责任,督促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始终将具体整改任务扛在肩上,始终保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整改的良好局面。

二是进一步坚持常抓不懈,推动整改落实。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工作要求,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整改、销号推进,确保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切实抓好每一条整改举措的推进落实,扎扎实实做好巡视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回潮;对一般的问题,抓紧整改落实、解决到位;对有难度的问题,以“钉钉子”的精神,尽锐出战,确保问题最终能够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推进。落实定期督查汇报制度,区委常委会每月定期听取分管区领导牵头整改事项的推进情况汇报,各牵头领导定期对分管领域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推动整改责任有效落实。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对巡视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把督促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定期梳理整改进展,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落实。深入推进巡视巡察联动监督检查,将巡视整改情况列入巡察工作重点检查内容。聚焦“三大攻坚战”、园区建设等重点任务,开展专项督促检查,推动各级干部履责担当。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四是进一步突出建章立制,放大整改成效。在狠抓整改落实的同时,注重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强化源头防控和治理,着力完善意识形态、选人用人、党风廉政建设等领域长效化的体制机制。注重标本兼治,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杜绝光有制度不执行的现象,推动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自觉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与坚决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切实将整改成果运用到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上来,运用到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上来,不断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深落细,为助推港闸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3-85609731;邮政信箱:港闸区城港路58号;电子邮箱:ntgzzgb@163.com

 

中共南通市港闸区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