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4-18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31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水利厅党组进行了巡视。2019年1月10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水利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省水利厅党组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强烈的责任担当和严格的督促指导,全力以赴推进整改工作。

一是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抓整改。省水利厅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娄勤俭书记对巡视工作的讲话要求,深刻领会省委巡视既是对厅党组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省水利厅工作的一次“精准把脉”,体现了省委对水利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促进全省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必将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省水利厅党组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契机,作为推进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践,在全系统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抓整改。厅党组自觉履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专门成立以厅党组书记、厅长陈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厅巡视整改办,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厅党组书记对巡视整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挂帅又出征,对巡视整改工作亲自部署、全程参与、直接督办,约谈问题较多的单位党组织书记,提出明确要求,责令限期整改。厅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负责各自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巡视整改工作。

三是以严格的督促指导抓整改。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厅党组逐条梳理分析,深入剖析原因,共梳理出三大类38个主要问题,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处室(单位)和整改时限。厅巡视整改办先后10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汇总研究整改总体进展,加强跟踪督导,掌握时序进度,排查重点难点,协调解决重要事项。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跟踪监督,对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倒逼各单位部门抓好整改工作。厅属各单位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对照自查和整改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开展专题研讨比较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开展中心组学习。厅党组制定2019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确定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12个专题,明确要求集体学习研讨每年不少于6次,厅领导班子成员每人重点发言每年至少2次。今年3月份,厅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理论体系,就如何更好地谋划2019年工作,组织学习研讨。

二是认真组织教育培训。制定2019年度全省水利系统教育培训计划,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工程”。举办厅机关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厅机关直属党组织书记及全体科级干部160余人参加培训。

三是积极推进督促检查。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承诺书的首要内容,作为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的首要政治任务,对厅属单位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督查。

(二)关于推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推进国家部署开展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加强督查、挂牌督办重点案件。厅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厅党组书记多次赶赴一线,现场解决重点难点涉河项目问题。

二是切实加快立法进度,提请省人大将《江苏省长江岸线保护条例》作为2019年立法调研项目,梳理长江岸线管理和保护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开展相关立法前期工作,并委托开展长江保护立法研究、江苏省长江岸线保护条例研究工作。

三是切实强化水政执法,加大“两违三乱”整治力度,努力实现削减存量、遏制增量的目标。加强流域联动,与水利部流域机构开展联合巡查,联合办理疑难案件。与公安、海事等部门加大对“一江两湖”禁采联动执法力度,有效维护了良好水事秩序。

(三)关于配合水环境治理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生态河湖建设,按照省政府《生态河湖行动计划》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印发执行。推进水源地达标建设与长效管护,列入省政府达标整治计划的98个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中,除1个水源地经省政府同意延迟验收外,其余97个水源地均完成达标整治任务;启动地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长效管理与保护评估工作;组织启动开展农村“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调查和核准工作。开展长江江苏段入江支流河道全覆盖调查和监测,并对区域内主要支流进行水质监测,将主要入江支流水质改善作为河长制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定期监测、定期通报。

二是印发《全省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指导市县开展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制定《太湖滆湖长荡湖管理委员会等6个湖泊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成立的方案》,重点推进省管湖泊网格化管理。利用卫星遥感手段,开展河湖水域岸线动态监测并定期通报,组织实施省河湖资源与水利工程管理信息系统项目,推进河湖空间管护常态化管理。

(四)关于一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区域治理建设任务,优化调整2018年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投资计划,获省政府批准。调整后的2018年全省水利重点工程投资计划和年度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

二是加大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推进力度,新孟河常州段工程用地手续已获自然资源部批复,目前各标段项目正在全面实施。黄河故道后续工程淮安段、宿迁段项目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五)关于水旱灾害防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环太湖大堤后续剩余工程可研报告已经水利部出具审查意见,正在修改完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望虞河拓浚工程、吴淞江整治工程可研报告已通过技术咨询,正在抓紧做好下一阶段工作。

二是加快推进南四湖湖西洼地前期工作,目前初步设计报告已编制完成,近期经咨询后报省发改委审批。灾后薄弱环节建设中小河流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在2019年度水利规划工作意见中安排沂沭泗南下过程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规划研究工作,规划工作意见已经印发。

三是针对丘陵山区、高亢地区应急水源工程比较缺乏的问题,积极配合水利部做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于2018年底编制完成乡镇抗旱水源工程建设项目计划表,一经主管部门批复,及时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

四是加快推进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评审并公示了2018年度省补市县项目,各地共11项城市防洪除涝工程获奖补资格,下半年对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安排省级奖补资金。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城市防洪规划实施的通知》,督促各地加快城市防洪工程建设。

五是加快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发布《江苏省水利信息资源目录(2018年)》,建立数据交换平台,部分政务信息已实现共享交换。水利“一张图”已应用到河湖资源与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确权划界等省市县新建信息化项目中。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河湖资源与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智慧灌区、计划管理和移民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全面展开,智能应用范围不断扩大。

(六)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厅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分配均经党组会研究审定,年度决算主要情况在党组会(办公会)上通报。厅直各单位预算均需报单位党委会或办公会研究审定。

二是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对涉及政府采购、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单位分散采购等事项作明确规定,提出严格招投标、政府采购方面制度,做到应采尽采、应公开招标必须公开招标。

(七)关于议事决策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省水利厅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强化决策前的协商酝酿,明确议事决策范围,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细化量化;明确进一步健全决策咨询机制、决策协商机制、决策酝酿机制。

二是做好党组会议记录,明确要求完整准确做好记录,反映会议议事决策真实过程,其中关于干部人事事项,安排专人进行“双记录”。

三是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厅党组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规则,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对厅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执行的监督检查。

(八)关于对厅属单位分类指导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改进厅党组对厅属单位的领导方式。厅党组研究调整厅领导分工,将厅领导联系厅属单位调整为分管厅属单位,强化厅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等分管责任。

二是加大对厅属单位的财政支持力度。2018年增加 7家工程管理单位及1家水文分局人员经费。2019年对省水文系统部分单位实施精准帮扶,增加财政补助,减轻创收压力。

三是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摸清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基本情况,制定了清理整合方案,开展企业优化经营方式调研。

(九)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出台《江苏省水利厅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确定重点任务,建立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和厅领导分工调整,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三是注重分析研判,专题分析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厅领导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结合分管工作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厅党组书记逐一把关,保证问题查找准确、思想剖析深入、整改措施具体。

(十)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增强宣传阵地吸引力。省水利厅官方网站及时围绕水利中心工作、社会关心的水利热点问题发布信息。微博、微信公众号更新频率增加为每个工作日更新,提升微博、微信的内容推送质量,注重结合重大活动、重要节日、主题日等设置话题、策划活动,增强微信微博吸引力。

二是建立审查审核机制。根据“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规定厅系统举办大型会议的材料和各类信息平台的信息,由主办单位负责审查审定。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发生散布错误言论等事件时,由主办单位及时处理,及时报厅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是注重信息发布审核。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厅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利用智能手段对信息内容进行常态化监测预警。

(十一)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三纳入”的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三纳入”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厅党组工作、党建工作和宣传工作要点。制定省水利厅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和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考核指标,加强对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

(十二)关于执行干部选任规定不够严格(“双签字”和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双签字”制度。严格执行听取纪检监察意见和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制度。选拔处级干部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征求拟任人选廉洁从政情况;厅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的拟任人选考察对象,由驻厅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出具廉洁自律鉴定意见;设立党委的厅属事业单位提拔使用副处级干部,在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出具廉政意见时,由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分别签字。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任职前公示时间规定,从发布任职前公示的第二天起算,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2019年3月,新提任10名处级干部任职前公示,严格按照公示时间规定执行。

(十三)关于执行干部选任规定不够严格(提任干部规定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相符)问题的整改。

厅党组严格执行干部选任规定,明确处级干部工作到60周岁免职退休,厅属事业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不再执行科级干部退二线制度。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法规,待实施细则出台后修订《关于规范干部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十四)关于干部交流轮岗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建立健全干部交流轮岗长效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干部交流轮岗。结合机关机构改革,对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交流轮岗,轮岗率达64.5%;通过双向选择、组织选定等形式,厅机关年轻科级干部实现了轮岗交流,轮岗率达25%,有效拓展了干部的成长空间。

(十五)关于部分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空缺时间较长问题的整改。

一是厅党组结合机构改革实施,加强厅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把政治素质过硬、驾驭全局能力强、善于抓班子带队伍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目前空缺时间超过一年的3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已配备到位,1家单位主要负责人正在酝酿,将于近期配备到位。 

二是加强借用人员管理,印发《关于加强借用人员管理的通知》,对人员借用的时间、审批手续、日常管理等进行明确,规范人员借用行为。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非组织借调行为。

(十六)关于干部梯队建设比较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要求,认真落实厅党组《关于加强青年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厅党组明确在选拔处级干部、厅属单位在配备科级干部时,年轻干部占比不低于20%。

二是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着力强化干部梯队建设。近期,将启动新一轮优秀年轻干部推荐工作。今年2月13日,在厅机关及在宁事业单位 “333”培养对象和博士人员中推荐10名处级优秀年轻干部。近期,将启动新一轮优秀年轻干部推荐工作。

三是注重在一线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继续选派年轻干部参加急难险重任务、水利工程建设和援派挂职。选派15名干部参加援藏、援疆、援陕、援助河北雄安新区、扶贫工作队、科技镇长团、村第一书记等在基层或艰苦地区锻炼。

(十七)关于人才队伍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人才培养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与省部人才工程有效对接,继续实施“111”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党政人才、专技人才、技能人才三支队伍建设。把握水利人才需求,大力培养懂得系统治水、急需领域需要、一专多能的人才,培养造就一批复合型人才。

二是强化干部人才能力建设。开展差异化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干部集中学习、党校培训、高校集训、集中轮训等方式,不断加强干部人才从事水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营造育才爱才良好氛围。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学术活动等方面注重以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帮助基层职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十八)关于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认识,做到应报尽报、如实填报。组织开展填报工作专题培训,解决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问题。按照处级干部10%的比例和拟提拔人员“凡提必查”的要求,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工作。针对在抽查核实比对中发现两名处级干部漏报问题,驻厅纪检监察组进行了调查核实,均已处理到位。

(十九)关于对外派挂职干部日常监管缺乏有效措施问题的整改。

做好外派干部跟踪管理,定期了解外派干部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有针对性地开展关爱谈心谈话。强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切实关心爱护外派干部,继续每年举办外派干部座谈会,不定期到外派干部接收单位实地调研,了解掌握外派干部生活、工作情况。针对个别干部外派挂职期间醉驾,已按照规定处理到位。

(二十)关于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立即整改干部人事档案问题,在4月底前已完成51份干部人事档案自查,计划在6月底前完成厅管干部人事档案的自查整改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厅直各单位干部人事档案抽检整改工作。

二是严格干部档案人事长效管理,及时向各单位(部门)催要应归档材料,对各单位(部门)送来的归档材料严格把关,对外调情况尽快形成结论并将外调报告归档,对专项审核等重要材料组织人员复查,尽量避免录入出错等情况。

三是加强对厅直各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监督和指导,将对厅系统档案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组织观摩交流,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二十一)关于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不够正常问题的整改。

出台《关于严格和规范厅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办法》,建立落实双重组织生活计划、协助、报告、督导机制,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积极参加党支部的各项组织生活。今年以来,厅领导班子成员累计参加所在支部活动33次。

(二十二)关于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认真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厅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会前学习、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确保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厅领导班子成员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深入查摆问题,相互批评动真碰硬。

(二十三)关于少数基层党组织部署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两学一做”等基本照抄厅党组文件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制定2019年党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集训工作方案,以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主题,以党支部工作中务实管用的工作内容为重点,开展分层分类培训,保证培训效果。

二是建立重点工作备案制度,明确要求自2019年起,厅属各单位将党建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及时抄送厅机关党委备案。

三是深入推进“季度通报、半年督查、全年考核”机制,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特别是软弱涣散党支部的督促检查。

(二十四)关于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下发《关于抓紧做好党组织换届和补选以及新成立单位党支部选举工作的通知》《2019年省水利厅厅直单位和行业党委管理改制企业党委(总支)换届情况一览表》《2019年厅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换届情况一览表》,厅机关直属党组织正在组织新建、换届和补选工作,各有关基层党委都已制定年度换届工作计划。

(二十五)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厅党组专门下发《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厅领导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厅机关党委派人列席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厅属单位派人列席指导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保证组织生活质量。

(二十六)关于少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支部负责人行为失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厅领导帮建基层软弱涣散党支部,积极探索开展“星级支部”评定工作,推进编制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提高基层党支部建设质量。

二是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制定《江苏省水利厅2019年巡察工作意见》,计划完成对省秦淮河水利工程管理处等6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完成对厅机关3-4个处室的专项巡察,组织对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巡察“回头看”。

三是制定《2019年党支部书记集训工作方案》,分层分类开展培训,提高党支部书记的履职能力。

(二十七)关于存在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个别单位停止执行创收服务激励办法,单位班子成员清退激励奖金。

二是完成厅系统防汛通信费退缴工作,明确自2018年起,不再发放年度防汛通信费。

三是督促发放劳保用品的单位,严格界定劳保用品发放范围和人员,明确一线人员发放劳保用品。

四是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在中秋国庆期间,集中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形成刚性约束机制。

(二十八)关于违规吃请、超标准接待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2018年完成了对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镇江水文分局等5个单位的巡察工作,将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等上网公示,逐条销号整改问题;对省太湖水利工程管理处开展“回头看”,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违规单位进行提醒约谈,督促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加强系统内党纪教育,杜绝违规行为。

(二十九)关于执行会议管理规定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出台《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会议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会议审批、实行定点管理、执行开支标准、加强费用审核、严格报销支付等方面,保障落实厅会议严格执行规定和标准。

(三十)关于解决复杂矛盾存在畏难情绪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集资住房腾退工作,2018年11月9日已完成住房腾退。

二是加快推进上海路家属区物业化管理工作,已选举产生家属区业主委员会。积极帮助业主委员会办理注册登记、物业方案比选、完善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方案等工作。

(三十一)关于研究解决基层实际问题效率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大力推进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搬迁工作,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

二是积极协调抢险演练中心配套建设,以促进工程整体效益发挥。

(三十二)关于少数干部执行工作纪律比较松懈问题的整改。

成立厅工作纪律考核组,印发《关于进一步抓好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整改的通知》,落实检查通报制度,开展集中整治,并与年度考核、绩效评优等挂钩,进一步抓好工作纪律落实工作,厅机关工作纪律明显好转。

(三十三)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责任状、承诺书落实情况督查。根据厅机关处室、厅属单位、改制企业、建设工地、设区市水利部门等不同情况和责任内容,分类签订责任状、承诺书,推动责任向基层传导。将责任状、承诺书的执行情况纳入《江苏省水利厅2019年巡察工作意见》和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二是强化“一岗双责”。建立厅领导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确定重点帮带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厅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做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职记实工作。

(三十四)关于运用水利系统近年来查处的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充分运用反面典型案例,选择省内重点地区、水利重点领域典型案例,涉及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水政执法等案发重点领域,编辑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发放到全省水利系统。

二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共15800多名干部职工接受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醒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防线。召开全省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对违法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

三是认真学习中纪委、省纪委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同时组织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学习,做到以案明纪。

(三十五)关于监督执纪问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厅党组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于个别单位党员干部饮酒问题,进行了追加处理,在原给予批评教育的基础上,给予主要领导诫勉方式问责。

(三十六)关于推进行业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厅党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充分发挥水利行业党委作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座谈会,深入查找水利行业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对部分重点设区市水利(务)局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是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风险防控。结合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部署2019年建设管理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了6个项目的水利工程稽察。强化事中事后管理,对2018年3、4季度履约考核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结合稽察、检查情况,公示考核结果。

三是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强化招标文件审查,从源头杜绝招标文件中的违法、违规条款设置。配合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优化评标专家产生方式。规范评标现场程序管理,监督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现场行为。开展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严厉打击市场主体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问题。

四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管理。厅规范性文件设置的证明事项全部取消,并通过厅网站向社会公布。编制“不见面审批(服务)”指南,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背景下水利部门监管模式创新课题研究。

五是进一步加强驻工补贴发放管理。根据《江苏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精神,拟定了《省属建设单位驻工人员施工现场津贴发放办法》,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津贴发放。

(三十七)关于对厅直属单位监管比较松散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督促指导基层党委配强监察室力量,各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开展2019年纪委书记培训和党支部纪检委员集训工作,继续组织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到驻厅纪检监察组跟班学习,提高纪检委员履职能力。

二是制定《江苏省水资源服务中心规范财务支出报销管理办法》,制订采购防控措施和流程,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三是出台《江苏省水利厅系统会务茶叶使用管理规定》,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和厉行节约原则,加强并规范公务、会务用茶采购、领取、使用登记、复核等各环节的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坚决杜绝浪费现象。

四是加强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开展全省水文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班,组织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3月下旬举办全省水文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和财务人员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培训。

(三十八)关于上一轮巡视整改不到位,少数问题仍有反弹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整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厅党组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已完成了防汛通信费退缴工作。自2018年起,不再发放年度防汛通信费。

二是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得到根本好转。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认识,做到应报尽报、如实填报。组织开展填报工作专题培训,解决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问题。按照处级干部10%的比例和拟提拔人员“凡提必查”的要求,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工作。

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变重建轻管,加强工程管理培训,拓宽精细化管理范围,推动河湖依法管理,积极争取经费投入,持续推动水利工程管理水平提升。

四是厅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做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职记实工作,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在各水利业务工作会议上作专题部署,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和参加基层党委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深入检查指导联系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五是扎实推进集资建房腾退房等信访处理工作,依据现行住房管理政策和相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房改政策的宣传、教育和解释等工作,积极配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相关公有住房的管理工作。

三、下一步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的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厅党组也清醒地认识到,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需要持续深入推进。厅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一要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厅党组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强势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通过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水利系统全面贯彻落实。

二是坚定不移抓好后续整改。坚持聚焦问题、一改到底、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真正做到整改不彻底、质量不高,坚决不予销号;整改不到位、任务不完成,坚决不收兵。切实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对已经整改完成的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深化整改、完善制度,严防反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盯紧盯牢,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督查督办,限期完成,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手、不销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条条见成效。

三是坚定不移构建长效机制。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对于已经立行立改的问题,要根据水利系统党的建设、选人用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注重从“面”上挖掘“根”上问题,从个别中发现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建立完善制度,不断细化标准、细化规定,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对于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确保制度成为真正“带电的高压线”,大力营造科学民主决策、权力公开透明行使、违规违纪必究的制度环境。对于需建立但在整改期间因条件不成熟尚未建立的制度,抓紧研究,科学论证,及时制定出台。真正做到以有效的制度约束,巩固整改成果,形成整改长效机制。

四是坚定不移深化成果运用。自觉把整改落实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同推进水利改革创新结合起来、同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放大巡视整改效应,凝心聚力谋发展,深化改革促提升。把巡视整改转化为推进发展的强大动力,提振厅系统干群精气神,激发水利发展正能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一些水利发展难题、行业管理难题,做到整改落实与水利改革发展双促进双落实,以高质量的水利工作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6338092、86338155;邮政信箱:南京市上海路5号,省水利厅巡视整改办;电子邮箱3244216@qq.com,93444272@qq.com

 

中共江苏省水利厅党组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