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党组(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4-18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于2018年7月31日至9月30日对省教育厅党组(省委教育工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19年1月11日上午进行了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意见》等规定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省教育厅党组(省委教育工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厅党组书记、省委教育工委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和其他厅领导分工负责,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严”字当头、“紧”字为要、“实”字着力,一着不让抓好巡视整改。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厅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和其他厅领导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分解落实责任,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中的重要内容,明确由相关党组成员及其他厅领导牵头负责,各责任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具体落实。狠抓工作推进,厅党组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议、1次动员部署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视整改面上工作和具体问题进行研究推进。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方案》中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启动推进,截至3月底,已有144条整改措施取得初步成效,4条整改措施取得明显成效,30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其他需较长时间解决的问题正按计划有序推进;出台相关整改落实的制度文件44项。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省委巡视“后半篇文章”作为全厅重大政治任务抓好落实

省教育厅党组(省委教育工委)深刻认识到,此次省委巡视,是对厅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推进和鞭策,是检验领导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体检、思想把脉和行动会诊。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意见实事求是、精准深刻、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厅党组完全认同、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按照“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体现“两个维护”“四个意识”。

一是切实增强巡视整改思想和行动自觉。抓好巡视整改,思想和行动自觉是前提。省教育厅党组把“两个维护”“四个意识”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关于教育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教育这个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坚决做到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服务。1月11日以来,先后召开5次厅党组会议研究巡视整改,以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对抓好巡视整改提出具体要求,认真研究巡视整改具体问题,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1月23日,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部署动员会,对整改落实进行动员部署,强调全厅上下要把落实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筹备全省教育大会结合起来,全面贯彻省委要求,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坚决抓好整改工作。1月31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组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形成思想共识,增强凝聚力,为扎实抓好巡视整改,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二是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抓好巡视整改,落实责任是关键。厅党组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抓好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切实的措施、最严谨的作风抓好整改落实。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整改措施,每一条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厅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亲力亲为,真正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对巡视发现的问题,从厅党组层面抓起,从本人带头改起,全面、具体掌握巡视整改情况,多次在各种会议和场合通报巡视整改进度,提出明确要求;直面重点难点问题、亲自协调解决,并直接负责50条巡视整改措施的落实。党组成员和其他厅领导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自觉认领问题,组织研究相关整改事项,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各责任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厅党组统一部署,根据整改分工,对照细化措施,迅速行动起来,严格履行整改责任,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充分调动全省教育系统的整改责任意识,在2月14日召开的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要求各地各校要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整改局面。

三是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抓好巡视整改,从严监督是保证。厅党组坚持从严督导,把检查督导、监督执纪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做到无缝隙、全覆盖。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多次听取整改情况汇报,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及时向各责任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通报巡视进展情况,总结进展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进行重点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跟踪,要求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认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每周报送一次整改情况及成效,督促责任处室(单位)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突出抓好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对现在就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跟进、立即整改,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问题明确措施、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实施台账管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通过严谨务实的督促检查,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既避免表面文章,也不能因为解决老问题而产生新问题,确保巡视整改实效。

四是以抓好巡视整改推动全局工作。抓好巡视整改,必须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厅党组以巡视整改落实为新的起点,把巡视整改和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着力在全面从严治党、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破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中保持定力、攻坚克难,不断提升全省教育整体水平。聚焦巡视整改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迈进。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驰而不息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巡视整改与业务工作相互融合,不断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制订《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江苏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报省委省政府,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深化教育强省建设,把教育高质量发展作为教育现代化的重点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站稳人民立场,紧扣教育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健全教育发展政策保障体系,统筹实施各类教育工程项目和行动计划,推进教育平衡充分发展,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好教育的期盼,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党组学习计划。印发《2019年省教育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摆在首位,持续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和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与江苏教育现代化专题学习研讨,提高学习的针对性,深化学习成效。二是持续推进以考促学。坚持立行立改,在2018年度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中进一步充实完善应知应会测试题库,扩大随机抽查的人员覆盖面,提升学习效果。三是广泛开展集中培训。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召开 “两会”精神为专题的教育大讲堂,切实把新思想的学习贯彻落实到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筹备青年干部讲坛,列入党建工作安排,引导广大干部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找准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

(二)关于“指导和督查教育系统学习宣传新思想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动员部署力度。2月13日,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联合召开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了部署。2月14日,召开2019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强调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教育工作,采用喜闻乐见的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师生头脑。二是加强教学科研骨干新思想培训。着力提升教学科研骨干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2019年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学员推荐工作已经在1月份部署,培训班将于今年分6期举办。同时启动开展高校骨干教师参加教育部培训的选送工作。三是持续提升教育系统教风。组织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专家成立课题组召开专题研讨会,讨论加强全省高等学校教学秩序管理的意见。形成强化教师课堂教学学风的专项实施方案。建立教学项目评审师德师风审查制度,在涉及教师个人的项目中增加师德师风审查栏目,明确要求将师德师风写入今后相关教学项目文件,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一票否决。

(三)关于“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回应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推动把“新建、改扩建300所幼儿园”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省委省政府已将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率作为重要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中。召开2019年教育工作会议和基础教育工作视频会议,对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任务作了部署安排。研制印发完成省级和13个设区市学前教育资源预警报告,寄送13个设区市党委政府,推动各地加快学前教育资源建设。起草我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省领导已做出批示,并发13个设区市政府和省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修订学前教育综合奖补经费管理办法,加大运用财政经费引导资源建设和事业发展的力度,将资源建设的奖补资金比例由60%扩大到75%以上。继续开展省优质幼儿园创建,新评选认定202所省优质幼儿园。二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实施办法,坚持“成熟一个、申报一个、评估一个”。制订《江苏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年度监测实施方案》,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年报制度,形成县级自评、市级复核和省级审核工作机制。要求各地制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扎实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改薄工作,全省13个设区市除宿迁外,均完成改薄规划任务,督促宿迁市于今年1月召开了专项推进会,力争年内完成规划任务。指导各地根据省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推进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全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达标学校比例83.2%,比上年提升了近12个百分点。三是遏制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 “三个严禁、十个不得”的治理任务,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工作周报制度,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课程教学、考试评价等办学行为。起草《关于开展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制订《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重点推进项目责任清单》,明确治理重点、治理措施、治理步骤和工作要求,把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积极开展专项督导和随机督查,对来电来信来访较为强烈、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区和学校开展“飞行检查”,从严查处违规单位、学校和个人,违规办学行为得到初步遏制。四是推动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会同省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普遍开展课后服务”列入省政府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协同省体育局、省科协提供优质课程资源462个项目,在南京市选择5个区利用优质体育与科技教育资源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试点,已有19名体育教练员走进66所小学开展课后服务。会同省发改委开展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成本费用情况调研。推进“阳光体育”专业团队、体育社团专家和社会体育指导员进校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开展“科技小工匠”实践活动和“科创梦想汇”空中云课堂,激发学生崇尚科学、探索未知的热情与梦想,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五是着力建设“江苏省名师空中课堂”。在充分调研各地网上课堂和服务平台基础上,吸收借鉴各地网络平台的优点,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科学推进“江苏省名师空中课堂”建设。协同江苏有线公司共建“名师空中课堂”,于1月28日开通电视端。2月12日,省纪委调研“名师空中课堂”建设情况,对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肯定。3月初完成省“名师空中课堂”平台招投标工作,投入800多万元启动平台硬件建设。印发关于成立全省名师空中课堂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各设区市教育局参照成立相关机构,统筹协调推进本地“名师空中课堂”建设工作。召开“名师空中课堂”建设工作专题会议暨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启动会,共同研制名师空中课堂整体建设方案,加快推进资源与平台建设。

(四)关于“满足学生接受优质教育需求的政策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着力部署高中资源建设。提请省政府把“新改扩建30所高中”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发布全省及各设区市2020年普通高中教育资源需求状况和预警报告,提供各设区市具体缺口数据及预警等级,为地方决策高中教育发展规划提供参考。在年度工作会议和基础教育工作视频会议中专门部署高中资源建设,指导各设区市落实新建改扩建普通高中任务,今年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资源供给,2018年省财政安排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资金1亿元。二是科学做好高中招生工作。落实“普职比大体相当”原则,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探索举办综合高中班,5个设区市20所学校举办53个综合高中班,共有学生2218人,给学生中考后更多选择空间。三是推进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多样发展。修订和完善普通高中星级评估办法,印发《关于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全省三星级以上优质普通高中达465所,占比超过82.4%。通过星级高中评估和高品质示范高中创建,引导各地各校进一步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切实加强内涵建设,着力推进优质特色发展,持续提高学校办学品质和水平。四是做好招生服务。对已开展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报名工作,为方便考生知晓相关政策,将招生院校、报考资格、测试程序、成绩认定、录取要求等进一步细化,通过门户网站或官方微信推送相关招考信息,为考生报考做好信息服务。专门召开了综合评价录取工作会议,制订《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导各试点高校制订发布招生简章。五是稳妥推进新高考方案。《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通过省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第101次会议审议,经教育部报中央深改办审定后,将以省政府名义向社会发布。

(五)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推进“双一流”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3月初与教育部会商部省共建“双一流”建设工作,推动部省共建意见中各项重要任务的落地落实。收集整理江苏高校关于推进“双一流”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4月2日印发给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推动省级有关部门落实“放管服”要求,加大政策支持。修订《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培育)支持高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选工作方案,重点考察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4月3日,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培育)支持高校遴选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二是持续推动优势学科建设。召开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明确今年年底14个教指委至少各组建一个学科联盟,并开展实质化运行。完成《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组建江苏高校学科联盟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4月将征求各高校意见和建议。积极筹备“江苏高质量发展暨优秀学科三期项目推进会”,将于5月召开。三是优化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召开品牌专业建设一期项目验收及二期项目建设研讨会。完成《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期末验收相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实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二期项目建设工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二期项目计划围绕国家战略和江苏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方面的专业建设。四是全面提升中职办学水平。建立工作协作机制,研究制订学考分析工作手册,明确分析框架、分析维度和分析方法,组建各课程分析工作专家队伍,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印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编撰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征求徐、淮、盐、连、宿等苏北五市意见,梳理各市希望提供帮扶的内容及有关意见建议,建立结对帮扶机制,推进中职学校办学水平整体提升。

(六)关于“落实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号)文件不到位,对提升义务教育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等问题解决推动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义务教育资源建设。提请省政府把“新建改扩建350所义务教育学校”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在今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基础教育视频会上作了部署安排,指导各地落实好资源建设的规划调整、资金保障、工程建设等措施。发布2019年义务教育资源预警报告,推动各地加快扩大义务教育资源供给。大力推进义务教育改薄工作,截止2018年底,全省已竣工项目学校4236所,竣工校舍面积达2115万平方米,占规划总面积的117.4%,累计支出681.97亿元,占规划总投入的132%。二是提升义务教育内涵发展水平。印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省300多个涉及各学段的项目申报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加强小学和初中内涵建设与课程教学创新,进一步提升我省义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落实《江苏省初中教育内涵发展与全面提升计划》,明确薄弱初中质量提升工程申报除原有的申报范围、对象、要求外,启动开展“初中学科发展示范中心”项目的申报,带动区域内相对薄弱初中的学科教学改革与整体质量提升。三是改革教师培训模式。印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的通知》,创新研训模式,强化实践培训,探索“名师工作室+在场培训”,将名师教学理念的辐射示范与受训者现场体验的跟岗学习有机结合,切实提高教师解决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今年拟推出40个名师工作室培训教师1200人。积极做好第二批100个左右省级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认定调研准备工作,作为师范生实习、教师跟岗研修、校本研训组织、开展教研教改的场所和阵地。四是突出乡村义务教育教师能力水平提升。积极和省人社厅、师范院校、设区市教育局等相关单位联系,做好2019乡村定向师范生招收工作。启动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省级培训千人计划,每年分别培训骨干教师各1000名,并向苏北倾斜。实施乡村教师培养与奖励计划,遴选100名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造就一批乡村青年领军教师,优化乡村青年教师发展环境。

(七)关于“办好做精职业教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统筹谋划政策制度。组织省高职研究会开展调研,完成江苏省产业教授(高职类)选聘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分别组织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以重点课题为平台开展研究,完成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职教育专业集群和产教融合集成平台建设两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二是抓好招生指导调控。召开全省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会议,强调招生规范,切实维护学校、考生的合法权益和招生秩序。梳理汇总66所公办院校近三年专业设置和招生情况,为招生计划的调控提供依据。三是增强高职毕业生就业质量。1月以来,江苏高职高专院校共举办招聘会38场,通过91job智慧就业平台发布针对大专学历层次的岗位需求达20625个。安排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收“定制村官”,比往年增加40个计划。组织2019年“专转本”考试。建立“智慧就业平台”,实现与省内各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毕业生供需信息互通。要求高职院校排查家庭困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情况,重点实施就业精准帮扶。部署开展高职就业创业骨干教师开展核心就业能力师资培训工作,提升高职院校就业创业教育水平。

(八)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向省委专题报告2018年教育厅党组工作情况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二是制订《2019年省教育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重要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三是修订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全厅干部年度考核中,督促坚守意识形态主阵地。

(九)关于“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和管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分析研判机制。印发《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建立全省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和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汇总分析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各高校党委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形成报告。印发《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建立维护高校稳定工作月志制度的通知》,要求全省高校每月对维护稳定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召开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分析研判会,分析研判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研究工作措施,并向全省教育系统通报。三是督促高校加强思政课建设。印发《省委教育工委关于配合做好省委巡视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监督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校认真分析宣传工作、思政课专任教师队伍建设现状,分类制订按标准配齐配足人员的具体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并于6月底前报备。四是落实立德树人任务。召开全省基础教育工作视频会议,布置安排中小学德育工作年度任务。强化部门统筹,会同省文明办、团省委等部门,研商年度立德树人任务落实。创新德育工作方式,实施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对前两年已立项的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项目进行调研视导,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印发2019年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申报通知,明确品格提升工程项目申报要求,制定评审方案,预计今年建设省级项目60个左右,比上年新增10个项目,省财政新增加支持资金800万元。加强德育工作者队伍建设,指导常州等市率先实施“名班主任”培育工程。加强校外综合实践基地建设,争取中央资金7000多万元,重点支持了22个研学基地项目。召开校外教育专题会议,对校外教育基地运行情况进行调研测评。五是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印发《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起草各类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提出了我省各级各类教师贯彻落实职业准则的意见,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明确将师德教育作为每期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的开学第一讲。启动“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对建设好的“四有”好教师团队进行奖补,以示范引领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开展推选“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活动。

(十)关于“高校意识形态隐患问题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强高校思政队伍。认真学习贯彻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积极争取省委支持,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开展高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流动调查。实施优秀青年思政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编制年度思政课教师培训计划。开展了辅导员队伍配备情况调查,辅导员配备师生比低于1:200的高校,责令进行情况说明,并要求在今年8月底前配备到位。二是健全“心理育人”机制。启动了2019年“坚韧之美,你我同行”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各校正在以自行组织和片区联动等方式开展。完成了高校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配备、大学生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情况调查。制订了《江苏省大学生心理自助互助APP平台初步建设方案》。开展全省24小时心理健康咨询热线可行性论证。部署并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等工作。三是加强留学生教育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校着力完善外国留学生管理制度及工作机制,加强留学生管理队伍建设,全部留学生招生院校已完成招生规模和专业备案。

(十一)关于“指导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党建工作不够有力,部分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党员管理存在失之于软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研制《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强县(市、区)教育工委建设。根据各地机构改革进度情况统计,96个县(市、区)中已有83个成立教育工委,组建率达到86%,另有6个县(市、区)已列入机构改革方案中。二是指导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全面完成26所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考核和3所中外合作办学高校党建工作调研,下发考核情况通报。研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梳理民办高校章程,查找党建内容缺失或表述不准等情况,研制了党建内容模板,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推动民办高校章程修订。三是落实党建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召开设区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会。指导高校按述职评议考核要求,推进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完成2018年度高校党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书面述职。督促高校2月底前完成院(系)级党组织书记、基层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工作。四是防控监督“两长”违纪违法。指导各设区市教育局对本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和综合研判,就本地区中小学“两长”违纪违法情况作出深刻分析,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督体系,落实工作责任。

(十二)关于“高校党建考核结果运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提升党建考核实效。组成4个工作组对17所高校进行调研,召开座谈会,研究制订全省高校党支部建设“提质增效”行动计划。围绕《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落实,研制高校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二是推进 “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不断提升党支部主体作用,有力彰显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头雁效应”。组织开展中期专项检查,目前全省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比例达86.6%。“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继续列为省委党建创新重点项目。三是打造党建特色品牌。通过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党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教育部的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首批培育创建单位中,江苏高校入选12个标杆院系、37个样板支部、11名党员标兵、8个“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总数居全国第三。在省委组织部实施的“双百双千”领学计划中,全省高校入选“双百”示范点各4个。通过中小学校党建文化“一校一品”创建活动评选首批百校百项党建文化品牌。

(十三)关于“党建制度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

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动 “十项基本制度”贯彻落实,不断完善厅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两个责任”考核标准,提升党建制度建设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十四)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研究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教育厅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提升民主集中制的制度规范。二是明确国有资产权益,积极推进整改,确保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与办学责任落实到位。

(十五)关于“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召开厅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精心制订民主生活会方案。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分别召开了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座谈会、青年干部座谈会,专门致函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校、省有关部门,党组成员结合工作深入基层,广泛征求对厅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22人参加了座谈,28个单位反馈了意见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65条。三是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厅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广泛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在交流工作、沟通思想的基础上,重点查摆问题、剖析原因、研究整改,形成了共识,增强了凝聚力。四是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在认真传达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和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1月22日和28日厅党组书记召开会议,研究党组对照检查材料起草工作,并征求厅党组成员意见。五是高质量召开了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了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省级机关工委有关领导参加,加强监督和指导。会议中党组成员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巡视整改内容,作了深入的分析,提出了整改的具体措施,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十六)关于“少数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活动不正常”问题的整改

一是保障活动时间。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的要求,明确每月第二周的星期五为主题党日时间,为支部开展集中学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提供时间保障,坚持月度党建工作安排提醒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二是提升党务干部素质。制订《2019年度省教育厅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明确要求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和支委等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务干部组织活动的能力水平。三是做好支委补缺。开展对工作调整的2名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并及时指导支部进行补选,保障支部委员会运转正常。

(十七)关于“文件多、会议多、评审多、办赛多现象比较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把好审核关。专门召开厅党组会,在研究2019年工作要点同时,严格审核2019年发文、会议、评审计划,总数比2018年下降了38.3%。二是整合减少现有各类竞赛。取消省大学生城市足球联赛、省青少年校园笼式足球联赛、高校应急救护大赛、省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竞赛、省大学生公益广告设计暨摄影竞赛等厅本级办赛项目,指导相关业务单位整合、削减各类办赛项目。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取消五年制高职组别,全省职业学校教学大赛取消“微课设计与应用”赛项。整合中职学校创新大赛、创业大赛,合并为中职学校创新创业大赛。取消全省中职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改为“文明风采”活动。

(十八)关于“存在公务接待不规范、公款旅游等现象”问题的整改

完善制度规范。研制进一步完善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印发《关于开展厅属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梳理已出台的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并将汇编成册,指导各处室(单位)规范财务工作。开展调研检查。印发调研通知,对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调研检查,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4月份组织实地调研。督促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完善财务制度。

(十九)关于“对部分团组出国(境)人员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管理规定。约请省外办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调研了解国家及省对因公出国管理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研制《江苏省教育厅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修订稿)》,从总则、申报与审批、证件管理、经费管理、监督与检查等五个方面明确我厅因公出国(境)有关要求。与省委组织部沟通,了解登记关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最新政策,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二是加强因公出国经费管理。明确要求因公出国(境)经费必须遵守国家标准和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因公用汇及经费审批核销管理制度,并将建立厅因公出国团组经费预决算审核管理制度。三是规范合作交流项目管理。修订完善省政府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管理办法、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项目、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项目管理办法。下发《关于上报2018年度国际合作交流及汉语推广项目执行及财政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的通知》,对2018年国际合作交流及汉语国际推广项目执行及财政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严格规范项目经费使用行为。

(二十)关于“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国际交流中心配合省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要求学校提供相关材料。二是会同省财政厅、省外办印发《江苏中小学教师短期出国进修计划管理办法》,加强出国进修经费管理。三是进一步梳理排查所有教师培训项目,起草《省教育厅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教师队伍建设专项工作管理办法》,在各个环节规范教师境外培训委托。

(二十一)关于“对社会机构办学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成了“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系统”数据信息录入和及时发布工作。目前所有设区市和县(市、区)已全部完成实名制注册登记,合规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已全部录入,已向社会发布针对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3582家。二是完成了“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一期项目。录入机构总数达18280家,录入教师数量达26163名,课程数量达51952门,并实行动态更新。三是完成了我省各地开展“国学”培训的摸底调研工作,取缔了13家违法违规培训机构。四是完成了对全省各地校外培训机构的“双随机”检查。五是召开了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推进会,交流情况,部署工作,推进我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二十二)关于“推进高校管理制度落实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全省已有103所高校修订完善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制度,并向省委教育工委报备。二是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指导督促高校对照述职评议考核要求,在日常工作中深入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三是严格规范高校财务管理。召开省属高校绩效工资政策专项培训,准确把握相关政策。对2018年巡视中绩效工资超发的省属高校开展整改督查。组织开展2017-2018年度绩效工作专项审计。召开高校及事业单位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会议,就相关财务资产等工作再部署、再强化、再落实,对高校招投标工作开展专项治理。省属高校2017—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和使用管理情况专项审计已列入年度审计计划。

(二十三)关于“对下属单位管理松懈”问题的整改

一是要求所有厅直属事业单位制定事业发展五年规划,系统谋划单位发展。二是实行事业单位综合考核,正在深入事业单位开展调研,研究制订直属事业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办法。三是严格规范事业单位财务与资产管理,已专门出台两个文件,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四是厅党组已研究决定将所有事业单位财务集中管理,目前已将10家事业单位和厅机关财务纳入结算中心集中核算和管理。五是建立巡察制度,定期对下属单位开展巡察。

(二十四)关于“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要依靠面上提要求及签订责任书等形式,跟踪检查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印发《省教育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动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追责更严格。二是强化考核机制。结合2018年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总结,谋划修订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落实厅党组 “三项机制”实施办法,把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要求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强化结果运用。三是发挥巡察作用。制订《厅党组巡察工作巡察工作规划(2019-2022年)》,开展巡察“回头看”,确保党组巡察工作全覆盖、零反弹,突出把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整改纠治,维护良好政治生态。

(二十五)关于“廉政教育震慑作用不大”问题的整改

召开厅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2018年违法违纪党员党纪处理情况,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业务工作之中。

(二十六)关于“监督执纪问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审计监督作用。印发《江苏省教育厅审计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江苏省教育系统审计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形成2016年以来国家审计机关对我厅审计及省教育厅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台账,常态化开展整改对账销号工作,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强化审计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提升工作质量和实效。建立“纪监巡审”联动机制,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派驻纪检监察组,并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加强跟踪督查,推进整改落实。二是推进智慧纪检监察系统建设。构建监督执纪问责平台、人员信息库、廉政风险库、法律法规库、信访举报库、档案管理库“五库一平台”。已按照公职人员全覆盖要求,对省教育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基础信息进行采录,处级以上干部同时建立电子廉政档案。对所有信访举报整理立档,集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初步建成省教育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廉政风险库。三是深入开展突出问题的调研。研究谋划全年调研计划,印发《关于开展调查研究的通知》,深入了解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情况及全省基础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为找准嵌入监督关键点夯实基础。分析全省教育系统案件情况,找准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着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四是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厅党组《关于印发省教育厅党组主动接受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监督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自觉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并将长期坚持。根据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意见,部署开展全厅2019年度评审、比赛类项目及其经费预算情况统计备案工作。研究制订《省教育厅党组巡察工作规划(2019-2022年)》,确保厅党组巡察工作全覆盖。研究制订《从厅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的操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

(二十七)关于“近几年来,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情况研判分析的通知》,对各设区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综合研判,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督体系,落实工作责任。二是研究建立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在线投诉系统方案,提高案件查处效率。三是建立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信息季报制度,规范信息报送流程,及时、动态掌握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开展情况。四是根据立案情况和各市报送的研判分析材料,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大惩处力度建议。

(二十八)关于“涉及学校管理的一些关键环节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不严,制度执行刚性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日常监管。教育系统结合立案情况分析,对问题较多地区加大督查指导。建设“阳光食堂”监管服务平台,规范中小学食堂管理,严密防控廉政风险。二是加强招生管理。规范各地各校招生行为。印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违规招生专项排查的紧急通知》,责令在校外违规设立办学点学校进行整改。三是指导各地加强财务管理。对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再强化、再落实,提升财务人员工作水平,管好用好教育经费。

(二十九)关于“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仍未健全”问题的整改

研究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教育厅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提升民主集中制的制度规范。

(三十)关于“在规范社团组织管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等方面还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社团组织管理。出台厅属社团、基金会管理办法。组织检查厅属社团、基金会执行相关管理办法情况。二是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落实教育部和省有关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规范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等新的要求,引导各项竞赛遵循素质教育方向,聚焦核心素养,要求各竞赛主办方坚持公开透明、公益免费、严谨规范等原则,并作出书面承诺。启动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集中治理,将从违规招生、违规考试及排名、超标超前教学等12种违规办学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教育教学正常秩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三是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招生。研制《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坚持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法定责任,在依法保障义务教育公益性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发展,合理确定县域内民办义务教育办学规模,严禁以鼓励民办教育发展为名推卸政府责任。明确了严控发展总量、严核招生计划、严定招生范围、严守招生秩序、严禁考试分班、规范教学行为、规范经费监管、加强指导监督、加大处罚力度等工作要求,推动各地各校贯彻落实。

三、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的打算

三个月以来,省教育厅党组(省委教育工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省委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和涉及体制机制的矛盾,需要通过下大力气逐步解决,巡视整改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下一步,厅党组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及整改清单,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通过整改解决实际问题,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深化教育强省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两个维护”不放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同建设教育强省、服务“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抓好教育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科学性谋划。完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机制。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统筹完善厅党组议事规则和厅工作规则,进一步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高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科学化水平。更加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文件精神,加强对全厅和全省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年度考核内容。确保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地落实。

二是强化组织建设,筑牢坚强政治堡垒。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对党内政治生活的认识,研究有效举措,督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运行,健全台账,真正激发各级党组织的内生活力。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厅党组抓好党建工作的制度性安排,建立健全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党建重大问题、布置党建重点任务的工作机制,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落实。切实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加强对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大力发现、培养储备年轻干部,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年龄偏大等问题。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三是聚焦群众期盼,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盯群众普遍关注的教育问题,统筹实施各类教育工程项目和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好教育的期盼,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恪守勤政为民的公仆情怀。坚持发展教育为了人民、发展教育依靠人民、教育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群众利益当作第一追求,把群众满意当作第一标准,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真正做到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改进密切联系群众的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注意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师生的意见,全面掌握第一手的基层情况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期盼。

四是严守政治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担当,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旗帜鲜明地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对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行为,做到零容忍、严追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突出风险防控。着力强化对审批立项、资金分配、招标投标、购买服务等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把控,规范资金使用行为,保证资金安全。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通过堵塞制度漏洞,完善行业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探索加强全系统监管与约束的实现途径与有效举措。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切实提高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精神的主动性、自觉性,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特别是坚决刹住教育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立足抓小抓早抓细微,明确相关规矩,健全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省教育厅党组(省委教育工委)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决策部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团结带领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新成绩,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3335812;邮政信箱: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电子邮箱:sjytxs@ec.js.edu.cn。

 

中共江苏省教育厅党组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