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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卓庆:深化标本兼治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发布日期:2019-05-14信息来源:《党建研究》杂志字号:[ ]

腐败是党执政面临的最大威胁,严重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谋划和推进反腐败斗争。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多个重要场合提出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的重要思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首次提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强调,要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深化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些重要论述和要求一以贯之,体现了对执政党建设规律、反腐败工作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有力指引着反腐败斗争的前进方向。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从着力治标、侧重遏制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实践发展充分证明,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必须把握好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既善用治标的利器,又夯实治本的基础,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在新的起点上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定不移、精准有效惩治腐败

党中央在惩治腐败上始终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不仅遏制了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还为扎牢扎密制度笼子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把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求持续发力、准确出击。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面对腐败问题更加隐蔽变异的挑战,惩治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必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释放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近年来,江苏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着力化解存量、有效遏制增量。2018年,全省共立案31360件,采取留置措施45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665人,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

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腐败问题,对一个地区或单位的政治生态危害最大。如果不能及时发现、有效查处,就会放大“破窗效应”,弱化法纪约束。我们始终紧盯“关键少数”腐败问题,对涉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优先核查处置,不断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2018年,全省共查处厅局级干部69人、县处级干部777人,其中一把手分别占52.7%和32.7%,消除了所在地区和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严重隐患。强化对城市建设、交通工程、教育卫生、国有企业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丰富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清除害群之马。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人民群众对腐败深恶痛绝,无论是“小官大贪”还是“微腐败”,都严重侵蚀群众的获得感。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厉惩治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低保养老等领域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回应群众关切,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年查处问题6700个、处理9251人,同比分别增长70.5%、73.8%,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点,深挖彻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39人,有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

压缩“围猎”与被“围猎”的空间。从近年来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发现,他们身边往往聚集了一些不法商人,甚至有的形成了较为牢固的利益关系,主动“围猎”和甘于被“围猎”并存。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既要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腐败问题,也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打断不法商人利益输送的链条。我们探索构建贿赂案件双向查处机制和行贿利益追缴机制,加大对行贿案件的查处力度。2018年,全省查处行贿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301件,同比增长79.2%。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严格依法规范调查措施使用范围,既查清问题、惩治腐败,又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其经营者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让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坚持制度反腐,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必须把查办案件与制度建设、日常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查找案件暴露出的体制机制问题,找准权力运行关键部位和监督管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最大限度堵塞漏洞。近年来,江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不懈强化监督职能,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推动健全重点领域体制机制。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中,权力运行、监督管理方面的体制机制漏洞暴露得最为充分。查办一个腐败案件,绝不仅仅是惩处腐败分子,还要深挖案件背后的体制机制漏洞,推动相关地区和单位吸取教训,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的目的。近年来,江苏省纪委监委对监督检查结果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研究,着重发现相关主体落实责任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以及存在的体制机制漏洞,通过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方式,严肃指出存在问题。仅2018年,就向3个省级机关党组、4个县(市、区)提出监督意见,向1个区政府提出监察建议,找准责任主体,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有关地区和部门深化专项治理、堵塞制度漏洞、完善体制机制。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压实整改责任,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改彻底、改到位。

做实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保证公权力的正确行使,要完善及时发现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做到监督常在、常态,使干部时刻感受到纪律就在眼前、监督就在身边。我们在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监督检查室专门负责日常监督,综合运用履责纪实、专项检查、督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监督。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偏差,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深化对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的监督审核,提升谈话函询质量,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通报谈话函询中不忠诚、不老实行为,增强监督威慑力。

构建完善立体化监督体系。使干部真正感到监督有力、有效,必须发挥监督体系的综合效应,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确保公权力行使始终置于严密监督之下。江苏认真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推动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着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体系。强化巡视巡察监督合力,从提出巡视对象、重要情况沟通、整改督查督办等方面全面加强巡视巡察协作,统筹推进市县巡察、省直巡察、对村巡察,推动巡视巡察同向发力。全面推开县级监委向乡镇(街道)综合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全省96个县级监委共综合派出359个监察员办公室,稳步推进监察工作全覆盖。发挥派驻监督优势作用,将派驻监督嵌入到事前酝酿、事中讨论和事后执行全过程,及时发现问题、精准纠正偏差。

营造激浊扬清的政治文化

违纪违法案例的事实表明,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偏一尺。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是决心、勇气、意志的较量,是制度、管理、监督的博弈,也是思想、道德、信念的比拼。高压态势转化为有效遏制、日常监督转化为习惯养成,都离不开坚定的信念和内在的自律。近年来,江苏围绕筑牢思想之“堤”,坚持教育、激励、警示并举,涵养干部队伍清风正气,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厚植不想腐的土壤。

筑牢理想信念的基石。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坚定理想信念从来都是第一位的要求。没有对党的绝对忠诚、没有对事业的高度负责,各种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就会乘虚而入。江苏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全省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通过多种形式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教育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的关系,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增强干部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

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效果最为震撼。我们着力做好案件查处的“下半篇文章”,充分运用查处的“活教材”,创新警示教育形式,达到“审查一人,警醒一片,教育一方”的治本作用。2018年,江苏省纪委监委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拍摄警示教育片,协助省委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中央近年来在江苏查处的中管干部案件和我省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反思和警示,近2万名党员干部同步观看,取得较好警示教育效果。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分行业分系统精准开展警示教育,环保、民政、卫生、水利等腐败案件易发多发行业主管部门筛选“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汇编“有行业标签”的警示教材、制作“能冲击心灵”的教育视频,累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70余场次,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5600余场,真正把以案为鉴、施教为先抓在日常、融入经常。

强化鼓励激励推动担当作为。激发广大干部的内生动力,必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在警钟长鸣的同时,江苏制定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大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健全鼓励激励机制,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有实惠、受重用。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大力宣传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干部见贤思齐、奋发有为,撸起袖子加油干。建立健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退出机制,推动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成为常态,凝聚形成创新创业的强大合力。(作者为中共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