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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赣榆区:及时变更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责任主体

发布日期:2019-05-23信息来源:赣榆区纪委区监委字号:[ ]

“经研究,根据业务职责调整,结合各单位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中遇到的新情况,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3个巡察反馈问题移交区医疗保障局继续整改……”近日,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区委巡察办主任李传亮宣布巡察反馈问题移交方案,会上对23个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责任主体进行变更,并将相关档案资料一并签字移交。

问题移交源于一次监督检查。不久前,该区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商务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清单竟莫名奇妙地“缩水”,由22个变为7个。经询问得知,机构改革后,商务局原有的粮食管理相关职责已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自行把“粮食企业守摊子、得过且过思想较为普遍”等15个问题做“销号”处理,理由是职能划走了,无法再继续整改。后经核实,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也未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接,导致问题整改出现中断,该纪检组迅速将情况上报。

“我们不仅要做好巡察后的问题反馈和问题整改成效量化评估工作,更要全时关注变化、全程组织协调,确保整改问题不能减少、整改责任不能落空,坚决将所有问题按时整改到位。”李传亮介绍道。

区委巡察机构迅速对涉改单位进行排查,查出4家单位涉及转出部分巡察反馈的问题,3家单位需接收继续整改。经对涉及的个性、共性问题进行归纳梳理,确定问题移交清单并制定方案。经区委主要领导同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由区商务局、区科学技术局、区物价局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23个巡察反馈问题的问题清单、整改情况、整改档案等分别移交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医疗保障局,并签订移交问题签收单。同时要求,新的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可以改变问题整改措施,但整改时限与原来保持不变,整改成效纳入巡察量化评估范畴。

“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的变更,让我们看到了新接手业务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为后续整改提供了努力方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朱贵涛说,“我们坚决认领并将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

与此同时,区委巡察办将移交的问题同步抄送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办公室迅速将问题分别通知到相应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日常监督,推动问题整改。

“问题整改不能有遗漏,责任对接不能有缝隙,日常监督不能有盲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闵浩说,“及时跟进变更问题整改责任主体,就是要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进度不断、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张东方 赵庆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