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巡视巡察

连云港市赣榆区:失而复得的30万元承包费

发布日期:2019-05-27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字号:[ ]

“杨组长,太感谢啦!要不是你们帮忙,这30万元还不知道啥时能要回来呢!”不久前,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委巡察组办公室,海头镇梁东沙村村民陆佰爱握着区委巡察组组长杨世翠的手,感激地说道。

这件事还要从该区部署开展的一项巡察工作说起。当时,赣榆区委第一巡察组进驻海头镇,下沉一级,延伸巡察至下辖村(社区)。进驻第二天,陆佰爱就来到巡察组反映问题。

原来,紧邻大海的梁东沙村,虾蟹养殖生意一直很好。几年前,陆佰爱和同村的杨增光合计,想要承包村南10亩虾塘。经村党支部书记杨定治同意,商定由陆佰爱出资30万元承包30年。为了尽快拿到虾塘承包权,陆佰爱凑齐钱款交付村里。然而,在签订承包合同之前,陆佰爱和杨增光之间关系闹僵,杨增光私下找到杨定治,独自与村里签了承包合同,过后又将这10亩虾塘以68万元转包给了他人。最终,陆佰爱不仅无法承包虾塘,多次索要钱款也无果。

循着这一问题线索,巡察组迅速进行核查,很快查明反映问题属实,责成海头镇党委迅速整改,并将问题线索移交给区纪委监委。

“此事绝非个例。”巡察组随即深入梁东沙村进行“全面体检”,通过入户走访、查账、个别谈话等形式,发现了更多违纪违规问题。

“要不是为了那几亩虾塘,谁愿在村里干!”调查中,一名村干部直言不讳地说。

据了解,该村一共500多亩虾塘,杨定治承包16亩,其姐夫承包44亩,村党支部委员张某承包45亩,原村委会主任梁某承包30亩……全村大小21块虾塘,共有13块掌握在村干部及“关系户”手中,且承包费远低于正常标准。

“在虾塘发包中违规操作、与民争利,是典型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基于违纪违规事实,赣榆区纪委监委决定对涉案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给予杨定治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相关责任人也被追究问责。很快,陆佰爱也拿回了属于自己的30万元。

既要解决问题,更要推动建章立制。通过对巡察中发现问题的梳理,连云港市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农村产权集中交易、村级财务乡镇代理、非现金结算、涉农信息阳光监管、“一委三会”民主治理等五项机制,从源头上加强基层治理。

“村里大事小情都严格按规定来,矛盾少了,工作才好开展。”梁东沙村新任党支部书记杨晨介绍,现在该村所有资产、资源及工程项目等一律要到镇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发包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不允许私自转包,如此一来,既公开公平公正,又盘活了资源。今年第一季度,该村集体就净增收入46万元。

不久前,梁东沙村村民张洪亮就在海头镇产权交易中心,通过竞价拍得30亩虾塘。“现在再也不用求人了,只要参与竞标就行!”对于未来,他信心满满,“一年挣10多万元没问题。”(赵庆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