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巡视巡察

扬州市:找准关键点,创新“五式”巡察法

发布日期:2019-05-27信息来源:党的生活·反腐倡廉版字号:[ ]

“以往延伸巡村,主要是以下看上找乡镇的问题,现在单独对村(社区)巡察,那是小河里撑船——一竿子到底。”邗江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邵国荣说。集中查阅资料、分组入户走访、形成综合报告……为了探索这些办法,他们起早贪黑、走村串户,每次一扎下去就是半个多月。如今,这样的巡察在扬州已成为常态。

先行先试 变“延伸巡”为“全面巡”

  “之前市县巡察关注重点只到乡镇一级,对广大的村(社区)关注不够,而村(社区)作为城乡社会最基本的单元,实现乡村振兴离不了他们。”十九大闭幕不久,扬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航向市委汇报了设想,把村级党组织作为独立巡察对象,变有选择的“延伸巡”为村村到的“全面巡”。扬州的思考与江苏省委巡视办部署对村(社区)全面巡察的探索不谋而合。

  2017年11月底,宝应县、邗江区根据扬州市统一部署开始了先行试点,首批巡察55个村(社区),发现并查处了宝应县郭庄村“小官巨贪”案、邗江区瓜洲村骗取种粮补贴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刚跨进2018年,扬州市及所属各县(市、区)就陆续编制了《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工作规划》,明确一届党委任期内,各县(市、区)委直接派出巡察组,对全市1379个村(社区)党组织全面巡察,紧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脱离群众的突出问题,督促村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群众基础。

总体设计、分步优化 创新“五式”对村(社区)巡察路径

  “对村(社区)巡察到底怎么搞?照搬市县巡察模式?不够接地气,也不符合村里的实际,简单化的搞微缩政策肯定行不通。”面对新领域的新挑战,就连经历数轮巡察的老组长、老纪检——江都区委巡察办主任曹文胜也犯了难。

  对村(社区)巡察既要注重模式上的有形,也要讲究方式上的有效。前后3个月,扬州市委巡察办先后召开20多次室务会激烈讨论,9次赴基层调研集思广益,反复推演、数易其稿,编制了《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手册》和《模拟卷宗》,精准定位对村(社区)巡察5个“关键点”,通过总体设计、分步优化,创新了“组合式、模块式、对单式、简易式、点穴式”对村(社区)巡察路径。2018年7月,在扬州召开的全省对村(社区)巡察工作现场推进会上,同行们对这一做法表现出了浓厚兴趣。

  “组合式”巡察,实行批量扫描。将一个乡镇辖区内所有村(社区)视为一个巡察整体,采取“巡镇带村”或“组合打包”形式,一次巡完所有村(社区),变“单个体检”为“批量扫描”。宝应县委第三巡察组在交叉巡察仪征市真州镇时,通过整体组合,仅用40天时间,既完成了对镇党委的巡察,又实现了对所辖29个村(社区)的巡察覆盖。

  “模块式”巡察,体现“灵活机动”。巡察中,各巡察组将被巡察对象按照经济富裕村、经济薄弱村、软弱涣散村、涉农和城市社区等进行模块化分类,合并同类项,分板块“排雷”,充分体现了灵活性和差异化。

  “对单式”巡察,实现“精准监督”。扬州市量身定制了“1+N”的“套餐式”巡察清单,“1”是聚焦政治巡察开列的17项共性监督清单,“N”是指聚焦精准扶贫、环境保护、“三资”管理等不同领域制定的9份个性检查清单,巡察组根据不同模块村(社区)特点,分别选取,因村配单、对单巡察。

  “简易式”巡察,做到“快进快出”。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扬州市优化对村(社区)巡察流程,将调阅资料、查阅账册、个别谈话、入户走访、现场调查作为核心程序,精细做好巡前准备,集中在乡镇办公,调阅资料、查阅账册,把更多时间投入入户走访和现场调查,巡后形成以乡镇为单位的综合报告、各村问题附列“问题清单”,集中向乡、村两级反馈,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点穴式”巡察,确保“深察细照”。在对村(社区)巡察时,巡察组先行查阅党务、事务和财务资料,每天集中会商发现问题和疑点,列出待进一步调查核实的事项,然后有针对性地深入了解。通过“点穴式”巡察,宝应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两天就发现了安宜镇郭庄村原主办会计贪污、侵占集体资金问题,被移交县纪委后立案审查,成为扬州市县级“留置”第一案。

直击群众“痛点” 增强群众全面从严治党获得感

  走访了解社区群众去文峰街道办事处办事被“禁”在了门外后,广陵区委第四巡察组立即前往实地查看,发现街办三楼安装着门禁,需要指纹验证才能进入,而街办的解释是“防止上访群众干扰正常办公”。巡察组当即向街办发出了《立行立改通知》,促使街办立即撤销了门禁、敞开了大门。

  围绕做好对村(社区)巡察“后半篇文章”,扬州各地通过边巡边纠立即改、清单反馈销号改、面上问题合力改、建章立制长效改、执纪问责促整改“五改”聚力,推动纠正和查处了一批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高邮市委第二巡察组在对村(社区)巡察中,发现9名已死亡人员领取7万余元优抚金的“奇葩”事。经移交纪委立案审查,2名乡镇民政干部因未及时核减人员死亡信息,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仪征市在对村(社区)巡察中发现,有的村通过虚增“小微工程”款的方式,报支一些烟、酒等不合规开支。在面上整治时,仪征市改进“阳光三农”系统,增加了村级“小微工程”工程款申报审核、工程项目验收和审计的程序,所有工程款只有通过了系统比对、识别后才能拨付,有效杜绝了虚报问题的发生。

  2017年12月以来,扬州已巡察村(社区)706个,占规划总数的51.2%,发现问题5170个,移交问题线索326条,立案审查1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6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老百姓痛恨什么,对村巡察就要推动解决什么。我们将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持续擦亮对村(社区)巡察利剑,更好关注民生、维护民利。扬州对村巡察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痛点’,重点巡、重点改,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增强群众全面从严治党的获得感。”扬州市委巡察办主任蔡蕾介绍。(葛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