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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通报4起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9-06-06信息来源:镇江市纪委监委字号:[ ]

为压紧压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严肃查处秸秆禁烧工作失职失责行为,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职尽责,6月6日,市纪委监委通报全市查处的4起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关于镇江新区姚桥镇三桥村秸秆焚烧问题。2019年6月,镇江新区姚桥镇三桥村发生一起秸秆焚烧情况,过火面积较大,造成严重生态环境污染。镇江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受到诫勉问责,姚桥镇人大主席卢宏升受到停职检查处理,姚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占丰福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姚桥镇环保所所长吴军民受到诫勉问责,三桥村党总支书记丁峰受到免去党内职务处理和党内警告处分,三桥村主任杨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关于丹阳市开发区大贡村秸秆焚烧问题。2019年6月,丹阳市开发区大贡村发生一起秸秆焚烧情况,过火面积较大,造成严重生态环境污染。丹阳市政府分管领导受到诫勉问责,丹阳市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谭纵横受到停职检查处理,大贡村党总支书记史国庆受到免去党内职务处理。

关于丹阳市皇塘镇两起秸秆焚烧问题。2019年5月,丹阳市皇塘镇发生两起秸秆焚烧情况,造成生态环境污染。皇塘镇丁桥村党委书记戎伟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皇塘镇积善村党总支书记戴江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关于丹徒区辛丰镇多起秸秆焚烧问题。2019年5月,丹徒区辛丰镇发生多起秸秆焚烧情况,造成生态环境污染。辛丰镇副镇长徐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辛丰镇龙山村党委副书记朱剑锋受到诫勉问责,辛丰镇石城村党总支书记茅春野受到诫勉问责。

市纪委监委强调,以上4起典型问题,暴露出我市一些地区对群众关切的环境问题重视不够,抓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强,管控措施不到位,相关责任人没有严格落实禁烧责任。

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紧迫性,务必认真落实省、市有关秸秆禁烧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完善网格化秸秆禁烧管理责任体系,确保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不受影响。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深入扎实开展秸秆禁烧专项督查,加大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支持秸秆禁烧的良好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及时启动问责调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失职渎职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