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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低保岂可走“捷径”

发布日期:2019-08-13信息来源:滨海县纪委县监委字号:[ ]

去年5月,接到来电实名举报反映五汛镇村干部郁某某等人贪污村民骆某某的2014年养猪扶贫款的问题线索后,纪检监察三室主任带着我去五汛镇前进村核实情况。

来到前进村六组,我们找到村民骆步洲的家,初步判断该户经济较为困难。

“村干部的行为太恶劣了,这样的家庭个体经营项目补助款也伸手。”我感到非常气愤。

“小杨,我们干纪检工作的,凡事不要过早下结论,我们这不是还没开始核实吗?怎么就将反映人的话当真呢?”

“项目也早报了,别人家补助都下来了,他家的补助还能凭空消失不成?”我心有不甘。

“我们要用事实说话,每得出一个结论都不能靠猜测、靠推理。”主任严肃地指出我的轻率。

“你好,你家2014年申报养猪项目了吗?有没有领到养猪补助?”

“没有,我家申报的是养羊项目,也没有领到补助。”

……

通过调查了解,我们得知骆步洲因患癌症已于2013年7月1日死亡,并被注销了户口;儿子残疾,儿媳在家务农,家庭经济比较困难。2014年骆步洲儿媳以骆步洲名义申报低收入农户个体经营项目,村组干部明知骆步洲已死亡,仍同意上报。

事情已经有了初步的进展,我们一刻不停赶往村部,找相关村干部进一步调查了解。

“郁书记,2013年下半年,骆步洲这户评定低收入农户时,实际情况你清楚吗?”主任单刀直入地问。

“清楚。”郁书记回答道。

“低收入农户申报程序你是否清楚?”

“清楚。”

“那为什么还要以一个死亡人的名义申报?”

“说实话,骆步洲这户确实符合申报条件,本来应该先取消再以其家人名义再申报,但我们为了图省事,直接由其儿媳以骆步洲的名义申报。”

“那他们家的补助款呢?”

“哪有什么补助款啊,项目申报到镇农经中心时被核销了,我们怕他们难过,瞒着没有将实情告诉他家,唉!真没想到好心办了坏事。”面对这样的结果,郁书记悔恨不已。

“我对不起骆步洲的家人,害他们没有拿到扶贫补助款。我违反了规定,自愿接受处理,积极改正、绝不再犯。”

随后,我们又到镇农经中心进一步核实,郁书记的话得到了印证。不久,该村支部书记郁某某、村主任赵某某、村会计刘某某受到相应的党纪处理。

这个案件给了我很深的感触:群众利益无小事,要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基层干部更要将工作做细做实,不可不按规定走“捷径”,最终弄巧成拙,导致群众利益受损。(梁海平 陶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