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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好用好《规则》《规定》 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

发布日期:2019-08-14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字号:[ ]

近日,经党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印发《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随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办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培训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党课暨全国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切实抓好《规则》《规定》等法规的学习贯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习掌握、贯彻运用《规则》《规定》,忠实履行党章、宪法赋予的职责,依规依纪依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

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是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双重职责,必须始终坚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党中央指明的方向和提出的要求履职尽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权运用得好,才能够保障公权力正确行使,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规则》和《规定》,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为确保纪检监察机关正确行使监督执纪执法权提供了遵循,体现了对新时代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的高标准、严要求。遵照《规则》和《规定》履职用权,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表现,体现着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对党中央的绝对忠诚。

《规则》和《规定》在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中,是具有十分重要作用的程序性法规。它们贯穿于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监督执法处置、审查调查等各项工作全过程,各种实体性纪律法律法规的运用,都要遵循《规则》和《规定》的程序。这两部法规是中间枢纽,上承各种实体纪法,下接各项监督业务、审查调查、各种工作措施,以及内部分工配合、衔接保障、纪法贯通等,还有与外部和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法法衔接等。《规则》和《规定》既赋予纪检监察机关依照程序履职的权力,又严格限定了权力的内容和边界,程序许可与监督制约并重。遵照程序规定,才能保证实体纪法的实施,维护实体和程序的正确公正,确保公权力受到严格监督和约束,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法规制度制定了,还须执行到位。学好用好这两部法规是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抓实抓好,确保落地生根。要把学习《规则》和《规定》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同对照党章党规查找问题差距结合起来,同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检视整改问题结合起来,认真学习研究吸收,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将《规则》和《规定》作为全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以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都应熟练掌握应知应会的内容,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扎扎实实练好内功,把制度规定转化为习惯自然、行动自觉。

打铁必须自身硬。党中央和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期望越高,我们的责任越重,在行使权力上要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要严之又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规则》和《规定》,刀刃向内,加强管理监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零容忍”,坚决防止“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从严从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让党中央和人民群众放心、满意。(本报评论员 聂新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