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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调研员王维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日期:2019-09-29信息来源:连云港市纪委监委字号:[ ]

据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连云港市委批准,连云港市纪委监委对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调研员王维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维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反工作纪律,工作失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违规借用公款;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滥用职权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和单位行贿罪,且党的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维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款物随案移送。

王维有简历

王维有,男,汉族,1965年6月出生,江苏赣榆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赣榆县龙河乡办事员、生产助理兼环保助理、党委秘书,海头镇党委秘书,2002年6月任赣榆县沙河镇党委秘书,2003年12月任赣榆县沙河镇副镇长,2006年2月任赣榆县沙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2007年10月任赣榆县沙河镇党委副书记,2011年2月任赣榆县沙河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1年12月任赣榆县(区)沙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15年2月任连云港市赣榆区金山镇党委书记,2017年6月任连云港市赣榆区沙河镇党委书记,2017年10月任连云港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副调研员,2019年1月任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