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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丹徒区:涂改发票撕开土方工程伪装

发布日期:2020-01-21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字号:[ ]

“我陷入了对金钱的狂热,最终害了自己,有家回不了,有钱花不掉。如果有机会,我要告诉那些村干部,违纪违法的事情坚决不能做!”2019年10月30日,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石城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荣成因犯贪污、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9年初,丹徒区纪委监委偶然发现石城村一笔总额22万余元的“强村富民双达标”大楼土方工程款有蹊跷。报销附件中没有所谓土方工程的立项、验收等资料,仅有一张工程发票和一纸粗糙的工程协议。更奇怪的是,工程发票的收款方“王重聂”被涂改成某劳动服务公司。

这笔明显属于“三重一大”事项的开支,为什么手续如此简单、草率,甚至连报销发票都被涂改?调查组围绕这笔可疑支出,分两路展开调查。

一组调查人员找到从事土石方生意的王重聂核实土方工程相关情况,得到的答复是:“我确实在那里倒过土,但这不是一个工程。我当时在石城村对面承包了一个项目,有大量的土石方没处倒,为了节约成本,就请当时的石城村村委会主任王荣成帮忙找块洼地就近倒土,就在‘强村富民双达标’大楼南侧。”

“你有没有在石城村领过工程款?”调查人员继续询问。

“我求村里帮忙,怎么可能收村里的钱呢?村里不收我的钱就不错了。”

至于发票,王重聂的解释是,王荣成说村里有费用要处理,让他开了一张20万元左右的填土工程发票帮他们走账。

同时,另一组调查人员调取了这笔工程款的走向,发现工程款汇入某劳动服务公司账户后,即被取现。该公司承认没有实际做过这个工程,而是王荣成安排在公司走个账,钱最终到了王荣成手上。

根据初核情况和掌握证据,丹徒区纪委监委对王荣成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起初,王荣成并不配合。

“‘强村富民双达标’大楼南侧的土方工程是怎么回事?”

“多少年前的事情了,不记得了。”

“你看看,这张发票收款人被涂改了,怎么回事?”

“原来开错了,后来发现不对,就改过来了。”

“谁改的?”

“不记得了。”

“石城村支付了22万多元的工程款,这笔工程款为什么没有经过集体研究?钱到底被谁拿走了?”

“某劳动服务公司做的工程,当然是公司拿走了。我安排会计打过去的。不信的话,可以叫他们跟我对质,我在这里面没有问题!”

“那我们换个话题,谈谈你在外放贷的情况?”办案人员出示了掌握的书证。王荣成对两份内容一样、收款人不同的工程协议无法自圆其说,对在外大额放贷的资金来源也无法说明,开始动摇。

在政策教育和事实证据面前,王荣成最终一五一十供述了事实真相。

2014年上半年,王重聂找王荣成帮忙,想在石城村找块洼地倒土。王荣成便打起了如意算盘。一方面,他说服时任石城村党总支书记魏某同意实施“强村富民双达标”大楼南侧洼地的填土工程;另一方面,他安排王重聂的土石方车队抓紧运土,还派人在现场计量,造成热火朝天的施工假象。在王重聂看来,村里给空地倒土,是帮自己的忙,无需收费;在外人看来,村里找王重聂购土填洼地,是个填土工程,需要付费。王荣成正好钻了这个空子。

之后,王荣成对王重聂谎称村里有费用需要处理,让其制作了一份总额为227562.5元的虚假土石方填土工程协议,并开具同等金额土方工程发票。2014年11月,王荣成将经过签字审批的发票交村财务报支,但因票据金额过高,按财务规定无法转入个人账户。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王荣成联系自己熟悉的某劳动服务公司帮忙走账。王荣成亲自动手,将发票收款人“王重聂”划掉,改为某劳动服务公司,并重新伪造一份土方工程协议,拿出自己保管的村委会公章盖章确认,重新交村财务报支。工程款支付给某劳动服务公司后,王荣成便迫不及待地要求公司取现给了自己。

综合其他违纪违法事实,2019年3月21日,王荣成被开除党籍,同时责令其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村党总支原书记魏某也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受到问责处理。(田奇 胡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