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涛,男,汉族,1971年9月生,江苏兴化人,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现任省纪委常委,连云港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1990.09—1994.08 南京经济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系粮食工程专业学习
1994.08—1995.04 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镇党委秘书
1995.04—1996.04 南京市栖霞区马群镇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6.04—1998.11 省纪委执法监察室科员
1998.11—2003.03 省纪委执法监察室副主任科员
2003.03—2004.03 省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科员
2004.03—2005.08 省纪委执法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2001.09—2004.07中央党校党员领导干部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5.08—2008.01 省纪委法规研究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2008.01—2013.11 省纪委法规研究室副主任(正处级,其间:2011.03—2012.01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2013.11—2015.12 省纪委法规研究室主任(副厅级)
2015.12—2016.06 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副厅级)
2016.06—2018.01 连云港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8.01—2019.07 连云港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9.07— 省纪委常委,连云港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十三届省纪委委员、常委,省十三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