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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情交换的助学金

发布日期:2020-12-04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字号:[ ]

日前,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纪委监委调查组在检查沙头镇幼儿园申报领取贫困生助学金情况时发现,2018年以来,该园先后4名学生违规申领贫困生助学金,均为该镇村干部的子女。

“助学金补助对象为何集中在村干部子女身上?是什么原因导致助学金‘跑偏’?”调查组在调阅相关档案,逐一核对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时候,发现了不少疑点。

经核实了解,各幼儿园在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基础上,会向家长发放助学金申请表,家长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申报表交至幼儿园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审核后再交至上级主管部门。

为弄清楚事实,调查组找来幼儿园负责人张某凤了解情况。

“幼儿园贫困生助学金都是发给哪些家庭的?”调查组开门见山地问道。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残儿童、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以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这些都是上级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张某凤对答如流。

“那么经济困难家庭子女不能都是村干部家的吧?”调查组人员继续追问。

面对突如其来的发问,张某凤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随后支支吾吾地回答:“肯……肯定不是的。”

“请你看一看这几份材料。”调查组人员随即将4名村干部子女的助学金申请材料放在张某凤面前。

张某凤自知无法隐瞒,如实交代了问题。原来,沙头镇幼儿园没有按照上级要求成立评审小组,所有的材料审核都是张某凤一人经手,因和几名村干部比较熟,平时请他们办事的地方也不少,就想用手中权力为她欠的“人情”买单,便把心思动到贫困生助学金上,帮4名村干部伪造申报材料,加盖幼儿园的公章,顺利获得了财政补助。随后,调查组成员找来4名相关村干部进行核实,4名村干部均对违规申领贫困生助学金的事实供认不讳。

最终,张某凤因未正确履行职责,被沙头镇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4名村干部因违规申领贫困生助学金,被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助学金全部退缴。(戴文娜 崔田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