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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关于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的调研

发布日期:2020-02-20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字号:[ ]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公报指出,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日前,江苏省宿迁市纪委监委成立课题组,对推动基层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开展了调研。

存在问题

落实“两个责任”主动性不足。一些基层单位党组织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抓“两个责任”落实缺乏有效举措,满足于年初分解任务、年底检查考核。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没有做到主动抓、经常抓,问题导向不突出、措施要求不具体,上热下冷等现象一定程度存在。

落实“两个责任”联动性不够。“两个责任”是同一责任范畴内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片面把“两个责任”割裂开来,认为主体责任就是党委的,监督责任就是纪委监委的,没有真正把“两个责任”很好结合起来,“两个责任”落实的效果有待提升。

运用“第一种形态”有效性不强。党委(党组)是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责任主体,但一些党组织和主要领导干部不敢担当、不会担当、不愿担当,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存在思想认识片面、运用方式简单、实施情形随意、后续跟进不够等问题,经常把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责任推给纪委监委。

原因分析

思想认识有差距。有的基层党组织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理解不到位,主动履职不到位,凡此方面工作一律批转给纪委监委落实。同时,有的基层纪委监委政治站位不高,不能正确理解“协助”与“监督”之责,一味强调协助,不敢也不愿督促相关党委切实扛起主体责任。

督促检查跟不上。有的党组织存在“重部署、轻落实”倾向,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不关注、不了解,缺乏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导致有的党组织落实责任走过场,责任落实层层递减。

工作合力没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包括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的监督责任,也包括组织宣传等部门的职能责任和分管领导的“一岗双责”责任等,需要全党上下同心一起抓。但从当前基层调查情况来看,对于“两个责任”,基层相当比例干部认为是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的责任,一些基层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和组织、宣传等部门都抱有“事不关己”的想法,各部门之间以及班子成员之间齐心协力、统筹推动责任落实的合力尚未有效形成。

对策建议

压实责任体系。管党治党责任不仅要纵向层层压实,还要横向延伸,形成落实责任贯通联动的严密网络。坚持以“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推动将落实“两个责任”由党委、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延伸到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形成党委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同时,抓好监督检查和考核运用,发挥以上率下引领作用,层层传导压力。

创新落实机制。创新履责方式,认真落实多方联谈机制,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岗双责”联动落实,真正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起来。重视运用信息技术,健全完善“两个责任”记实管理平台,不断提高履责的主动性有效性。坚持把“两个责任”落实同政治生态监测预警工作相结合,对政治生态问题较多、被多次预警的,及时开展多方联谈,提出整改要求。

强化监督检查。要围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根据“两个责任”记实管理平台发现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核查,对经查确实存在问题的,严肃追究问责。加强监督执纪力度,对责任落实不力或检查中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岗双责”责任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接受群众监督。要不断拓展群众参与渠道,重视发挥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反映全市各地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作者陆野系江苏省宿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