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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户拿到了迟来的螃蟹钱

发布日期:2020-03-06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字号:[ ]

  

响水县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潘金山(左一)和同事对养殖户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记录。(赵锦 摄)

“1500元螃蟹钱拿到了!要是没有你们到我们海滩渔塘走访监督,这钱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真的是感谢啊!”3月1日,当江苏省响水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潘金山再次来到三圩盐场督查时,养殖户林某激动地说。

    1500元钱为何“迟到”了?这还要从该派驻组近期开展的一次疫情防控专项督查说起。

    2月17日上午,该县纪委监委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下沉一线,督查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的同时,开展作风监督检查。

    “大爷,我们是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今天来了解场里干部的工作作风和疫情防控情况,也看看你们有什么困难需要我们帮助的。”

    “还真有一件事,不知道你们管不管?”一位操着浙江口音的渔民问。

    “不要有顾虑,说说看。”潘金山鼓励说。

  原来是春节前,场里一名王姓工作人员向养殖户林某购买26斤螃蟹,林某碍于情面不好当场要钱。结果,两个月过去了,螃蟹钱还没收到。

  这时,又来了几位养殖户向督查组反馈问题。

    “那边的路面破损,我们到塘口喂鱼不方便。”

  “养殖水面承包存在不平等现象,是否能统一进行招投标?”

  ……

    “大伙放心,我们一定把问题反馈给场里,给大家一个合理的答复。”潘金山一字不漏地记下。

    当天,督查组就到三圩盐场场部找到了这名王姓工作人员。经了解,王某是受亲戚所托想从场里买一些新鲜的海产品,于是从养殖户林某处买了些螃蟹,后来因为林某去住院养病了,结账的事就被耽搁了。

    “在防疫的关键时期,更不能出现损害群众利益的事。”面对督查组的批评提醒,王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尽快将1500元送给养殖户。

    场领导收到督查反馈后十分重视,对王姓工作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对督查组反馈的其他问题展开会办,提出了有效整改意见。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通讯员 赵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