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演艺集团党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4-27 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 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0日至11月1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演艺集团党委进行了巡视。12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演艺集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扛起巡视整改政治担当

12月26日,在巡视反馈会上,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郑泽云代表党委表态,坚持政治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结果导向、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敢于担当负责,从严从实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巡视整改取得更大成果。为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集团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董事长郑泽云同志为组长、党委委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具体事宜。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六个方面35个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一研究梳理合并,制定了《江苏省演艺集团党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省委巡视整改清单》,组织落实110项整改具体措施,明确了每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党委书记、董事长郑泽云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多次主持召开集团党委会和专题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反馈意见,对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分类汇总,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巡视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对账销号。对现在就能解决的问题,要即知即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对共性问题,要建章立制改;对个性问题,要举一反三改;对易反弹有回潮的问题,既要反复盯着改,又要追究责任。

(三)坚持领导带头,逐项逐级压实整改任务

集团党委根据列出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条落实整改措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郑泽云对重点难点问题坚持主动抓、亲自抓,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有效解决;牵头党委委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整改事项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督办;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担责、积极作为,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抓好落实。3月25日,集团党委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党委委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带头认领问题、对号入座,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坚持立行立改,不断强化巡视整改工作

集团党委始终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全面推进集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契机,坚持将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贯彻落实省委“文化建设高质量”要求相结合,与集团实现“三个一流”的目标定位相结合,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担当、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促进集团各项工作提升,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推进文化高质量发展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工作论述和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讲话精神。明确省演艺集团全省唯一的省属国有演艺类文化企业的定位,努力挖掘江苏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充分利用“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大运河文化带等战略机遇,努力打造一批能够代表中国、代表江苏的标识性文化工程,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精品力作。二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集团党委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中央和省委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娄勤俭、吴政隆同志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省纪委关于四起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赵乐际同志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2019年省委常委会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情况的报告》和《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情况的报告》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政治能力,紧紧围绕省属文化企业使命,履职尽责谋求集团文化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快推进深化改革。对于深化改革“后半篇文章”,集团领导亲自推动,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按照集团深化改革方案,已经明确路径的紧抓快干,已经落实的巩固提升。针对涉及演职员工切身利益的实施重点突破,形成示范和带动效应,如为演职员工缴足缴全“五险一金”,提升向心力和凝聚力;针对“一团一方案”等深化改革中的难点问题,抓紧调研,明确艺术生产一线所急所需,综合研判分析,通过多种途径积极争取深化改革再破题。

2、关于“具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建立”问题的整改。一是2月至今,多次召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市场化经营机制建设”讨论会。按照“双效统一”原则,继续深化演艺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结合院团艺术门类特点,针对性制定“一团一方案”,加快实施进度。二是严格执行《省演艺集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议事规则》要求,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领导班子会议事规则》以及《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切实做到全面完整、详细真实、规范准确、专人记录。三是对全年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进行梳理,制定《2020年度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目录》,包括新调整后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党委委员分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分工分解表、2020年重点任务分解表等7项内容,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四是按照工作程序完成工会法人注册、开设财务专户、会员发展等工作,但由于缺乏相关工作经验,还没有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作用,计划到兄弟单位取经学习,以扎实推进工会建设,为集团改革发展服务。

3、关于“深化改革缺乏实质性举措”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集团深化改革框架,加快推动“一团一方案”的实施。对外,以集团为单位,向上级部门争取相关支持政策,解决集团面临的共性问题;对内,以锡剧团、京剧院、歌剧舞剧院为改革示范院团,根据各院团不同目标定位,以艺术生产、人才培养、艺术创作等不同方面为重点,给予差异化资源配置,形成与院团发展相匹配的资源配置方式,分类解决个性问题。二是就做好集团深化改革“后半篇文章”展开专题研究。围绕主责主业,延续文化“走出去”的良好态势,继续推动歌剧《鉴真东渡》《拉贝日记》赴海外巡演;发挥戏曲艺术门类在省内乃至全国优势,加快推动戏曲传承体系建设;延伸产业链方面,加快对艺术电影等成熟板块经验的总结推广,对演出院线、文旅演艺、艺术教育板块进行可行性分析,明确目标定位。三是将深化改革、演艺学院、演出院线、知识产权和文旅演艺等产业延伸板块纳入集团“十四五”重点项目,分析研究研判细化。

4、关于“实现‘双效统一’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一是调整《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指标。继续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经营管理的内容调整为社会效益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两项内容,探索形成市场倒逼的压力传导机制。二是做好品牌剧目演出市场拓展,按照“政府扶持、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在社会效益优先的同时兼顾经济效益,进一步提升和拓展剧目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三是实施“演艺+”工程,深化演艺与互联网、与旅游的整合。谋划集团产业延伸、拓展发展方向与目标,分别与秦淮区政府签订“秦淮有戏”、太平南路演艺街区等战略协议。拟以宜兴市徐舍镇规划建设“江南戏曲影视基地”,作为中国戏剧梅花奖数字电影工程摄制、江苏电影局戏曲电影摄制基地。

5、“促进艺术生产创作繁荣措施不够有力,扎根一线思想树立不牢”问题的整改。一是为做好交响合唱《大运河之歌》前期筹备工作,1月8日—14日,该创作组赴大运河沿岸采风,采风团队自山东一路南下,途径济宁、台儿庄、淮安、高邮、扬州、无锡等多个大运河沿线城市,搜集创作素材。二是集团计划在2020年实施公益性惠民演出“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以基层社区和农村为重点,以音乐、舞蹈、戏曲、曲艺等艺术形式,以广场、剧场、田间地头等多种演出形态,演出1500场以上,覆盖全省13个地市。并将此活动作为全面小康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项目上报省委宣传部。

6、“统筹艺术生产创作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结合已经出台的《江苏省演艺集团关于艺术生产新创复排和对外合作剧(节)目申报立项管理的暂行办法》,邀请艺术指导委员会委员进入主创班子或参加剧目讨论,为剧目把关。艺术生产部3月以来先后组织了京剧《出征前夜》、昆剧《眷江城》《痕迹·瞿秋白》剧目研讨会,邀请省内外专家对集团2020年新创剧目加工提高展开讨论,提出意见建议。二是给予青年创作人员展示平台。由青年创作人员编剧的“抗疫”题材京剧《出征前夜》经专家研讨、修改提升后已进入排练阶段。

7、关于“精品力作数量不多”问题的整改。一是有序组织落实2020-2021年创作规划,结合2020年“质量效益提升”年,按照“创作一批,投入排演一批,加工打磨一批,挖掘传承一批”的要求,做好题材规划,明确2020年新创剧目13台,复排剧目20台,着力打造艺术精品生产高地。二是结合已经出台的《江苏省演艺集团关于艺术生产新创复排和对外合作剧(节)目申报立项管理的暂行办法》,启动2020年剧目申报立项工作,对艺术质量严格把关。三是加强剧目推介力度。推介昆剧《梅兰芳·当年梅郎》申报2020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推介昆剧《眷江城》、话剧《围城之恋》、歌剧《周恩来》、国风音乐会《听·见运河》、交响曲《大江南》、扬剧《李银江》申报2020年江苏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推荐昆剧《痕迹·瞿秋白》、话剧《黑马河畔的白马村》、交响合唱《大运河之歌》、流行国风音乐会《听·见运河》等10部剧(节)目参加2020年江苏省舞台艺术作品创作选题申报。

8、关于“艺术人才队伍建设存在明显短板,人才匮乏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一是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加大集团现有优秀人才的培养使用力度,开展优秀艺术人才引进计划,引进省内外优秀青年文艺人才和新秀,促进集团剧目创作、艺术生产的可持续性发展,构建江苏演艺人才发展新优势,为业务院团推出青年领军人才制定相应政策,已修订并出台《江苏省演艺集团关于优秀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二是依托“名家传戏——当代戏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等培养工程,在集团内部大力开展“传帮带”活动,加大对顶尖艺术人才的培养力度。三是提升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计划性,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已与省戏剧学校、扬州文化艺术学校合作培养昆剧、扬剧等戏曲后备人才,并计划于2020年委托省戏剧学校开设六年制京剧班,招收京剧专业委培生50名,含演员40名,乐队演奏员10名,招生方案已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四是通过外请主创团队,以“一对一”的形式近距离提供学习提升机会,努力提高现有人员舞台实践、业务能力和业务素养。通过多部歌剧历练,集团已有多人逐步实现从C组到B组,再到A组的跨越。

9、关于“人才引进激励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大集团引才力度,规范招聘流程,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为集团稳定、持续和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保障,已修订并出台《江苏省演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试行)》《江苏省演艺集团公开招聘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集团民族乐团引进中央音乐学院指挥专业研究生1名,木偶剧团新进木偶操纵员2名,小昆班46名委培学员也将于2021年毕业进团工作。二是持续举办黄孝慈戏剧奖评选活动,在集团营造比学赶超氛围,为获奖演员制定培养方案。

10、关于“拴心留人氛围营造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通过提供合适的岗位和平台,激发人员的“事业心”。集团“以人为本”,按需定岗,通过招聘专业人员、择优录用海外留学人员、项目制方式引进人才等多种方式,为各艺术门类专业人员提供合适的岗位,搭建事业平台。二是在集团内部营造干事创业氛围,提升人才“上进心”。注重培养与挖掘队伍内部的党务、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等人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努力提高员工队伍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注重在工作第一线和优秀青年员工和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注重以“传帮带”的模式引导实践,通过给予平台、机会、荣誉,一批青年人才不断成长。三是重视民生,努力提高演职员工生活待遇。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了困扰员工多年的五险一金问题。2019年出台《江苏省演艺集团管理服务部门“考勤奖”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暂行办法(试行)》及提高普通员工“绩效工资”等文件,适当增加了绩效工资基数。2019年演职员工平均收入较2018年同期增长13%。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集团演出全部停止,各院团演出场次、演出收入及演职员演出补贴和绩效工资大幅减少,上级领导及集团领导班子非常关心、关注疫情给集团以及演职员收入带来的影响,已通过预发场次补贴,给予员工生活上的基本保障。四是于2019年成立了工会等群团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020年4月在省部属企事业工会的帮助下,集团工会积极发挥作用,运用“掌缘”婚恋交友平台的“职工婚恋交友专区”系统,鼓励集团单身职工参与注册、使用交友平台。

11、关于“‘出人出戏’保障机制建设不力,艺术生产经费保障不到位” 问题的整改。一是拟向上级部门建议将全面完成省演艺集团深化改革任务作为我省文化发展改革需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列入“十四五”文化发展改革规划。重点解决艺术创作生产经费省级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二是已研究制订集团内部演出场次补贴新政策,重点扶持国家艺术基金、省艺术基金项目。三是根据已签订的2020年的目标管理责任书指标要求,结合《江苏省演艺集团关于艺术生产新创复排和对外合作剧(节)目申报立项管理的暂行办法》,督促院团做好剧目创作规划、经费落实、绩效考核等工作。

12、关于“演出设施设备匮乏陈旧”问题的整改。一是继续发挥紫金大戏院、江南剧院、兰苑剧场和国民小剧场等现有剧场演出阵地作用。二是对于出租的剧场资产集团将在合同到期收回后,重新规划使用。三是经集团积极争取,通过深化改革,省财政已安排资金解决了江苏演艺排练中心建设和部分演出器材、乐器的更新等问题。对于尚未更新的演出器材设备和乐器等,集团将做好更新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实施。四是在省委宣传部的领导下,集团加快推进江苏演艺排练中心建设改造工作,力争江苏演艺排练中心能够按计划投入使用。

13、关于“市场开拓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将演出场次纳入集团剧目申报立项考核内容,要求集团投资项目自首演起三年内演出满60场,对于未完成演出场次的单位以《目标管理责任书》评估验收减分形式进行惩处。

14、关于“统揽全局能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在完善原有制度基础上,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廉政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巡察工作、“三重一大”、艺术生产、人力资源等多个方面的制度,规范了工作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内部管理工作逐步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委、领导班子、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注重发挥集体智慧,统筹不统揽,不搞“一言堂”,不独断专行。三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3月5日召开2020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暨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和2020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签约会议,以签订《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暨意识形态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形式,层层传导压力,让压力变成动力,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四是激发集团创造活力,履行宣传文化职责。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双效统一”原则,于1月18日召开2019年总结表彰大会,选择一批彰显时代精神、传播主流价值的新创优秀剧目进行“会演”,展现江苏唯一的国有演艺类文化企业的原创力和艺术实力,提升员工的自豪感和使命感,取得较好反响。

15、关于“班子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一是结合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实际情况,于3月完成了领导党委委员分工、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集团党委副书记周东亮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兼任锡剧团团长。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鸿良不再兼任昆剧院院长。做到权限明确,职责清晰。二是现有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年龄、知识、专业结构配备合理。班子成员以65后为主,并选配了一位75后年轻干部。领导班子成员中3位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3位“梅花奖”获得者,8位均拥有高级职称,专业涵盖艺术、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等多个领域。在2019年度省委组织部对集团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测评中,集团领导班子总体评价为96.30%,领导干部个人考核测评优秀和称职率达到90%以上,均为优秀。三是研究并已经制定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任务分解表,主要内容包括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责任分解、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解、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等,班子成员间有配合、有分工,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四是充分发挥艺术家干部在行业领域中的示范领军作用,深化与相关单位的合作,积极拓展戏曲影视、文旅演艺等业务板块,与秦淮区分别签订“秦淮有戏”系列项目--秦淮·非遗馆合作经营项目、太平南路演艺街区战略合作项目。五是召开2020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暨意识形态工作大会,集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充分发挥集团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提出警示教育建议,继续肃清刘金星造成的不良影响。

16、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末位表态制度,并按规范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做到决策决议事事留痕。二是拟研究修订党委会、领导班子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各类会议决策事项范围,厘清了各自权责边界。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会前主动加强交流沟通,会上积极发表意见建议,严格控制会议议题,保证决策论证的质量。四是加快推进深化改革“一团一方案”进程,将其纳入集团“十四五”规划。

17、关于“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存在短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能层层落实”问题的整改。一是根据集团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制定了《2020年集团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分工表》,明确了分工单位和工作内容,强化了班子成员的责任。二是调整集团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加强意识形态责任制建设。三是根据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在集团党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党委班子成员同志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进行检查剖析,开展谈心谈话,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到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进行剖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四是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已于3月中旬召开第一次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汇报,总结2019年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工作计划。五是重新制定2020年度《党建、党风廉政暨意识形态目标管理责任书》,主要分为党建工作方面40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30分、意识形态责任工作方面30分,集团党委于3月5日与各党支部完成签订。六是加强演出阵地意识把控。结合已经出台的《江苏省演艺集团关于艺术生产新创复排和对外合作剧(节)目申报立项管理的暂行办法》,以制度化形式将外请剧目与集团剧目共同纳入意识形态把关内容,确保内容健康向上、传递正能量。

18、关于“艺术生产报批审查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修订《江苏省演艺集团关于艺术生产新创复排和对外合作剧(节)目申报立项管理的暂行办法》,建立艺术生产报批审查制度,召开研讨审核会议四次以上,积极发挥艺术指导委员会职能作用,从剧本构思、选题、内容及主创团队等方面对剧本进行意识形态把关。二是已组织召开新创抗疫题材京剧《出征前夜》和京剧、昆剧《眷江城》,红色题材昆剧《痕迹·瞿秋白》及复排剧目中篇评弹《钱学森》等剧本研讨会,进行意识形态把关。受疫情影响不能到会的部分专家也通过网络形式提交了审读意见。后期,集团严格执行艺术创作审查机制,对年度新创剧目,将依次安排专家研讨、审核把关。三是严格演出活动报批程序。所有在集团剧场演出的剧目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经属地演出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并取得演出许可证后,方能在剧场演出。

19、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正在研究拟定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制度,做大做强网上正面宣传,改进创新网络正面引导,激发网络空间正能量。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和管理,明确“两微一端”的管理员和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加强对各单位(部门)归口管理的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服务的管理和信息审核发布。三是根据《江苏省演出公司关于剧场演出剧目意识形态的管理把控办法》,坚持对引进剧目、租场演出剧目意识形态进行管理。

20、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对党的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坚持党建和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互相促进,推进党建各项工作,利用管理服务部门例会和艺术生产专题工作会议,听取各单位负责季度工作汇报及工作计划,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调整了集团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明确了职责权限,进一步强化了责任落实。三是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一次理论学习,进一步提升了领导干部理论修养,努力做到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发展。

21、关于“组织生活走过场”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三会一课”与院团实际结合。3月27日,民族乐团党支部开展“致敬最美逆行者——向鼓医抗疫英雄学习”党员学习活动,与南京鼓楼医院赴湖北武汉医疗队代表视频连线,从抗疫一线事迹中接受教育。二是针对“学习强国”活跃度不够高等问题,集团张贴“学习强国”党员积分排名、支部学习情况公示,引导党员对标先进,加强平台使用频率,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学习意识”,发挥平台作用。

22、关于“支部建设和党员管理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集团领导班子围绕党支部建设、班子团结等问题,对个别党支部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约谈,以提高政治思想认识,加强班子团结,提升支部凝聚力。二是完善党组织制度建设,各基层党支部把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必修课,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报集团党委备案。三是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 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坚持开展党员述职述廉以及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定期听取、讨论基层支部的工作汇报,定期邀请专家教授集中授课,定期开展现场红色教学,全面接受党史、新中国史教育,强化使命担当。

23、关于“选人用人不够科学规范,干部队伍建设缺少统筹谋划”问题的整改。一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修订完善选人用人相关制度,去除现有相关制度中关于干部任职年龄限制、任职资格条件与上级有关干部选拔任用政策不符内容。二是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计划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江苏省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工作。

24、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标准,严格按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资格要求,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如实记录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对需要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任用事项必须如实及时报告。二是严格执行干部试用期制度,严格干部选任“回头看”。对任职试用期满的干部进行考核,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对部分试用期未满即调整职务的干部党委会研究后,按照干部任用规定,重新认定任职时间,补办任职手续。三是严格执行廉政鉴定“双签字”制度,对每一名拟提拔和进一步使用干部,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在意见上双签字,切实抓好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审核把关。对未“双签字”的,不得提交党委研究。四是对拟提拔人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核实,开具“廉洁自律情况证明”,为集团选拔干部做好监督工作,落实干部任前“纪委意见必听”的刚性制度。

25、关于“干部管理存在疏漏”问题的整改。一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严格干部出国(境)审批工作,完善回国后管理工作,认真核对出国(境)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梳理排查未按规定上交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人员情况,及时通知中层干部上交因私出国证件,严格备案登记,做到应交尽交,统一管理。拟制定出台《中层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目前初稿已完成。二是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要求,准确认定干部的“三龄两历”等重要信息。对部分干部出生年月认定不准确的,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早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已通知相关干部提供户籍证明材料,比照干部档案中材料最早记载时间,对出生年月进行重新认定;对干部档案无相应学历证明材料的已通知其本人提供,无法提供的将重新认定其学历;对干部缺失入党材料、学习材料的,已通知本人查找或补办原件、做出情况说明。三是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建立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流程,拟制定出台《江苏省演艺集团人事档案制度(试行)》,目前初稿已完成。

26、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3月3日集团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部署2020年工作。二是3月5日召开2020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暨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大会,部署2020年工作。与各支部书记签订《2020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暨意识形态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要求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担当起来、落到实处。三是强化领导班子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3月23日出台《2020年党风廉政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党委班子成员分工,对分管单位、部门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四是2020年4月10日出台《2020年度江苏省演艺集团党委巡察工作计划》把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纳入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2020年计划对话剧院、交响乐团、评弹团、舞美中心、演出公司等5家单位的巡察,5月份,启动本年度巡察工作。五是加大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的力度,开展各类专题教育活动,计划下半年邀请专家学者上好专题党课。

27、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一是按照上级要求,于2019年12月3日出台“一室两部”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责任意识,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积极参加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考试,取得较好成绩。二是形成工作月度例会制度,纪委书记亲自主持,会上组织全体纪检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内容,制定《江苏省演艺集团处理检举控告工作暂行办法》,严格执行信访件文书格式、内容的规范化制作。三是计划下半年启动编制《廉洁风险防控目录》,并把风险点纳入年度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监督检查院团、公司、中心对自身权利运行的薄弱环节和腐败易发多发的部位进行排查。四是加强考核,把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纳入《2020年度党风廉政暨意识形态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制定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自评及考评表,认真开展考核工作,奖励先进,对不达标的进行批评,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严肃问责。五是严格依纪依规,开展监督执纪,推动集团人力资源部于2019年11月出台了《江苏省演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试行)》(苏艺集团〔2019〕54号),在党纪处理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违纪党员在职级、待遇上进行处理,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加强责任追究,落实“一案双查”。

28、关于“风险防范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对部门和下属院团、子公司人、财、物的监督管理,既要激励搞活,也要明确行为边界。二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历史遗留的有违市场公允价格的合同,努力实现国有资产增值最大化。三是建立财务资产登记制度,建立专项小组。四是根据法律顾问意见,集团与租赁房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属合法有效,应继续履行该合同。集团提前收回合同即构成违约,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并对承租人投入的装潢和附加设施进行补偿。鉴于测算出的补偿费用较高,经集团班子研究,继续履行该合同。

29、关于“执行财经法规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已拟订《江苏省演艺集团工资总额和薪酬管理方案》报集团主要领导审阅,对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和工资(含绩效工资)发放管理进行规范。二是2020年3月2日召开相关院团绩效工资发放问题整改专题会议,相关院团分别就各自在绩效工资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了汇报。相关责任人向集团分管领导报告了巡视中发现的绩效工资发放无具体明细的情况,并补齐了发放具体明细。三是为规范绩效工资的发放,自2020年3月起,集团已要求将绩效工资发放的原始测算依据在发放时一并提交财务部,并作为会计档案保管。

30、关于“风险防控意识薄弱”问题的整改。一是2019年11月18日,集团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其认真反思自身的问题,切实改正错误,并在今后工作中努力提升自己的政治觉悟和廉洁意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二是计划下半年就演出业务活动在各院团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各院团进一步建章立制,强化分工,责任到人,同时将演出业务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31、关于“企业清理变更不彻底”问题的整改。集团党委高度重视该问题,由于延续历史较长,各企业股东失联,无法召开股东会,无法彻底清理变更。经与律师事务所以及集团法律顾问协商,已制定清理整改方案,逐步实施。

32、关于“巡视整改重视不够,整改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集团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以及专题会议,学习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从思想上重视、工作上尽责,措施上精准,针对反馈意见35个问题,制定了110条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真到位、实到位。二是根据巡视整改专题会议部署,印发《江苏省演艺集团党委关于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苏艺集团党委〔2020〕3号),制定《江苏省演艺集团党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并以党委文件形式上报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

33、关于“重点问题整改不到位,存在边整边犯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对早年出租、租期很长的房屋,按《合同法》暂无法收回和调整租价。集团不断强化和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明确职责权限、边界行为等方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演艺集团党委高度重视个别房屋租赁价格较低等问题,曾多次找到承租方希望对房屋租赁价格适当递增,但对方不予应答。2016年11月,集团就相关问题向集团法律顾问进行咨询。根据法律顾问意见,集团与租赁房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属合法有效,应继续履行该合同。集团提前收回合同即构成违约,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并对承租人投入的装潢和附加设施进行补偿。考虑到赔偿和补偿费用明显超出租金差额,集团将待租约到期后进行资源开发利用,使其回归文化阵地。

34、关于“督促整改不彻底,整改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到龄退休规定。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一律实施到龄退休,相关人员已于2019年11月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因相关业务院团暂缺懂业务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领军人物,根据院团实际发展需要,经省委宣传部同意,返聘原负责人为艺术总监。二是进一步加强集团懂业务善管理的优秀青年领军人才培养力度,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35、关于“审计整改措施不够实,以下发文件代替整改”问题的整改。一是对于巡视和审计中发现的集团房产出租问题,集团已要求责任单位江苏演艺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进行规范,严格执行巡视和审计整改要求以及上级部门资产管理规定。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监督,修订了2020年对下属企业的目标责任管理,完善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考核指标体系。并首次将6个子公司全部纳入考核范围。三是在《江苏省演艺集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基础上制订出台了《江苏省演艺集团舞台艺术创作项目经费管理细则》,加强资金预、决算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四是集团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已制订了《江苏省演艺集团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论问责实施暂行办法(试行)》,明确了审计整改和追责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为完善内审工作提供依据。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四个月的集中整改,集团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离整改要求还有差距,完成全部整改任务还要付出很大的努力。在整改过程中,集团党委深刻认识到,要全面实现加强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始终强化“四个意识”,必须时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坚持不懈抓好整改工作,必须坚持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集团党委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毅力,驰而不息抓好整改,扭住问题不放松,对尚未完成的重点任务,坚持高压强势推进,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注重打好持久战;对表现不明显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健全完善有关制度措施,把隐患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改。

(一)驰而不息,扎实推进后续整改

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按照《江苏省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定期了解整改进度,加大跟踪督办力度,扎实推进整改任务。结合新一轮巡察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举一反三,强化整改成果运用

实施源头治理,突出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时代性、战斗性。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体系有机统一,实现集团管党治党和治理体系建设新提升。

(三)深化改革,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

立足主责主业,加快传统业态调整步伐,优化戏曲电影、文旅演艺等新兴业态布局,深化院团改革,发挥省级文艺院团的示范引领作用,以“三个一流”“三个高地”为目标,推动集团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4532135,办公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小火瓦巷20号江苏省演艺集团党委办公室,邮箱:jssyyjtdw@163.com。

 

中共江苏省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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