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 2019年8月6日至9月2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江苏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党组进行了巡视。12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江苏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2019年9月20日现场巡视工作结束后不久,局党组书记、局长潘正勤同志在部署四季度重点工作时即对巡视整改作出安排,开展整改准备工作;12月26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局党组反馈巡视情况,27日召集局巡视整改工作专班人员碰头会,就全面启动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30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省委娄勤俭书记在十三届省委第七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会上对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学习省委巡视反馈会议精神,用省委最新精神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明确方向,从8个方面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强化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20年1月1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方案;2月26日,克服疫情影响采取妥善防疫措施,局党组班子按计划如期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聚焦问题,查找不足,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要求,坚定了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的决心定力。元旦以来,局党组先后召开了5次党组会议,多次以整改工作汇报会、碰头会、调度会等方式,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示,把整改工作摆在打好“阻击战”、夺取“双胜利”的突出位置,驰而不息推动整改工作。
(二)履行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局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巡视反馈后,局党组及时成立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潘正勤担任组长,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和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全局巡视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直接部署、直接参与、直接督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听取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汇报,全程为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把关定向,具体指导全面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强化集体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巡视反馈问题主动认领、牵头整改、靠前指挥、把握进度、及时督办。巡视整改落实没有局外人、旁观者,都是责任人、落实者,机关各职能处室和地勘单位党组织,面对问题不回避不推诿,自觉对标对表,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全局形成了巡视整改的“雁阵效应”。
(三)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
围绕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清单以及两个专项巡视反馈的意见,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按照问题清、责任明、措施实的要求,对巡视反馈意见进行梳理归类,精心谋划,注重抽丝剥茧理出头绪,由表及里看到本质,真改实改解决问题。春节前研究制定并按时上报了局党组《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任务、责任人、时间表和路线图,逐条逐项学习研究省委巡视办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完善方案并印发全局,严格按方案落实整改,确保巡视反馈问题个个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坚持从严检查,逐条跟踪整改任务进展情况的落实,对所有整改事项进行专项查核,做到查则必清、清则必办、办则必到位。强化巡视整改纪律保障,2月27日,局党组、驻厅纪检监察组联合下发了《关于严肃纪律全面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纪律和规矩要求。
(四)完善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
局党组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既善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做好“当下改”的眼前工作(自巡视开展以来已完成6项整改工作),又把当前和长远、显性和隐性、特殊和普遍辩证联系,积极谋划“管长久”的制度建设,把全局政策法务工作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目前全局已修订完善局党组《巡察工作办法》《关于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等6项工作制度,新出台局党组《关于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明确局系统登记备案人员严禁使用因私护照出国(境)执行公务的规定》《关于全面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补充规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实施办法》等11项制度规定和工作意见。通过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管理,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好权、管好人、管好事、管好钱,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真正把制度执行的成效体现到改革发展的实践中,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推动江苏地矿事业开创新局面。
巡视整改期间,恰逢春节长假,又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给巡视整改工作推进增加了难度和压力,但是局党组一着不让坚定政治担当,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主要问题全面开展整改。《巡视整改清单》列出的4大方面 24个问题的48项整改任务中,已取得明显成效的有16项,应于3月份整改到位的8项任务基本完成;针对选人用人专项巡视反馈的5个方面15个问题18项整改措施,取得明显成效的有6项,应于3月份整改到位的 4项任务基本完成;针对巡察工作专项巡视反馈的7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已取得明显成效的有4项。
二、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秉持巡视反馈问题“个个有答复、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结果、条条有实效”的严实态度,对应巡视反馈24个问题和局制定48项措施逐条落实整改。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部署全局党建工作。3月9日,局党组研究出台了《2020年党建工作意见》,结合江苏地矿实际,对局系统持续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关于江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提出落实的具体内容、举措和学习要求。扎实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3月13日,局党组印发《2020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确定了12个专题,明确要求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做到中心组成员每年必须交流发言2次以上,持续推动学习向实处着力、深处拓展,以新思想引领江苏地矿事业高质量发展。
2.加强对地勘单位的督促检查。对地勘单位党建年度工作计划、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的制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报局审核把关。要求局属各地勘单位将二级实体负责人纳入到本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范围,严格落实学习考勤制度。用好“学习强国”、“领导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和网络资源,针对野外一线点多线长、难以集中的特点,允许采用微信、QQ群等线上互动学习,注重学习效果。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政治站位不高”问题的整改
3.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践行新发展理念。一是加强学习领悟。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重大发展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在局工作会议上研判未来一个时期地质工作形势及地质勘查行业发展面临机遇与挑战,明确提出“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地质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以地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转变地质工作理念,强化公益、精干高效,切实加强地质公共工作服务能力,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实践中展现新担当、作出新贡献”等下一阶段工作目标和思路,为我局地质工作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奠定了思想基础。二是精心谋划部署全年地质工作。2020年,局将坚持地质找矿工作,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深化矿地融合、促进自然资源大融合,进一步拓展地质服务领域,着力构建‘1+2+N’地质工作服务体系,为自然资源管理做好技术支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行业合作。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应急工作管理、农业农村、住建、交通、水利、电力等相关部门行业联系合作,切实为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地质方案,贡献地质力量。
4.全面推进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一是全面推进城市地质调查工作。勘查技术院承担盐城城市调查项目,于3月18日完成与盐城财政局谈判,进入政府采购公示流程;如皋氢能小镇项目,2019年10月28日通过设计评审后开展野外施工,目前已完成大部分面积性工作和部分钻孔施工,复工复产后加快推进速度;海门城市地质调查项目认真做好评审准备;南通城市地质调查项目工作大体完成,准备成果移交。二是主动介入国土空间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南京市长江沿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参与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采矿山的摸底核查和治理方案设计,下一步将参与治理施工;苏南示范区项目野外工作已经结束,目前正在配合成果汇总;到长江经济带生态规划编制单位调研洽谈。
(三)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问题的整改
5.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机遇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以高度的使命感守土尽责、担当作为,全力将地勘队伍体制改革任务谋划好,积极稳妥地做好改革准备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为推进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统领和组织保障。二是起草改革建议方案。在省自然资源厅的指导下,加强与改革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主动反映情况、建言献策,协同省内其它涉改地勘单位,精心起草改革建议方案并上报省政府,目前进行到省政府征求意见阶段。三是营造良好氛围。2019年11月,局领导分别带队到部分省份就改革有关情况开展调研。元旦、春节前后,结合局领导干部培训班、到基层单位调研、春节慰问老干部、向困难职工送温暖等活动,以及3月召开局年度工作会议上,主动向干部职工群众介绍改革进展情况,积极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在全局系统营造稳定和谐、拥护改革的良好氛围。四是做好基础统计。组织力量扎实推进地勘单位企事业人员情况统计、基地资产清查等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深入开展风险排查,为推进“事企分开”做好准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的实施意见》,推进苏州地质疗养院转型工作。
(四)关于“推动党的领导融入二级单位治理结构不力”问题的整改
6.一是强调有关纪律。在2019年第17次党组扩大会、2019年度局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述职会、2020年局工作会议期间,局党组多次强调指出,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局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二是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在2019年9月修订的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中,对局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局属单位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2019年10月以来召开党组会10次,都严格执行该办法。3月中下旬,局人事处对各单位制定的“三重一大”实施细则进行了收集,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三是加强局属单位人事管理。4月13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属事业单位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完善局属单位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备案制度,强化对备案材料的要求,对未经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研究任用的中层管理人员一律不予备案,不办理相关手续。四是深入开展检查督导。3月下旬开始,局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下沉到各单位进行督查,利用年度领导班子考核、“一报告两评议”等工作开展,通过民主测评、调研谈话、实地查看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局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督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严肃追责。
(五)关于“发挥全面领导作用不够充分,重大投资决策不慎重”问题的整改
7.局党组在2019年度考核中已将地勘单位落实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纳入考核范围,加强了对地勘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考核、监督,通过考评提高了地勘单位严格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严肃性和自觉性。同时,督促各地勘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认真梳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及时制定完善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确保制度落地生根、扎紧笼子。
(六)关于“内部管理控制不严”问题的整改
8.推动地勘单位内控建设,督促地勘单位完善各项财务管理措施,切实做好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制定了财务和审计业务培训计划,认真按计划落实培训任务,提高地勘单位财务和审计人员职业技能和素养。
9.一是加强应收账款风险排查。1至2月在做好全局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基础上,对地勘单位的应收帐款数据进行了整理汇总,分析应收款数据变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二是研究应收账款管理工作。3月份完成加强地勘单位应收帐款管理工作的初步意见并讨论完善,着手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地勘单位应收帐款管理工作的意见,对相关工作进行布置落实。三是开展专项检查。谋划地勘单位应收帐款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查找不足并加以整改完善。
10.一是认真开展危房摸底排查工作。由分管副局长戴斌带队,自2019年12月份开始,分别对地质五队、地质六队、二七二队、地质测绘院、合肥装备中心、地调所等6家局属单位老基地危房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调研,要求局属单位对本单位范围内职工租住公房、厂房、办公用房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摸清底数,分门别类,逐一登记造册,建立信息齐全的工作台账,并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二是开展老基地危房清查专项整治工作。印发专项整治通知,成立局队两级危房清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有关单位强化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与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危房清查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加强重点难点工作指导。督促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对老旧公房质量进行危房鉴定和评估,根据鉴定和评估结果制定整治方案;属于C级以上的危房,要求设立警示标志,根据整治方案及时进行维修和加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非法占用危房的住户,根据相关住房政策,及时予以清理,对拒不配合的讲清厉害关系,明确相关责任,妥善处置,避免矛盾激化,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清理。
11. 2017年10月,经局务会研究,对地质三队及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理:撤销地质三队2016年度局“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责成地质三队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在本单位领导干部会议上作深刻检查;除2016年度上缴的安全风险保证金2万元;由队收缴2016年度已发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考核奖金(分别是1.8万元、0.9万元),以上处理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从2018年起,对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的落实,推动全局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
(七)关于“地矿经济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12.一是着眼地矿经济高质量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加强科技创新驱动和发展后劲。经过局体系化布局,已打造形成1个省级、8个局级、2个市级的多层次科技创新平台。二是加块科技创新投入和成果转化运用。2019年全局科技、设备等投入达1.59亿元,占经营收入的3.28%,取得一批成果,其中获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2项;全国行业学会科技奖3项、省级学会科技奖9项;获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48项、软件著作权32项;主、参编规范标准10项;发表科技论文330篇,专著4部等。省隧道与地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隧道与地下工程安全风险监控领域自主研发多项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信息技术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拓展了传统地质产业链,在全国12个城市应用,成果转化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并带动测绘、监测行业的大发展。局航空对地探测技术研究中心已初步形成了“空表深”(天空、地表、地下)一体化技术,在全省土壤生态环境及地质矿产调查中成效显著,发挥重要作用。三是加强项目投标报价管理和成本测算,避免重大项目亏损。局施工企业加大人员、财力、装备投入,逐年提高自营项目比重,提升经济效益。2019年全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地矿经济提质增效初见成效,全年实现收入68.2亿元,利润2.37亿元,与2018年相比经济规模虽减少9.2%,但经济效益增长了9.2%。
13.一是高度重视合肥装备中心安全稳定工作。加大对合肥装备中心的工作指导、资金帮扶等,改变厂区环境面貌,要求中心领导干部提振精气神,破除“等、靠、要”思想,积极寻求发展机遇,强化内部管理,使各项工作明显提升。二是积极回应职工诉求。主动向省政府以及人社、财政等职能部门汇报合肥装备中心离退休职工相关诉求,争取政策支持和合理解决的办法,有效化解信访维稳压力。1月8日,邀请省人社厅工资福利处、机保中心等相关同志到我局,专题研究有关工作。三是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解释。年前结合春节慰问老干部和困难职工、党建考核、安全生产检查等,近期结合疫情防控调研等活动,潘正勤局长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职工做好政策解释、情况沟通介绍等队伍稳定工作。
(八)关于“‘两个责任’压得不严不实,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14.一是高质量开好局党组民主生活会。2月26日,局党组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对照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具体规定,深刻反思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查找主体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2月18日,局党组出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六个必须”的规定》,明确规定局每年组织廉政文化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地勘单位不少于2次,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在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为主,真正做到用身边事教育好身边人,着力提升警示教育针对性、震撼力和实效性。3月中旬局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传达了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系和能力建设。
15.一是部署2020年巡察工作。编制完成了2020年巡察工作计划,经过局党组扩大会议讨论通过,拟对局属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正在修订《局巡察督查工作办法》为《局巡察工作办法》,计划上半年完成修订并印发实施,真正实现一届任期巡察全覆盖。二是组织巡察业务培训。对2020年巡察业务培训作出安排,计划上半年举办一期纪检办案、巡察工作培训班,着力提升巡察工作质量。三是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在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中明确优化局巡察工作“人才库”成员组成。
(九)关于“监督执纪刚性不足”问题的整改
16.一是强化监督执纪政治担当。省纪委监委派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责定位,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党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二是严肃巡视整改纪律规矩要求。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地勘队伍体制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2月28日,印发《关于严肃纪律全面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三是落细落实监督执纪责任。认真对待巡视交办的问题线索,成立核查小组,制定初核方案,组织核查;进一步加大执纪审查的力度,1至3月份,处置问题线索4件,立案2件,诫勉谈话1人;深入开展巡视整改专项检查,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抽查、督查督办;开展明察暗访1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个。
17.一是局党组出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六个必须”的规定》,要求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具体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确保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卓有成效。二是在局2019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中,已经把“三转”工作成效作为新增内容进行考核检查。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在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和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基础上,修订局党组巡察工作办法,并按要求制定局党组五年巡察工作规划。四是3月25日,局党组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为党员干部划清底线。
18.一是局党组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有责必问、违纪必究,3月31日,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体约谈,开展批评教育。二是3月25日,局党组出台《关于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不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局党组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补充规定》,进一步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责力度。
19.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2月份已制订培训计划,确定6月举办一次巡察工作、纪检监察案件办理工作培训班,把信访举报管理、问题线索核查、案件立案审理等工作制度和流程作为培训内容。二是以省级机关纪监工委《关于规范省级机关机关纪委信访举报工作的暂行规定》为指导,认真办理信访举报案件。三是主动与省纪委监委派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沟通协调,及时得到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支持。
(十)关于“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突出,有些领导干部以权谋私,‘靠地矿吃地矿’、‘靠工程吃工程’”问题的整改
20. 一是高度重视对省委第五巡视组发现问题线索的处置。二是三月份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播放原地质三队副队长某某某案件的庭审视频,对局机关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开展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三是要求局属单位年内安排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科以上领导干部以及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警示教育。
(十一)关于“联营合作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
21.一是加强局政策法务体系建设。3月6日,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研讨局政策法务工作体系,强调要从加强地矿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谋划好局政策法务体系建设;明确将局政策法务体系建设列入局年度重点工作,近期成立局政策法务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局法务实务团队和法务咨询团队组建工作;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政策法务工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并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人;浓厚尊崇法律、敬畏法律的氛围,强化政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积极破解矛盾困难,落实落细符合江苏地矿建设发展形势任务要求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二是强化各地勘单位监管责任落实。要求局属相关单位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按照质量、环境、安全三标体系的要求,严格履行合作经营项目的投标成本测算和合同评审,规避和有效防范质量、安全、资金等诸多风险;加强对合作经营队伍监管,及时严密项目报备程序,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各类风险,制订准入门槛,实行年度红黑榜,坚决淘汰不服从管理和存在问题的队伍,杜绝“以包代管”行为;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和完善本单位的合作经营项目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三是强化教育和检查督促。4月至6月,抽组专班力量分三个阶段开展工程施工领域联营合作项目廉洁风险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合作经营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形成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
(十二)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22.一是压实财经纪律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地勘单位责任人加强财务管理、遵守财经纪律的主体责任,支持财务人员按照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加强资金管理工作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财经制度的执行力。二是严格资金结算,严控大额现金支付。针对大额使用备用金问题,3月份利用财务NC系统对地勘单位大额备用金状况进行梳理,分析备用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备用金清理方案。布置地勘单位备用金使用自查自纠和核查工作,清理违规使用的备用金。三是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会计核算,规避税务风险。督促地勘单位加强合同管理,严格税票“四流合一”管理,认真查验核实收取的税票,规范财务报销审核支付手续,确保成本费用与真实的经济业务相一致,对职工绩效、经营和考核奖励等必须按国家和单位有关政策制度据实造表发放,严禁通过虚开劳务费、材料费发票报销发放,做到不虚开发票,不接受与经营业务不相符的发票。四是加大内部审计监督力度。及时发现资金管理、税票管理和成本管理漏洞,及时纠正不合规的财务行为,对违规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将予以问责。
(十三)关于“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整改
23.一是强化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意识。局党组在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度计划中安排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3月20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了中办印发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光明日报》发表的“以斗争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评论员文章,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认识。二是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四风”顽疾的治理。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减少会议频次,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简化会议流程,提倡开短会,开管用的会。3月12日,局党组书记、局长潘正勤同志在局年度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强调,要持续深入加强作风建设,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并就抓好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立言立行,本次会议由往年的两天压缩至半天时间,参会人数也精减了一半。加强信息化办公条件建设,抓紧建设视频会议系统,继续推广局办公自动化(OA)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局机关对春节前各种检查、慰问、考核等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避免基层忙乱,减轻基层单位负担。疫情期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基层开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指导调研,督促各单位为复工复产工作人员配发防护和消杀用品,安排分餐到岗减少人员聚集,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局网站加大防控宣传力度,开设“战疫有我—江苏地矿在行动”专栏,连续22期刊发各单位好的做法,及时推送防疫知识问答等信息资源。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继续深化“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巩固2019年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成效。局党组出台《关于全面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补充规定》,细化作风建设相关要求。
(十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反问题的整改
24.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四风”工作重要批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和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办法》,2019年已在全局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使用公款购买香烟、酒类饮品等问题深入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即知即改整改落实。二是局党组3月31日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纪检负责同志进行集体约谈,开展批评教育。三是已责成岩土公司针对公款购买烟酒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报告情况,坚决整改纠治。
25.对地质环境院勘查院副院长某某某醉驾问题已完成组织处理,并在今后进一步警示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吸取教训,增强党纪法规观念。
26.对苏州地质疗养院职工某某某违规问题已完成整改和组织处理,并在今后畅通监督渠道,注重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增强警示效应。
27.对省地质测绘院和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移动办公经费支出违规,已完成整改,局党组出台《关于全面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补充规定》,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
28.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组织对全局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2019年10月底,全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全部整改清理到位,符合标准要求。此外,局将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纳入常态化工作管理范围和巡察内容,加强巡察督查,确保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符合规定要求,彻底解决,严禁反弹。
29.一是局党组出台《关于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强化压力传导。二是启动局工程施工领域联营合作项目廉洁风险专项整治行动,着力完善合作经营工程领域的制度机制。三是局党组出台《关于全面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补充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责力度。
(十五)关于“党员干部责任担当不足”问题的整改
30.一是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20字好干部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促进“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能上能下管理机制落地落实,对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等失职、渎职行为,对造成工作较大负面影响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二是修订完善局管干部管理制度。4月13日,出台《关于局管干部正常退出领导岗位的有关规定(试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局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等,从制度层面加强干部管理。三是营造崇尚实干良好氛围。3月上旬,在局年度工作会议上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创新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广泛宣传报道勇于担当作为、积极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从3月起,结合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述职、民主测评以及巡察督查等工作,了解干部担当作为情况。四是强化干部履职能力培训。2019年11月,组织局领导干部培训班,认真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3月份已制定下发2020年全局干部培训计划,以提升能力素质、增强担当精神为重点,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政治能力和履职能力。
(十六)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31.努力深化完善全局大党建工作体系,在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审核、党建工作检查督导、党务干部培训、党建电子信息台账检查、党建工作考核、党组织书记述职等做到宁外单位和直属单位一体推进,对宁外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实行双重管理,除按照属地原则接受管理以外,同时接受局党组的全面统一领导。2019年底,对宁外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从人员、时间和工作内容等方面加大力度,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杜绝“两不管”现象的发生。
32.牢牢抓住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这个牛鼻子,聚焦主责主业,扭住“抓书记、书记抓”这个关键,制定局党组《党建工作领导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加强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党建工作不力、发生重大问题的党组织书记严格追究相关责任。3月份,结合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党建工作督查、出台局党组《2020年党建工作意见》等形式,加强对全局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党建工作具体任务落实的督促检查和管理;制定了《2020年党务干部培训计划》,区分层次,加大党组织书记和党组织委员的业务培训力度,让党务工作者明职责、强担当、善作为,形成强大合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十七)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33.一是自觉对标对表。1月6日,组织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认真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精神。二是严肃领导班子政治生活。进一步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2月26日,局领导班子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精心准备,局党组书记审核把关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谈话,指出不足、提出建议;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扎实开展整改。三是加强对局属单位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1月份,结合年度党建考核等工作,开展“回头看”检查,及时指出发现的问题,规范局属单位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和整改落实情况,促进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严格执行。
34.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强化学习理解。加强基层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强化培养、培训提升素质。着手修订完善局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指导手册,对党支部工作特别是“三会一课”进行进一步规范。坚持党建专项督查指导、基层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和通报等工作机制,督促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十八)关于“基层党组织的管理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35.以巡视发现的1例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为教训,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及时整改,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党性意识,强化组织观念,加强工作对接。今后凡涉及党员调动,机关党委和人事处要加强工作联动,各单位党务部门负责同志必须及时跟进做好组织关系转接,最多1个月内全部办理完毕。
36.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务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制定年度党务干部培训计划,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系统化的党建实务培训,不断提升党务干部党建业务素质。计划编修局《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指导手册和工作模板》(2020版),确保全局所有基层党务干部人手一册,及时掌握党务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增强基层党务工作本领。
37.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印发至全局所有基层单位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明确了严格的工作规范和要求。着手制定工作方案,对全局系统近三年发展党员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并加强工作规范性。
(十九)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
38.一是正在系统梳理全局干部队伍情况。深入研判和认真分析干部队伍现状,查找薄弱环节,明确整改方向。二是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要求。组织干部管理相关人员学习《2019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省委研究制定的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20条措施等,为下一步局系统制定相关政策做好准备。三是强化干部能力素质锻炼。综合运用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交流任职等方法,对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予以多岗位历练、多层次提高。通过选拔使用、轮岗交流、基层干部遴选等形式,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2019年,从基层遴选一名公务员到局机关工作;3月份,从局属单位选拔4名宣传、法务专业人才,到局办公室短期上挂锻炼,以干代训,加强机关和基层工作上下贯通、一体推进。
(二十)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39.一是强调纪律执行。在局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班上,认真学习传达《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明确严格执行条例的刚性要求。二是规范选任程序。对照条例的新要求,4月13日,出台局《关于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要求,规范考察对象的确定方法。
40.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试用期干部的平时考核,深入了解试用期干部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细化试用期满考核程序,由局人事处、机关纪委等部门按要求开展试用期满考核,形成考核材料,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研究同意后再办理正式任职手续。2019年9月以来,局人事处、机关纪委等部门按照要求对8名处级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严格执行程序,今年上半年还将按程序对7名试用期满的处级干部进行考核。
(二十一)关于“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41.一是立即停止执行原干部“退二线”的做法。在巡视过程中按照立行立改要求,2019年11月27日,停止执行干部按年龄“一刀切”退二线的做法,并在局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做了政策宣传和解读。二是加强各年龄段干部综合研判。结合局属单位文明单位创建、职代会、局机关处级干部述职述廉会等年度考核,进行民主测评和调研谈话,深入了解干部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担当精神、任职意愿等,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综合研判和个体分析。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和创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领导进行表彰奖励,发挥好各年龄段干部积极性。三是进一步疏通干部能上能下的渠道。结合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出台《关于局管干部正常退出领导岗位的有关规定(试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局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等,推动形成干部正常退出与组织调整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退出领导岗位工作机制。
42.一是对巡视发现的两名需要回避的情形及时予以组织调整。一人已按规定退休,一人已免职。二是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在局干部人事培训班上对有关人事纪律进行再强调,要求局属单位在今后开展人员招录、干部选拔任用、岗位调动等方面,严格执行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在以往清理规范的基础上,3月中下旬在全局系统开展任职回避自查自纠工作,对相关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整规范。
(二十二)关于“专项整治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43.一是严格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省外事办等部门关于出国(境)、因公护照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3月25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局系统登记备案人员严禁使用因私护照出国(境)执行公务的规定》,严明纪律,严禁特殊身份人员使用因私护照出国(境)从事公务活动。二是加强与外事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缩短审批时限等,及时做好局属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的服务保障工作。对因提拔、调整等原因符合登记备案身份条件的人员,及时办理登记备案、跟进管理。
44.一是加强领导干部纪律教育。2019年12月12日,在局党组第17次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利用局年度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局党组扩大会议、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局领导干部培训班、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班等时机,多次开展“两项法规”的政策宣讲。明确要求各局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以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加强“两项法规”学习宣传,做到填报对象全覆盖。向全局处级以上干部印发《重申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时主动报告制度的通知》,以身边事为教训,举一反三,严肃报告制度落实。二是认真组织2020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2020年3至4月,按照省委组织部工作部署,组织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省委组织部印制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提示单》基础上,编印《局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若干具体问题注意事项》,对填报中容易出现疏忽的事项进一步提醒。三是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对2019年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发现报告不实的,1人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检查,另有2名考察人选被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将按要求开展2020年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对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严肃依规处理。
(二十三)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缺乏有效举措”问题的整改
45.一是加强局系统人才培养的规划和统筹。强化党管人才意识,加快完善“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结合实际,进一步落实“人才26条”“人才10条”。二是营造支持人才发展的氛围。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联系人才机制,修订了相关规定,继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确定今年的培训计划。3月份,局工作会议上表彰奖励了先进典型,在全局系统形成尊重人才、服务人才、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
(二十四)关于“上轮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46.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地勘队伍改革工作,推进事企分开。自上一轮巡视以来,对全局系统事企混编混岗人员进行统计分析,通知相关单位“严格控制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到企业工作,杜绝产生新的混编混岗”,已有部分人员从企业返回事业单位,并不再发生新的混编混岗情况。积极推进改革,彻底解决事企不分、产权不清、人员混编混岗等问题。
47.自2010年以来,我局通过催要和诉讼执行回款4783万元,至今尚有5617万元未追回,该事项的司法程序仍在执行中。在南京市中院的支持下,我方律师密切关注债务企业应收款情况,督促债务企业和法人抓紧应收款结算手续,并参与债务企业的应收款债权追偿,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催收工作,减少损失。
48. 3月26日,制定《工程施工领域联营合作项目廉政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抽组专班力量从4月至6月分三个阶段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大问责力度。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3个月的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即知即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阶段性整改任务正有序推进,但局党组也清醒地认识到,巡视整改非一日之功,局党组将认真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坚持思想不松懈,整改不松劲,全面推进“五抓五促”提效能、全力夺取“双胜利”专项行动,把整改工作与全年整体工作部署、目标任务、改革发展等贯通融合,协调发力,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推进新时代江苏地质事业再出发。
(一)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压紧压实政治责任
局党组将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学习先行,始终把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作为政治责任、摆到突出位置、牢牢抓在手上,弹好学习、改革、工作“三重奏”。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治建设的意见》,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扎实开展“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以表率作用示范带动所属单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不折不扣、令行禁止。二是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为抓手,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三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高度重视宣传阵地建设,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研判,事关党的路线方针,特别是抗击疫情、改革利益调整等方面,既发扬斗争精神,又坚持统一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四是充分运用“五突出五强化”干部选用机制,着力建设“四强”型干部队伍,在选人用人、识人容人方面优化实际举措,强化正向激励,把“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具体化,坚持对干部一贯表现的分析和考察,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以组织对干部的担当推动干部对事业的担当。
(二)把巡视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结合起来,学懂践行新发展理念
局党组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终身课题来常抓不懈。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江苏工作的指示要求,把初心使命意识、巡视整改要求落实到新发展理念,作为指挥棒、红绿灯,严格对标对表,持久深入地解放思想、统一思想,在深入理解中自觉执行,在坚决执行中加深理解,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知其所以必然。二是把“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贯穿到巡视整改中,并建立经常性查找解决各种违背初心使命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在政治生活中安排初心使命教育、经常性查摆不足、整改提高等内容,讲好江苏地矿人的初心故事,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抗疫英雄事迹”等正能量,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时时叩问初心、守护初心。三是传承发扬“先行、探索、创造、奉献”的江苏地矿精神,立足自然资源管理,着眼生态文明、应急管理、城乡建设等领域的新质需求,推动创新创造,加快制度供给,一揽子谋划江苏地矿事业高质量发展路径。
(三)把巡视整改与年度工作结合起来,落细落实事业发展责任
局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全年工作和谋划未来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客观分析研判未来一个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地质工作形势及地质勘查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一是提出了2020年“转变工作理念,强化公益属性提升服务能力”的地质工作发展思路。二是深化矿地融合,谋划自然资源大融合,进一步拓展地质服务领域,着力构建地质工作服务体系,为自然资源管理做好技术支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持续增强。三是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进地矿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产业优化调整置留空间,生产增加值、利润保持平稳增长,确保国有净资产增值。四是坚持共享发展,职工人均收入与经济发展同向增长,物质、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入,幸福地矿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把巡视整改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积极稳妥推动地勘队伍体制改革
局党组深刻领悟地勘队伍体制改革对“理顺地质工作管理体制、强化地勘单位公益职能、激发地勘企业经营活力”是一个重大机遇。一是深刻理解改革既要取势,更要取实,谋划改革要实、落实改革更要实的精髓要义,坚定信心,把信心转化为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的战略定力,转化为探索先行、行稳致远的担当韧劲,用巡视整改的成果为体制改革提供更加坚强的政治保证。二是充分发挥局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着眼大局和长远,研究地质工作新的形势任务要求,思考谋划本单位在改革大局中的发展定位问题,专业力量可持续发展问题,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进一步夯实改革发展的思想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民心基础。三是加强改革宣传引导,进一步将改革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宣讲到位,将省委、省政府对地勘单位干部职工的关心维护传达到位,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引领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改革,主动投身改革。
(五)把巡视整改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织密织牢道德纪法监督网
局党组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坚持监督挺在前面,肃纪放在关键,问责守好底线,真正使主体责任成为“硬任务”。一是强化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 突出法纪宣传和警示教育,作为刚性要求纳入到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二是巩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成果,聚焦作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持续开展作风专项整治行动,防止反弹回潮。加强统筹能力、效率意识,着力解决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和过度留痕、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三是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基层实体和部门的延伸,畅通监督渠道,注重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作用,特别要重视加强对二级实体的监督,对联营合作行为的监管。四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 深化标本兼治,注重抓早抓小,更严、更强发挥日常监督的震慑作用。加强问题线索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对违法违纪问题零容忍、严问责,牢牢守住“稳定、安全、廉政、生态”四条底线,推动地质事业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4810353;电子邮箱jsdkj@jsdk.cn。
中共江苏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党组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