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6日至9月2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进行了巡视。2019年12月31日,省委巡视组向镇江经开区党工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站位,切实强化政治担当。2019年12月31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2020年1月2日召开党工委会传达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和巡视反馈意见,学习了省委关于此次巡视整改工作提出的系列要求。1月3日召开全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分解,要求各责任部门进一步细化分解整改任务,细排整改措施,量化整改目标,倒排时间节点。1月20日召开党工委会专题研究通过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2月29日召开党工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逐条对照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再查摆、对背后原因进行了再剖析、对整改措施进行了再明确,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月10日,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进展情况。
(二)牵头抓总,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经开区党工委深刻认识到,巡视是“政治体检”,整改就是政治考验。成立了省委巡视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主要领导担任第一组长,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作为成员,负责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调度指挥、督查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推进各类整改事项落地见效。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坚持班子成员带头提高认识,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分析原因,带头研究协调,带头整改落实,坚持以上率下,有力推进了整改工作落实。
(三)深挖细排,扎实落实整改举措。围绕巡视反馈的7个方面25项问题,经开区党工委逐一对照研究,将反馈问题细化成75个具体问题。针对每个具体问题,多次会商研判,明确责任、规定时限,研究制定了《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确定了153条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每条整改措施明确具体的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取得明显成效时限、整改落实到位时限。各基层党(工)委、党组对照整改工作方案,逐条逐项查摆问题、分析原因,结合实际制定要求高、任务明、措施实的整改方案,并有力有序推动整改。
(四)督改结合,严格抓好督查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工委、党工委督查室、巡察办多次开展联合督查,既督“当下改”、又查“长久立”,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确保制定的整改措施逐条逐项高质量落实见效。
二、整改落实进展及成效
1. 关于“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缺乏行动自觉”问题的整改
(1)强化理论学习和研究,用新思想、新理念指引高质量发展。理论学习扎实推进。制定出台《2020年镇江新区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将新发展理念、重大战略与决策部署纳入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篇目。2020年3月14日和30日,党工委举行了2次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纲要及实施方案。全面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2020年1月4日,新区党工委全体(扩大)会明确将“产业类固定资产投资150亿元”作为全区核心目标,确立“一条主线”“两个重点”“三大活力”“四条底线”,作为学习新思想、贯彻新理念的具体实践,紧紧拧住产业发展的“牛鼻子”,加快推进高质量产业强区。一是持续提升项目招引质效。围绕“四个一”产业布局,咬定产业类固定资产投资150亿元核心目标,全力开辟优质项目源。在狠抓疫情防控的同时,确保招商引资工作不停顿,新区党工委专题谋划“不见面”招商工作,及时出台了《镇江新区推进“不见面”全面招商的工作意见》,让“不见面”招商工作方式形成疫情防控期间招引工作新常态,做到“招商不见面、合作不断线”;2月21日,镇江新区举行2020年第一批产业类项目“不见面”集中签约仪式,通过视频连线“云签约”签约7个亿元以上项目。二是加快推动项目投资落地。把投资和项目工作作为开发区“第一要务”,将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作为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最重要抓手,制定《关于促进固定资产投资稳增长的实施意见》,从压实投资任务、促进项目加快建设、突出要素保障、完善保障机制四大方面制定12项落实举措。三是进一步优化企业和人才服务。制定加强服务企业和人才工作的五项行动方案,围绕“诉求一键通、帮办网格化、活动有品牌、配套有品质”的企业和人才环境建设目标,制定了建立网络一键服务通道、落实网格专人帮办机制、打造两个品牌活动平台、提供品质生活服务配套、开展刚性作风效能督查五项措施。四是聚力“三比一争”咬定全年目标不松懈。印发了《“三比一争”活动实施方案》,4月11日全区开展了“三比一争”现场观摩推进会,对财税增收、固投落地、项目招引三项重点指标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企业和项目、压实到网格,实行每月一推进、每月一通报,做到每季度一评比、每季度一观摩、每季度一问效。
(2)加强顶层设计,积极融入一体化建设。全面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联合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对镇江新区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开展调研,对我区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拟定《镇江新区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实施方案》(初稿)和《镇江新区2020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初稿)。深化与中国商飞、航发集团的产业链配套合作。2020年1月,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镇江分中心落户镇江新区并挂牌,进一步加强与上海金融和产业的合作联动。
(3)加大“长江1公里”生态保护要求贯彻落实,全面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成立了镇江新区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领导小组,高位统筹协调,从企业和园区两个层面全面落实化工整治工作要求。制定《镇江新区化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逐一对照化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重点“70条”,相关部门对企业自查情况逐一复核并督促企业推进整改。扎实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行动,对化工企业在安全、环保、消防、特种设备、劳动用工等方面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并对49家企业“一企一策”制定处置意见。目前已有37家企业完成整改,剩余12家企业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中。
(4)强化政策刚性执行,高标准把好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长江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省长江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严把项目准入关,对在负面清单中的一个投资3000多万元的医药中间体研发科技项目予以否决。
(5)健全完善管理体制,明确中瑞产业园招引定位。一是进一步优化中瑞产业园管理体制,施行“中瑞管办+公司”的一体化运营机制,目前机构人员已到位、分工进一步明确。二是明确中瑞产业园的定位。中瑞产业园作为国际合作园区,定位为全区开放创新平台,以国际合作和外资项目招引为主业。一季度积极推进瑞士传感器、瑞士表面涂层等在谈项目,并取得多个项目信息;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深化国际合作和援助。
(6)精准政策制定,加快综保区产业培育。一是调研园区重点外贸企业,形成了《镇江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激励办法》初稿。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和培育力度,一季度预计完成进出口额2.1亿美元,同比增长113%。
(7)强化服务合作,规范综保区场站管理。出口退税首次“容缺办理”,实现免抵退税额185万元,大大提高出口退税审批速度。调整保税区卡口和场站平台委托管理单位,积极降低驻区企业通关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2. 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效不佳”问题的整改
(8)加快债务结构调整。一是着力提高银行信贷类和直融类融资比例;二是积极争取政府债券。
(9)加快存量出清盘活,引入增量创收见效。一是围绕全年载体出售变现目标,明确了具体的标的物、时间表和责任人。二是依托省国资委和省市国企合作契机,重点推进了相关项目的合作。三是加快市场化转型项目的谋划与推进。已推动宜聚能源、停车场项目进入实质性运营阶段;中央厨房项目已实现了区内重点企业的集中供餐。
(10)开源节流,严控支出,全力推动国企市场化转型。一是全力开展国企市场化业务转型。提升中央厨房、停车场、宜聚能源等项目市场化运营质效。全力打造创新投资产业、文旅教育产业、生命健康产业、通用航空产业。围绕区内企业后勤服务,积极拓展环卫、客运等业务。二是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自营业务收入、自营业务利润、人均运营费率下降率、工程建设规范管理等纳入国企年度考核重点。三是深化国企改革,开展国有企业综合运行情况专项研判。四是加大税源培植力度,尽力做大财政收入“蛋糕”。五是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压控一般性支出。
(11)重视载体出清,加大招引盘活力度。瀚瑞控股实行“管办+公司”管理运营模式,组建招商团队,建立招商激励机制;实施载体的网格化管理,已完成8个载体网格划分、35名网格长、网格员的配备。大港股份制定了《载体指导价定价体系》,制定2020年度载体维修与改造计划,完成了载体信息化建设,形成“一企一档”管理。
(12)加快载体盘活,全面提升载体盘活租金收缴率。加大载体租金收缴力度。一方面对拖欠的租金进行全方位催缴,另一方面对低效企业进行清退,释放出优质载体空间。将83家低效、欠费企业纳入负面清单;对49家企业发催缴函,对10家企业发起诉讼。
3. 关于“污染防治攻坚发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13)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污染防治攻坚稳步推进。一是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印发了《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要点》和《新区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重点任务计划表》,明确年度污染防治工作任务与目标,重点突出工业企业废气整治,河道治理及化工园区转型升级工作,并将其作为全年污染防治督查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快化工园区废气监测和整治力度。加快化工园区监控系统建设,截止目前已完成56套废气固定源在线监测、37套厂界在线监测、2套区界在线监测、2套上下风向超级站的建设,同时配备移动监测车1辆。下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新材料产业园废气整治项目清单的通知》,明确2020年化工园区20家企业共39个点位的新一轮废气整治任务,目前正按序推进企业落实整改,进一步削减废气排放总量。三是紧盯重点企业排放。督促相关企业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根据2020年1-3月在线监控显示相关企业废气指标稳定达标排放;督促相关企业完成厂界防尘网建设及物料全覆盖工作,不定期对其开展了3次抽查,确保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14)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加大监控检查力度。根据《2019年镇江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对列入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的18家涉气企业和11家涉水企业,督促其完成自动监控安装及联网,数据显示1-3月份联网企业无超标情况。投资1600万元对化工园区智能监管平台进行升级,提升化工园区安全环保监测监管力度。采用双随机抽查和各类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环境监察力度,1-3月份出动 792人次,检查企业348家次,指导企业在疫情期间安全环保高效复产复工。加快环保治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实施二污厂提标改造工程。
(15)加速企业工艺改造,提高排放标准。督促企业加大用于大气、水污染工艺改造和环保设施的投入。通过区内重点企业的工艺改造和环保处置设施完善,减少企业排放数量,提高企业排放质量。
(16)深入推进黑臭水体整治,有效落实长效管理。加大区内黑臭水体整治和管理力度。目前,新区范围内黑臭水体四明河、张许河整治工程已完成,并落实了对河道的长效管理,安排保洁人员对河道进行定期巡查,清理杂物,相关责任河长也定期巡河,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协调处置。一季度,城建局牵头对2条河道进行了长效管理季度考核,总体情况良好。《镇江市黑臭水体长效管理情况通报》显示,截至2月底,两条河道的水质均未超标。加快推进吴沙河、集镇河整治工程建设进度,每月组织项目参建单位召开工地会议,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大对该项目督查力度,目前已开展了4次进度督查,对照目标时间节点,项目按计划正常推进。
(17)加大处置力度,稳步推进环保信访件销号工作。2020年1-3月,新区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举报64件,同比下降67.35%;受理省部级交办环境信访1件,同比下降75.0%。涉及新区的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件已全部落实整改,销号台账资料已交至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18)建立“散乱污”管理长效机制,务求整治实效。制定了《镇江新区“散乱污”企业(作坊)回头看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属地板块与牵头部门“散乱污”回头看工作的任务以及长效管控的各项措施。成立督查组,对全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4. 关于“培育创新产业集群和提升产业质态缺乏韧劲”问题的整改
(19)优化招商机制,严把产业准入关。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整合优化招商体制机制实施方案》,明确以“四个一”产业项目为招引方向,以项目投资、存量挖掘为重点,将招商人员下沉至板块,发挥板块主体招引责任,同时明确将提升项目招引质效纳入新区全年重点工作。二是依据《镇江新区产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准入评估实施办法》对2020年以来16个招引项目进行评估研判,把好项目准入关。
(20)以转型升级为核心目标,加快存量改造。分类推进在库项目建设,加大区级以上重点技改项目推进力度。节能和绿色制造项目首批入库15个,并制定《2020年“降能耗强度、促工业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形成项目化节能倒逼机制。委托专业机构对6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工作,督促落实节能监察整改事项,引导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21)紧密围绕“四个一”产业布局,全力招引大项目。招商局整体下沉园区板块,按照“专业园区+专题招商”模式强化主导产业精准招商,分别安排招商人员到新材料产业园、综保区任职,从事新材料产业、港口物流保税业务等关联产业招引。目前,全区已经获取60条高质量的投资信息,密切跟踪对接30余条,一季度共签约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5个。
(22)强化企业梯度培育。一是制定《2020年规模工业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围绕竣工项目达产、小微企业列统、规模企业上台阶3大类10小类的培育对象,从培育资源分类建库、制定列统企业培育清单、明确骨干企业培育目标、条块联动强化服务、强化企业辅导培训、强化培育进度跟踪等方面加快规模工业企业培育。二是加大吉贝尔研发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力度,推动项目尽快落地见效。三是帮助重点项目争取省重大技改项目资金支持。四是加强科技孵化项目招引,发挥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创新主阵地、中瑞镇江生态产业园国际合作创新中心的龙头牵引作用,加大科技项目孵化和人才招引力度。
5. 关于“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定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23)强化科技政策绩效评估。加强现有政策产出绩效分析,全面梳理近3年获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246项,其中省级28项、市级78项、区级140项,完成大学园板块项目科技产出绩效分析。启动镇江新区科技创新政策问卷调查,通过镇江新区发布、微信等多媒体平台广泛发布,充分征集企业意见,下一步根据企业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现有政策。
(24)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出台《关于优化完善国家大学科技园、中瑞镇江生态产业园管理服务机制的方案》,明确园区和载体职能,压实项目招引和孵化责任。对接创业黑马等专业机构,探索提高科创产业服务水平。制定《镇江新区2020年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5项孵育计划。梳理无研发活动规模工业企业213家并分类研究,采取入企走访、座谈交流、政策培训等方式,引导企业参与项目开发、产学研合作、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专利申请等研发活动。开展高企线上培训,邀请行业专家为近百家企业线上答疑解惑。制定《关于发挥科技中介机构作用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启动科技中介机构备案工作,目前已有13家机构完成备案。
(25)强化企业研发机构管理。指导企业规范研发费用归集;指导区内规上工业企业完成年度研发费用统计上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区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运行绩效评估。
(26)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聚焦优化人才服务环境提升,调整了全区科技创新与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科技创新与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了2019年度省市人才工程入选情况;研究了区级科技人才项目评审认定工作;讨论了2020年度新区科技人才政策调整意见及人才服务小分队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科技创新与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和议事规则。在《镇江新区2020年工作要点》文件中明确了2020年人才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具体举措和考核指标,并已同步分解至各园区板块。
(27)进一步强化“双招双引”。召开科技创新与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了社会化引才奖补政策。改革园区管理服务体制,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中瑞产业园的科技创新、国际合作的龙头牵引作用,加强园区科技项目孵化和人才招引力度。各园区板块明确了人才工作专兼职工作者,配备具备经验的人才工作者。建立区、镇两级人才服务小分队,提供精致化人才服务。
(28)逐步建立和完善科技园股份公司运营机制。建立“园区管办+载体产权方+专业招商局”一体化管理服务体系;召开大学科技园股份公司实质化运营工作推进会,讨论建立相关会议制度,对整改事项进行了会商研究。
(29)大力对接和利用高校科技人才资源。与高校产业研究院就引进人才孵化项目事宜多次进行洽谈对接,与高校多个人才团队就在大学科技园设立公司和申请地方人才计划达成初步意向。加大与省内重点高校科技部门沟通交流,为进一步合作做好前期基础准备工作。
6. 关于“集约发展和安全生产水平与先进园区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30)加快推进资源高效利用项目建设,提升存量企业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镇江新区园区第三方治理方案》,积极推进园区污染物、废弃物第三方治理,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计划在7月底前完成方案编制。积极推动东普、江化微、江南化工等重点资源高效利用项目落地实施。
(31)严格落实用水效率,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委托设计单位编制《镇江新区再生水(中水)利用规划》,开展再生水(中水)回收利用工作,扩大中水回用覆盖面。印发《区级以上重点计划用水单位名录》,确定了重点计划用水单位,对重点计划用水单位每三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并进行用水审计。对重点用水单位下达年度用水指标,根据水平衡测试和用水审计情况,督促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长效管理。
(32)加快推进实施智能制造提升工程。一是挖掘重点项目,组织板块摸排智能制造、两化融合及信息化等项目,梳理出22个项目,纳入智能制造企业培育库,按季度督促项目推进,帮助企业积极争取政策。二是依托协会平台加强智能制造、两化融合政策宣贯推送和示范案例征集。
(33)加快推进低端低效企业处置工作。将低端低效企业纳入“僵烂闲”处置清单,根据《镇江新区僵尸企业、烂尾项目、闲置资产出清盘活实施方案(试行)》进行处置。
(34)督促鼓励企业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建立联席会商协商机制,重点围绕2019年亩均税收低于9万元的企业,以园区板块为主体,条块联动,上门走访,摸清企业土地闲置状况和下一步投资计划。
(35)压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学习。党工委专题进行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学习,观看了“3.21”事故教训专篇,对开展好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抓好国务院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及强化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进行了研究和布置。二是按照《镇江新区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细则》,完成全区各单位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定《镇江新区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力度,签定了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明确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与目标。三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督导。与市安全生产督导(巡查)组形成两级联动,共同对部门、属地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专项整治和危化品综合治理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36)坚持全面整治和重点整治相统一,加大国务院督导组交办问题隐患的跟踪督办。国务院督导组交办的6条重大隐患全部整改到位,174条一般隐患已整改170条,剩余4条正在推进中。指导推动23个专项整治组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做到目标明确,条块结合,精准整治。启动党工委第七轮巡察暨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工作,通过巡察发现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37)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和标准化水平。全区30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已通过二级标准化评审,并通知企业认真自查,对自查问题整改闭环后提交审计申请;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已完成重大危险源预警系统建设与联网。7家企业已完成信息化平台建设,17家企业已同第三方签订信息化平台建设合同,加大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力度。
7. 关于“招商引资工作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38)全面实施招商体制机制改革。整合招商力量,招商中心5个招商局整建制下沉园区板块,形成专业招商机构与园区板块齐抓项目、共促发展的强大合力。加大园区板块招引考核权重,进一步激发园区板块项目招引和产业集聚主阵地的主动性。更新存量可用地块信息,梳理“僵烂闲”等存量地块资源50余宗,完善产业地图,推进“僵烂闲”资源盘活,3个已签约项目利用“僵烂闲”资源落地建设。
(39)全力拓展招引渠道。1月14日召开全区重大项目“双源”百日攻坚动员部署会,发布《镇江新区招引渠道拓展“百日攻坚”实施方案》。梳理日本FNA、世邦魏理仕等近百家对外招商渠道,与中介服务机构交流洽谈百余次。深化与CBRE等区级重点中介机构的合作内容和层次;选派工作人员挂职商务部投促局、市国投中心等机构,拓展优质项目信息资源。疫情防控期间,在全市率先提出“不见面”招商工作方式,2月21日举行第一批产业类项目“不见面”集中签约。对区内企业主动上门、提供服务,进一步挖掘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项目信息。
(40)切实提升招引质效。制定招商各局产业研究年度计划,派专职招商人员入驻新材料产业园,搭建产业研究和渠道建设工作交流平台。向招商主体定期推送产业研究分析报告200余篇,研讨投资热点动态以及寻找重点目标企业。制定项目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坚持每周针对招引主体报送的项目信息,结合产业方向、投资类别、承载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研判,加强对项目信息的前道把关。一季度以来全区新增有效项目信息85个,其中重点在手推进项目53个,已签约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项目15个。
(41)优化招商干部队伍,提升招商人员综合能力水平。强化招商“能上能下、能高能低、能进能出”用人机制,结合2019年工作实绩,推选评定招商中心本年度高级科员;实施“末位淘汰制”,对2019年度工作实绩不明显的进行岗位调整,已调整局长1名、副局长1名。优化全区招引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明确对招商各局年度绩效进行考核评价,同时招商各局内部进行二次考核,拉大分配差距,按绩效取酬。制定2020年度招商中心专题教育培训计划,汇编《镇江新区招商百科手册》,对新引进专业招商人员加强入职培训,浓厚招商业务学习氛围。
8. 关于“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不足”问题的整改
(42)多方面推进消除大班额现象问题。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形成《2019年镇江新区教育基本情况报告》和《镇江新区消除大班额指导意见》(初稿)。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形成了《镇江新区教师编制情况调研报告》,召开专题会议研讨编制核定、使用及缺口等情况。加强与市编办、市教育局对接,逐步解决教师编制问题,目前市编办已调剂40名事业编制专门用于增加新区教师编制。制定了《镇江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区管校聘”改革实施意见》(初稿)。有序推进镇江新区实验小学改扩建工程,进一步增加学位,缓解大班额突出问题,目前桩基施工已完成,确保年底竣工交付。
(43)科学合理调整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班级、班额、在校生数、近三年在校生增长数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结合在建小区规模对未来三年各校学生数进行了预测,形成了相关调研报告。广泛听取学校和家长关于施教区调整的建议与意见,明确通过优化调整施教区、严格规范招生等措施逐步缓解全区大班额问题。结合区域生源实际,进一步优化丁卯、大港片区教育布局,在丁卯片区规划建设新学校,增加公办学位。大港片区引进优质教育资源,补充区域办学资源不足。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上级“公民办同步招生”督查工作会议要求,严格执行2020年招生相关规定,重点加大民办学校招生监管力度,确保有序招生。
(44)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对全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每一所公办幼儿园编制教师占比情况进行分析,结合近年来生源变化情况对公办幼儿园所需编制进行重新核定编制总量。专题学习研究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全面分析新区学前教育的实际,初步拟定《镇江新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2020-2023年)》。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借鉴苏州等地的先进做法,在幼儿园实行备案制教师管理机制,适时出台《镇江新区幼儿园教师备案制管理实施办法》。
(45)合理设置条件,加大医护人员招聘力度。积极向市人社部门争取政策支持,2020年有限放开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条件,招聘3名临床医学专业大专生充实到基层医疗机构。鼓励引导瑞康医院、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与上海等地知名医疗机构开展院科合作,引进部分三级医院专家在新区注册服务,增加全区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数量。加强区内卫生部门与教育部门联动,在应届高三毕业生中物色本地户籍高考生,鼓励定向培养。
(46)“引进和留用”并举,提高高端医务人才比例。将人才招聘和引进向东北、西北等地区延伸,吸引更多医学人才到新区落户就业。进一步优化调整医务队伍绩效考核方案,加大政策奖励力度,普遍提高医护职工待遇。实施全科医师副高级以上职称超岗聘用,打通职称晋升通道。推进医生定期培养制度,骨干人员有计划外派进修,畅通技术提升渠道,确保引进人才留得住。
(47)提高文化服务供给质量,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按照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基层文化硬件设施建设,不断增强文化供给和群众满意度。截至目前已建成37个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各中心通过与新区文化馆、各镇(街道)文化站等文化场馆建立共享机制等方式向社会提供图书借阅、文艺展演等公共文化服务;初步实现国家大学科技园精英公寓图书馆向社会免费开放。通过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活动,提升群众对基层公共文化阵地建设和文化服务的满意度。
(48)有效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对大路镇、姚桥镇相关村、社区进行调研,对全区社区养老用房及2A级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情况摸排。3月28日召开养老综合体建设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建设思路,计划在大路镇的大路村、薛港村规划建设AA级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姚桥镇计划在瑞和花苑社区、儒里村、石桥村等利用现有社区用房或村卫生室改造建AA级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农村特困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行等基本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目前正对改造养老设施的消防和建设布局进行评估,制定改造方案。
9. 农业农村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49)保障村级基本运转经费,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全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提标至每年38万元,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分季度拨付保障到位。制定《镇江新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试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村集体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村集体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工作。
(50)统一规范行政村的统计口径。结合新区建制行政村实际情况,向镇江市农业农村局出具了《关于行政村建制情况的说明》,目前镇江市经管站已将整建制拆迁空壳村调出辖区行政村统计范围,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进行分类核算,调整后全区实有行政建制村为23个。
(51)稳步提升农民收入水平。制定了2020年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计划。摸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拟示范创建单位5家,积极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农民增收。根据镇江市3月9日反馈认定数据,2019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34.4元,同比增长8.8%。
(52)专人专班有序推进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召开全区农村工作视频会议,制定《2020年镇江新区农业农村工作要点》,明确将城郊结合部仍有村庄形态的一并纳入村庄环境整治范围。建立了镇江新区党建助推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办公室,明确专人进行日常督查考核,并建立了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周报制度。
(53)严格建设标准,加大农路建设力度。将3条未建农路纳入全区2020年为民办实事计划,目前农路建设已全面复工,施工单位全面进场,确保12月竣工完成通过验收。
10. 关于“社会治理未到边到底”问题的整改
(54)深化网格融合,构建社会综合治理新格局。召开专题部署会议,研究网格设置的科学方案,成立了优化整合基层网格工作专班,推进集成网格与全要素政法网格的“两网”深度融合,建立网格专项工作交流渠道,推进网格化智能平台的信息录入。发布《镇江新区网格化社会治理智能平台规范化工作情况通报》2期,督促各镇(街道)查漏补缺,提升达标率。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全区网格专班全体人员参加“微网格-疫情防控模块”视频培训2场,提升网格员信息处理的效率。
(55)夯实基层基础,形成联合打防合力。压实网格治理责任,把打传工作融入全区网格化治理,把建立“无传销社区”责任压实至各社区(村)。充分借助网络、电视、微信等多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教育30余次。组织开展集中清查4次,捣毁传销窝点2个,遣返传销人员14人。
11. 关于“'两个责任'未扛牢压实”问题的整改
(56)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全面梳理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2019年履责记实填报内容,对履责记实填报内容少、时效差、有效性差的典型突出问题,提请党工委主要领导开展谈话提醒。
(57)强化履责记实平台管理考核。新区纪工委对2019年全区履责记实填报情况开展了“回头看”,相关问题及时反馈至各单位;3月份,纪工委再次对履责记实填报情况进行抽查,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交办,并督促整改。
(58)认真做好“两个责任”清单制定。目前正根据中共镇江市委《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拟定新区“两个责任清单”,待市委“两个责任”清单正式印发后制定新区清单,并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制定本级清单。
(59)全面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季度,新区纪工委向相关单位发放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律检查建议6份,从源头上防范违纪问题的发生。
(60)创新制度、完善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研究制定基层纪检委员监督管理办法,明确“12388”履职清单。召开全区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清单式履职、积分制管理”动员会,印发《纪检委员履职清单积分管理手册》《镇江新区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学习材料汇编》,引导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积极履职。发挥村(社区)纪检委员作用,对防疫资金规范使用实施专项监督。对各党支部纪检委员按照《纪检委员履职清单积分管理手册》开展季度积分核定。
(61)以上率下,强化委领导“一岗双责”要求。在《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中,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内容和要求,并纳入年底考核。
(62)加强派驻监督,抓好制度落实。新区纪工委向相关单位党组发放纪律检查建议,提出了3条整改意见,相关单位召开党组会议,明确了《纪律检查建议》任务分工,制定整改方案。截至目前,3条整改建议均得到有效落实。
(63)坚持“三不放过”原则,细挖严查。相关单位即知即改,对巡视反映出的相关违纪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对涉及的多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目前,已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管控点;完善了《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12项制度办法。
(64)实时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监测和评估。开发政府投资项目廉情预警评估系统,目前系统已完成招投标,正按计划开发。
(65)加强对处分决定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对省委巡视期间指出的个别同志处分决定未落实到位问题,进行了即知即改。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年底对当年度处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66)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案件质量过程管控水平。新区纪工委即知即改,2019年11月19日,在第四期“圌山清风”讲堂专门就审理实务进行授课,对案件办理中可能出现的处分主体错误、处分程序不正规等问题进行了系统辅导。2020年1月6日至1月10日,组织对全区2019年度办理的党纪政务案件质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案卷要素是否齐全、处分主体是否正确、程序是否正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量纪是否准确等6个方面内容,通过检查系统纠治了处分主体错误、处理程序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2020年3月31日,在2020年第一期“圌山清风”讲堂再次就审理实务开展培训,结合实际案例和案卷检查中发现问题进行指导。
(67)按纪执规,切实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对存在问题的相关案卷立行立改,完善程序,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同时相关单位对2016年至2018年违纪人员处理情况全面自查,已全部按《党章》要求系统纠偏,完善了涉及党员处分的相关程序和手续。
12.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68)加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教育力度。已完成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制度宣讲课程准备工作。2019年11月组织编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剖析》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汇编》,累计发放3000余册,覆盖每一个村(社区)、每一个单位科室,要求各级党组织专题组织学习,认真检视自身问题。拍摄警示教育片《不让初心蒙尘》,召开全区警示教育大会,对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2020年将持续做好警示教育工作,选取典型案例,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注重发挥身边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
(69)深入开展“四风”问题专项督查检查。印发《关于开展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自查和专项督查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部署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自查和专项督查,持续深入开展“三查一监督”。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强化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新区纪工委印发《关于切实加强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压实各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春节前组织学习和观看警示教育案例,并将学习情况录入履责记实平台。
(70)持续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2020年已上报奢靡主义、享乐之风问题4件4人,其中党纪处分1人;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批3人次。
(71)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务接待管理。制定《镇江新区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公务接待的范围、审批程序、接待标准等内容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严格报销流程,按照“一事一单、定期结算”的原则,定期履行报账程序,并规范公务接待台账。
(72)加强公务接待监督检查和培训。印发了《镇江新区公务和商务接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4月开始在全区范围开展公务和商务接待专项整治行动。
(73)及时问责提醒,强化长效管理。党工委分管领导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组织专题学习,提升业务水平,规范操作管理。同时加强镇(街道)和机关各部门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公务接待的长效监督管理。
(74)全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020年2月27日,新区纪工委派驻社发局纪检组、财政局牵头制定并向区管国有企业下发了《关于开展区管国有企业违规公款送礼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将通过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总结三个阶段工作,对2017年以来国有企业有关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75)举一反三,积极实施自查自纠。责成相关单位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置。
(76)全面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印发《全区组织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2017-2019年度相关津补贴发放情况,集中排查梳理,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77)组织开展“回头看”。纪工委对个别基层单位违规问题进行调查,针对发现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整改。
(78)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规定,严格制度执行。召开国有公司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专题会议,要求各国有公司根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即知即改,严格财务审核,杜绝违规报销差旅费情况的发生。同时对标新要求,完善本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制度执行。加强审计监督,将对国有企业及下属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审计。
(79)加强源头控制,杜绝违规行为。严格执行《镇江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加强预算管理,杜绝违规报销差旅费的情况发生。
13. 关于“政府投资工程未批先建、违规变更工程签证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80)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双八条”规定的刚性执行。2020年3月19日新区城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督促要求项目实施主体加强对相关制度、文件的学习和宣贯。城建局牵头完成2019年第四季度工程建设领域“双八条”规定执行情况的督查,形成专题通报,截止目前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成。要求各建设主体对符合条件的变更事项,及时上报城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决策。目前城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权限进行了3次专题研究。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廉情预警评估系统建,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管力度。
(81)认真开展未批先建、违规变更问题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已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组织工程管理人员对“双八条”等制度进行了再学习,逐步制定完善系列工程管理制度;开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意见书。
14. 关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违规现象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82)多部门联动严肃核查反馈问题。对个别项目上报开工时间与实际开工时间不符的问题,已对城乡建设局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5. 关于“项目招引协议签订、履行存在违规行为”问题的整改
(83)强化协议合法性审查和“责权利”对等。学习借鉴周边先进地区的相关政策,在招商系统内部形成项目招引政策配套规范要求。招商中心、财政局、法制办合作联动,对拟签约项目投资协议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坚持项目扶持与投入产出贡献等对赌挂钩,明确“责权利”对等条款。一季度以来,共对10个项目投资协议进行了审查。
(84)坚持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严把协议兑现审核关。严格按照《镇江新区涉企扶持兑现管理办法》,对照投资协议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对扶持政策事项进行审核把关,并经管委会常务会议审议后兑现。
16. 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未有效落实”问题的整改
(85)落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研究2019年度基层党建优质“书记项目”和新增“四星”先进党支部情况,定期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和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协调成员单位通力协作,构建大党建工作合力。
(86)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在党工委会议上及时传达学习了省、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以及各级宣传部长、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等内容的学习交流。
(87)选优配强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落实《关于加强专业化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建工作专业化力量,在全区镇、街道、园区和重点非公企业组织设立专兼职组织员34人,负责非公企业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等相关工作。配合市两新工委草拟《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专业化管理的意见》,制定党务工作者资格认证和激励措施。
(88)强化党建引领产业强区。结合企业复工复产,推进重点项目和产业链建立党组织,将党建网格化管理和重大项目党组织建设作为党工委“书记项目”,重点推进孚能科技、好未来等重点企业党组织建设。截至2020年3月底,完成46家非公企业党建阵地改造,有3名以上党员的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97.6%,社会组织组建率100%。重点推广了东方电热党委全国“小个专”党建示范点工作经验,命名市级“谭荣生支部书记工作室”。
(89)全面推进村书记、主任“一肩挑”。制定《镇江新区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全区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完成率从4.3%提升到了43%。
(90)全面推进村级党建标准化建设。财政下拨专项资金215.7万元,重点用于农村党建标准化建设,目前全区23个村,已完成15个。将农村党建标准化建设作为镇党委党建考核内容和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考核重点监测指标。
(91)规范拆迁安置党员教育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宣传发动拆迁安置党员按照“三个有利于”原则开展党员接转和教育管理工作,目前460名拆迁安置党员98%以上已陆续转入安置地社区党组织管理,正常开展组织活动。
(92)提升安置区党务工作者专职化水平。根据《基层党务工作者培养管理实施办法》,筹备社区党务工作者培训。制定基层管党责任清单,在平昌中心社区设立8名专职组织员,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专业化力量。强化党建引领基层网格化治理,目前平昌中心社区8个社区党组织共划有网格169个,下一步将在全区建立“新区党工委—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委(总支)—网格党支部—村民小组(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党员志愿者”基层网格治理架构。
17.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93)全面推进“党建文化月”系列活动。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党建主题活动月”系列活动的通知》,利用1个月的时间,重点开展党员专题教育学习、示范党课评比、优质党建阵地评比等活动。下发了《基层党务工作者培养管理实施办法》,启动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
(94)全面加强党建工作检查指导。结合3月份启动的新区党工委第七轮巡察,将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党费缴纳等基础性工作纳入巡察内容。结合年初党建考核,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区管单位及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检查指导,并下发了专项检查通报。
(95)严格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制度。2020年一季度,所有委领导全部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通知》要求,参加了支部组织生活会。
(96)全面落实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大路镇党委专题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镇江市《关于双重组织生活“七个必须”规定》和《镇江市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党建办结合年底党建考核,牵头对全区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显示基层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较好,截至2020年3月,507个基层党支部全部按照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
(97)落实基层党建日常督查整改制度。结合区管单位党建考核,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基层党组织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与区管单位考核相挂钩。下发《区管单位党建工作考核暨基层党建工作专项检查的通报》,并督促整改。
(98)落实党员积分制和流动党员管理。已经开通使用党员积分管理系统,党员可以线上进行即时填写。针对流动党员较多的村社区党组织,均建立了微信群或QQ群,开展线上学习教育。
(99)落实发展党员材料预审制度。针对巡视发现问题,新区组织部对7个支部所在的党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实施发展党员材料预审制度,所有预备党员的档案材料经党委预审后,报组织部审核通过方可召开党委会研究审批。
18.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00)严格按规定范围开展谈话推荐。即知即改,2020年以来,在提拔重用区管干部的民主推荐环节中,考察组与其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内设科室负责人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均进行了谈话调研推荐。
(101)有序建立完善干部延伸考察机制。草拟《镇江新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手册》,已将延伸考察的情形和操作方法的部分内容写入手册。
(102)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已将干部调整、提拔重用的资格条件、方法程序的部分内容写入手册。将干部选任专题培训内容纳入2020年圌山干部管理学院培训计划。
(103)建立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镇江新区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适用范围、操作手续、考核程序等内容。
(104)明确干部交流任职有关规定。正在完善《镇江新区关于加强干部交流工作的暂行办法》,明确镇街道党政正职原则上不得同时易地交流,镇党政正职原则上应任满一届,街道党政正职原则上应任满3年。
(105)进一步畅通干部交流渠道。已梳理基层板块领导干部在基层的任职时间和到基层任职的经历,形成71人的干部名册。已初步建立机关与基层干部常态化交流任职机制,每年将在全区选派20名左右的优秀年轻干部进行区内跨部门挂职,不断提升干部工作视野。
(106)加强对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按照全国、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要求,草拟了区管干部社会团体兼职专项整治方案。已将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因私出国(境)相关规定和报批手续纳入圌山干部管理学院2020年学习培训计划。
(107)开展区管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和区管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规范性核查工作。已梳理27名社团兼职人员情况,下一步将对27人兼职的合规性进行核查。全面梳理区管干部国有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下属一级子公司负责人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登记备案情况。
(108)妥善处理违规问题。下一步将对27人兼职的合规性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进行处置。待全面完成区管干部因私出国(境)核查工作后,将核查结果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
19.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
(109)进一步完善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制度,积极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见效。召开全区意识形态领域研判联席会议,讨论通过《2019年度镇江新区党工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并按要求正式行文报镇江市委。召开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省委巡视反馈涉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方面问题的存在原因,明确下一步整改措施。
(110)强化校园思政课质量,提升教学综合水平。针对问题已约谈相关学校校长,明确加强思政课建设的要求,要求学校通过优化岗位设置等方式,配齐配全思想政治课程师资力量。将全区思想政治课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列入2020年社会发展局师资培训计划中,提高全区学校思想政治课程教育教学质量,打造品牌师资团队。初拟了《关于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对全区思想政治课教师情况开展调研。
(111)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成立了镇江新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了网信工作相关制度。2019年12月24日,对全区网络安全进行专题业务培训;2020年已把网络安全等内容列入镇江新区圌山干部管理学院教育培训重要内容。
20. 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缺少硬招实招”问题的整改
(112)树立正气,发挥机制的正能量效应。2020年1月23日,新区修订完善《关于落实问责主体责任强化容错纠错的实施办法》,建立区级容错纠错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会商研究。新区纪工委巡视期间即知即改,2019年10月8日,撰写题为《关于容错纠错工作的实践与思考》纪检监察专报,总结新区纪工委在容错纠错方面探索实践的3个案例并提出思考建议,并在全区传阅。
(113)全面做好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全区纪检系统已完成对2019年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
(114)激励干部勇于担当、善作善为。根据新修定的《关于落实问责主体责任强化容错纠错的实施办法》,由组织部与纪工委监察工委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对过去的干部问责开展“回头看”,全面了解研判干部,对被问责干部在影响期内的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客观公正提出评价意见,影响期满后对于思想转化好、工作业绩突出、敢于担当作为的人员,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正常使用,激励其更加勇于担当、更加努力工作。
(115)全方位落实“三项机制”。目前已草拟2020年区管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和党的建设考核细则,明确了“先锋岗位”和“361”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并将落实“三项机制”情况纳入党建考核。
(116)巩固改革成果,提升服务管理质效。2019年10月14日丁岗镇召开党委会研究社区和物业融合改革事宜,形成《平昌安置小区社区和物业融合改革实施方案》和《平昌安置小区社区和物业融合改革相关管理办法(试行)》。10月15日召开了平昌社区和物业融合改革大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2020年3月14日召开推进会,就融合改革实施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进行交流研讨加以推进。规范转接拆迁安置党员组织关系421人,并顺利完成支部换届。将建设“红色物业”社区治理服务体系作为2020年党委书记项目加以推进和落实。
21. 关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17)加大信访案件化解力度。针对剩余未化解信访积案,逐案进行了分析研判和会商会办,采取实体化解与认定化解两种有效途径,大力开展攻坚化解。
(118)摸清家底,精准施策。成立镇江新区僵尸企业、烂尾项目、闲置资产出清盘活工作指挥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加大“僵烂闲”出清盘活推进力度。出台《镇江新区僵尸企业、烂尾项目、闲置资产出清盘活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排摸存量资源,并将相关企业闲置项目用地纳入出清盘活计划。
(119)深化国有企业体制机制改革。组建国有企业运行情况专项研判组,开展国有企业运行情况专项研判,帮助国有企业查找体制机制运行中的难点问题,督促国有企业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定位,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体制机制改革,下一步全区将召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大会。
(120)切实加大违法用地整治协调推进力度。成立违法用地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领导有力、责任明确、推进有序的整改工作机制。召开专题违法用地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反馈的违法用地逐宗梳理问题,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时间节点。要求各整改责任主体定期上报工作进展,对推进缓慢,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及时进行通报督查。
(121)按序推进用地项目报批手续。2宗完善用地手续的项目,正在与企业沟通,做好土地报批前期准备工作。
(122)严格落实完善项目用地合规性手续。已完成整改1宗,面积5亩(已取得供地手续)。其余项目按照镇江市关于存量违法用地中涉及民生、基础设施类违法用地整改要求和部署执行,逐年整改消化。
22. 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23)加大会议统筹和会议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制度的通知》《关于规范会议议定重点事项交办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会议报备工作,对会议时长、参加人数进行严格审核,尽可能利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各类会议,合理设置会议议程,减少候会陪会现象,提高会议的针对性和会议效率。对区内各部门牵头召开的本系统全区工作会议进行统筹计划管理,原则上每年一次,并按计划执行。
(124)全面开展自查清理,坚决整治“数字精减”问题。在全区开展不规范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明确了清理范围、清理职责、清理的具体要求,通过部门自查、集中审查、处理结果发布等步骤,对近年来全区不规范文件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梳理和整改,目前部门正在自查。责成新区审计局对巡视发现的不规范“白头文件”立即进行了清理。
(125)加强监督指导,完善审查机制。加强对公文处理工作的日常指导。对党工委、管委会下发的公文加大审核力度,对程序缺失、内容有误的公文及时退回,要求牵头部门修改完善;对部门上报的文件发现错误和不妥的,及时电话提醒,要求修改重发。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公文制发审查工作的通知》,对文件制发过程中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公开审查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要求、规范流程。
(126)进一步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针对个别单位巡视中发现的形式主义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教育。下一步,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中央、省、市委相关要求,持续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力度。
(127)吸收教训,认真做好2020年清单制定工作。2020年3月,相关单位党委向新区党工委上交书面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2020年1月8日该单位党委召开党委会深刻反思,引以为戒,举一反三,2020年将按照新区要求并结合实际,将社区财务、代征代管土地管理、工程审计等方面作为工作重点纳入“两个责任”清单。
(128)深化思想认识,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一是高度重视深刻反省。2020年1月4日,相关单位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立即组织整改。二是专项检查扎实推进。相关单位党委于2019年11月19日至2020年1月15日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对相关财务凭证进行专项检查。三是不断健全内控管理机制。相关单位于2020年3月重新修订《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接待原则、接待范围、接待程序及接待标准等具体事项。严格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建立事前申请、事中控制、事后分析的“全过程”监控约束机制,严控经费预算追加,树立节约意识。四是开展违规吃喝“回头看”。制定2020年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2017年-2019年业务接待管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整治。五是专项整治常态化。相关单位党委每季度对业务接待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坚持问题导向,从源头上推动问题整改。
(129)深刻检讨,认真反思。相关单位对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认真剖析和反思,于2020年3月26日向新区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下一步,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压实主体责任,抓好制度建设及刚性执行,加强内控管理和执纪问责,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不认真、不积极、不负责,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究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序时高质量完成。
23. 关于“整改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30)强化日常监督,提升工作实效。研究制定《镇江新区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规定》,将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情况,分别纳入区纪工委机关绩效分类管理考核和派驻机构重点工作考核。年中、年底将对巡视巡察开展专项督查,提升巡视巡察工作实效。
(131)强化学习和指导,有序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一是加强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的学习。1月2日的党工委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第七轮巡视工作的要求,特别对做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要求进行了逐条学习,要求所有党工委委员和基层党(工)委、党组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的有效落实。同时,党工委巡视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前,全体党工委委员对《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进行了认真学习和深入交流。结合分管工作认真查摆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措施。二是建立整改工作网络。成立了新区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组织、指导、督促巡视整改工作。各基层党组织也成立了相应的整改工作小组和专班,负责具体整改工作。三是整改工作有序推进。1月3日,召开全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反馈问题进行了分解和部署,1月20日,研究通过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提交省委巡视办审查,整改工作方案经审查后下发,整改工作在全区全面展开。2月29日召开党工委巡视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
(132)积极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统筹谋划、督促指导,各相关委领导和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的分解和落实,亲自指挥和协调。12日和20日,分别召开党工委会研究省委巡视整改任务分解方案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巡视整改交办的问题,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具体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市委提级巡察工作作为各镇、街道党员冬训班的重要内容,组织人员进行专题宣讲,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担当。在整改过程中,督促大路镇、姚桥镇党委及其所辖5个村党组织直面问题、主动履责、强化担当、真抓实改,同时注重上下联动,推进共性问题的有效解决。
(133)切实提高巡察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认真梳理和总结之前各类巡视巡察经验做法,不断提升专职巡察干部的能力素质。3月16日,邀请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臧鹏刚对新区巡察机构工作人员和党工委第七轮巡察组全体成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重点围绕巡察工作的特点、内容、流程和关键环节的工作方法与技巧进行具体讲解,同时,以巡察组为单位开展组内集中学习和讨论。
24. 关于“有的整改措施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34)严格按照既定的整改目标,扎实推进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新区巡察办制定专项督查工作方案,针对第四、第五轮巡察整改进行专项督查。组建2个巡察整改专项督查组,对4个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形成专项督查情况报告。上半年将组织对省市联动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层层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整改未完成的,责成限期整改,对巡察整改不力、弄虚作假的,视情况按程序约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下达重点督办通知书、移交问责线索。
(135)严格落实专题报告制度。对全区2019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总结,4月10日按规定向党工委会议进行了专题报告。
(136)严格制度执行,严肃追究问责。银山发展纪委对集团内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执行“双八条”情况正在进行核查。公用建设纪检组摸排核实相关违规情况的责任人,严肃新区严管“双八条”的深化落实。相关单位在巡视期间即知即改,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3月19日召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主体等单位,对建设领域相关制度和文件进行了学习和宣贯。根据廉情预警评估系统开发进程,梳理了将补录的工程业务数据。
(137)创新机制,实行编制分类管理。2019年11月25日,制订了开发区雇员岗位管理过渡性办法,对干部调整使用、规范管理提出了操作规则,有效畅通了干部交流的渠道,搭建了干部成长的平台。
(138)整合资源,形成村集体经济发展合力。由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领衔挂钩市级经济薄弱村,进行高位推动,并将经济薄弱村脱贫攻坚任务纳入新区“7+2”民生实事提升计划,持续跟踪推进。将村集体经济发展纳入2020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下达年度增收目标任务。下发《关于报送2020年度经济薄弱村增收达标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大路镇、姚桥镇联合相关挂钩部门、单位以及“第一书记”,制定村集体增收方案,明确经济薄弱村在集体经济收入稳定达市定标准基础上,稳步提升自主经营性收入,摸排村集体各类增收项目13个。
(139)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建设领域制度执行。进一步强化制度的宣传教育,有针对性的对建设条口业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工程建设实施全流程监管。强化日常督查和长效管理,形成专题通报。针对存在的违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25. 关于“举一反三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40)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高度重视本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省委巡视办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到边到底,细化明确整改任务,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坚持从严从紧,重视巡视整改质效,提标加码抓整改、聚焦重点抓整改、严督实导抓整改、统筹结合抓整改。整改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按照规定的流程积极有序推进。出台《镇江新区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压紧压实纪检监察机关对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责任。
(141)规范统计,确保脱贫达标合规。制定了2020年农村财务培训工作计划。对照《全市经济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负面清单》,对4个市级经济薄弱村2019年集体经济收入进行了逐项逐笔核查,2019年4个经济薄弱村收入均达到市定标准。
(142)加强执行监管,开展专项检查。结合年初全区对2019年工作的全面检查和考核工作,对基层党组织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区党建考核范畴,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扣分,与全年的绩效考核有效挂钩,促使各基层单位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类制度,严格制度的执行。
(143)由点及面,深入整改。根据巡视点出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即知即改,完善了“三重一大”等议事决策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下一步,将对全区面上各基层党委、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强化民主集中制相关制度的完善和执行,要求各部门严格落实制度规定,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经开区党工委整改工作方案得以切实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受疫情影响,部分牵头单位整改工作还存在成果不够牢固、成效不够明显、培训措施滞后等问题。下一步,经开区党工委将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持续强化政治担当,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对照整改要求,坚持重点与难点统筹推进,从严从实推动问题整改。
(一)责任再压实,咬定整改目标不松劲。坚持整改工作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强化责任传导,压紧压实责任,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务必求真务实、完善提高;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对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长抓不懈,确保全面完成,务求整改实效。
(二)成效再巩固,建立长效管理不放松。坚持治标与治本紧密结合,深挖问题根源,强化源头治理,举一反三,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及时把巡视整改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安排,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成果。同时在建立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坚决惩处有章不依、有规不循、有纪不遵的行为,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真正把制度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使巡视整改工作发挥持久效能。
(三)成果再运用,助力产业强区不动摇。充分运用巡视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点面结合,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坚定发展信心,点燃发展激情,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挑战极限、加压奋进的新时代开发区精神,加快建设“四个新区”,奋力开启高质量产业强区的新征程,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3371023;电子邮箱:xxgk@zjna.gov.cn。
中共镇江新区工作委员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