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4-27 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 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六巡视组于2019年8月5日至11月5日对扬州市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20年1月3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迅速部署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迅速召开常委会,认真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相关整改要求上来。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既是对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全市高质量发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次“全面检阅”,符合扬州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市委全盘接受,坚决整改。全市各级党组织必须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抓好整改落实,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全面对照排查,压紧压实责任。1月7日,迅速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夏心旻担任组长,市长张宝娟担任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为成员,下设7个专项小组,领导和推进全市巡视整改工作。1月13日,市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各责任部门和各县(市、区)、功能区整改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部署安排,层层压紧压实责任。2月17日,市委常委会研究制定《中共扬州市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29项问题及5个方面意见建议,细化分解为219条具体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统筹建立覆盖全环节的责任链条。3月2日,召开市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视反馈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和措施。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扎实推进整改。市委市政府领导根据分工,深入一线,对各自牵头负责的整改项目逐一过堂,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推进情况。市委办公室、市委巡察办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整改落实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推进,每月结合省委巡视整改督查系统填报工作,对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3月3日、4日,市委巡察办按问题类别分片召开推进会,逐一对照检查、逐条分析差距、逐项严明要求,对查找问题不清、不明,整改不到位的,要求相关单位进行“回炉”“返工”,确保问题条条都整改、件件有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巡视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一)关于理论学习不扎实方面

1、市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批示精神。3月,转发《2020年全省县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起草《2020年扬州市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制定《三月份市委中心组学习方案》。

2、进一步强化市委中心组政治学习,及时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文件精神,3月6日,市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江苏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视频教材》;3月20日,学习研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

3、编印三期《学思行》(市委中心组学习参考),作为扬州市县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个人自学的重要参考。起草“巡学旁听”和“巡学督查”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提高学习实效。

4、充分调动并发挥党员干部学习主体主角作用,在各级党组织中开展“支部书记上讲台”主题活动。

(二)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方面

1、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1月14日,召开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市委书记夏心旻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要求常态化抓好学习教育,切实做到学深悟透笃行。

2、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认真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教育培训。拟举办20个重点班次,在党校主体班次、网络平台设置政治能力提升课程。实施市管干部、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专题研修班以及“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政治素养。

3、组织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使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不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2月14日召开全市“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建设使用工作视频会。

4、强化县级中心组学风建设督察,对中心组学习的形式、成效等情况等开展考核。认真组织开展2019年度县(市、区)、功能区党的建设中关于深化思想理论武装内容的考核,研究起草2020年度综合考核办法,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

(三)关于重大战略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增强“一盘棋”意识,扎实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各项工作。2019年11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明确要求实施地区党政领导挂包制度,明确市长江经济带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的职责。2020年3月6日,市政府召开长江大保护和绿色发展特色工作调研座谈会,推动问题整改和特色亮点打造。

2、强化长江沿线港口、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查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制度,对不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环评。根据《长江岸线开发利用规划》和《长江码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抓紧推进相关工作。国家、省要求和我市明确要拆除取缔并复绿的59个项目已完成57个。

3、积极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宁镇扬一体化发展。1月,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和12个专题工作组。编制形成《〈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扬州行动方案》(讨论稿)。市政府专题研究宁扬城际推进工作,成立宁扬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网络,多次磋商宁扬城际方案及公司组建的相关问题。连淮扬镇铁路扬州段站前工程基本完成,后续工程加快推进。

4、优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线网优化研究、城市交通发展研究工作,推动南部快速通道向东延伸衔接328国道,加快中心城区快速路网建设,编制完成《扬州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5、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今年计划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0个以上,加强和改善我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整合利用市级农田水利专项资金,用于新建、修建年久破损的农田基础设施单体工程,努力补齐我市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制订2020年度农村公路道路建设和桥梁建设计划表。

6、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成立全市社保信息系统市级统筹领导小组,下发《关于推进扬州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市级统筹建设的通知》,明确整改目标和具体措施。按照省人社厅相关数据规范,先行对全市社保信息系统进行数据项清洗工作,完成全市社保数据清洗环境搭建工作。1月1日,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经办管理信息系统全省首家正式上线运行,真正实现医保基金统收统支,同时参保人员可以在市域内任意一家医保经办机构无差别享受标准化、规范化的经办服务。

(四)关于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乏力方面

1、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推进行政许可职能部门与窗口负责人签订“授权委托书”;下发《“三减一满意”效能提升行动方案》,开展“三减一满意”效能提升行动;对省市公布的107个取消证明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完成120个移动应用进驻江苏政务服务APP,为企业提供多渠道办理方式。建成市大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实现扬州证照数据和身份数据在政务服务“一张网”的信息共享。

2、持续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6236件,其中市本级办理202件。严格执行《提高审批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一季度,共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内资、外资)22件。

3、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3月26日,召开全市动员大会,下发《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坚持权责对等、强权扩能,以县为单位赋予乡镇(街道)46项行政审批权和323项行政执法权,完善网格化组织运行架构,构建市级统筹、县级主战、乡级实战的工作体系。

4、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出台《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意见》,发布“惠企16条”和“惠农12条”。2月17日,召开全市惠企惠农政策落实推进会,推动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向各地制造业企业收集贷款需求信息,已对接133户,发放130户6.4亿元。在扬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开设“战疫专区”绿色通道,上线融资产品96个,累计授信放款438笔15.2亿元,户均347万元,其中纯信用贷款209笔5.9亿元。

5、加快产业结构调整。3月,下发《关于报送202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压减低端低效产能工作的通知》,对202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作出部署。对2019年完成的3091家规上工业企业和全部化工企业的资源集约利用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企业分类精准管理,提质增效。深入开展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行动,印发《关于下达2020年全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目标任务的通知》,确定各县(市、区)、功能区任务分解表和整治提升企业清单。

6、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订《2020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全年重点招商活动和计划。加强对外贸企业的调研,及时关注各国针对疫情出台的贸易限制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疫情对贸易救济案件应对造成的困难,制定《关于促进我市外贸优进优出稳定健康发展的十条政策意见》。2月26日,组织2020年春季扬州产业项目视频签约仪式,共签约33个产业项目,总投资达625亿元。4月2日,召开全市招商引资暨项目建设攻坚动员大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攻坚力度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7、加快实体经济发展。深入推进“323+1”制造业集群发展,着手编制产业链图谱,大力培育高端数控机床、节能环保、新型电力装备等产业,积极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完成“十四五”时期扬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思路研究,启动2020年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编制2020年度市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指南,梳理10家与扬州产业契合度较高的中科院相关研究所,寻求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合作。

(五)关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弱项较多方面

1、认真做好全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工作,全面收集高水平小康指标体系2019年度指标数据。加强平均预期寿命生活指标统计分析,强化疾病预防和控制。加强健康教育,实施全民健身和健康深度融合项目,开展早筛早诊早治服务项目,并纳入民生幸福工程项目清单。今年计划开展健康科普大巡演15场,急救自救互救知识和中医药养身保健知识“三进”活动各100场。

2、推动传统商贸业态提档升级,积极打造特色商业综合体,构建业态齐全、差异竞争、合作互补的综合体良性竞争模式。大力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印发《2020年度全市发改系统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和考核细则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20年市服务业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分解下达年度项目建设、企业培育、集聚区建设目标。加大对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监测力度,组织各地区做好新增列统企业申报工作。

3、注重产业结构规划和引导,指导宝应、高邮等地做好产业布局调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1月,召开扬州市列省“两业”深度融合试点方案及2020年度试点实施计划座谈会,推动县域经济特色发展、差异发展、联动发展。狠抓项目推进,加快列省列市重大项目建设,制定《2020年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推进工作方案》《2020年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季度冲刺赛活动实施意见》,部署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宝应县3个列省重大项目中,2个已复工,1个即将开工。高邮市实施《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意见》,重点打造新能源等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邗江区培育产业发展新增点,在全市率先组建智能制造产业母基金。江都区成功招引落户新松机器人等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六)关于开发区经济建设主阵地作用发挥不明显方面

1、加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干部队伍建设和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支持力度,将扬州智谷科技综合体项目列入2020年市服务业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强化跟踪服务和建设指导,目前,智谷已入驻软件与互联网、智能科技等各类创新企业、研发机构和服务平台110家,入驻率达95%,累计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3家,新三板挂牌企业3家,引进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20余人。编制完成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商务部考核争先进位工作方案》。

2、大力培植扬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板块,加速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高企入库、高企获批。力推科技成果转化,遴选推荐5家企业申报2020年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深入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扬州高新区荣获江苏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单位。

3、广陵经济开发区加快北优南拓、扩容升级,成立广陵经济开发区招商公司和驻欧联络处,出台《广陵经济开发区招商公司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做好25项产学研合作协议、院士工作站以及国家青年千人计划等后续服务工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优化广陵经济开发区领导班子结构,新选拔2名40岁左右且熟悉“双招双引”工作的干部担任管委会副主任。

(七)关于重大项目推进缓慢方面

1、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制定《2020年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推进工作方案》,部署安排重大项目相关推进工作。制定《市领导挂钩联系服务重大项目制度》,明确16位市领导挂钩联系16个重特大项目。刚性认定工业重大项目,修改完善市级工业重大项目认定办法,一季度,全市新开工工业重大项目18项,约完成全年目标的36%。

2、加强项目督查,深入实施重大项目“月跟踪、季调度、半年评估、年底考核”的动态监测机制。2019年我市14个自主推进的列省重大项目全年完成年度投资112亿元,完成省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制定《2020年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推进工作方案》和《2020年重大项目考核办法》。

(八)关于污染防治治标不治本方面

1、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9年12月已完成1117台燃煤锅炉整治项目。继续执行地方领导和部门领导共同担责的复合“点位长”制,2020年2月,印发《扬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量化问责暂行规定》,制定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压紧压实管控责任。截至3月底,市区空气优良率88.8%,同比上升27.4个百分点;PM2.5均值为47.2µg/m3,同比下降32.3%。

2、加快垃圾处置终端建设。市区焚烧发电厂三期已完成工程总进度的25%,赵庄填埋场二期已完成工程总进度的30%,江都焚烧发电厂总体土建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设备安装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新增医疗废物技术改造项目已形成初步设计方案。认真做好医疗废弃物处置,实现“日产日清”,疫情以来累计收集处置医疗废物343.65吨。持续加强包括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在内的重点单位环境监管,全市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1661人次,检查各类目标点位701个次,采集水样监测285份。

3、优化污水处理布局,提高市区污水处理能力。北山污水处理厂(8万吨/日)现已开工,汤汪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8万吨/日)已完成项目主体工程结构。加大对市区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力度,一季度,共出动1130人次,检查企业445厂次,对1件超标排污、1件未验先投涉水环境违法案件下达处罚决定书。在瘦西湖相关支流增设水质监测断面,由每月1次增加到每月5次水质监测。严格落实长效管护措施,加大河道巡查、保洁力度,每天安排专人负责河道巡查和保洁,今年以来,水质整体良好。

4、2019年国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到省考核要求,在此基础上制定了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推进实施重点治水工程。强化国省考断面水质预警,对照《扬州市断面水质达标工作整改方案》,围绕冻青桥、北澄子河、高邮湖心等断面开展了加密监测。2020年1月、3月开展了区域补偿监测,倒逼地方治污主体责任。根据《京杭运河沿线占用河道堤防等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宝应、高邮、江都、邗江、广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基本完成整改并申请销号。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要求和任务。

(九)关于金融风险化解措施不实方面

1、有效提升综合财力,合理安排化债期内分年度化债规模。加大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各县(市、区)、功能区均按照年度化债计划有序推进。加快推进存量隐性债务置换重组,督促各地根据自身实际完善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整合方案。

2、深入研判新冠肺炎疫情对金融运行的影响,开展企业融资需求调查,推动相关银行机构与14家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对接,为企业疫情期间生产经营提供资金保障。加强对民间投融资机构的资质审查,今年以来累计注册变更会商20家企业。

3、加大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对全市风险企业进行排查,梳理出重大风险企业34家,约谈群众反映较多的企业负责人,切实加大化解处置力度。针对重点信访案件,督促办案部门加快办案节奏,加大追赃挽损力度。

(十)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仍有短板方面

1、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督查。2月,印发《关于运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开展脱贫情况检查的通知》,组织相关人员赴宝应等地专题督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开展困难人员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比对工作,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推动贫困户医疗救助政策执行到位。落实落细“三保五助”政策,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部署疫情防控期间的脱贫攻坚工作,全力巩固脱贫成果。建立防止返贫的长效机制,起草《关于巩固脱贫成果决胜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

2、广陵区将2019年年底集体经营性收入不足55万元的村确定为区级经济薄弱村,出台《关于扶持沿江三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建设标准厂房项目的实施办法》,推进3个乡镇建设标准厂房。2019年8月,相关补助资金已返还到位。

3、宝应县已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对核查发现不符合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条件的,履行了清退程序;对应纳入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2019年已享受“三保五助”精准扶贫政策。

4、高邮市医保部门根据医疗救助政策规定,对救助对象发生的医保基金可支付范围内的当年度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其他各类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实行“零”起付救助。

(十一)关于民生保障底线未兜住兜牢方面

1、对照《扬州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建设实施计划(2019-2022年)》,今年计划启动新(改、扩)建幼儿园23所,并纳入市委市政府民生幸福工程,其中:宝应县3所、高邮市5所、仪征市3所、江都区2所、邗江区3所、广陵区2所、经济技术开发区2所、生态科技新城1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2所。

2、深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出台《扬州市区使用代金券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拟制《颐养社区建设2020年度实施计划》和《全市养老服务工作要点》,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10%的占比要求和“双改造、双提升”工程纳入年度目标任务。

3、推动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实施,形成全民参保计划工作网络,促进各项社会保险“应保尽保”。落实《扬州市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督促经办机构核查并整改,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一季度,全市养老保险金做到按时足额发放。

4、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制订出台《全市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水平提升行动方案》,分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指标。制定《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实现医保市级统筹背景下城乡居民分级诊疗。制定《2020年基层卫生工作要点》,明确包括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基层服务能力提升等在内的重点工作安排,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并细化各县(市、区)工作任务。

5、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2月3日,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扬州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3月5日召开全市整改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地成立相应整改工作机构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月(周)调度机制。召开全市加强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会议,部署开展规范征地报批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清查。严格执行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落实情况审核制度,草拟《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政策宣讲,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等渠道,重点围绕征地流程、补偿标准、进保政策等内容,加强宣讲解读,引导被征地农民依法护权维权。

(十二)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力度不大方面

1、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制定《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坚持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开展同步立案、同步调查。重点查办省纪委监委第三批挂牌督办的“6.15”案件,已对5人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对11名涉嫌涉黑涉恶腐败及推动工作不力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

2、加大扫黑除恶力度。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2月27日,召开市扫黑办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全市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分工方案》,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长效机制。江都区每月全面梳理债务纠纷类警情和“套路贷”非法放贷讨债案件,对涉债警情、案件高频人员(三次以上)开展重点研判、立线核查。生态科技新城切实做好重点矛盾化解工作。

(十三)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方面

1、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制定下发《市委常委会成员、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0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和《扬州市安全生产警示提示制度》《扬州市安委会对市级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扬州市安全生产重要工作事项督办制度》《扬州市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述职报告制度》《扬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职报告制度》等5项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2月2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2、对照《扬州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30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并印发整治方案。1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意见》,召开专项整治推进会,督促企业开展停工自查、全员安全教育培训。2月,印发年度危化品安全监管要点,指导督促全市有序推进27项重点工作,要求全市化工企业制定专项整治配套方案,列出工作任务清单和自查自改隐患清单。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履行的意见》,梳理明确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的16项安全生产职责,列入全年重点工作加以推进。

3、1月15日,下发《关于全面开展我市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工作的紧急通知》,督促各地全面开展冶金等八大行业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工作,启动安全生产派驻督导工作,开展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六个一”专项行动。

(十四)关于信访矛盾化解措施不力方面

1、聚焦重点领域,在全市开展信访问题“压降年”活动,对初信初访反映的拆迁方面的信访矛盾加大督查督办,推进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信访治理。强化阳光信访信息系统运用,对重点案件及时交办相关责任单位。3月,下发《2020年全市信访工作要点》,对推行信访“两员制”进行部署安排。

2、加大信访积案、老案攻坚化解力度。2月,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组织领导等。江都区落实“最多访一次”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初信初访办理力度。

(十五)关于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方面

1、市委坚持以上率下,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1月3日,市委召开七届九次全会,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坚决把政治建设落在实处,牢记初心使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省委巡视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和整改落实任务分解会,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压茬推进、取得实效。1月4日,市委召开2019年度各县(市、区)、功能区和市委相关部门党(工)委书记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会,市委主要负责同志逐一进行点评,要求各地各部门始终坚持政治引领,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月17日,市委常委会研究《贯彻省委娄勤俭书记对扬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点评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中共扬州市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行动、最严格的纪律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2、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各部门对2019年度清单落实情况进行自查,针对性部署开展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制定工作。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常态化填报履责记实信息,一季度采集履责信息6155条。各级党组织积极履责,教育、卫生、民政、国企系统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高邮市、江都区、化工园区对财务人员开展警示教育。

3、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全市1094个涉农村(居)全部实行主办会计异村交流任职,全面实行村务卡结算制度。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扩围升级,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运行意见。邗江区试点运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二期系统,不断优化完善系统。高邮市推进村级集体财务第三方监理服务试点工作。宝应县对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进行排查梳理,规范交易行为。

4、加强基层财务管理监督。1月,下发《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货币资金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将货币资金安全检查作为各县(市、区)、功能区基层财政监督的主要内容;开展市本级预算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督查和评价,对45家预算单位下发了内控管理意见书。草拟《关于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加强对重点部门单位的审计监督,拟定2020年审计项目计划方案。

(十六)关于监督责任未抓实抓细方面

1、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强化监督。一季度,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5件,对4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函询。强化国资系统组织管理,认真组织对市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一报告两评议”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梳理排查征地拆迁、土地管理、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薄弱点,研究制定《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职责分工办法》等制度。

2、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紧盯征地拆迁、土地管理、工程建设、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制定2020年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督促推动县(市、区)运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对脱贫、摘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监督问责的实施意见,通报曝光3起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3、深化派驻机构改革,选优配强市属企业纪检监察负责人,将国企、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纳入“五提五过硬·能力建设深化年”活动,着力提高派驻监督质量。完善市级机关部门纪检监察组织体系,市人社局、交通局选举产生机关纪委。

(十七)关于顶风违纪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方面

1、从严处理顶风违纪行为。春节前,市纪委组成3个检查组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机关及行政服务大厅遵守工作纪律、公务接待管理、公车管理使用情况,随机暗访党员干部违规吃喝、违规出入娱乐场所、违规收礼问题,发现问题线索5个。

2、加大警示教育力度。1月21日,市委专题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钟长鸣。公开通报曝光2批次10起发生在春节期间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3、在高邮市、江都区、广陵区开展构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全面监管体系试点工作,围绕津贴补贴、公务差旅、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突出问题,形成科学、严密、有效的监管制度体系。

(十八)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严重方面

1、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研究制定市委市政府改善民生“1号文件”、服务企业“2号文件”、服务旅游者“3号文件”,特别针对疫情造成的影响,就补公共卫生短板、减企业负担稳企业发展、促旅游业复苏等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要求,持续开展市级机关(单位)全面复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查。

2、认真做好基层减负工作。盯住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问题,拟定《扬州市市级2020年度督查检查工作计划》,全年计划开展各类督查检查43项,比2019年减少9项。一季度,市委市政府印发规范性文件9件,召开全市性会议9次,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4件5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

3、认真执行省政府93号令要求,落实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进保参保。严格“一案双查”,着重对征地进保相关问题线索审核把关,对负有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的严肃问责追究,对9人实施党纪政务处分。

(十九)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方面

1、严肃财经纪律。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大监督”常态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坚持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预算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拟定《2020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今年以来已实施疫情防控资金专项审计等7个项目。

2、加强内控管理。2月,下发《关于报送〈内部控制工作管理意见书〉整改方案的通知》,督促各单位形成整改方案,并切实整改。高邮市规范列支污水处理费用,宝应县、邗江区、江都区等地全面排查个人欠款事项,抓紧追缴欠款,各地对其中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3、加强国企公用经费使用监管。严格执行《扬州市国资委外出学习考察培训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企外出学习考察培训及举办讲坛讲座管理,按照“拟定方案、审核批准、变更报告、备案监督”流程规范操作。

(二十)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方面

1、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增强联席会议制度的针对性、时效性。加大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推进力度,2020年党建考核中继续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  

2、加强对新媒体和从业人员的规范引导。成立扬州市互联网行业党委,建立并动态更新新媒体账号数据库。积极发挥新媒体联谊会作用,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发布自媒体倡议书、推送《告居民书》和典型事迹30多次,传播网络正能量。

3、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及舆情风险点排查、研判、预警,不断提升不良信息监测发现能力。

4、持续巩固严肃查处党员信教问题整改工作成果。制定新一轮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措施,把党员信教问题整改作为内容,按要求给予组织处置。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筹划“我是党课主讲人∙支部书记上讲台”主题活动,组织开展2019-2020年度基层党员冬训工作,推动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

(二十一)关于阵地队伍建设力量薄弱方面

1、加强阵地建设,加紧推进广陵文化艺术中心内部建设,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目前工人已进场施工。

2、根据《扬州市公共文化需求征集与评价反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要求,2月,发动全市开展2020年度群众文化需求“大征集”活动和景区文化需求征集活动,通过网络征集有效样本1177份,推动实现公共服务机构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需求的有效结合。启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十百千”示范工程工作,重点培养示范试点对象,目前已完成示范点的初步申报。

(二十二)关于宗教领域反渗透反邪教不够扎实方面

1、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组织召开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重点场所进行抽查,排查疫情防控和“双暂停一延迟”工作情况以及宗教领域矛盾风险。

2、加强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优秀传统文化引领城乡思想文化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旗帜鲜明反对封建迷信。对有关地区违规修建民间信仰场所问题已进行了调查处理。

3、认真抓好校园防范抵御邪教渗透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师生识别邪教、抵御邪教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对邪教组织依法打击力度。

(二十三)关于领导班子配备不尽合理方面

1、优化领导班子配备,着眼2021-2022年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加强分析研判,初步形成了市级领导班子和市政府组成部门领导班子研究报告,对干部结构性人选空缺等方面情况开展逐一分析,提出配备建议。对空缺时间较长的岗位,提出人事调整初步建议方案,分批配备到位。

2、围绕“三个名城”建设,结合市级机关领导班子实际,适时选配一批懂专业、善管理的复合型干部,弥补相关部门班子结构短板。

(二十四)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方面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转发《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2、完善各级领导班子“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起草《关于制定〈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的通知》,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作为重要要求予以落实。加强对“一把手”行使权力和“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制约,拟定2020年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3、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季度,全市综合运用“四种形态”55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53人次,占比82.1%。推动实施“一把手”约谈制度,市县两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谈话263人次。

4、综合研判各地各部门2019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情况,对“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个人说了算’”等反向评议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并反馈。

(二十五)关于科学决策机制不够完善方面

1、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完善重要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经市委市政府集体研究决策,并征求人大、政协意见的工作机制。广泛征求群众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重大项目稳评、环评的意见建议。建立申报列省重大项目预审制度,明确2020年上报的列省重大项目均需符合用地、环保相关政策。

2、合理制定2020年公园项目建设计划,优化公园规划建设,出台《关于开展全市公园设计方案专家评审工作的通知》,加强公园设计方案评审。加大公园管护力度,制定出台《扬州市公园管理维护技术导则》《扬州市公园绿化养护技术指导意见》,修改完善《扬州市公园管理考核办法》,推进公园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3、加强建设项目财政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直发展项目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形成《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拟审项目共22个,其中市本级4个,6个县(市、区)各3个。

4、坚持“两园”同办理念,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投资,充分考虑后续利用,2020年1月,已编制《2021扬州世界园艺博览会博览园概念规划方案》,土建工作正在开展EPC招标。

(二十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规范方面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领导班子带头示范作用。2019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市委常委分别进行“四不两直”调研,征集到意见建议82条。2019年12月3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七个对照”、查找“五个差距”等要求,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省委巡回指导组组长全程列席会议,充分肯定了市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取得的成效。2020年1月,市委常委按照双重组织生活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支部组织生活会,并专门赴挂钩的县(市、区)、功能区党(工)委指导民主生活会。

2、主题教育期间,市委共派出12个巡回指导组对县(市、区)和功能区以及市直机关部门单位开展主题教育情况进行督导,指导组对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列席会议加强指导督导,评估结果运用到各地各部门年终党建考核和政治生态监测评估中。全市各地各部门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于2020年1月中旬前召开结束。

3、组织开展2019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逐级制定2020年度市县乡三级“书记项目”,抓实“一把手”责任。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对符合问责情形的一律严肃问责。一季度,全市共问责44人和3个党组织。3月,印发《2020年扬州市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实施方案》,通过记实平台、日常监督和线索处置,及时收集、归类、掌握相关情况,并形成政治生态档案。

(二十七)关于基层党建薄弱环节较多方面

1、抓实抓细基层党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起草2020年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召开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针对省委点评扬州基层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制定“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年”实施方案,召开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进会,对135个村(社区)达标方案逐一过堂。加强保障支持,按照10%比例倒排出全市经济薄弱村,研究制定6条具体帮扶措施。3月9日召开部署会,制定村党组织书记待遇保障措施。增强党建考核针对性,制定2020年党建考核办法(初稿),把基层党建落实情况、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比例、村党组织书记待遇保障、村级运转经费保障等作为考核指标,推动党建责任层层落实。推动《扬州市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落实,分别制定六个领域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清单。

2、规范党员发展,持续推进《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的通知》,将政治标准贯穿发展党员各个环节流程,全过程纪实。疫情期间在防疫一线,将政治过硬的24名同志及时发展入党。规范党员组织生活,研究制定新一轮“四本一簿”抽查方案,督促基层党组织结合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抓好支部正常组织生活。

3、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完善党员教育培训5年实施方案,制定2020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明确党员教育培训的量化指标要求。制定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计划,上下联动实现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全覆盖,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书记骨干带头作用。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综合研判,形成扬州市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综合研判报告。

4、对开发园区和国企党建工作开展调研,形成《扬州市国资系统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督促13家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一对一”制定个性化党建考核目标。市科协、团市委等单位已针对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分别形成整改报告。

(二十八)关于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方面

1、鼓励干部干事创业,聚焦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全市党员干部和一线工作者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作为的八项措施》,部分县(市、区)、市级机关部门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30名干部晋升科级领导职务和职级。引导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三项机制”,在《扬州组工信息》刊登“三项机制”典型案例17个。

2、结合干部日常调整、组织部门信访工作,搜集并分析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和对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认定结果。1月以来,已累计受理办理信访事项14件。深化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分析被问责和受处分党员干部相关情况,一季度对23名干部的失职失责、违纪违法情况进行梳理分析。调研起草《关于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容错纠错工作的实施方案》,鼓励干部卸下包袱努力干。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严肃查处。一季度,全市共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20件42人。

(二十九)关于市委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市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认领存在问题,分解整改任务,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层层传导压力,各项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加强巡视反馈问题线索处置,对前期省委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正抓紧办理。本轮移交的118件信访件,已办结62件,办结率为52.5%,其中经查属实或部分属实17件,立案12件13人,其余正加紧调查办理。

2、针对过度举债和土地闲置问题,相关地区正积极化解处置。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对最后1项未销号的化工园区卫生防护距离未落实到位问题,已向省申请销号。加大违法用地问题整改力度,针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相关地区均已详细制定问题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正在抓紧整改。

三、深化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一份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作风和更严的要求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持以上率下、有责必担,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从市委做起,层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在制定落实市、县两级领导干部个性化责任清单基础上,进一步根据工作重点,拓展细化清单内容,明确履责“任务表”和“路线图”。坚持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加强对下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旗帜鲜明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对严重失职失责行为坚决问责。从严从实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加强对全市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作风方面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七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综合用好巡察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三是毫不动摇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督促引导全市党员干部自觉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明确今年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年”,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加大人力、阵地、资金保障,着力提高“两个覆盖面”水平。以深化乡镇(街道)治理体制改革为抓手,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筑牢夯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底板。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全市各级领导班子“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认真落实“三项机制”,深化容错纠错案例“季度排查”、鼓励激励典型选树等工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干部积极担当作为。建立健全干部正名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是全力以赴推动巡视整改见底到位。根据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建立巡视整改任务交办单、巡视整改进展报告单、巡视移交事项对账单和巡视整改重点督办单,持续传导整改压力,确保逐条对账销号。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出现“回潮”;对年底能够整改到位的,倒排序时进度,实施挂图作战,加大推进力度,抓紧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时间坚持整改的,紧盯不放,逐个跟踪督查,驰而不息“钉钉子”抓好落实。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巡视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五是持之以恒深化标本兼治。坚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注重“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善于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个性案例中发现工作短板,既猛药去疴、集中整治,又巩固成果、根除病源。在解决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在机制上下功夫,从源头上堵漏洞,特别是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与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紧密结合,与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紧紧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及时把整改过程中探索的有效做法,固化为制度安排,从制度层面彻底根除问题“病灶”,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4-87181822;邮政信箱:扬州市淮海路108号,邮编:225002(信封请注明:对扬州市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yzswxc@163.com。

 

中共扬州市委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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