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5日至9月24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苏州市相城区开展了巡视,12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相城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本次省委巡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政治巡视定位,是对相城区深入的“政治体检”和“问题把脉”,对于我们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激活干事创业热情、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有着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区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谋划好、推动好、落实好。自省委巡视反馈以来,区委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四个方面、15项、47个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全面细化措施、逐项逐条深入推进整改,确保做到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止步、问题整改不销号不罢休。
(一)强化组织领导,以上率下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相城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把巡视整改作为坚守初心使命、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积极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各项部署要求。2019年12月31日,区委常委会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苏州市及相城区(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并研究成立了以区委书记顾海东同志为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张永清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常委同志为成员的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小组。区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明确区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分工范围的巡视反馈问题做到立行立改、真抓实改。2020年1月17日,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党内文件形式向党内通报。2月23日,区委常委会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研讨巡视反馈意见、积极主动开展交心谈心、深入查摆问题责任,提出解决问题的整改意见和建议,以务实的态度、有力的举措全力以赴推动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深化问题研究,分类施策全面细化巡视整改各项措施。相城区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拿出壮士断腕、破釜沉舟的决心和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变“要我改”为“我要改”,以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主轴,深化研究、分类施策,确保措施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时序推进到位。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2020年1月3日,区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了巡视整改落实分工方案。1月21日,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苏州市相城区(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区委选人用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巡察工作三个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通过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对方案中每一条措施均明确到牵头区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取得明显成效时限以及整改落实到位时限,突出抓好三个月的整改部署,倒排时序进度,从具体人、具体事改起,同时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巡视整改启动以来,制定出台多项政策文件制度,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保障。同时,结合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相城区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企业复工指南》,全区上下凝心聚力,确保企业安全快速复工,一系列科学举措引起中央、省、市媒体广泛关注。上榜“江苏好人”的袁传伟,其“为完成疫情需求订单,一人扛起一条生产线”的事迹先后被央视《焦点访谈》《新闻三十分》《新闻联播》等主流媒体报道30余次。相城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利用大数据平台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分别被央视《焦点访谈》《经济半小时》报道。
(三)优化工作机制,挂图作战切实推动巡视整改取得实效。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小组,以及相关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参与单位进一步明确“责任书”“军令状”,排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切实形成左右全链接、合力抓整改的工作格局。2月12日,制定并印发《关于推进省委第八巡视组〈关于巡视苏州市相城区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了巡视整改工作责任体系,建立了问题整改牵头单位扎口月报、季报的自查报送机制,及时研究难点、协调推动整改的会商指导机制,以及定期检查进度成效、严肃追责整改不力的督查问责机制;配套编制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自查汇总表》,将全区118项整改措施,以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形式分解落实到18个问题整改牵头单位。2月24日,区委召开常委会,听取巡视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汇报,2月27日,组织召开由各问题整改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做好巡视整改各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4月上旬,由区委领导带队,开展相城区巡视整改工作专项督查。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
1.关于“学懂弄通深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中心组学习内容。在向区级机关各部门征集建议的基础上,针对性制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等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二是加强中心组学习督查。印发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本,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关事项的制度,加大旁听力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完善学习制度、规范学习活动、完成学习任务。
2.关于“培训覆盖范围不广”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党员干部培训学习实效。督促“两新”党组织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提升学习覆盖率。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和“相城大讲堂”培训计划,列入“基层组织建设改革创新”等课题;发布“党的理论和党性教育”等“精品课”,加强理论教育培训,党政课程比例明显提升。
二是扩大培训覆盖面,创新培训手段。在疫情期间,倡导党员开展冬训专题自学,提升党员培训覆盖率。以网络直播形式召开冬训工作部署会,区委书记开讲冬训第一课,党员在线点击观看15000余次。各镇(街道、区)党(工)委书记在区冬训部署会结束后,相继进行了冬训动员部署,开讲了冬训第一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区委宣讲团开展集中宣讲11场,覆盖1300余人。
3.关于“教育宣讲方式不活”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宣教实体化、常态化运作模式。完成区委党校黄埭镇分校挂牌,有计划推进施工、布置工作。通过2020年省公务员考试招聘专职教师。与市编制机构研究培训中心加强合作,逐步挖掘区会议中心培训功能。将现场教学点讲解员培训、产业转型升级专题、舆情应对等列入培训计划。
二是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强化对政务新媒体的考核。已与苏州大学传媒学院合作,每月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微信运维情况和发布内容进行阅评。对申请政务新媒体进行登记备案,对质量不高的限期整改。
三是推动理论宣讲入脑入心。把互动宣讲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区委宣讲团集中宣讲的固定环节。组织“百姓名嘴”走村入户宣讲,开展进社区、进农村文化志愿服务20余场。创作防疫题材作品19篇,弘扬正能量。制定理论宣讲员规范化管理办法,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加强理论宣讲。
4.关于“做实落实效果不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多规合一强化延续性。《苏州市相城区分区规划暨城乡协调规划(2035)》已完成成果专家咨询会。《相城区总体城市设计》成果已完成专家论证。紧扣“一主三副一特”城市发展格局,优化城市总体设计,加快高铁新城区域城市核心建设和中部片区控规编制。
二是完善机制强化项目落地。完成“相城区招商统筹管理系统”建设方案和立项申请,对签约项目实现动态化管理、跟踪式服务。建立产业用地项目月度总结分析机制,出台区领导挂钩联系推进重点项目制度及项目建设审批服务多项改革举措。结合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开展了“机关干部服务企业”等多项对企服务行动。
(二)策应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有短板
5.关于“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视野不够宽”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实现差异化发展。出台《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相城实施方案、《上海市贯彻〈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相城对接方案和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20年工作方案。出台了相“惠”十六条等疫情期间阶段性助企扶持政策。制定并下发2020年相城区精准招商工作指导意见,在区线上招商小程序中发布了“相城区投资考察路线图”“相城区平台载体导引图”。开展2020年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推进工业企业高效绿色发展。
二是对接上海,加强省内联动。委托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启动“虹桥-相城深度合作”课题研究。多条建议争取被纳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总体方案》。推进长三角·中关村信息谷创新中心规划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上海、武汉高端资源要素对接目录。完成江苏省跨国技术转移中心、未来城市研究院等项目协议签约。
三是推进交通互联和科技金融建设。依托望亭国际物流园,启动“长三角综合物流枢纽”专题研究。G524改扩建工程、春申湖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正加快推进。“沪苏高铁一体化发展”项目已取得最终成果,完成苏州高铁北站枢纽前期规划研究,推进塘河动车所及上盖综合开发研究。积极参与国家级高铁枢纽城市及“四网融合”规划。
6.关于“‘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动工作机制完善。完善工作机制,健全“一带一路”促进政策。加强收集全区“一带一路”相关活动、政策文件、最新数据等资料,及时向企业传达关于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文件,做好宣传工作。主动提前对接企业开展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初审。
二是培育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开展2020年高企培育和认定、科技领军人才等政策的网络直播培训;鼓励企业开展省级研发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提高研发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推动全区企业研发投入。推进工业企业自动化、智能化发展。
三是引导企业拓展海外发展空间。及时了解疫情对我区境外投资企业及外派员工的影响。送相城区“商务高质量发展”、商务部为有对外投资合作需求的企业安排包机业务的服务以及《商务部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工作通知》等政策上门。
7.关于“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决打好蓝天、碧水保卫战。2019年度,全区PM2.5平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实现“双达标”“双改善”。4个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达到目标考核要求。制定202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太湖目标责任书、水十条、阳澄湖生态优化攻坚等相关任务,重点开展VOCs治理、“车油路企”综合治理、扬尘治理等专项治理工作。深化河长制改革,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强化城乡河道养护管理工作。
二是高质量推进污水排放治理。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和提标改造。下达2020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任务目标。制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严格处置在线监控数据超标企业,对废水在线监控超标企业实施关阀。严格查处环境违法企业。开展全区重点废水排放企业专项执法行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三是加强非法填埋垃圾管控。强化监管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和处置,对偷倒建筑垃圾、渣土的集中区域进行针对性摸排,加强日常巡查,严格依法查处。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采取白天流动巡查、夜间定点督查、查看电子监控设备等多种措施,严查渣土车非法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等行为。
四是严防“散乱污”企业(作坊)回潮反弹。开展“双月攻坚”专项整治、违建百日集中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落实新建项目管理、网格化巡查、动态整治等长效管理措施;淘汰整治“散乱污”企业(作坊),“回潮反弹”等问题得到整改遏制,目前已取得基本“清零”的阶段性成效。按照“清理拆除一批、提升整治一批”的目标要求,全力推进村级工业集中区清理分类整治。
8.关于“融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对接交流,提升苏相合作质效。参加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汇报苏相合作区国土空间规划情况、相关体制机制工作建议等。结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联动创新区建设,印发开发区实施方案及2020年任务分解表。持续推进生物医药国际研发社区建设。
二是引导企业加强研发,培育创新型企业集群。实施“企业研发机构倍增”,建立项目申报培育库,加强申报前期辅导。积极对上争取,力争省工程技术中心申报名额较往年有所突破,同时积极推进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
三是聚焦科技人才,提升创新发展动能。2019年高层次人才和人才总量明显增长。修订科技孵化器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制定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修订阳澄湖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并提前开展申报。制定2020年招才引智计划,重点谋划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暨长三角国际人才交流和项目合作大会、阳澄湖创客大赛、“才聚相城”校园引才等重大引才品牌活动。书香-人才公园(苏州市人才公园)建成。制定了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关爱人才六条措施,协调解决高层次人才企业复工复产服务需求。
四是着力提高政府引导基金投资区内比例。制定相“惠”十六条金融支持政策及相关细则,建立相城区金融服务顾问工作机制,加大对小微企业特别是“三必须一重要”重点领域和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力度,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融资成本降低。与区内各银行相城支行签订普惠金融专项合作协议。会同有关银行积极对接民营高新企业。
(三)践行新思想新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9.关于“推动产业提质增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锚定重点发展行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速集聚六大未来产业企业,企业数量较2019年底明显增加。加速推进博腾生物制药、相城生命科技港、长三角金融科技数据中心等项目进度。
二是优化投资结构,做强工业实体经济。围绕2020年工业投资完成目标,分解落实到各板块,压实责任。2020年1-2月,全区工业投资同比增长20.6%。强化精准培育,2020年新入库规上工业企业60余家,在区委区政府挂钩联系企业基础上,针对龙头骨干企业建立挂钩制度,积极培育企业做大做强。
三是坚持树标赶超,推动高质量发展。先导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全市排名上升;一般贸易进出口占货物进出口总额比重增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排全市前列;2019年志愿者注册率全市综合排名第3;开展“全民阅读春风行动”推广阅读宣传,苏州市第二图书馆建成开放,人均文体设施面积大幅提升;深入推进“1+1+28”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四是理顺管理体制,提升经开区发展水平。及时调整相城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职能机构,优化内设科室设置,明确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集成指挥和综合治理中心,单设行政审批局,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主要职责。积极动员企业申报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
10.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不坚决”问题的整改
强化金融风险防控能力。疫情期间通过线上平台(省、市风险预警平台)开展大数据分析排摸并研判风险企业。根据省处非办、省市场监管局最新要求及时调整会商流程,研究金融科技企业会商材料。完善2020年金融风险防控培训计划,拟定具体培训方案。开展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组织辖内酒店等场所对近期将要举办的各类活动是否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宣传行为进行自查。
11.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不快”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落实“四个优先”总方针。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研究部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春季农业生产等各项“三农”工作。黄埭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农田基础设施改造一期项目和三星级康居乡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完成;冯梦龙村成功申报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项目和国家全域旅游人才培训基地现场教学点项目;冯梦龙农耕文化园等建成开放。深入培育中华绒螯蟹新品种,推广良种F5代大眼幼体;金香溢合作社成功创建“苏州大米”区域公共品牌示范基地。
二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出台相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及监测评价办法。建立区党政领导挂钩机制,推动各板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净美家园迎新春”及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活动。完成1-3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评和结果通报,并发布“红黑榜”。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加强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强化各板块村庄环境检查。引入第三方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区联动中心平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模块。
三是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试点。完成《相城区镇村布局规划(2019版)》中期成果专家论证并确定保留村庄数量、分类和布局方案。建立健全加强和规范农房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
12.关于“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行政收费依据和标准。编制《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一)、(二)》,在相城区人民政府网-区政府部门-税务局目录下公布。进一步强化“小英说税”品牌、“相城税务”微信公众号,提升“线上学堂为主、线下学堂为辅”模式的宣传辅导服务效果,强化宣传培训辅导。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缺位
13.关于“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区域教育发展水平。《苏州市相城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18-2035)》已形成成果稿。以集团化办学打造优质学校群,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序推进相城第二实验中学等17个学校新(改扩)建项目,鼓励引进国际学校等优质教育资源,荟同等5所国际学校(幼儿园)落户相城。修订教育系统阳澄湖人才计划实施细则,提高入选人才补贴标准,提升人才吸引力。
二是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养老服务社会化运营水平。进一步完善《相城区医疗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7-2035)》,努力创建申报三级医院。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三是增加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全面加强与苏州第二图书馆的合作,配合完成开馆活动,组织二图送春联等多项活动。相城高新区(元和街道)活力环区域提升项目、望亭文体服务中心建设、智慧广场舞设施购置工作等正在有序推进中。渭塘镇环珍珠湖改造提升工程将增设公园入口广场、滨水景观平台等文化体育休闲场地16处。
14.关于“拆迁安置工作矛盾突出”问题的整改
科学制定征收(搬迁)计划,加快安置房开工建设进程。科学排定2020年征收(搬迁)安置计划,推进安置房建设涉及的问题清单化,建立区级统筹、板块落实、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推进的工作机制,协调推进新建安置房项目建设。
15.关于“富民举措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闲置厂房使用模式。将闲置厂房二次开发利用列入区委、区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成立区闲置工业厂房周转利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职责;出台工业厂房周转利用管理办法,对闲置厂房进行筛选和分类,对可盘活利用的厂房重新招租。
二是着力解决下岗人员就业难问题。依托“相城区就业服务平台”,开展企业转移劳动力、围网拆除转移劳动力就业、培训意向调查摸底。通过相城人才网、相城人社微信公众号、一体机和快点job小程序等向转移劳动力定向推送岗位信息。
三是持续拓宽富民增收渠道。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促进农村稳定性收入增收。下达2020年相城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目标任务,扶持本区户籍市民、大学生创业;发放各项就业创业补贴资金。协助农业龙头企业获得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申报苏州市应对新冠肺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
16.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先后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会,结合“三看三提升”作风建设集中大整治活动,全面查摆问题,立行立改。开展新一轮全覆盖政治谈话和三轮全区性督导检查。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三审三校”和“必初审必报告和统一印刷”制度,建立健全相城区宣传品管理等制度,建立扫黑除恶宣传指导员队伍。加大依法严惩、深挖根治“打财打伞”力度。
17.关于“城市建设管理不够精细”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部分区域旧建筑设施和老新村改造提升工程。安元三期和湖沁花园(西区)老新村改造工程外立面改造已基本完成,同时还将逐步有序推动其它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积极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共建筑项目落地开工并督促其尽快投入使用。
二是推动文创特色街区建设。对陆慕老街整体规划做出重新梳理,加入苏州传统美食模块和知名苏式餐馆,提升人气与知名度。组织水上戏台等大型实景演出,加入缂丝体验馆、御窑金砖馆、蟋蟀盆体验馆等文创体验环节。积极推进太平书镇整体定位研究及规划的完善工作。
三是推进实施“断头路畅通工程”。凤湖路冶长泾桥桥梁桩基已全部完成,承台完成50%。X302高望线已开工建设,计划2020年建成通车;X352太开线已全面开展施工,2020年完成主体工程,庆元路已列入区实事工程,计划2020年建成通车。加快推进与周边区县道的主干道建设。阳澄湖第二通道已开工建设,计划2021年建设成通车;阳澄湖第三通道正在加快前期方案的研究,计划与轨道8号线同步通车;S230改扩建工程工可方案已通过省发改委审查,现正进行施工许可审批前置条件的办理工作。
四是加强交通信息化建设和网格化管理水平。加强户外广告设施的巡查工作,完成高铁等片区路口灯具设置安全隐患排查,关注中小学开学时间及周边重点路口流量,预设6个路口信号配时优化方案;安元路-宣公路堵点信号优化方案已实施,累计完成堵点优化3处。
五是聚焦解决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编发通知和专项检查方案。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的执法检查,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交通运输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
(五)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18.关于“责任压力传导递减”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压力传导,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督导、制度执行、责任考核,督促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自觉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二是加强对“小微权力”的监督。出台关于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工作方案、监督工作“1+3+N”方案,推进“四个监督”统筹推进、融会贯通、发挥合力。加强村级纪检组织建设,根据相城区“一人一委一网”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农村纪检组织,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廉情监督体系的组织框架、监督制度和运行机制。
19.关于“行业监管浮于表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搬迁行业监管问题整改。制定相城区房屋搬迁回购评估机构选定指导意见、相城区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管理考核办法,引入更多的有资质、信誉好的搬迁评估机构参与相城区搬迁征收房屋评估工作。对考核不达标的评估机构,暂停其在相城区承接新的评估业务。
二是开展重点行风专项治理。完善教育系统监管规章制度,开展全区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务出行管理专项检查。开展建筑工程领域行风专项治理工作和党风廉政风险大排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关于“协同机制尚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巡纪、巡组协作配合力度。修订《关于进一步增强巡察与组织工作合力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意见》,明确协作协调工作。制定《关于加强巡察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协作配合的工作规程》,明确协作配合事项。进一步加大巡察后接续监督、巡察后线索处办等工作的力度。
二是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建立区委巡察办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定期联系机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第一时间反馈。将巡察结果、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内容,作为被巡察地区、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对于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扣分。
21.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肃纪检监察干部提名考察权。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打造执纪铁军形象,加快科室负责人和乡镇纪委副书记配备。
二是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立行立改,出台相城区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提升派驻监督质效的工作方案》。进一步量化、优化派驻日常监督工作指标,加强对派驻监督的考核管理。
(六)监督责任履行不充分
22.关于“违规违纪现象未有效遏制”问题的整改
一是精准高效履职尽责,协助区委抓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充分发挥省、市履责记实平台作用,督促区委对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程记实。协助区委、特别是区委主要负责人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及时有针对性地向区委提出履行主体责任建议。根据2019年党建综合考核方案,先后召开纪委常委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考核工作,确保每一项考核任务落地落实。
二是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开展搬迁领域问题线索专项调研,规范搬迁权力运行;制发《关于规范“两个建议”制发工作的通知》;对查处案件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制度漏洞进行分析,制发纪检监察建议。选取典型违纪案件拍摄警示教育片;组织拍摄冯梦龙村廉政文化教育基地VR视频,在中纪委网站展播,筹划冯梦龙廉政文化高峰论坛,以冯梦龙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为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
三是严明纪律规矩。召开全区作风建设大会,通报典型问题,形成震慑。制定“阳澄清波”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方案,常态化开展群众性廉洁文化教育活动。制发新闻信息考核办法,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特色工作的宣传报道,今年以来省级以上媒体录用14篇,其中,国家级媒体4篇。
23.关于“重点行业领域监督不力”问题的整改
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对巡视反馈项目问题问责调查。开展全区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使用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回头看”。建立健全房屋征收搬迁领域相关制度。区属经营性资产租赁信息全部纳入相城区国有资产信息化监管平台监测管理。
24.关于“问责追责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巡视反馈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切实加大对违反廉洁纪律有关行为的追究力度。
二是严格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市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区纪委区监委关于规范问责工作的意见》。及时组织开展“一案双查”,深化问责事项分办意见会商机制运用,对问责建议认真组织会审,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以责任追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三是加大问责追责力度。精准把握政策、精准分析研判、精准作出处置,严防出现“高举轻放”和“问而不责”问题。审视问题产生根源,督促推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负责守责尽责、激发担当作为。
(七)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屡禁不止
25.关于“吃喝风有所回潮”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决整治违规吃喝突出问题。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央纪委《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对纠“四风”、树新风进行再研究、再部署。
二是开展“四风”问题常态化整治。通过日常监督、信访举报、运用苏州市监督工作平台大数据等方式,集中排摸“四风”方面的问题线索。扎实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清风行动”,部署开展自查自纠,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督促举一反三、形成震慑。
26.关于“违反财经纪律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工会及公务出行补贴制度。根据实际需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区各单位工会福利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抽查。按照“清风行动”要求,元旦期间对公务用车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公务用车长效监管机制。
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工会福利情况专项整治。印发关于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工会福利政策的通知,明确津补贴发放规范。同时,依托监督工作平台,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检查力度。结合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升级,不断扎牢制度笼子,源头防止私设“小金库”问题发生。
27.关于“公车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严格管理公车使用。按规定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全区非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纳入党政机关信息化管理平台。
(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
28.关于“担当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监管,积极盘活区属经营性资产。完善监管制度,制定区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国有资产信息化监管平台对租赁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二是加强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坚持找准切口、综合考量、纠错防错一体推进。根据年度综合考核部署要求和全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安排,开展2019年度“推进(服务)高质量发展先进个人(担当作为好干部)”评选工作。
29.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
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召开全区作风建设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问题,形成震慑。充分履行主体责任,督促各地持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巩固提升整治成果。疫情防控期间,围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助企复工复产“苏惠十条”“相惠十六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精准监督各地各部门履职,下发督查通报,释放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烈信号,有力推进“防控+经济社会秩序恢复”。
30.关于“文风会风不简”问题的整改
减少发文、会议数量。在完成上级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减少发文数量、会议数量。专项工作简报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发布保留简报刊发目录,未列入目录的简报于公布之日起取消。
(九)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
31.关于“党组织履行职责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区委管党治党责任。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市年终综合考核工作方案。召开2019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会,明确各基层党(工)委书记将落实省委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要求以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列入述职内容,对各基层党(工)委以及主要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专项评议。组织党的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过查看电子台账、民主测评、实地督查等形式对各地各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考核,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扣分和提醒。
二是提升全区党务工作者综合素质。严格落实全区基层党员冬训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专题,以网络授课及电子问卷形式,举办全区党务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党务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通识课程,以及发展党员、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机关党建创新等个性课程。
3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淡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分领域制定党建阵地服务功能清单,全面规范“海棠花红”党建阵地服务功能。印发《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统筹安排区级机关党员志愿者,成立一线行动支部。制定相城区党支部和党员“先锋指数”分类管理办法,推动各级党员争当实践先锋。建立半年度“强双基”党建“体检”机制,结合“先锋指数”分类管理指标体系,同步抽查各支部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情况。
二是丰富经开区党建工作内涵。以“红帆书会”阅读分享,带领全体党务工作者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与阅读分享。用好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开放式主题党日活动。深化“红帆漕湖”党建品牌内涵,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成立防疫支援行动支部,招募党员志愿者全力支援漕湖、澄阳街道企业复工。
三是建强基层带头人队伍。进一步优化换届后“两委”人员年龄、学历结构。制定关于构建相城区村(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意见,推动村(社区)工作者系统化管理、专业化培养、职业化发展。出台相城区村(社区)专职干部考核激励暂行办法。
四是强化党在国企的全面领导。推进二级、三级区属国有公司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持续推进国企党建“红领先锋”行动,评选并表彰“春申红雁”等先锋行动队。组织区属国有企业党建考核工作和党建工作书面述职。起草2020年度区属国有企业“红领先锋”行动实施方案,修订考核实施细则。2019年相城区国有企业党建“红领先锋”行动被苏州市国资委评为“优秀项目”;国资办党委被苏州市委宣传部评为“2019年度‘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用示范党组织”。
33.关于“‘两新’党组织作用发挥虚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党建联盟机制。成立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推动街道大工委统筹,以社区大党委为核心,整合驻区单位、挂钩帮扶单位以及辖区内“两新”组织等资源,实施双向需求对接,形成共驻共建共享格局。
二是推动“两新”党组织有形有效覆盖。3名正式党员以上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单独组建率实现100%。充分发挥党建指导员作用,定期下沉一线指导“两新”党建工作,确保实现“有效”覆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两新”党组织采取捐款捐物等形式支援各地阻击疫情。同时,还及时返工生产保供物资,在阻击疫情中形成强大的凝聚力。
34.关于“党员管理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把关和党员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强化党务工作者换届业务培训。结合党建“体检”以及日常走访督查,对基层党组织换届、交纳党费、发展党员、第一书记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二是优化第一书记选拔培育模式。2020年2月对新一批第一书记开展集中档案查核。在出台的《进一步激励关爱全区党员干部强化抗击疫情组织保障十条举措》中,明确第一书记要主动参与抗击疫情第一线工作,切实发挥积极作用。选派机关年轻干部挂任村(社区)第一书记。
(十)党委工作规则执行不够严格
35.关于“民主集中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谋划完善相城区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督促各级党组织完善各项制度并落实。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严格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党(工)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注意事项。
3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要求,收集各地各单位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对各项工作记录进行重点检查和甄别,防止存在造假和违规,确保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明确民主生活会旁听制度,各镇(街道、区)民主生活会由挂钩区领导参加,部分重点机关单位由党的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参加旁听,确保规定动作不走过场。
(十一)选人用人不够科学规范
37.关于“选人用人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在干部调整过程中严格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双签字”,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严防干部“带病提拔”。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统筹谋划。组建区管领导班子届中考察组,走访考察领导班子,对领导干部进行“五维”测评。通过日常走访、班子分析研判,定期报送领导干部“四最”个人业绩信息采集表,更新干部信息系统,利用研判数据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建议。
三是加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完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举办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业务培训会。将选人用人规定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统一印制党(工)委(党组)会议记录本及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专用会议记录本,严格党管干部原则。
四是加强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深入开展“三责联审”工作,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加大事后监管力度。干部考察做到“凡提必审”,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全面审核。
38.关于“选人视野和渠道不宽”问题的整改
着力打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干部选拔渠道。通过市场化选聘、统筹选配、挂职等形式,用好调任、转任等政策,进一步拓宽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干部来区挂职、任职渠道。打通与企业间干部交流渠道。加强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的任职交流。
39.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着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全面贯彻相城区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计划,补充优秀年轻干部进入镇(街道、区)。开展优秀年轻干部专项分类建库动态调整,对部分紧缺专业入库人才重点培养,择优参加“综合实践课堂”、青干班等锻炼培训。注重与税务、资规、生态环境等垂直部门及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单位开展“双向挂职”工作。
二是开展干部专业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对全区干部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制定印发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2020年干部教育重点培训班计划等,明确重点培训项目,并按时序进度做好相关班次准备和跟踪管理工作。
(十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40.关于“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责任清单,理顺工作机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函询约谈实施规程、2020年度全区重点任务清单。强化对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制定2020年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主动谋划全年工作。印发相关通知,督促各单位加强对涉密文件的全过程管理。
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和考核。举办全区党务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班,课程内容涵盖通识课程和个性课程,训后采取现场闭卷考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并进行优化调整。
41.关于“监管指导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结合疫情防控需要,采用自学、在线视频等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相关党内法规,通过智慧党建平台对活动情况和参与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提升支部组织生活的灵活性和参与率。加大各支部对党员管理的力度,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二是加强对民办学校思政工作监管指导力度。组织民办学校常规管理检查,把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思政课程纳入检查范围。加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能力素养培养,组织学习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文件。组织学习思政课课标,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进度及计划。组织开展全区思政课教师学习《思政课教师应知应会口袋读本》活动。
42.关于“网络舆情处置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夯实信息发布审校制度,提升舆情研判应对能力。强化对日常舆情信息的收集、分析。提前排摸重要时期舆情风险点。
(十三)整改主体责任有所缺失
43.关于“整改责任未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巡视整改责任链条。把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整改不到位问题,纳入区委巡察监督重点内容,督促被巡党组织切实履行整改责任。在巡察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时序脱节、责任推诿、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目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正有力有序推进中。
二是加强对未整改到位问题的督查督办。将中央巡视江苏、省委巡视相城反馈意见各项未整改到位问题的督查督办列入《区委2020年巡察工作要点》、纳入区委巡察监督内容。二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的党组织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44.关于“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推动问题彻底整改。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和大气专项督察反馈的13项问题,7项已全部完成,其余6项按方案要求将于2020年底前完成。关于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问题整改,中央和江苏省安排的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均落实到具体项目。
45.关于“违建别墅整治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全面整治,立行立改见成效。已根据省督导组相关意见,对问题项目整治到位完成现场清理,恢复土地原状且通过省、市验收,符合专项行动自查自纠阶段清查整治要求。同时不断加强日常监管,坚决防止违建问题反弹。
(十四)整改长效机制尚未建成
46.关于“整改长效机制尚未建成”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被巡党组织配合巡视巡察。通过会前沟通、动员部署等方式向被巡察党组织重申其在巡前动员、巡中协作、巡后整改中的责任事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加以重视。严格落实提醒函询诫勉、组织处理、问责追究等规定,切实提升了巡视巡察工作的权威性。
二是强化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门对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将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列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内容,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增强巡察与组织工作合力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增强巡察与纪检监察工作合力着力提升监督工作效能的意见》《关于加强巡察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协作配合的工作规程》《关于加强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监委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
三是系统分析、整改共性问题。从四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开始,建立了巡察问题专题报告机制,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梳理和报告巡察发现的系统性、区域性、规律性问题,从完善制度保障和突出探索性、研究性角度提出意见建议,为区委决策提供参考。持续执行巡察问题“双反馈、双表态、双整改”制度,持续做好巡察共性问题通报工作。
(十五)整改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47.关于“整改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形成监督合力,常态化开展巡视巡察整改督查工作。建立常态化巡视巡察整改督查机制,列入每年巡察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从2020年起,每年安排一轮整改专项督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巡视巡察整改责任落实、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问题线索及信访件办理以及巡视巡察中未发现的其他问题或反馈后新发生的问题,务求整改实效。将上一轮巡察整改情况作为新一轮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
二是坚持挺纪在前,强化案例通报曝光。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列入2020年巡察重点监督内容,明确加大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做表面文章、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甚至拒不整改”的追责问责力度和警示教育广度。加强日常监督,进一步擦亮派驻“探头”,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加大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强化精准问责,持续形成警示和震慑。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阶段性集中整改,相城区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央和省委关于高质量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还存在差距,部分问题的整改还有不少“硬骨头”要啃。下一步,我区将紧密围绕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倒排工期、攻坚克难、持续发力,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强化政治担当,一着不让狠抓整改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将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牢固树立“攻坚意识”,加强问题研究、破除落实梗阻,确保“周周有进展、月月有销号”;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进一步压紧压实问题整改牵头单位的首要责任、具体措施牵头单位的主要责任以及各参与部门的重要责任,切实形成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促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持续强化督查问效,动真碰硬聚焦问题清零。在各问题整改牵头单位自查报送的基础上,加强专项督查力度,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整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认真指导协调、及时加以解决。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和“可查可验”的成效要求,对整改工作不力、时序进度脱节的,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牵头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持续强化攻坚克难,标本兼治推动跨越发展。把“当下改”的举措与“长久立”的机制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已经发生的问题不再发生,已经制定的制度持续见效。将巡视整改与全区中心工作有机融合,建立健全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体制机制,以制度建设和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来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激活干事创业热情、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在新时代坐标中体现相城担当,交出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2-66830056;通讯地址:相城区澄云路886号相城区委巡察办;电子邮箱:xcxcb@szxc.gov.cn。
中共苏州市相城区委员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