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4-27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5日至11月15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南京市鼓楼区进行了巡视。12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鼓楼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面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强化“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带领并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折不扣把整改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区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和“度量衡”,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学习省委巡视鼓楼反馈会议精神,并立即召开常委会会议,落实省委巡视工作部署要求,研究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区委常委会以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为主题,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问题,明确努力方向。通过深入学习和广泛发动,全区上下进一步增强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严肃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感。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整体联动推进。区委迅速成立由区委书记为组长、区长为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为成员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7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由相关区委常委担任主任和组长,具体负责整改落实与督查工作。各街道、园区、机关部门均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是完善责任体系,压实整改责任。区委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把省委巡视指出的每个问题都作为“必答题”,逐条对标对表、逐项研究细化,针对巡视反馈的19个方面51个问题,制定177条具体整改措施。同时,制定了选人用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察工作3个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1+3”方案均逐条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整改时限,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全区各牵头和参与单位,结合任务分工和工作实际,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全区上下形成“1+3+N”的整改落实工作责任链条,切实做到问题清、措施实、责任明。

四是坚持以上率下,强化责任担当。区委班子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先后4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区委书记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主持研究整改方案,带头认领整改任务,统筹调度整改工作,直面重点难点问题。各区委常委、副区长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动领任务、担责任,以上率下、从严从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五是强化督促检查,深化标本兼治。采取项目管理、对账销号的方式,明确每个阶段需要完成的整改任务和责任单位,为巡视整改工作确立了路线图。成立整改工作指导督导专项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坚持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解决共性问题结合起来,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委带头示范学习。坚持发挥区委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将理论学习纳入区委常委会会议,常态化跟进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今年以来开展区委中心组学习14场。印发《2020年鼓楼区党组、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区委首要政治任务,要求各党组、党(工)委全年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少于12次、交流学习不少于6次。通报2019年度全区各党组、党(工)委中心组学习情况,督促各党组、党(工)委加强学习。

二是加大理论宣讲力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下沉疫情防控一线,参与志愿服务,落实防控措施。通报2019年各党(工)委领导干部上讲台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制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旁听巡学工作的通知》,督促推动各党(工)委领导干部上党课。持续用好基层宣讲团、“百姓名嘴”宣讲团、新思想讲习团等载体,制定《南京市鼓楼区“百姓名嘴”基层理论宣讲员管理办法》。向全区各党组、党(工)委下发理论书籍,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是持续推进线上学习。加强学习强国平台推广使用,制定印发《关于明确2020年鼓楼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相关考核指标的通知》。强化新媒体学习,利用鼓楼微讯、鼓楼党建等新媒体,打造线上理论加油站。开展线上冬训工作,统筹推进“冬训+抗疫”。

四是加强调查研究。全区市管干部积极参加“学习贯彻新思想,纵深推进思想解放,把江苏发展带入新境界”专题读书调研活动,积极推进“对标对表新思想,开拓‘强富美高’新江苏实践新境界”专题读书调研活动。“鼓楼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收官,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研究”立项2019年“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加强理论强党工作面临的挑战与对策研究”纳入2019年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市区协作项目。

(二)关于“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教育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制度落实落地。把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和城市基层党建2020年工作要点。督促各党组、党(工)委强化制度建设,累计形成长效化制度65项,正在建立50项。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新思想。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将学习新思想纳入全区党员骨干示范班、支部书记培训班必学课程计划。巩固完善“新思想讲习团”制度,开发新思想学习案例,面向全区征集与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的宣传作品,在鼓楼党建公众号等媒体推送作品17篇。

三是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疫情防控期间,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成立临时党组,各街道成立临时党委,各社区成立临时党总支,655个无物管小区成立临时党支部,全区800余名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加入各级临时党组织,服从社区统一调度安排,在疫情防控一线发挥了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是指导薄弱党组织自检自查。督促指导薄弱党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各党组织按要求召开“三会一课”,并通过上门送学、网络督学等多种方式,扩大主题教育覆盖面,提升学习实效。

(三)关于“研究谋划不深”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学习贯彻国家战略。区委、区政府定期安排专题会议学习研究、积极落实“一带一路”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战略部署。召开区委二届八次全会,部署重大国家战略贯彻落实工作;召开区领导专题会议和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调度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大桥公园段滨江风光带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推动国家战略加快落地落实。

二是制定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聚焦枢纽经济发展和国际航运物流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梳理“百项行动计划”项目和重点工作任务,初步完成《鼓楼区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重要枢纽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鼓楼区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专项工作方案》《2020年鼓楼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编制工作。

(四)关于“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印发《鼓楼区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计划》,安排8个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作为长三角区域发展重点项目,其中产业项目5个、城建项目2个、民生项目1个,总投资347.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1.6亿元。

(五)关于“积极推进‘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牢固树立“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意识,坚决落实沿江幕府山生态红线内违章建筑整治要求,加大红线内违章建筑整治力度,成立违建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全面完成违建拆除工作,并通过市专办现场验收。

(六)关于“科技创新投入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科技创新理论学习。区委中心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集中学习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4次专题研究部署会和座谈会,多次深入科技企业、科技创新平台等开展走访调研,助力企业复工达产,深化校地融合发展、新研机构建设、硅巷建设等工作。

二是支持科技企业抗疫情稳发展。制定出台《鼓楼区疫情期间中小微科技企业融资补助资金实施细则》,对疫情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的中小微科技企业给予贴息支持。制定出台《鼓楼区疫情期间创业孵化载体房租减免补贴实施细则》,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城市硅巷等科创载体对在孵科技型企业减免租金,切实减轻创业孵化载体运营负担。联合金融机构,组织24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申报融资需求,拨付各类扶持奖励资金8841万元,审核认定217家科技企业科技创新券,纾解科技企业资金困难。

三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计划中安排科技创新项目12个,总投资约98.5亿元,其中“两落地一融合”项目6个。深化校地合作,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及应用、战略基础材料等领域,对接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高校院所资源,推动多个项目开发建设。制定出台《鼓楼区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加大对科技创新投入的监督力度。

(七)关于“创新产业集聚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速推进科创载体项目建设。2020年科技创新载体项目计划投资14.1亿元,服务博西家电等总部企业和字节跳动等创新企业进驻鼓楼创新广场,加大对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孵化力度,提高鼓楼创新产业集聚度和发展质量。

二是持续发展“硅巷经济”。编制《关于支持鼓楼硅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将全区12个硅巷项目,分为提质类、必成类、储备类三种,建立分管区领导挂帅、牵头部门和属地街道具体落实、驻区高校院所全面参与的分类推进机制。

三是培育壮大总部企业集群。建立鼓楼区总部企业储备库,储备预备总部企业4家,辅导2家企业着手申报。聘任9名楼宇招商大使,推出鼓楼区楼宇招商服务平台,实时更新全区100余幢商务楼宇信息,为投资者提供精准服务。

四是推进湖南路商圈环境改造。青少年宫项目、绿地紫金中心、地铁山西路站等在建工程全面复工并加快建设,稳步推进狮子桥市政道路整治工程设计工作。1—3月,湖南路板块税收总计67563万元,板块14幢规模商务楼宇税收52673万元,规模商务楼宇单位面积产出达1135元/每平米,同比均保持增长。

五是提升中央门商圈品质。规划将中央门商圈打造成“都市慢生活商圈”,推动金桥等16家批发市场“线上线下”联合运作,依托泛悦城市广场等新载体建设运营,推动商圈向家庭、时尚、文化等消费中心转变。在区楼宇招商服务平台实时发布商圈载体空置信息,加大优质项目招引力度。推进商圈10分钟文化服务、体育健身、医疗保障圈建设,提升商圈综合吸引力。

(八)关于“科教资源转化为发展优势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精准对接高校。走访对接5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部级科研平台所集中的驻区9所大学。组织召开校地融合座谈会,共同谋划校地融合工作。积极对接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以及中科院人才团队项目,推进共建新型研发机构。

二是深化校地联动。围绕“两落地一融合”,做好做实“校企双向行”“大学科技园联盟”等产学研活动品牌,举办南京高校北京天津校友会联盟活动,签订合作协议并成立校友会北京工作站。一季度全区形成产学研合作项目5项。

三是加强服务力度。深化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成立南京高新区鼓楼园,制定出台园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和中长期目标愿景,全面提升科技服务能级。开展形式多样的人才管家、处室挂包、企业运营、产品推介等服务,助力新型研发机构提高研发能力和贡献度。

(九)关于“做优做强‘三主四特’产业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产业发展谋划。结合“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联合驻区高校、研究院等智力资源,开展鼓楼区产业体系规划研究,启动制定重点产业发展战略,构建符合鼓楼发展实际、可持续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二是加速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建立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加速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江苏非遗创新中心”建成运营并成为全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基地之一,水木秦淮艺术公园一期竣工运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走访文化产业企业,助力企业复工和发展。加大对文化产业企业的扶持力度,审核企业文化金融贷款6020万元。

三是助力软件互联网产业持续增长。2020年计划新增“硅巷”10万平方米,进一步扩大软件产业载体空间。加强对存量企业服务对接力度,针对疫情特殊情况,加大企业走访力度,帮助企业兑现稳企惠企政策,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一季度软件互联网产业收入同比增长5%。

四是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深入推进软件信息技术研发运用,推动驻区企业开发智慧防疫应急智慧系统、复工服务系统等疫情防控相关产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科技支撑。完成智梦园“智慧园区”项目建设方案,高新区数据可视化平台、“企业政务通链”等项目加速推进。

五是做大做强航运服务业。深入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国家战略,围绕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发展定位,开展《南京市下关滨江商务区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完成《下关航运服务集聚区发展规划》研究数据调研。完成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公共服务大厅一层装修,南京海事局服务窗口、南京港边防检查站正式投入运营。筹划举办大型航运产业招商会,吸引更多航运管理服务机构和航运总部企业。

(十)关于“防治污染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召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河长制工作大会,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污染防治与河长制工作部署。制定《2020年鼓楼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各街道工委书记向区委递交2020年鼓楼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书,推动污染防治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聚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现场调度大气污染攻坚工作。区四套班子齐抓共管,区人大、区政协负责同志担任两个国控点点位长,区内各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参与重点片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进一步完善“点位长”负责制,制定《鼓楼区大气污染防治“点位长”负责制管理办法》《鼓楼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准则》。在全区布设24个大气热点监测微站,在建13个街道空气监测小型标准站,计划于6月底前建设完成。

三是聚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三级推动、三方履职”,健全区、街道河长办、区河长制联系部门的联动配合。全区105名行政河长通过巡河有效发现和处置各类问题400余个。组织河海大学专家河长指导细化“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对区、街两级河长办工作人员及基层河长开展现场指导,有效提升基层河长履职能力。深化运用“互联网+”技术,实际运作“智慧水务”一期大数据管控平台,开展二期项目研究。定期开展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专项督查,通报进度滞后、履职不认真单位,严肃问责渎职懒政行为。

(十一)关于“打击非法集资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专项方案。拟制《鼓楼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鼓楼区涉嫌非法集资存量风险化解工作操作指引》《关于将打击非法集资纳入综治网格化管理加强非法集资预警的工作方案》,筹建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将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风险的排查、巡查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

二是化解存量风险。开展“无非法集资楼宇”品牌创建试点工作,对楼宇开展专项整治,实现楼宇风险早发现早处置。分级分类化解存量风险,明确风险等级及对应的责任主体和化解方式。对暂未化解存量风险企业进行逐一梳理,指导开展化解工作。

三是坚持“抓早打小”。加大非法集资案件打击力度,成立非法集资案件陈案处置专班,跟踪处置每个风险点直至结案。全方位、多角度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在全区100多幢重点楼宇张贴处非宣传海报,在全区所有社区设置处非宣传展架,常态化开展处非宣传。

(十二)关于“防范化解风险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举债。区委、区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明确要求把摸清债务底数、规范举债行为、控制债务规模、防范债务风险工作做深做实做到位。

二是加快化解遗留问题。针对企业资金链风险化解不到位问题,组织开展多次专题协调会议,促成相关企业与投资人达成逐步还款协议。将“两证”办理工作纳入年度重点攻坚任务,区委负责同志牵头召开专题调度会,综合运用经济、政策、法律、教育等手段,分类施策化解,全力推动问题解决。

(十三)关于“重大民生项目推进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民生项目投入。全区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计划中安排实施民生类项目20个,总投资达107.37亿元。进一步加快保障房地块征收进度,工企谈判取得积极进展。

二是优化民生设施布局。深入分析鼓楼区优质民生设施分布,编制《鼓楼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基本思路研究》,推进优质公共服务南北同步。改进义务教育投入体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以信息化为基础推进医疗资源整合,引导上级医院优质资源下沉基层。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为依托,建立多领域的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人员联动机制。

(十四)关于“公共服务供给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修订完善鼓楼区教育资源布局规划,增加区域北部教育资源布点。有序推进学校整体改造,着力解决部分学校用地不足问题,调整部分校区,投资建设新校区,全面更新升级部分小学、幼儿园基础装备。持续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成立幼儿园教育发展共同体,完善小学教育集团,推进“1+1+X”初中发展联盟建设。加大南北片区教师流动,增加骨干教师交流任教。

二是加大医疗服务投入。2020年全区安排健康卫生支出预算48727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区级安排较上年度增长49.15%,华侨路卫生服务中心新增医疗用房110平方米,完成建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大厅与康复病区改造工程。制定出台《鼓楼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聘用实施办法(试行)》,完善聘用管理制度。

三是加强低保管理和临时救助。2020年安排低保及低保边缘户救助6018万元,足额保障全区低保及低保边缘户救助。定期开展低保复核工作,对发现不符合低保政策规定的,依法依规清退,全区在册低保对象比上年同期减少281户、503人。做好疫情期间低保家庭补贴与救助,出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加大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人员的救助力度。

四是优化公共文化服务。加强文化服务供给,充分发挥白云亭文化艺术中心阵地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白云亭公益剧坊”开展专题演出4场次。2月以来,创作抗疫文艺作品百余件,推出“线上文化”“文化云课堂”“在线阅读”等10余项服务项目,服务群众万余人次。对全区120个社区专职社工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系统平台培训,实现全年文化活动实时录入。

(十五)关于“城市治理不够精细”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老旧小区整治质效。突出功能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制定2020年全区老旧小区整治计划,全年计划整治老旧小区总建筑面积约52万平方米,同步安排老旧小区水电气路、光纤、停车设施和公共安全服务配套设施改造。持续实施中心片区环境品质提升工程,把中心片区打造为宜居示范区、创新新高地、古都样本框。

二是着力解决停车难题。加强停车收费员管理教育和检查监督,实行道路泊位错时共享。按照“打破壁垒,集中使用”的原则,以街道为单位,将目前南京市场运行的共享单车企业部分运维力量下沉,建立联合管理单元,在区域范围内开展针对性、长效性管理工作。

三是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建立政府主导、城管牵头、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垃圾分类工作体系,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全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道成立相应机构,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制定《2020年鼓楼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垃圾分类重点任务和分解计划。制定《鼓楼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先行先试工作实施方案》,在第一批6个试点小区15家单位开展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活动,招募垃圾分类志愿者、督导员近1800人,组织宣传教育388次。积极推进垃圾分类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智慧管理水平。

四是加快推进地下管网建设。拟定江东北路以西片区雨水管网整改项目初步方案,加快推进建宁路长平路桥以东等路段污水管网项目建设,完成泵站基坑支护、底板浇筑,整体工程累计已完成约2220万元,占总量的17.2%。

五是纵深推进扫黑除恶。组织召开5次扫黑办主任(扩大)会议、案件协商会议,完善案件线索双向机制,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全区立涉黑涉恶案件15起,刑事拘留30人,被移送起诉35人。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摸排整治,加大“套路贷”排查和“素质场”查禁打击力度,查处“套路贷”案件315起,打掉素质场犯罪团伙1个。深挖问题背后的制度机制漏洞,对新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由纪检监察和公安机关联合办案、及时通案、同步查案,纪委监委和政法部门“三书一函”跟踪问效。

六是驰而不息整治群租房。常态化开展“拉网式”摸排,确保流动人口和群租房底数清、动态明。召开群租房整治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公安、房产、应急管理等多部门联合行动,对辖区群租房进行持续滚动摸排,整改安全隐患671处。动员各方力量开展群租房清查,与455家房屋中介、397家物业签订责任书,积极探索“社区网格排查发现+小区物业自治管理”机制,建立群租房整治联防联控和长效机制。

(十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委常委会加强研究部署。区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部署安排。编制《2020年度鼓楼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和责任分解方案》,筹备召开区二届纪委五次全会,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部署要求。

二是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等内容纳入区委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党的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报告两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对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与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担当。

(十七)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委常委会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区委常委会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年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党建工作,听取各党(工)委抓基层党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初,区委班子开展述责述廉,班子和个人材料均汇编成册印发。区委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党组、党(工)委历次巡察监督重点,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反馈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

二是常态化开展履责记实。运用“执纪监督+互联网”模式,常态化开展“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的录入与管理,共录入主体责任履责记实系统1906条,录入监督责任履责记实系统2612条,实现“两个责任”履责情况全过程记实。

三是加强日常教育管理。下发《关于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紧盯严防“四风”问题的通知》,并分别在元旦、春节前夕对4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警示谈话等方式,督促各党组、党(工)领导班子成员用好“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检查,重点落实会前谈心谈话要求,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防范,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十八)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突出区委带头。区委常委会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全区30家党(工)委以书面形式向区委和区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二是做好日常监督。把各党组、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内容,疫情防控期间成立13个小组开展疫情防控政治监督,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岗位职责。

三是加强源头防控。对2019年以来全区新增腐败案件进行梳理分析,查找腐败特征、发生根源和制度漏洞。将各街道、各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作为2020年度党建工作考核重点指标进行评测,督促各街道、各部门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管控,全面梳理财务监管、惠民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十九)关于“主动监督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突出监督首要职责。严格执行“1+3+8+17”监督检查模式,把纪委监委监督职责落实落细。将三大攻坚战、党建高质量发展、巡视整改等纳入日常监督,积极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监督、财经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停车收费管理等专项检查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季度办理2起留置案件,均为巡察和监督检查中发现。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监督。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定期由区纪委监委牵头,会同司法部门和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查询全区党员、公职人员被行政处罚情况。拟定《鼓楼区关于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会商办法(试行)》,形成监督合力。延伸纪检监察监督触角,促进对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的监督。

三是着力提升问题线索发现能力。深入研究剖析2019年以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情况,优化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绩效评估办法。推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结合各自特点,改进日常监督方式和手段,注重在抓小抓细中精准发现问题线索。加强业务培训,排定6场有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培训,注重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察监督等实战中培养纪检监察干部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

(二十)关于“执纪偏宽偏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把控案件处置流程。加大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的审核把关力度,研究出台《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程序的通知》《鼓楼区党纪、政务案件免处规则》,加强案件质量把关,做到有案必查、应查尽查。

二是提升执纪执法能力。针对区纪检干部业务提升需求,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培训班靶向施教。拓展纪委监委“自主讲坛”范围,采取区纪委机关授课、派驻组晒课、纪工委赛课、业务骨干讲课相结合的形式,提高专业理论培训的针对性。为适应即将实施的监察官制度,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综合业务三个模块,实施跨岗多岗交叉锻炼,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专业技能。

三是优化工作运行机制。出台《优化审查调查和监督工作机制的暂行意见》,实行“1+5+8+13”案件审查调查模式,调整优化纪检监察工作组织机制、职能定位、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减少工作层级,提升运转效率。建立会商协作、月度通报、约谈问责、绩效考核等工作制度,形成同向发力、同步争先的工作局面。

(二十一)关于“监督执纪跟进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跟踪问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分析研判,督促整改落实,对2019—2020年下发的6份建议书进行跟踪管理,其中4份已提交落实情况报告。严把规范程序,准确定性量纪,及时处理到位,确保做到应问尽问、精准问责。

二是畅通沟通机制。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常态化沟通,在选任干部、开展表彰奖励、年度考核工作中均逐一核实有无被立案、处理情况。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格执行《关于征求党风廉政情况意见回复工作的暂行办法》,及时反馈意见。在年度考核文件中明确违纪、信用信息审核备案制度,督促各单位如实填报公务员问责情况、纪律惩戒情况,对考核优秀人员要求报送书面情况报告,并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双签字确认。

(二十二)关于“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扛稳抓牢区委主体责任。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巡察工作的意见(试行)》,将巡察工作列入区委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将巡察工作情况纳入区委常委会研究计划。区委书记专题听取了全区第十轮巡察情况汇报和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建议,对巡察中发现的178条突出问题、10条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并督促相关部门限期办理问题线索,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跟踪督办整改落实工作。及时将区委书记在专题会上的讲话稿、对具体人、具体事、具体问题的处置意见以及巡察情况综合报告等报上级部门监督。对书记专题会上点到的具体问题持续跟踪督办。

(二十三)关于“巡察报告反映问题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二届区委第十轮巡察动员部署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赵乐际在十九届中央第四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及全国市县巡察工作调研座谈会精神,坚持用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全面提升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

二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在区委第十轮巡察中,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紧扣“三个聚焦”,重点查找基层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存在的不足,重点查找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查找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问题。巡察报告坚持用事实说话,用数据支撑,客观、全面、真实反映被巡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报告反映问题的精准度和尖锐度明显增强。

三是严格审核巡察报告。区委第十轮巡察进驻前,区委巡察办对巡察报告撰写进行专题辅导。坚持巡中跟进指导,在巡察中期,巡察办深入驻点现场,听取巡察组工作情况汇报,帮助巡察组把脉定向、找准问题,梳理报告撰写思路。严格巡察报告审核,区委第十轮巡察形成4份巡察报告、4份专题报告,巡察办向巡察组反馈修改意见52条。

(二十四)关于“巡察质量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提升巡察干部能力。深入开展“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项行动,围绕政治建设、能力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制定《2020年巡察干部能力提升方案》,坚持每季度一次巡察工作经验交流活动,有序安排巡察干部轮岗锻炼。

二是探索建立问题线索研判机制。制定《鼓楼区关于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会商办法(试行)》,成立问题线索会商小组,区分问题线索类型,有针对性开展分析研判,提高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质量。对区委第十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会商,4条疑似问题线索经会商确认为问题线索列入移交,5条建议参考类问题线索被确认为建议了解关注类列入移交。

三是开展问题线索分级认定。严格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分类标准,强化巡察组长负责制和巡察办指导督导职能,规范问题线索发现人、巡察组长和巡察办逐条逐级认定、分类的工作流程,杜绝随意将问题线索分类标准降低或人为拔高的现象,提高了线索承办部门的工作效率。对区委第九轮、第十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开展分级认定,实现快查快处。

(二十五)关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查处。成立由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勤政廉政监督员等组成的督查组,对全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对4起4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二是着力用好“第一种形态”。把党组织领导干部成员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纳入党建考核指标体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履责记实的重点内容。

三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坚持身边人警示教育身边人,选取查办的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违规违纪、“四风”隐形变异等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在全区播放,强化震慑警醒。开展“上下纵横”全覆盖纪法宣传,开设“清风拂面廉鼓楼·连说廉”微视频栏目,打造“廉在景中传—史在廉中赞”廉政教育专线,在全区13个街道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一街一策”品牌打造活动,全方位构筑遵纪守法的思想堤坝。

(二十六)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弊犹存”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深化基层减负。全面巩固“基层减负年”工作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19年区委召开全区性会议以及发至街道的文件数量均大幅压减。今年以来,继续在精简文件、改进会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等方面加大力度,健全完善文件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年度发文计划制度,严格控制全区性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频次、规模,大力推进会务信息化,全区性会议多采用网络视频形式召开。统筹安排各类督查、检查,推动减负落到实处。

二是大力整治典型问题。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2020年度全区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同时,坚决整治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义,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战时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通知》,切实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严肃追责问责,通报曝光2起3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失职失责典型问题。

三是指导规范资金使用。强化对各街道知识产权工作的业务培训,开展“春知”知识产权网络训练营培训,全面提升各街道(园区)和驻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业务水平。建立全区科技企业数据库,指导街道按照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修订知识产权激励制度,规范使用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出台《鼓楼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完成鼓楼区产业专利分析报告,启动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计划项目申报,组织企业申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利实施计划专项、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和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项目,推动全区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十七)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开展专项整改。对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深入摸排2016—2019年期间使用国有资金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制定印发《鼓楼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改行动。

二是切实加强源头治理。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排查,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纳入2020年度全区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将工程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纳入日常监督,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工程招投标、施工管理、款项结算等环节的全程监管,切实强化源头治理。

三是着力完善管理制度。梳理全区2016年以来工程建设项目,切实加快审计进度。修订完善《无管养市政设施维修改造及城市治理标准化单元建设管理规定(试行)》《无管养市政设施维修改造实施办法》、标准化项目实施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建设流程,严格预算程序,提升经费使用绩效。

(二十八)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成立区财经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开展全区财经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将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重点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情况等财经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纳入重点检查内容。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结合专项检查做好财经制度、政策法规宣传,督促指导各单位建章立制。拟修订出台区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管理办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财经政策制度汇编等,固化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规定,制定《鼓楼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鼓楼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问题处理的指导性意见》等。强化征收政策法规培训和考核,全区从事征收工作人员全部通过南京市征收工作证考试。坚持全面公开公示制度,在征收过程中,将征收补偿方案、安置房源等信息及时公开公示。全面使用E路阳光管理平台,加强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实现关口前移、源头防范。

(二十九)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把区委常委会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要求在研究重要问题、谋划重大事项、部署重点工作时,首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在对标对表中锚定航向、明确思路。完善《鼓楼区政府党组工作规则》,持续推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督促各党组、党(工)委认真学习、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党组、党(工)委议事决策机制。

二是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区委书记带头参加宁海路街道北京西路社区党委一支部、区委办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区长先后参加湖南路街道社会事务科党支部、区政府办党总支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区领导全部参加指导所在支部和基层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是指导检查基层党组织。结合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加强督促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持续整改落实。对全区52个机关党组织162个支部开展机关党的建设专项检查“回头看”,重点检查党建基础性工作、党建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抓实抓细基层党建。

(三十)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高质量开展区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常委会认真组织开展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相互进行谈心交流,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区委书记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逐一审阅把关。会上,区委书记代表区委常委班子作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检视剖析;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其他同志进行了实事求是、坦诚中肯的相互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二是严把民主生活会程序关口。对照《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等要求,严把民主生活会会前、会中、会后各程序关口。组织开展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各参加单位对标对表省委巡视,全面梳理本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和省委巡视推进落实情况,做好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会前准备工作,并将会议安排情况提前一周报派驻纪检组和纪检监察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开会,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三十一)关于“督促指导基层党建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加强高校联合办学,依托党性教育基地,制定全区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党员骨干示范班培训计划,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作为必学内容。

二是加强分类指导。制定2020年度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清单,召开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部署会,将重点工作按领域分为5类22条,分类指导推进。启动2020年度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和软弱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着力破解一批基层党建工作突出问题,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发展。

三是跟踪推进整改。督促个别单位、社区党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一季度,相关党组织均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及支部书记上党课,通过会议记录和“红e鼓楼”进行纪实管理,及时规范整理台账资料。

(三十二)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参与集体决策不够主动”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区委将坚持民主集中制纳入区委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坚持做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重大事项决策前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科学决策。区人大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建立完善重大决策调研论证制度,在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文件、召开重要会议前,组织开展扎实的调查研究。

二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南京市鼓楼区委员会工作规则》。2020年以来,在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党组会、区政府党组会、区政协党组会上,对上会研究事项,主要负责同志均做到逐一征求每位班子成员意见,班子成员均逐一发表意见。安排专人全面、真实记录会议研究内容与过程,逐级审定形成会议纪要并存档。

(三十三)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按照《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委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实施办法》要求,凡涉及重要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政策或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一律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涉及全区重大事项安排经党组常务会议研究后,报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二是严格监督“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探头”作用,参加所联系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会议86次,加强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制度建设及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巡察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巡察监督。

(三十四)关于“基层领导班子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强指导。区委常委会集中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续推进自我革命自我净化、锻造坚强领导集体的政治担当,要求区委常委会和各党组、党(工)委以此为表率和遵循,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是强化考核促整改。结合2019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把贯彻民主集中制、规范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等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督促有关街道建立完善工委会会议议题收集、报送和研究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三十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区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区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履行好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成员履行好重要领导责任,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落实。拟制《2020年全区意识形态重点工作清单》,进一步明确落实责任。

二是深入分析研判。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纳入《2020年鼓楼区党组、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坚持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召开2019年度全区意识形态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发挥纪委监委对意识形态再监督的作用,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纪检监察室再监督的重要内容,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进行核查,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三十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指导督查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考核体系。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党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责的重要内容,完成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和年度检查考核。各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在2019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会上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有效推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二是完善意识形态日常监督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区委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2020年全区党建工作要点,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督促各党组、党(工)委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区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指导街道严格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各科室和各社区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

三是完善意识形态专题巡察检查制度。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区委巡察的重要内容,深入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由区纪委监委进行问责或立案查处,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三十七)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制度保障。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网络舆情风险点报送工作的通知》,出台《鼓楼区互联网内容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是构建责任体系。推动全区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属地管控、各负其责、准确及时、妥善处置、分级响应、有效管控”原则,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本单位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细化明确意识形态失职失责情形,督促各级党组织把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确保不发生相关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制定2020年鼓楼区网络安全知识培训及网络安全应急演练观摩活动方案,将全区各单位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员统一纳入培训对象,进一步提高网络安全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十八)关于“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区委坚定不移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区委常委会6次专题研究党建相关工作。

二是全面夯实党建责任。指导各党组、党(工)委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带领全体党员深入疫情防控第一线,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三是不断优化党建考核。召开2019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会,各党(工)委书记对抓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述职,区委书记逐一点评,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党员群众代表等参会人员进行测评,会后对评议结果进行分析反馈,督促各党(工)委制定方案认真整改。完成2019年度党建考核,各牵头考核部门结合日常监测,对照考核指标计分办法量化打分,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结果按20%权重纳入考核结果。

(三十九)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红驿行动”,加强阵地建设。启动2020年度薄弱片区党群服务中心“消弱行动”,结合软弱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对部分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档升级。

二是深化“红领计划”,优化社工队伍。制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战时激励的通知》,着眼社区“两委”换届,结合在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现,选拔部分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开展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遴选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激发社工队伍整体活力。

三是深化培训指导,加强“两新”组织建设。根据就近就便、利于共建原则,对原“两新”工委直属的7个“两新”党组织实施属地化管理,强化业务指导。将举办“两新”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列入2020年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分批分层次对“两新”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和党员进行培训。

(四十)关于“干部选任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拟晋升人选在区委常委会研究前,按照职级晋升规定程序,严格落实档案审核、征求纪检部门意见。修订完善《鼓楼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和“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制度。

二是发挥民主推荐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要求,规范民主推荐程序,完善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环节,把民主推荐作为必经环节,将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四十一)关于“干部监督管理比较松懈”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干部出入境管理。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区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出国境审批流程,申请出国干部必须由单位出具同意文件并按要求报区领导审批,严格证照领取手续和返程核实程序,对发现擅自出国(境)、超期滞留等问题的一律严肃处理。

二是严格经济责任审计。对2015—2019年实施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未审计对象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南京市鼓楼区区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列入年度经责审计计划,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三是建立统筹管理机制。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建立健全区经责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鼓楼区区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健全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数据信息系统,实行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四十二)关于“‘三超两乱’治理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结合干部调配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对区管单位职务、职级的设置和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逐步消化。

(四十三)关于“攻坚克难的勇气缺乏”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湖南路商圈建设。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振兴湖南路商圈攻坚工作推进会议,积极协调法院推进地下商业街项目司法处置,稳妥处置商铺预售业主和民工欠薪的信访维稳工作,做好湖南路道路恢复提升工程准备工作。

二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严管与厚爱并举,完善干部特别监督档案,加强干部担当作为情况监督,在2019年度干部考核中,开展担当作为情况测评,对“不在层次、不在状态、不在境界”的干部及时提醒督促。畅通“下”的渠道,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

(四十四)关于“‘负重攀登、敢为人先’的鼓楼精神淡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大力弘扬鼓楼精神。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在学习强国、人民网、《新华日报》等主流媒体累计发稿1600余篇。编发《奋战一季度 夺取双胜利》宣传简报,全面展现全区干部群众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个一线”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形成条条负责、块块认真、层层落实、人人争先的浓厚氛围。大力加强“负重攀登、敢为人先”的鼓楼精神正面宣传报道,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抓好主题报道和系列报道,重点宣传“聚焦两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城市精细化管理”“奋战一季度夺取双胜利”等专题,全方位展示鼓楼“强富美高”新征程发展成果。

二是加大激励奖励力度。坚持“实干实绩实效”导向,制定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战时激励的通知》《关于“奋战一季度、夺取双胜利”实行特殊激励的通知》等文件,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扎实工作、经受考验。在一线发展党员5名,评选“每周之星”4期48人。把2019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和评优评先、绩效奖励挂钩,拉开各档次绩效奖励差距,并对街道板块一线适当倾斜。

三是加强干部提前退休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做好提前退休公务员审批,督促做好退休离职人员离职审计、纪检审核工作。截至目前无公务员办理提前退休。

四是严格领导干部转任。落实“能上能下”实施办法,从严把握政策口径,对干部因身体健康原因退出领导岗位转任职级从严审批,对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继续加强管理。

(四十五)关于“服务意识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在中央媒体、省级刊物等各类平台发表税收优惠政策解读、便民办税举措宣传和税收新闻报道58篇;发放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宣传产品5000册,围绕18类优惠政策推送短信78.4万条;通过数字化税企智能服务平台发送便民办税举措和税收优惠政策解读107.3万条;在抖音平台为500余家企业在线讲解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复工复产助力;优化办税咨询辅导,人工咨询平台接通量20843个,有效解决纳税人涉税费问题;受理12345、12366投诉306件,结果满意率达97.25%。

二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将省委巡视通报案例列为黑榜案例在全区通报,区纪委监委跟踪督办,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在全区机关深入开展“三比三争”主题活动,推出系列报道15期。持续推进“晨光行动”,建立“周督查”机制,加强跟踪问效;深化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机制,动员800余名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微幸福工程”,完成165件重点实事项目,评选表彰为群众为企业办实事“双十佳”项目。2019年度全市机关作风建设满意度评议位次上升4位,已基本完成市级评议反馈的245条意见、区级评议收集的118条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落实民生问题首接责任制。推行政务热线民生诉求街道首接负责机制,完善鼓楼区关于建立“先解决问题再说”工作机制。围绕街道体制改革,合理归整全区热线平台,逐级建立责任哨卡,完善首接责任清单,畅通协调运转。强化过程监管和履职界定,开展负面问题和黑榜案例曝光,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四是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围绕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大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改革力度。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公布六大类行政权力事项共887项,涉及全区30多个部门。推进政务服务方式“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实现不见面审批事项873项,不见面比例达98.42%。打造“宁满意”工程,探索线上办事“一网通”“一指通”,依托省政务服务网,862个事项实现了对企业群众办事“一次登录、全网畅游”整体服务;30个查询功能在江苏政务服务app上线,掌上审批功能正在与省政务平台进行深度对接。实现个人办事“一证通”,大力精减办事材料,确保办事群众只需持本人身份证即可直接办理民生类事项。巩固社区事项“一区通”,在全区120个社区实现90个民生事项通办。

五是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区四套班子领导深入走访驻区单位、企业,助力企业复工达产。优化鼓楼区营商环境政策服务专栏,推进其与“鼓楼政企通”融合,做到政策服务“一网通”,进一步提高服务品质。在区政府网站上线《应对疫情稳企惠企服务专栏》,对92个政策文件、30个实施细则进行归类发布,提供兑现流程和服务引导,并通过多种渠道帮助企业享受政策。

六是强化政务服务监督。开展“服务零距离、流程零障碍、质量零差错、服务零投诉”活动,严格监管考核。建立政务服务工作负面问题“双通报”机制,针对“12345”政务热线考评、市对区政务服务中心考评、窗口服务满意度第三方评议成立三个作风建设督查组,发布负面问题通报14期。逐级建立责任监督机制,对不满意工单视情发回督办,并采取周报、月报等形式,曝光黑榜案例。

(四十六)关于“落实中央巡视江苏、南京反馈意见整改举措不细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责任彻底整改。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将扎实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纳入区委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务实细化工作举措,严格对账销号,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认真对照中央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开展“回头看”,形成整改推进情况报告报送上级巡察部门。

二是稳步推进金陵船厂迁建工作。成立区领导挂帅的金陵船厂搬迁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工作小组,每周开展会商,每月进行调度。制定2020年工作要点和季度分解表,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启动新增60亩土地指标协调和人员分流工作,深化铁北片区产业发展方向研究报告,金陵船厂迁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会审核,着手开展桥东片区产业方向和空间规划研究,合理布置各类用地和建筑体量。

(四十七)关于“上轮省委巡视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跟踪督办问效。开展巡视整改专项监督检查,紧盯尚未全部完成的整改任务不放松,逐一对照每个问题的完成时限,动态跟踪整改进度,及时掌握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二是推进滨江片区规划。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滨江内规划指标、规划用地、配套设施等内容调整,初步制定滨江2号地块规划、开发、资金平衡建议方案。就5号线轨道线型与规划北渠、西渠河道蓝线、以及下关大街道路红线存在的矛盾进行沟通磋商,就滨江片区控详相关问题开展沟通对接,目前正在进行方案修改。

(四十八)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问题办理力度。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联系协调机制,梳理2019年审计移送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区纪委监委对审计移送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2019年审计机关共移送问题线索6件,已办结5件,在办1件。成立联合督查组,制定《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制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分工及时限要求,加强问题督办,压实整改责任。

二是注重长效标本兼治。完善《鼓楼区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将整改与日常审计工作相结合,在同步开展的财政同级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中,对涉及整改的审计对象,开展整改情况重点检查,并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协同配合。

(四十九)关于“清理敏感信息不及时不彻底,党员干部跟进处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清理力度,强化监督问责。建立敏感信息沟通机制,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联合开展多轮检查清理,综合运用第一种形态、党内问责、纪律处分等多种手段强化责任落实。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注重防微杜渐。进一步完善健全工作机制,出台《鼓楼区互联网内容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任务,规范工作流程。今年以来,共编发《鼓楼区互联网信息快报》41期。

(五十)关于“上轮省委巡视指出的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行政败诉率逐年递增”问题的整改。

一是大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区委常委会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区上下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依法打击违法违纪行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开展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区政府定期研究依法行政有关工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拟邀请知名法学专家就依法行政为区政府中心组开展专题讲座。

二是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每月对各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并将其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畴。定期举办应诉培训和庭审观摩活动,协调责任单位配合法院调解工作,促进行政争议的实体解决。认真分析研判行政败诉案件,监督各单位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司法建议,加强对移送的行政败诉案件中发现的问责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对需问责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五十一)关于“环保督查整改敷衍应付”问题的整改。

一是逐条逐项整改销号。中央、省环保督察2016—2018年交办的360件信访问题全部整改完成,上报销号台账360件,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已全部审核通过并现场核查351件,余9件待现场核查通过后销号。

二是狠抓“岸上”问题根治。外金川河二期西部片区管网清疏修缮工程、河西片区一期莫愁渠流域排水管网清疏修缮工程完成立项,全面启动招标工作;河西片区二期清江南沟等五河流域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工程完成立项和招标代理确定,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深化街道河长制月度考核通报制度,全面开展河道巡查,严格落实街道河长制工作月度考核,并以任务单的形式及时推进涉水问题落实整改,全区河道管护水平稳中有升。通过投放大屏、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大力营造治河、爱河、护河氛围。

三是创新推进“智慧水务”增效。充分利用智慧水务一期大数据管控平台,积极探索无人机巡河和管道清疏远程传输等智能化手段,不断丰富提升水务管理水平。加强“智慧水务”一期信息系统的实际运用,实现水务设施养护体制突破提升。

三、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的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鼓楼区委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但巡视整改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持续发力、长期整改。下一步,鼓楼区委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加快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向持续整改阶段,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1. 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以更大力度增强整改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深悟透上下更大功夫,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省会功能核心区应有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争做贯彻新思想、推动新发展的示范标杆。

2. 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以更实举措推动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保持推进整改的良好势头。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的事项,适时进行“回头看”,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督查问责,确保问题不解决决不放手、整改不到位决不销账;对整改不力、进度缓慢的事项,及时提醒纠正,严肃追责问责。

3. 进一步注重常态长效,以更强韧劲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把制度建设贯穿巡视整改工作始终,深挖问题背后的制度性、机制性问题,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问题、解决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就堵塞一个漏洞,立下一个规矩就形成一项制度,不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

4. 进一步突出党建引领,以更严要求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大力实施基层党建“两计划两行动”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深化区域党建共同体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建强每一个战斗堡垒。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强化纪律监督,用好巡察利剑,以更大决心和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旗帜鲜明为改革创新者、担当作为者遮风挡雨、撑腰鼓劲,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5. 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以更高标准拓展巡视整改成效。坚决打破“为整改而整改”的惯性思维,把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对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延伸拓展,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整改机制,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推进全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首善之区、幸福鼓楼”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5-83230783,025-83230770;邮政信箱: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4号13层区委整改办;电子邮箱:njglqwzgb@163.com。

 

                            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委员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