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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

发布日期:2020-04-08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字号:[ ]

近日,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其中,日喀则市谢通门县措布西乡原党委书记杜汶芯违纪问题引人关注。其担任乡长、乡党委书记期间,未经研究将危房改造项目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交给老乡建设,并收受礼品;挪用25万元灭鼠资金设立“小金库”。最终,杜汶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杜汶芯为个人私利漠视群众利益,不是拿扶贫项目送人情、捞好处,就是截留挪用民生资金,伤害了干群关系,败坏了党的形象。

“以人民为中心”不是一句口号,而应见诸于行动。谋划每项工作、处理每件事情,首先要考虑是不是符合群众利益,老百姓会不会满意。群众利益大于天,与老百姓亲如一家、情同鱼水,是党的优良作风,也是每名党员干部的基本素养。

只有心贴心,才能共命运。那些受群众爱戴、尊敬的党员干部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时时把群众利益装在心里,处处把老百姓当作亲人,同坐一条板凳,同吃一碗粗饭。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代表李夏,爱百姓胜过爱自己,为了维护群众利益,他分厘必争,一心为民;为了随时让老百姓找到自己,他把手机号码贴在困难群众家里。虽然已经殉职一年多,但至今老百姓还记得那句话:“有事情,找李夏。”

惟有怀揣一颗爱民之心,始终想着群众,这样的党员干部才会赢得群众的尊重和敬佩。就像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面对危险甚至死亡,无数党员义无反顾挺身而出,根源就在于对人民群众的那份情感和身上的责任。相反,如果心里没有群众,漠视群众,不要说关键时刻不能担当,就在平时也会打官腔、办坏事,甚至走到人民的对立面。

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人民,永远是中国共产党干事创业的“中心”。只有时刻与人民群众风雨同舟、生死与共,保持血肉联系,才能以实际行动回答好、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强化为民意识,时时处处敬畏群众、关心群众,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勤务员。(孙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