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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压实村级巡察主体责任 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发布日期:2020-07-27信息来源:常熟市纪委监委字号:[ ]

近日,常熟市对巡察满一年的部分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重点查看是否存在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是否存在虚假整改、消极应付等问题。这也是该市压实村级巡察主体责任,做好问题整改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该市将巡察利剑直插村(社区)党组织,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神经末梢”。目前,已分七轮对281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共反馈问题2511个,完成整改79.49%。

为做好村级巡察“后半篇文章”,该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分级分类整改落实机制,层层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形成巡前、巡中、巡后互为补充的立体整改格局。“村级巡察层级多,整改事项琐碎,分级分类整改落实机制就是通过分级反馈、分类整改来厘清职责,倒逼被巡察单位把主体责任立起来。”该市市委巡察办主任薛建伟介绍道。

村(社区)巡察结束后,市委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集中反馈会,向被巡察村(社区)的镇级党委集中反馈面上巡察情况,并进行整改动员。此外,该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分级反馈”机制,进一步传导责任压力、明晰任务主体。由市委巡察组将综合反馈意见、共性问题清单和各村(社区)个性清单同时向镇级党委、被巡察村(社区)反馈;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同时针对巡察发现的镇村一级难以解决的系统性问题形成专报,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

为保证巡察问题整改到位,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建立“分类整改”机制,形成“镇级层面抓统筹、村级层面抓落实、共性问题抓治理、整改效果抓回访”的整改闭环。明确由镇级党委做好统筹,指导和推动所辖村(社区)有序开展整改,并在镇级层面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明确村(社区)党组织对照个性问题清单,逐条对账销号,形成整改工作清单。

对于体制机制层面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比如村级零星工程违规拆包分包规避招投标、违规用集体资金为村干部购买商业保险、违规为私企业主兑换承兑汇票等问题,由市委巡察机构牵头汇总梳理,形成专题报告,向市纪委监委、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整治。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已针对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助力职能部门加强监管,推行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系统,村级集体资金收支全部上线运行,实现村集体“零现金”结算。针对村集体资产租金陈欠较多问题,推动各镇开展陈欠租金催缴清收行动。(李嘉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