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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村官的荒唐“调解”

发布日期:2020-07-30信息来源:盐城市盐都区纪委监委字号:[ ]

2019年6月,盐城市盐都区纪委收到一封举报信,直指大纵湖镇向阳村原党总支书记季某某、原村会计贾某某、宋某某三人,在调解村民聂某某承包塘口租金纠纷一事未果后,伪造村民代表同意降低租金的会议记录,损害集体利益。该区纪委高度重视,当即批转大纵湖镇纪委组织核查。

经查,2015年12月,村民聂某某承租了该村96亩荒地用于水面养殖,合同约定每亩租金1360元。2017年,聂某某借口亏本,迟迟不肯缴纳租金。2018年10月,村委会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聂某某缴纳租金,法庭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先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聂某某向有交情的季某某表示将租金标准降至每亩五六百块钱,他才能把租金交上去,“讲义气”的季某某满口答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但由于现场反对激烈,没有就降低租金达成一致意见。情急之下,季某某拿着空白会议记录给群众代表签字,伪造了一份村民代表一致同意将塘口租金降低至550元/亩的会议记录。因担心550元/亩租金远低于周边塘口引争议,2019年2月,季某某再次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可依然未能就降租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季某某故技重施,授意宋某某又伪造了一份村民代表一致同意将塘口租金由1360元/亩降至750元/亩的会议记录。季某某拿着这第二份伪造的会议记录,与聂某某达成了“调解”。

纸从来不可能包住火。季某某等人伪造会议记录,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受到党纪处分。调解协议作废,聂某某仍然按照原来的标准缴纳租金。至此,一场闹剧落幕。(单秀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