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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双向通报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

发布日期:2020-09-14信息来源: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监委字号:[ ]

“詹院长,我们在日常监督中发现,区里存在退休法官违规担任诉讼代理人的问题,建议法院进一步加强离职2年内的法官、离职3年内的领导干部任职管理,纠正此类问题……”“陈组长,本月我们开展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情况自查,并对4名存在问题的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近日,在盐城市亭湖区法院召开的月度廉情分析会上,该区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区法院“面对面”通报该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为推动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同向发力、相互促进,一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该区纪委监委在全区范围内推广施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事项双向通报制度,出台《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事项双向通报的暂行办法》,明确16项双向通报内容,根据通报事项轻重缓急程度,灵活采取立即通报、定期通报、集体讨论、个别沟通等多种形式,及时交换意见,增强信息互通,推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调、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

据悉,今年3月以来,该区纪委监委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已与被监督单位开展双向通报94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15人次,立案34件。(孙欣明 吴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