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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铜山区:严查“车轮上的腐败”

发布日期:2021-01-08信息来源:徐州市铜山区纪委监委字号:[ ]

“自从当上了单位‘一把手’,我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利用职权搞特殊,触犯了党纪底线,真是不应该……”日前,徐州市铜山区某镇粮管所所长王某因私车公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某对自己的错误进行了深刻反省。

时间回到2019年秋天,铜山区委第一巡察组进驻某镇开展巡察。看到镇里干部都是开着私家车上下班、执行公车改革制度到位,巡察组工作人员很是欣慰,没少为他们点赞。没想到不久后,就在该镇粮管所的报销账册中发现了私家车费用报支的“身影”,让人疑窦丛生。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在拉出该私家车的报销费用清单后,所有人都吃了一惊。经统计,该镇粮管所所长王某以每月3000元的价格把自己的私家车租给单位使用,两年多时间共计产生9.3万元租金费用。此外,王某还额外报销加油、维修等开支共计7.8万余元。

工作人员在走访该单位干部职工时同样了解到,这辆车一直被粮管所租用,主要使用人是王某。对此,王某却振振有词:“我把私车租给单位用也是工作需要啊,自从公车改革后,单位没有公车,而我们又要常常下村,确实很不方便。我作为所长,出于工作考虑,就把自己的车‘贡献’出来。这车可是我花了十几万买的,比照市场价,我这出租价格还亏了呢。”

“把车租给单位后,主要使用人是谁?为什么还要额外报销加油费、维修费?” 面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的询问,王某最终还是羞愧地低下了头。巡察结束后,该问题线索被移交铜山区纪委监委查处。不久后,铜山区纪委监委根据巡察中发现的违规租借车辆共性问题,在全区开展违规借车、违规租车等隐形变异“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崔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