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11-03 信息来源: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 字号:[ ]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9日至5月9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了巡视。7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省委编办领导班子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穿巡视整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照“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对照机构编制部门担负的职责任务,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巡视整改,努力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一)坚持政治引领,突出以上率下,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办领导班子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主要领导在省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思想认识统一,行动坚决迅速,着力通过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工作统筹、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巡视整改落地见效。7月2日,成立以俞军主任为组长、张学才副主任为副组长、其他办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省委编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办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9次召开室务会议,带头研究部署、亲自协调督办巡视整改工作;2次主持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和重点问题,对持续推进整改作出具体安排。8月3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办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反思,着重从理论学习、党性修养、担当作为、廉政建设等方面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措施。

(二)坚持问题引领,聚焦靶向发力,深研细琢巡视整改工作方案

办领导班子认真分析、反复研究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点面结合,上下联动,努力破解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7月12日,省委编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巡视反馈的25个方面问题逐一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办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逐项审核整改方案,其他办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带头研究制定分管领域整改意见。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悉心指导下,经征求各处室单位意见、室务会议审议、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审核,并报省委组织部部长审定,三上三下形成了《省委编办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省委巡视整改清单》,对照巡视反馈的25个方面问题,研究制定了107项具体整改措施,并逐项单列细化,制定了《省委编办巡视整改任务分工表》和《省委编办落实巡视整改需出台文件制度标准进度表》。通过建立“两表一清单”,明确责任,倒排工期,定期对账,逐项销号,确保巡视整改落细落实。

(三)坚持目标引领,持续跟踪问效,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质效

办领导班子认真梳理、逐条落实省委巡视反馈的意见建议,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做深做细做实“后半篇文章”的目标要求,着眼长远施策,推动建章立制,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的重要契机,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相结合、与改革管理创新相结合、与模范机关建设相结合,坚持压紧压实责任抓整改、标本兼治抓整改、融入实践抓整改,努力做到巡视反馈问题题题必答、条条见底、件件落实。9月15日,办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省委编办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措施落实和进度情况报告,并就深化整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省委编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对标对表、加强跟踪问效,对各牵头处室单位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对巡视整改不够有力、整改成果不够过硬的,报请办主要领导亲自约谈、督促提醒,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地、常态长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共指出25个方面问题,我办具体细化为107项整改任务。截至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53项、取得明显成效54项。

(一)关于“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1)制定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为盘活存量提供制度性安排。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机构编制动态调整的意见》,制定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编制统筹调整的办法举措,明确加强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动态调整的有关要求。指导各设区市将10000名跨市统筹编制分配至相关市县。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达国标工作的通知》,召开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地以县为单位实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印发《关于转发〈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和《省委编办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论证(评估)工作规程(试行)》,明确了论证类型与适用范围、论证方式与工作程序、论证内容与结果运用等具体要求。

(2)制定完善相关机构编制标准,规范机构编制审批管理工作。印发《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两年行动计划(2021-2022年)》《江苏省省级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信息共享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明确机构编制事项申请相关事宜的通知》《省委编办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论证(评估)工作规程(试行)》《全省基层“三整合”改革示范乡镇(街道)评估标准(试行)》等法规制度标准,以省委编委名义转发《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进一步修改完善《市县事业单位限额政策口径》《市县副处(局)级以上事业单位审批口径》。

(二)关于“审批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明确划分审批事项办理权限,按照权限办理各类机构编制事项。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机构编制事项申请相关事宜的通知》规定的报送范围、报送主体、报送程序和报送要求部门、市县报送并研究办理机构编制事项。严格执行省委编委和省委编办事权划分,属于省委编委事权的机构编制事项,形成初步意见后按程序向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委汇报,提请上会研究审议。

(2)健全完善机构编制审批制度,提高机构编制审批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印发《省委编办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论证(评估)工作规程(试行)》,明确了论证类型与适用范围、论证方式与工作程序、论证内容与结果运用等具体要求。修改完善《市县副处(局)级以上事业单位审批口径》。

(3)执行开发区管理机构限额管理,从严从紧审批设立开发区管理机构。在各设区市起草的《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稿反复沟通的基础上,形成方案审核的口径(初稿)。从严从紧审批开发区管理机构,对市县提出的相关诉求,严格论证程序,充分调查研究,按照限额要求进行审核把关。

(4)严格审批设立事业机构,探索实行市县副处级以上事业机构限额管理。对市县事业单位限额、纳入限额的市属事业单位范围、市属副处级以上机构限额和县属副科级以上机构限额等进行认真研究,形成政策口径,正在研究吸收相关意见建议。严格控制新增设立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主要通过调整职能等方式依托现有事业单位承担新的任务,进一步控制事业机构数量,不断提高事业单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5)建立审管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机构编制审批与监管检查工作合力。印发《关于尽快完成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赴苏州市姑苏区开展实地督导。

(三)关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研究起草我省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的若干措施,正在征求部分省级部门和设区市委编办意见。

(四)关于“推进开发区‘去行政化’‘一区多园’动作迟缓”问题的整改。

(1)做好试点示范和跟踪问效工作。与省商务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我省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第一批实践案例》,将创新性较强、改革成效比较突出的典型案例供各地学习借鉴。推进开发区管理体制创新和规范化管理,指导各市县制定并落实实施方案,形成“一区多园”管理模式及推进“去行政化”改革。

(2)组织全省开发区厅级管理机构清理规范工作。规范设置我省开发区厅级管理机构,形成我省开发区厅级管理机构调整优化的请示报中央编办,中央编办已正式备案确认我省开发区厅级管理机构。研究提出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对我省开发区厅级管理机构备案的意见建议,正按程序办理。

(3)进一步落实“去行政化”改革部署。指导建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7个开发区开展创新实践,创建开发区规范化管理和“去行政化”改革示范点。 

(4)有序稳妥推进“一区多园”管理模式。组织指导并反复沟通把关各设区市起草的《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初稿)》,形成方案审核的口径初稿。在方案制定过程中,落实限额管理、“一区多园”模式、“去行政化”改革等要求,重点指导各地立足自身园区平台资源和发展阶段条件,创造性地开展“一区多园”工作,统筹区域管理领导体系、产业规划布局、招引平台搭建等,促进园区抱团发展、集聚发展。

(五)关于“破解事业单位管理有关难题乏力”问题的整改。

(1)结合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截至2021年6月底,我省试点地区已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实现了机构组建、领导配备、编制核定、职能明确、人员划转等“五个到位”,建立健全了政事权限清单、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章程等“三项机制”。围绕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指导试点地区将收回的13081名事业编制向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领域倾斜,有效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安全生产等编制急需。

(2)统筹盘活用好沉淀闲置编制,加强民生领域保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达国标工作的通知》,召开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达国标工作推进视频会,要求各地加大编制挖潜力度,今年年底前以县为单位实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标准。研究起草《关于核定高校人员总量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有关问题的政策口径》,拟于近期召开会议部署落实。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和创新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公办幼儿园“骨干人员核编+普通教师备案制+辅助人员政府购买服务”的人员编制管理机制。印发《关于加强市县文物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力量配备的电话通知》,要求尚未设置机构的地区采取加挂牌子的形式,在相关部门挂文物局牌子,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95个县(市、区)均已在相关部门加挂文物局牌子,实现了文物管理机构设置全覆盖。全面完成全省疾控机构人员编制配备达标任务,截至今年8月,全省疾控机构人员编制由8567名增至13694名。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采取“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等方式壮大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大力提升农村医疗服务水平。指导各设区市将10000名跨市统筹编制分配至相关市本级及县市区,并动态调整了教职工编制数量。

(3)推动“备案制”管理,努力破解公立医院、基础教育编制不足问题。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集中调研,赴13个设区市深入了解公立医院人员编制使用现状、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指导各市按照《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要求,动态调整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控制数额。目前,我省已有250多家公立医院推进人员编制备案管理工作,对13.14万名人员控制数额进行备案。

 (4)聚焦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推进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5月,向中央编办申请支持我省深化教育、卫生领域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7月,中央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复同意我省聚焦教育、卫生等领域深化信用等级评价试点探索。联合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研究制定公立医院、公办中小学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方案,选定苏州、南通、徐州、宿迁进行试点,聚焦群众关注度高的失信情形信用等级评价,研究探索公立医院、公办中小学信用等级评价指标指导目录。制定印发《公立医院、公办中小学信用等级评价指导目录》,提升教育、卫生等领域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淮安市选定公立医院、公办中小学等群众关注重点为研究对象,试点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制度改革研究。

(六)关于“扎口管理编外聘用人员缺少实招”问题的整改。

认真调查研究,梳理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制订全省加强和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指导意见。围绕编外聘用人员管理,遴选苏州、常州、泰州等6个设区市开展书面调研,进一步收集了解全省面上情况和各地主要做法。结合我省实际,研究起草全省加强和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初稿,目前正在修改完善。会同省公安厅研究起草了《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管理工作。

(七)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加强跟踪指导,推动改革落地。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规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相关文件,通过召开视频座谈会方式征求市县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通知》,就规范审批事项划转、理顺业务指导关系、强化审管有效衔接等明确了具体要求。

(2)全面调研统计,摸清改革现状。印发《关于报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有关情况的通知》,全面了解各市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情况,以设区市为单位统计全省各市县行政审批局划转事项审管衔接现状,特别是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是否存在“反委托”等现象。

(3)逐个过堂会审,强化监督问效。8月至9月,除扬州市受疫情防控影响,采取视频会议的形式,对其他12个设区市重点领域事项划转及运行情况进行了逐个过堂。

(八)关于“推动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落地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1)赴宿迁市、盐城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无锡市滨湖区、梁溪区、泰州市兴化市、镇江市丹阳市、润州区等地,梳理一体化平台建设矛盾困难,指导各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通过江苏机构编制网对连云港灌南、苏州吴江等地做法进行宣传报道。

(2)明确搭建平台、信息共享、全过程管理3条标准要求,将信息归集、系统融合、数据共享等指标纳入《全省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标准(试行)》。印发《全省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标准》,明确了7个方面30项工作标准。

(3)在徐州睢宁县蹲点调研期间,指导督促市、县委编办走访当地政法委、政务办、大数据中心等单位,共同探讨数据融合、信息共享问题,努力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推动一体化平台联动联通、指挥高效。

(4)在南京市鼓楼区召开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应用座谈会,省委编办、南京市委编办、南京市鼓楼区委编办、区委网信办、中国电信等单位有关人员参会。会上就一体化平台当前使用情况,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漏洞等进行了研究。

(5)主动与南京市委编办、六合区委编办及相关镇(街道)进行沟通对接,逐一了解一体化平台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市、县(区)制定整改对策,指导推动相关部门开放数据端口。

(6)赴宿迁市、盐城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无锡市滨湖区、梁溪区、泰州市兴化市、镇江市丹阳市、润州区等地进行调研,了解掌握当前一体化平台建设运用情况和存在问题,梳理收集相关意见建议。

(九)关于“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理顺省级海洋监管执法体制。研究形成理顺省级海洋监管执法体制方案,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议定理顺省级海洋监管执法体制有关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关于理顺省级海洋监管执法体制有关机构编制调整事宜的通知》,明确省有关部门在海洋监管执法上的职责分工,并相应调整机构编制事项,彻底理清各部门海洋执法职能。8月6日,向省有关部门发出《关于抓紧做好理顺省级海洋监管执法体制有关事宜的函》,要求加快机构调整、人员划转等工作。

(2)建立健全“三定”评估制度。在《江苏省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办法(试行)》基础上,研究起草《省级部门“三定”评估工作规程(试行)》,正在按程序报批。《工作规程》明确了评估主体、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方法、评估程序、结果运用等,进一步提升了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3)充分做好省级部门“三定”评估准备。研究起草《省级部门“三定”评估工作方案》,待《省级部门“三定”评估工作规程(试行)》印发后,按程序报省委编委领导批准并组织实施。2021年拟选择机构改革期间新组建或重新组建、涉及多部门整合的4家省级部门开展评估。

(十)关于“深化自身机构改革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1)理顺所属事业单位各项职能。印发《关于优化机构编制统计和信息化管理中心职能的通知》,明确了其职能任务。印发《江苏省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统计工作职责、报送制度程序、统计资料管理、统计数据使用、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使用管理等方面内容。

(2)加强人员管理,组织对混编混岗问题进行查核处理。

(3)严格落实归口管理要求,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规定。全面梳理、逐项列出需向省委组织部请示汇报的重要事项清单,目前正按程序提请审核。

(4)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根据职责任务变化情况,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机构编制事项申请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申请省委编办有关机构编制事项。

(5)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职数预审。修订完善处(局)级领导职数预审细则,下一步将提交办室务会研究审定。

(6)严格监督检查,确保规定落实。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实行职数预审制度的通知》、省委组织部和省编办《关于严控机构编制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规定的程序办法以及办“三定”规定明确的处室职责分工,办理职数预审事项。

(十一)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1)加强干部管理,完善考核制度。修订出台《省委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在考核内容增加“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方针,立足本职岗位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表现”等内容。在《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考核项目中增加“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的工作举措”等内容。在省委编办“七合一”平台开设公务员平时考核专栏。

(2)修订完善清单,落实主体责任。修订出台《2021年省委编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列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3)结合巡视整改,落实制度要求。办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每名班子成员自觉把廉洁从政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写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汇报。

(4)紧盯薄弱环节,强化督促指导。班子成员结合今年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紧盯分管单位薄弱环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常态开展督促指导和谈心谈话,督促和指导分管与协管处室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5)坚持统分结合,确保常态长效。组织各处室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点排查,明年将结合新修订的《省委编办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细化每名办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协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分类别制定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十二)关于“防控廉政风险不严”问题的整改。

(1)部署开展新一轮《省委编办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修订工作,组织各处室结合这次巡视反馈的问题,对改革、审批、管理等权力运行部位进行分析,预判潜在风险点及风险点等级,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

(2)机关纪委在加强廉政风险日常监督和提醒的同时,先后部署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并在中秋国庆双节前夕发出“工作提醒”,督促各处室抓好防控措施落实。

(十三)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召开室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培训费查核处理清单,要求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强化事前把关和事中事后监督,加强内控管理。对2021年度已安排的培训项目开展自查,对2022年度预算申报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规范培训活动的预算管理。

(十四)关于“派驻监督不够精准有效”问题的整改。

(1)制定印发《江苏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参加或列席综合监督单位有关会议制度》,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列席省委编办有关会议的范围、程序、职责和要求予以明确。

(2)省委编办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三重一大”事项会前沟通机制,相互通报情况,沟通重点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嵌入监督力度,派员参加列席有关会议,对决策过程现场监督、主动监督、靠前监督。

(3)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大与省委编办处室负责人谈心谈话的频次与覆盖面,实现谈心谈话全覆盖,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十五)关于“存在‘关门决策’现象”问题的整改。

(1)为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制定出台《省委编办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论证(评估)工作规程(试行)》,对论证类型和适用范围、论证方式和工作程序、论证内容和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分省级、市县和开发区机构编制三个方面,对实地调研论证程序进行了细化。

并分别列出了研究论证(评估)体制机制、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事项的10项要求,以及研究论证(评估)编制和领导职数事项的7项要求。(2)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调研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基层联系点工作的通知》,对健全调研制度、转变调研作风、改进工作指导等作出明确规范。今年上半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先后组织集中学习调研、到基层联系点蹲点;根据“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计划安排,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听取意见建议、排查梳理问题、现场给予指导,帮助解决困难。

(3)严格落实申请事项论证评估程序。在《省委编办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论证(评估)工作规程(试行)》出台前,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我省贯彻落实《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对省级机关、市县提出的机构编制申请事项,严格开展调研论证评估,对提供的申请事项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报告逐项审核。

(4)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申请事项的办理质量。办理申请事项时加大调研力度,在广泛了解省内外相关做法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多种调研方式。

(十六)关于“协商沟通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结合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从省级各部门2020年度机构编制事项报告中,整理汇总对省委编办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不同处室职责分工,有针对性地研究改进措施。

(2)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在各部门上门沟通具体机构编制事项时,耐心讲解政策,告知办理程序,主动出主意想办法。对能够办理的机构编制事项,主动提醒来文的规范要求和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及时做好审核工作;对暂时不能办理的事项,主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帮助服务对象研究解决办法。增加主动上门服务的频次,到相关部门与业务处室面对面沟通,提供机构编制政策咨询服务。

(3)2020年6月至8月,会同省政务办对乡镇(街道)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省委办公厅发文对一体化平台建设成效给予肯定,同时提出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总体规划、稳妥推进乡镇(街道)一体化平台建设等建议。2020年8月31日,邀请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政务办等部门,就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进行交流座谈,围绕信息安全、数据标准、数据融合等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磋商,与省政务办等部门达成一致意见。

(4)结合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加强与省政务办、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等部门(单位)对接沟通,充分征求其意见建议,梳理剖析存在的问题,对一体化平台下一步建设发展方向进行探讨,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分类指导。

(十七)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1)召开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强调要增强规范意识,精准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组织各处室对《省委编办公务外出和公务接待制度》进行专题学习,严格按要求制定公务接待方案。

(2)修订出台《省委编办公务外出和公务接待规定》,在公务接待流程上增加了综合处对公务接待方案审核把关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规定,各处室制订公务接待方案、填报公务接待用餐审批单时,先报综合处按规定严格把关,再报办领导审签。

(十八)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室务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记录工作的意见》,对会议记录要点、记录要求、记录人员、记录保管等作出明确规范。修订出台《中共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室务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规定》,界定了室务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范围。

(十九)关于“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修订出台《省委编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学习的组织、内容、管理作出全面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学习要求。

(2)今年以来,中心组已开展26次学习,综合运用领读文件、集体研讨、重点发言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学习互动,多次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研讨,班子成员均结合实际作了发言。

(二十)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成立省委编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相应职责,并制定出台了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完成了新一轮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制定了11条针对性防范措施。

(2)赴试点县(市、区)开展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评估工作,全面总结提炼改革试点的经验做法,9月25日“交汇点新闻”专题报道《既“瘦身”又“强身”,江苏完成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9月26日新华日报刊发《我省完成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9月26日“学习强国”发布《精简事业单位增强公益服务 江苏省完成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进一步加大对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和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取消事业编制’等网络舆情进行积极引导。

(3)在办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办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自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照检查材料中,深刻反思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4)下一步,办领导班子成员将持续巩固深化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纳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述职述廉报告中。

(二十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组织对干部选拔任用规范进行查核,修订出台《省委编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切实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各环节工作。

(2)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切实规范议事规则,坚决执行参会人员、列席人员、回避人员等规定。

(3)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的通知》,制订出台《关于规范室务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记录的意见》,使用干部任免事项专门会议记录本,切实规范会议记录。

(二十二)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组织干部学习相关政策文件,提高干部在社团兼职履行审批手续的意识。出台《省委编办领导干部社团兼职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兼任社团职务管理工作。对省委编办主管的江苏省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的兼职干部,在今年筹备换届时已全部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2)及时对新提任处级干部进行公安出入境管理备案。制订出台了《省委编办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新任职处级干部、重要岗位和涉密人员,建立并及时更新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台账,集中保管出国(境)证照,定期核对有关人员出国(境)证照信息,严格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审批工作。

(3)组织对干部婚姻变动以及出国(境)证照办理未按规定及时报告情况进行查核。研究制订了《省委编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提醒单》,重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中关于婚姻变化、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办理因私出国(境)证照等重大事项事后30天内及时报告的规定,加强政策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填报、随机抽查、重点查核等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质量。

(二十三)关于“机关党建工作抓而不紧”问题的整改。

(1)在今年修订出台的《2021年省委编办机关党建责任清单》中,已分别明确了办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

(2)已组织对2020年度未落实、落实不到位的部分党建工作任务进行了盘点,将切合实际的任务充实到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中,并制定了督促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落实的措施,近期将分组到各支部开展全面检查,督促抓好查漏补缺。

(3)先后出台《省委编办关于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若干规定》《省委编办关于开展党支部分类达标定级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对党支部组织设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进行规范,有序开展对标建设,有效提升了全办党支部整体建设水平。

(4)指导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重温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并开展讨论,深刻理解机构编制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

(5)先后出台省委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调研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基层联系点工作的通知》,对健全调研制度、转变调研作风、改进工作指导、调研时间等作出明确规范。持续开展青年理论学习和调研活动,集中组织赴淮安、盐城、徐州等地学习“江苏四种革命精神”,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畅谈认识、体会和收获,助推新思想入脑入心。

(6)督促未设立支委会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支委会。

(7)办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分管和协管单位对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进行目标分解,找准与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的结合点,把二者捆在一起抓,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部署开展机关党建问题研究,1名同志研究思考撰写的1篇文章已在《党的生活》杂志第8期刊登。

(8)办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充分利用好工作汇报交流、下基层调研等时机,积极与分管领域的同志们开展谈心谈话,沟通思想,听取意见,解疑释惑。

(9)积极选送专兼职机关党务干部参加省级机关工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采取以会代训形式,组织对各支部副书记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能力。

(二十四)关于“整改责任扛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1)根据巡视反馈问题,深入剖析,仔细分析,先后召开4次办室务会议进行研究,研究制定《省委编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省委编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清单》,明确到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

(2)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室务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记录工作的意见》,对会议记录要点、记录要求、记录人员、记录保管等作出明确规范。

(3)印发《中共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室务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规定》,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巡视整改专项会议,进行督查督办。

(4)成立省委编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省委编办一把手为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负重要领导责任。

(二十五)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1)制定完成并推动落实《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两年行动计划(2021-2022年)》。以省委编委名义印发《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两年行动计划(2021-2022年)》,围绕体系完备、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等制定修订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标准,不断完善《条例》《实施办法》配套制度。以省委编委名义转发《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以省委编办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机构编制事项申请相关事宜的通知》《江苏省省级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信息共享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起草《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论证(评估)工作规程》《审批服务便民化第三方评估标准》等法规制度,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2)修订出台《省委编办公务外出和公务接待规定》,在公务接待流程上新增了综合处对公务接待方案审核把关的具体要求。在具体执行中,综合处强化责任意识,提前介入审核,对各处室制订的公务接待方案和《公务接待用餐审批单》审核把关,规范管理。

(3)加强对财经制度的贯彻执行,对2021年项目严格审核,严格按照预算科目分类列支,确保每笔经费支出有依据、不超标、不超范围,严格按规定发放困难补助。

(4)严格执行《江苏省省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在制订会议工作方案时同步制订会议预算经费,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为相关人员申请办理公务卡,解决这部分人员无法通过公务机票网购买机票的问题。

(5)召开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处室对新修订的《省委编办公务外出和公务接待规定》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强化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省委编办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通过省财政厅“公务之家”办理公务出差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退回申请人重新申报,确保出差审批制度执行到位。

(6)先后出台《2021年省委编办机关党建责任清单》《2021年省委编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紧压实各级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出台《省委编办关于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若干规定》《省委编办关于开展党支部分类达标定级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规范组织生活的组织,督促各支部抓好制度落实。组织各支部认真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办领导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与同志们一起交流学习,检视剖析问题,研究整改措施,以身作则把组织生活制度落到实处。

(7)制定出台深化拓展“五抓五促”专项行动计划,融合推进“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9月份集中开展集中学习调研活动,组织党员深入一线改进作风,了解经验做法,研究解决矛盾问题,耐心细致为各级办实事办好事。截至目前,31名党员干部认领的办实事具体项目已完成,其余项目正在抓紧推进。

(8)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办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以身作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直截了当指出思想工作等方面的问题,红脸出汗、相互监督。

(9)制定出台《省委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调研制度的通知》,对调研内容主题、方式方法、结果运用等作出明确要求。

(10)制定出台了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开展“四史”宣传教育,组织新一轮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并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教育引导全办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部署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指导各支部开展党章党规专题学习,集中组织观看《永葆政治本色》廉政教育电视专题片、赴溧阳接受党史和党风廉政教育,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在末端落实。

(11)持续推进《条例》《实施办法》宣传培训。已推动《条例》《实施办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进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培训内容,列入年度编办主任和新进人员培训内容。办主要领导在省委党校为第38期省管干部班等7个主体班约400学员作《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专题报告。应邀赴南京市、扬州市、苏州市、淮安市、常州市武进区等地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专题辅导。

(12)着力推动《条例》《实施办法》贯彻执行。研究起草了《省级部门“三定”评估工作规程(试行)》,目前正按程序提请审核。《工作规程》明确,在省委一届任期内,对省委工作机关、省级政府工作部门“三定”都要进行评估,通过明确评估主体、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方法、评估程序、结果运用等,进一步提升了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研究起草了《省级部门“三定”评估工作方案》,提出在省委一届任期内,对机构编制管理范围内的省级党政机关“三定”进行评估。制定出台了《省委编办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论证(评估)工作规程(试行)》,对论证类型和适用范围、论证方式和工作程序、论证内容和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机构编制事项申请相关事宜的通知》,对报送范围、报送主体、报送程序、报送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13)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围绕“七个方面”督查重点,对贯彻落实《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情况进行了自查,形成《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自查情况的报告》并上报中央编办。

(14)办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对办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进行目标分解,统筹制定《省委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重点任务细化实施方案》《省级机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建议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关于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做好2021年为基层减负工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推进计划》等文件中涉及省委编办分工内容的具体措施,形成《省委编办2021年度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切实找准与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的融合点,指导推动分管单位把二者捆在一起抓,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经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15)办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办领导与分管处室成员分别进行了1次谈心谈话,交流沟通思想,听取意见建议,主动了解困难,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和解疑释惑工作。

(16)修订出台《2021年省委编办机关党建责任清单》《2021年省委编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责任。

(17)办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主动做好履职纪实平台信息报送工作,通过业务工作会议、定期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等形式,加强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机关党建和廉政建设工作的督导。

(18)结合机构编制报告工作,每年对全省机构编制报告内容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问题,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试行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年度会审制度,每年年底集中对一次账。建立年度随机抽查机制,每年抽查2-3个设区市的1个区(县)或乡镇,在设区市层面上实现五年内“家家到”。

(19)在研究制定我省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的若干措施中,增加“创新督查方法手段”相关内容。

(20)持续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开展讨论,传承发扬伟大建党精神,涵养勇于攻坚、敢于斗争的精神和本领,坚定不移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主动作为。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委编办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部署要求,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最严肃最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以重点问题整改带动全面整改,以重点环节提升带动全面提升,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不断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政治学习,提升政治站位,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严肃性权威性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目标方向和根本任务,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更好地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始终牢记“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江苏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各项政策规定。用好巡视整改成果,推动思路创新、机制变革、实践探索,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二)瞄准问题症结,精准持续用力,推进巡视整改落地见效

加强对巡视整改全过程的领导和监督,定期召开协调会、推进会、汇报会,加强工作协调、过程跟踪、质效评估,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条条都落实。结合省委编办《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两年行动计划(2021-2022年)》,抓紧研究制定基层“三整合”评估标准、加强和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指导意见等57项文件制度标准,对完成的40项跟进落实、持续问效,对其余17项紧前研究、抓紧出台,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强化责任传导,加强机构编制审批、机关绩效管理等权力运行关键部位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和完善调研工作,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中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质效。坚持抓落实、求实效,抓紧形成“优化教师编制资源配置”等特色亮点专题材料,以达举一反三抓整改的目的。

(三)聚焦使命任务,主动攻坚克难,不断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大改革攻坚力度,努力为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巩固提升基层“三整合”改革,在现有“1+4”模式的基础上,持续完善职责准入、资源下沉、权力调整、全员培训、考核评估和信息共享等“六大机制”。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宿迁市现场推进会为契机,持续推进“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新模式,积极做好南通市海门区规范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管理试点准备工作。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大力精简“小散弱”单位,优化布局结构,强化公益属性。加快推进开发区“去行政化”“一区多园”,推动开发区管理机构优化整合。强化机关绩效管理、权责清单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统计和信息化管理等工作,统筹盘活用好沉淀和低效配置的编制资源,解决教育卫生等民生重点领域编制急需,推进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达标,补齐公共服务短板。

(四)严明纪律规矩,改进工作作风,持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服务大局有作为、改革创新敢担当、从严从实不放松。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紧密结合,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增强党组织向心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全面提高领导班子建设水平。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用好“三项机制”、严格队伍管理,打造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坚持谈心谈话“四必谈”全覆盖。注重意识形态管理,强化政治监督和生态预警,常态推动问题整改,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锤炼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努力争创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3395141;邮政信箱: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0号21号楼;电子邮箱:619291312@qq.com。


中共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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