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1日至5月1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进行了巡视。7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集团党委坚持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集团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动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地落细、见行见效,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自觉坚定推进整改工作。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省铁路集团党委情况反馈会后,集团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省委第四巡视组关于巡视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7月5日,集团党委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首次推进会,研究《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视反馈的5个方面34个问题细化分解为67项整改任务。7月9日,集团党委召开专题党委会,认真研究整改工作,精心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对抓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出周密安排。8月3日,集团党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意见,认真检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压实了班子整改责任。8月17日,集团党委召开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安排部署巡视整改工作任务。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以上率下推进整改工作。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常青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丁建奇同志和党委副书记徐九银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统筹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集团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带头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紧扣反馈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坚持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形成了“党委牵头落实、部室统筹协调、所属单位积极配合”的上下协同、整体联动工作合力,做到责任落实到位、任务整改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三是严格督促检查,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坚持把研究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党委会经常性议题,加强跟踪问效,掌握整改进度,严格督促检查。建立“双重督办”制度,集团党委班子对重点问题直接督查,巡改办对各类问题整体督办,严格把控时间节点,逐项对账销号,及时推进整改工作。严格对照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三清单”,实行定时盘点、加强督促检查,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直至整改完成。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深入落实了巡视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各项整改措施,制定的67项整改任务中,已整改落实到位28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论述不到位,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 党的领导不够坚强有力。
一是集团党委及所属单位党组织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集团党委召开年度第6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第13次党委会会议,专题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集团各级党组织充分运用好党委中心组学习等党内会议方式,均已制定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截至9月底共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18次。二是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党建重要论述的落实成果,深入开展全国全省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全面聚焦7个方面30个“重点看”进行深度自查,形成情况报告并报省国资委党委。三是纵深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制定集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确定31项158条措施,建立改革工作体系和“每月调度、双月汇报”机制,重点实施提升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比例等任务,序时推进2022年改革任务,已完成91项具体改革措施。四是严格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要求,对南沿江公司、融发公司党委进行巡察,督促抓紧抓实问题整改;派驻纪律监督组列席所属单位重要会议78次,提出监督建议33条;成立派驻监督组驻龙西地块开发项目办公室,加强对自主实施综合开发项目的纪律监督,保证了重要决策部署有效贯彻执行。五是制定实施集团制度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建立月度调度机制,全面推进集团制度体系建设,截至9月底所属单位已累计完成制度新建、评估和修订190项,强化对所属单位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有效提升了制度执行力;聚焦防范经营风险,制定《集团经营管理前十大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强化了内控体系建设,提升了所属单位风险防控能力;开展了对所属单位《管理诊断报告》揭示问题整改情况检查,加强督促指导。六是编制了《集团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定期跟踪各单位、部室实施进展情况,进一步提升集团系统谋划能力、精益管控能力、价值创造能力,在深化改革创新中提升集团整体管理水平。七是研究编制了《关于高铁公司合资铁路项目首发上市的研究分析报告》,探索谋划铁路资产证券化实施路径;开展集团所持金融资产市值管理工作,通过资管计划合理布仓京沪高铁股份,盘活存量金融资产,增厚资产收益。八是编制实施了集团《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开展了江苏高速铁路设备设施关键技术和江苏省控股铁路路网运能研究,完成南沿江城际铁路场站建设中文化图像应用研究,进一步强化铁路科技创新。
2.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不全面。
集团党委对标《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把党的领导贯穿落实到公司治理各环节,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推动集团和子公司章程修订,强调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进一步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截至9月底,已完成集团公司《章程》修订初稿,督导融发公司、铁发公司、运营公司、高铁公司完成了章程修订。
3.党委会与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权责边界不清。
一是集团党委对标《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修订集团和所属单位章程,坚持协同高效、同向发力原则,进一步正确处理集团党委会和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治理主体的关系,持续完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二是制定了《集团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集团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事项清单》,明确了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事项,进一步厘清了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的权责边界。三是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讨论研究相关事项,根据制度要求履行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的上会审核程序,确保职权清晰,截至目前未再发生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混开情形。
4.议大事抓重点不够,党委会有的讨论议题事无巨细。
一是结合巡视反馈“员工宿舍管理办法”“干部异地任职住勤补贴”议案开展自查,全面排查了集团成立以来党委会决策的527项议题的执行情况,进一步强化对决策事项的跟踪督查,确保决而必行。二是自2021年第11次集团党委会起,按照“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范围,所有上会议案均需履行会前OA审批程序,杜绝事无巨细均提交党委会讨论的情况,进一步充分发挥党委“管大局”作用。
5.“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通过认购保本理财产品237亿元,压降货币资金余额,自巡视反馈至9月底未向江苏交控财务公司归集资金。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所属各单位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等开展了专项检查;加强了对所属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日常监督,截至9月底共撤回所属单位不合规议案6份,暂缓议案1份。三是督促指导融发公司、南沿江公司完成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和《重大事项决策清单》制定。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深化国企改革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改革创新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6.“一省一公司”改革缺乏有力举措。
一是锚定铁路公益性特性,结合我省实际,通过与国铁上海局集团多轮次沟通,持续优化了我省境内铁路运输组织和列车开行方案,实现了图定列车开行413.5对(日常线),较2020年底增加213对(日常线);同时在省方控股线路开通前,与上海局集团商定票价差异化执行策略,进一步满足我省沿线群众高品质出行的需求。二是参与出资了太仓港疏港铁路专用线、南通港通海港港区铁路专用线、洋吕铁路等铁路专支线项目,积极促进多式联运,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更好地发挥铁路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骨干作用和绿色低碳优势。三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在积极探索自主规划建设运营模式上迈出更大步伐”部署,组建成立了铁路运营公司、建设管理公司,在新的起点上探索自主运营、建设。以苏锡常城际铁路为试点,谋划都市圈城际铁路自主运营,完成苏锡常城际铁路自主运营研究招标审批;坚持市场化理念,参与全省市域郊铁路运营,以海洋铁路为试点,研究市域动车运营方案,探索开行市域列车;坚持项目投资与线路受托运营相结合,主动参与了太仓港、通海港铁路专用线、洋吕铁路联络线等项目投资建设,为后续运营做好准备。四是深化“一省一公司”改革,8月底与国铁上海局集团签订了《江苏高铁公司客站商业资产委托经营协议》,争取了较高收益分成比例;将所属单位清算收入审核情况和委托运输管理费纳入集团综合考核体系,确保清算收入应收尽收,截至9月底同比2020年增收10亿元,完成核增8000万元;进一步优化资产管理模式,完成对受托单位年度技改、大修计划初审;全面梳理高铁公司土地资源现状,核定资产规模,明确融发公司经营开发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高铁公司沿线土地综合开发;持续加强融资能力,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购置动车组共计43.05亿元(其中融资租赁本金24.04亿元、银行贷款19.01亿元),积极对接银行等金融机构争取信贷支持,保障项目贷款额度,截至9月底已完成项目贷款62.07亿元(含集团委贷),进一步缓解“两大矛盾”,坚决维护省方资产经营权益。
7.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存在风险,资金筹措和融资能力不足。
一是积极协调省财政厅出台有关运营补亏政策,提交“十四五”期间线路经营预测。二是积极对接各方社会资本,了解需求,寻找合作契入点,探索引入模式。三是就南沿江公司资本金到位问题,多次对接中交建华东总部,目前中交建正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开展项目投资中期评估。四是与国泰君安等证券公司商讨引入并购贷款和资产证券化ABS产品可行性,已编制完成《关于江苏高速铁路有限公司铁路运输收费权资产证券化融资方案》,拟定《关于集团优质主体企业债券融资方案的议案》,进一步丰富融资方式和融资工具,积极构建低成本、多渠道、可持续筹融资体系。
8.市场化补亏机制尚未建立。
一是围绕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聚力推进大金融、土地综合开发为主的平行产业,克服“等靠要”思想,积极探索市场化补亏机制,持续推进基金、证券等市场化投资项目研究,已完成东兴证券定向增发投资事项可行性研究、尽职调查;与兴化交投公司就兴化站综合开发合作达成初步意向,拟定开发框架协议,落实综合开发用地;与保利、万科、中铁等开发商共同推进目标地块的前期工作,拓展土地综合开发,提升自我造血能力;拟设立江苏铁港铁路多式联运有限公司,对宜兴北站货场进行经营管理,探索铁港多式联运等延伸产业。二是成立了集团非运输经营性资产经营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召开了集团合资公司经营工作座谈会,出台了《关于规范非运输经营性资产经营管理的指导意见》,制定了集团非运输经营性资产经营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各方职责、经营方式、委托费用计取原则,进一步梳理非运输经营性资产,签订委托经营协议,谋划经营开发方案,加快资产经营步伐。三是结合集团业务发展需要,截至9月底已引入建设运营、综合开发、市场投资等领域专业人才39人,充实了“三大产业”发展专业团队。四是积极调研广东、福建等地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形成专项调研报告,将土地开发相关政策诉求融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铁路发展的意见》,争取省级层面予以土地指标保障。积极与六合、兴化、高邮、涟水等地方政府开展业务洽谈,已完成《兴化站土地综合开发意向协议》《六合西站土地综合开发框架协议》签订,协调兴化市政府优化综合开发协议土地的控规,提升协议用地价值;利用集团省级平台优势,开展了站城融合、土地开发相关政策、业务模式及典型案例的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团队专业能力和投拓能力。五是7月30日与国铁上海局集团签订了《江苏高铁公司客站商业资产委托经营协议》,明确收益分成,维护省方权益。六是强力推进南沿江铁路沿线常熟站、江宁站等重要站点站城融合发展,编制完成常熟站和江宁站站城融合概念设计方案。七是赴马鞍山和县、镇江长山等临近区域石料厂进行实地调研,进行材料质量和供应实力评估;与常州进林新材料公司多轮磋商,形成铁矿山尾矿资源再利用开发方案;赴江苏南钢实地调研,探讨钢材集采供货模式;积极谋划铁路轨枕产品自主生产模式,形成涉铁物资调研报告3份、可行性研究报告1份,广泛积累上下游物资供应资源。
9.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一是印发了《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非运输经营性资产经营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集团非运输经营性资产经营管理;截至9月底,新长公司、高铁公司已完成废弃土地复垦试点段土地评估、资产固化,运营公司已制定6大板块经营方案,推进实施物流仓储基地项目。二是针对“6个货场被路方擅自出租或者无偿使用”问题,新长公司已于8月致函南京铁发公司,并将该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通报国铁上海局集团。三是针对“钢材贸易5742万元货款未收回”事项,铁发公司加大催收力度,截至目前已回款1770万元。其余款项,铁发公司已会同集团法务审计部研究通过发送律师函等法律解决方案,与中铁十九局达成回款意向。
10.企业内部改革推进不快。
一是集团成立了“不具备优势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清理领导小组,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截至9月底集团已完成所有“僵尸企业”清理工作,铁发公司研究制定了江苏省铁路物流投资有限公司清理方案,并于8月24日完成了董事会决策程序,拟通过吸收合并方式以最低成本完成物流公司的清理注销;二是将所属单位清算收入和委托运输费等纳入集团综合考核体系,提高运营效益;完成《CRTS-III型板式无砟轨道板智能建造技术与装备研究》课题研究及成果转化应用,实现了人力需求降低60%、厂房占地面积减少40%、生产效率提升20%,生产线设备可以迁移重复使用,进一步降本增效。三是建立月度调度会议机制,强力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制定了《集团所属单位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指导意见》及《实施方案》,督导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深化内部改革,铁发公司已建立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长效机制,新长公司6名退休人员已转南京市社保。四是铁发公司成立4个引战并购工作小组,筛选项目信息64个,实地考察项目39个,已与标的公司签订收购意向协议,并与会计事务所、律所、券商共同完成尽职调查报告初稿。五是铁发公司正积极协调南京中院和相关债权人,解决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目前相关债权人正在履行内部不良债权决策程序。
(三)关于“贯彻‘交通强国’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轨道上的江苏’建设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1. 落实“以我为主”发展战略存在偏差,委托建设存在“一托了之”现象。
一是开展了征地拆迁费用分析及编制标准研究,完成了《征拆费用编制指导意见》《河道补偿、三电迁改费用编制指导意见》大纲编制和审查工作。二是会同设计单位与各市铁路办加强用地红线、环评线等征拆数量核对,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在可研阶段精确测算征拆费用,实现了盐泰锡常宜铁路减少征拆费用34.2亿元;针对“三电”迁改和河道补偿超概问题开展专项设计,实现了淮安段河道补偿1.41亿元费用纳入初设概算。三是对国铁集团主导的铁路项目,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编制征拆费用报告,并积极协调国铁集团,实现了北沿江高铁江苏段征拆费用比可研审查增加了70亿元;对省方主导的铁路项目,开展“三电”迁改方案设计,加强“土人比”费用核查,据实纳入可研估算,减少盐泰锡常宜铁路、扬镇宁马铁路等项目超概现象发生。四是聘请专业机构提前介入宁淮铁路淮安段,参与征地拆迁入户调查、签认及审计工作,严控拆迁范围和征拆数量。截至目前,已组织村镇、区县铁办、铁路设计单位共同完成848户民宅、10家企业签认工作。五是针对南沿江铁路工地扬尘污染问题,4月27日,南沿江公司、建设指挥部联合常州市相关单位对5标进行了专项检查,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现场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开展了南沿江铁路全线环保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封闭、现场材料规整、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加强施工便道洒水和车辆冲洗、现场使用密闭式渣土运输车进行运输渣土管理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六是集团增设了安全质量部,配强管理力量,进一步强化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着力提升集团本质安全水平。七是完成安全监管机制课题研究;编制完成《委托代建铁路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厘清安全责任边界。八是集团联合省应急厅、省铁路办等单位开展了以“两特一专”为重点的专项检查,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6月23日-25日,集团开展了“五防一稳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暨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半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安全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管理纠偏,推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化。
12. 委托运营监督管理不到位。
一是强化清算收入审核,截至9月底已完成核增清算收入8000万元。二是依据国铁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实地调研用工情况,严格审核新长公司、高铁公司委托管理费用,压降了费用5.5亿元。目前省方控股铁路2021年度委托运输管理费137万元/公里,低于国铁上海局集团管内平均水平。三是深入盐城、南通、淮安等地调研,与地方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全面了解地方群众出行需求;建立了多层次的运营统计分析工作机制,研究我省既有列车运行图及运营情况,积极与国铁上海局集团沟通协调,图定增开列车62对,显著提升了运营效益。四是在确保安全、保障运输生产的前提下,进一步严控技改、大修支出。2021年核减技改、大修项目219项,核减比例68%,核减金额36111.38万元。五是就新长公司2021年委托运输管理费与上海局集团多次协商沟通,依据全成本核算原则,初步核减了41498万元,核减比例25.26%,其中人工费用七折优惠后核减人工费用36136万元。新长公司2021年委托运输管理费与上海局初步商定结果为122793万元,平均每公里委托运输管理费131万元,低于上海局管内平均水平。
13.自主运营进展缓慢。
一是赴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实地调研,形成《广东城际铁路自主运营的探索与实践》调研报告;以苏锡常城际铁路为试点,谋划都市圈城际铁路自主运营,多次与省铁路办、上海申铁公司进行对接,已完成太仓先导段与上海嘉闵线贯通运营方案编制,以及自主运营研究课题招标审批。二是编制完成运营公司铁路运输许可证申请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与国家铁路局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同步完成了海洋铁路、新长铁路海泰段等线路自主运营方案的编制。三是赴京石公司调研列车自担当运营业务,积极推进省方控股铁路自担当开行方案研究。
14.服务国家战略和江苏高质量发展主动作为不够。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布局文件精神,深刻把握国家发展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服务国家战略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参与江苏省铁路“十四五”暨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及评审,配合省级相关部门优化铁路建设规划。三是以《长江三角洲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长江三角洲地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等文件为指导,完成2021-2023年铁路建设投资计划编制。积极与长江沿岸铁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沟通,推进北沿江高铁江苏子公司组建。合理安排铁路建设项目建设时序和投资规模,加快项目建设,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四是会同省有关部门向国家发改委积极争取多网融合项目上位规划。6月,《长江三角洲地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正式批复,为新沂至淮安铁路、常州至泰州城际铁路、如通苏湖等项目实施创造有利条件。五是积极与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国铁集团、国铁上海局集团、长江沿岸铁路集团等单位专题会商、沟通协调,用好省政府铁路工作周例会等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北沿江、通苏嘉甬、苏锡常城际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截至9月底,北沿江高铁已完成初步设计鉴修审查、先开段施工图设计,初设前置要件工作有序推进;通苏嘉甬铁路已完成苏州东隧道先开段施工图设计,进入国家发改委组织的可研评估阶段;苏锡常城际铁路太仓先导段已完成太仓站初步设计。六是建立联系会、周例会工作机制,共同攻坚克难,强力推进在建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南沿江铁路累计完成站前工程路基78.5%、制梁78.2%、架梁65%,隧道工程已贯通,完成投资124.45亿元,站房工程已挂网招标。沪苏湖铁路江苏段累计完成拆迁农户587户、企业30家,主线用地交地率95.7%,“三电”及管线迁改54.9%,桩基13518根、承台648个、墩身543个、箱梁预制122榀。宁淮铁路先开段累计完成桥梁墩身97.4%、跨S247省道64m连续梁95.9%、跨花河128m连续梁32%、跨永济西干渠64m连续梁20.6%。七是就北沿江高铁江苏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党组织设立、机构设置方案等与长江沿岸铁路集团多轮对接,力争年内完成北沿江高铁江苏子公司组建工作。
15.铁路货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到位。
一是调研控股铁路相关货运需求和39处货运资源使用情况,开展控股铁路货运体系建设方案编制。二是积极协助推动省铁路办、地方政府开展了大丰港铁路支线、滨海港铁路支线、徐圩支线等专支线项目的规划、建设和运营工作。三是积极参与、支持地方港口、专支线建设和运营工作,已出资参与了太仓港疏港铁路专用线、南通港通海港区铁路专用线、洋吕铁路等铁路专支线项目建设。四是深入分析货运市场需求,梳理上下游整体运输通道,完善货运产品设计,进一步厘清构建省内货运体系建设思路;结合我省实际,提出闲置通道资源设施设备补强方案;针对海安、扬泰地区货运场站建设,加强与国铁上海局集团货运中心业务对接,逐步加强集团货运业务参与度,提升决策主导权。五是已与国铁上海局集团合作开展运营信息化建设工作。在完成客运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优化货运产品方案,加快推进货运信息化建设。六是督促货运中心加快货运班列开行协调推进工作。已开通运营盐城北货场,开行盐城至宁波港集装箱班列。
(四)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6. 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编制了集团党委“十四五”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规划,印发了《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集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关于加强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保障执行、促进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构建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二是对集团“一岗双责”履责记实情况进行专项梳理,提出改进措施。三是修订印发了《岗位廉洁风险防控手册》,建立重点岗位谈话记录机制,赴融发公司等所属单位开展重点岗位人员谈话并形成谈话记录。四是对所属单位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形成专题检查报告,强化制度刚性执行。五是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等会上,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制定了集团2021年度巡察工作要点,编制巡察工作规划;以“两巡联动”“巡审联动”等方式高质量开展了第四轮巡察,共发现两家被巡党组织存在问题74个,有效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六是指导督促被巡党组织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按时报送整改方案和进展情况“双报告”;会同组织人事、纪律监督、审计财务等部门拧紧巡察整改责任链条。截至目前,南沿江公司39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8个,融发公司35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5个。七是动态更新巡察工作人才库,巡察储备人才由去年的91人增加至109人;选任了2名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巡察办,进一步加强了巡察工作力量;邀请省委第四巡视组有关专家开展了专题培训,提高了巡察人员业务能力。八是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工作有关刚性要求,在今年第四轮巡察中规范了工作表单编制、个别谈话记录等重点流程环节;制定了巡察工作规则、巡察组管理制度、问题底稿管理办法。
17. 纪检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
派驻纪检监察组一是出台了《江苏省纪委监委派驻江苏交控纪检监察组参加(列席)综合监督企业有关会议(活动)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明确参加、列席会议工作要求,规范履职行为。二是邀请省铁路集团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到派驻纪检监察组给全员讲授铁路建设、运营相关知识,并赴相关建设施工单位现场了解掌握铁路建设业务知识。三是已对集团银行开户、存贷款及其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在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督促下,集团党委一是印发了《关于对龙西地块开发工程开展派驻纪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挂牌并派驻专职人员开展龙西地块项目建设“嵌入式”驻点监督工作,实现工程建设和纪律监督融合嵌入、同步推进。二是根据工作需要,选任到位1名派驻监督组组长、1名巡察办专职副主任、派驻监督组专职人员4名、巡察办专职人员2名,实现党委巡察办和派驻纪律监督组分设。三是印发《明确专职纪检员的通知》,所属单位选配专职纪检员5名,进一步选优配强纪检队伍。四是召开2021年度派驻监督廉情调度会,学习贯彻集团党委今年第二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委会和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上半年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前一阶段纪检工作,交流研究做好派驻监督工作的方法措施。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专家作了纪检工作基础知识培训。
18. 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日常监管不够,大额资金运作管理不规范。
一是进一步规范大额资金运作管理,6月至9月配置结构性存款时严格按照规定询价,通过对公邮件方式传递询价信息,提高配置过程的合规性,降低风险。二是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风险防范,已完成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关键岗位轮岗。
19. 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格。
一是对高铁公司、新长公司、南沿江公司招投标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各单位招投标工作规范操作意识,目前均按规定有序开展招投标工作。二是配合省交通厅编制了《江苏省地方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了由省地方铁路管理部门对地方铁路项目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明确了地方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可通过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三是督促新长公司对K331+375老五坝道口“平改立”项目公开招标情况进行再检查,由原路方管理时的招投标管理体系调整为集团招投标管理体系,做到应公开招标的必须公开招标,杜绝此类现象发生;新长公司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招投标管理问题,加强了学习,提高了认识。四是督促高铁公司按照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投标单位背景资料审查,进一步提升规范意识和流程意识;高铁公司已完成招投标管理制度修订,并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未再发生此类事情。
20. 违反财经法规。
一是集团办公室会同财务管理部及时发现问题,从2019年7月起实行“公对公”转账,停止通过现金支票转入食堂管理员个人银行卡,从源头避免廉洁风险发生。二是修订了《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重点加强了日常采购、财务报销、库存管理、食品安全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印发了《食堂财务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财务监督,将工作流程嵌入集团费用报销系统,确保经费使用依法合规。
21. 合同管理存在缺失。
一是未按规定及时报备的135项重大合同,已于8月20日前全部完成补报。二是将重大合同报备要求纳入集团年度综合考核内容。三是7月,组织开展了对所属各单位上半年度合同管理情况专项检查,未发现重大合同漏报情况。四是高铁公司开展了合同管理工作自查,并通过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加强合同管理责任考核、将合同管理流程嵌入OA系统等方式,提升合同管理的规范性,杜绝合同签订时间早于合同审批时间等情况。
22. 公务用车管理存在漏洞。
一是已与国铁上海局集团会商签订《备忘录》,明确车辆的资产权属与注册登记使用权分立,车辆资产由项目公司组固,车辆注册登记户头放在车辆的使用单位,车辆的管理责任、安全责任、廉洁责任由实际使用单位负责。二是集团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了《参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专项工作方案》,确定了本部公务用车规范管理方案,明确了对二级企业公车管理的原则要求。批复了所属单位《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方案》,进一步规范了所属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三是截至9月底,新长公司、南沿江公司已完成委托业务用车的过户手续办理。因疫情影响,高铁公司62辆车已完成异地过户手续,其余19辆正在加快办理。
23. “四风”问题依然多发,“文山会海”问题突出。
一是实行“三级核稿”制度,对篇幅过长、简单照搬照抄、内容虚乏空洞、单纯转发等文件坚决予以退回,把好发文“第一关”。二是坚持多会合一、长会短开原则,办公室提前1周统筹安排涉及各部室、各单位参加的会议,减少会议次数。同时,建成了集团视频会议系统,提升会议效率和质量,7-8月共召开视频会议4次。三是印发了《进一步强化集团系统“三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精简所属单位配套类文件,统筹控制精简会议。
24. 制度建设存在照搬照套现象。
一是督促铁发公司制定了制度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对既有制度进行梳理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截至9月底,已完成14项制度修订。二是将铁发公司制度建设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通过专题工作例会、制度质量评议等方式,指导督促铁发公司完善制度建设。三是按照每年组织2次专项检查的要求,7月已组织对铁发公司105项制度开展了专项检查。
25. 存在“企业特殊论”思想。
一是在调研省属企业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完成修订《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其中住宿标准符合省财政厅《江苏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同步修订了《纪念品管理办法》《接待工作规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等制度。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加强了制度宣贯,并在集团内开展对标自查,强化监督检查。三是在所属单位报销流程中加入集团审批流程,严控超额发放福利现象。四是拟在2021年将该类费用列入年度审计专项薪酬执行分配情况予以统计。
26. 违规公款买酒用于商务接待。
一是新长公司已完成对剩余酒退货处理,收回退款4420元。二是按照《省国资委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商务招待管理的通知》要求,新长公司修订了《接待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三是新长公司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要求,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7. 发放奖金补贴名目繁多,程序不规范。
一是根据集团《总经理特别奖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通知相关部室和个人补充申请表和相关事迹材料。严格规范集团总经理特别奖发放审批流程,强化员工遵章意识和制度刚性执行。二是全面梳理集团荣誉、绩效奖励发放流程,未发现流程不规范、审批不完整等情况,严格做到所有薪资福利发放均符合制度规定。三是已完成集团公司2020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和2021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报告并报省国资委;按照“增人不增资、增人须增效”原则,对所属各单位工资总额进行审核,严格落实集团工资总额管理相关规定。四是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所涉及的多个类别单项奖金,新长公司已停止发放;结合实际对薪酬管理体系进行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体现岗位价值和业绩导向的员工薪酬分配。五是制定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优化与岗位价值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结构,以岗定薪,强化考核兑现,合理调整各类人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六是铁发公司已停止报销异地住勤补贴,并对2018年5月以来异地住勤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严肃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同时,修订完善了《外派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将外派人员异地住勤补贴纳入工资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外派人员的薪酬管理。
(五)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28. 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集团本年度第10至15次党委会均研究审议了党建工作相关议题。其中,第10次党委会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第11次党委会专题研究了“巡视整改工作”,第15次党委会为本年度第二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委会。通过定期研究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集团党建工作的系统谋划,有力推动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持续深入开展“党旗高扬”“战旗飞扬”“党徽闪亮”主题活动,举办党建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截至9月底已征集典型案例8篇。印发了《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坚决打赢防疫防汛阻击战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同心抗疫、出行有我”通勤保障活动。创新开展“党建特派员送服务”活动,截至9月底已“上门送服务”11次。三是按照上级和集团党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共组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实境教育200余次,集团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上党课9次,进一步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四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积极开展了“党旗飘在一线、堡垒筑在一线、党员冲在一线”等专项行动,有力推动党建工作与经营发展深度融合,助推集团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29. 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制定了《集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规定(试行)》,规范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进一步提高集团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8月3日,集团党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委巡视办督导人员应邀参会,对会议召开情况予以肯定,认为“会议准备充分,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勇气足、辣味浓,会议取得了预期成效”。
30. 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
一是修订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规范,印发了《集团基层党支部分类定级和星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党支部“标准+示范”建设的具体要求,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开展“党建特派员送服务”活动,对所属单位各党支部《党支部工作记录本》记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所属单位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三是对相关支部记录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和业务指导,杜绝涂改造假等现象再次发生。
31. 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
一是坚持即知即改,做到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与企业经营发展同步设置。在今年新成立的运营公司及时成立了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二是举办集团2021年度党务干部素质培训班,对党员发展、基础台账建立、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等党务实务进行针对性专题培训,党务干部政治素养、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三是统一发放《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并规范记录,指导所属党支部按月及时收缴党费并及时登记台账。
32. 选人用人不够科学规范,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
一是编制完成集团“十四五”干部人才专项规划,印发了《集团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进一步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明确了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三年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制定了《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了管理与专业技术双通道晋升机制。二是今年以来,集团通过社会招聘和市场猎聘先后引进铁路建设、投资管理、运营管理、综合开发、财务管理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39人,全面落实人才强企和创新驱动战略,持续打造专业化、高素质、复合型“铁军”队伍。三是与南京大学合作开办“向日葵”英才成长“小灶”班,截至9月份累计授课120学时;与专业培训机构合作完成“三行”课堂教学任务和课程设计,助力培养“先行、笃行、我行”的“铁军”英才。
33. 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严格履行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坚持政治标准,开展政治体检,严格审核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部门意见,截至9月底,规范完成了7名集团党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运营公司经营层选配,并认真做好全程纪实工作。
34. 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不严格。
一是修订了《集团委派推荐董事监事管理办法(试行)》,对干部兼职数量作了进一步规范。全面梳理了当前中层干部兼职情况,对兼职数量较多的进行调整,截至9月底已全部符合制度规定要求。二是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兼职董监事管理相关规定,均衡择优委派推荐董监事,促进董监事更好地履职。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集团党委在省委巡视问题整改上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和成效,但目前的巡视整改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接下来,集团党委将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驰而不息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加快打造“轨道上的江苏”、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向省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对标要求,持续强化整改政治担当。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与党中央、省委要求对标对表,把巡视整改作为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使命,作为必须严守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牢政治方向,强化政治担当,以对党中央、省委负责,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精神抓好巡视整改,以整改工作的决胜答卷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
(二)以上率下,拧紧压实整改责任链条。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集团党委班子成员真抓真管、真改真严,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进一步加强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严格监督。抓住“关键少数”,督促集团各级党组织始终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好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到位。
(三)持续发力,坚决抓好后续整改任务。坚持巡视整改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不放松。集中整改转为持续整改后,集团党委将按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制定的任务书和时间表,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从严从实抓好后续整改。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确保在时间节点内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效果不好的,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四)着眼长远,统筹兼顾确保整改实效。以省委巡视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统筹抓好集团各项重点工作,持续放大整改效应,不断构建长效机制,将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融合推进“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服务国家战略落地和全省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把省委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促进集团改革发展和加速江苏高铁建设的实际成效,切实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3115327;邮政信箱:南京市栖霞区马群新街189号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213室党委巡察办;电子邮箱:jyk@jsrg.com.cn。
中共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