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两起“挂证取酬”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1-12-18信息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字号:[ ]

  今年以来,常州市纪委监委在“挂证取酬”专项治理中,严肃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严厉纠治挂证“吃空饷”,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问题。为强化警示教育,现将两起“挂证取酬”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常州市物业管理中心资金使用科副科长钱志桃“挂证取酬”问题。2013年9月至2018年12月,钱志桃将其一级建造师证书违规挂靠至相关单位,获取报酬11万元,且在挂证取酬问题专项治理期间未如实报告上述情况。2021年12月,钱志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北区魏村街道农村工作局工作人员朱刚根“挂证取酬”问题。2016年8月至2019年3月,朱刚根将其二级建造师证书违规挂靠至相关单位,获取报酬2.69万元,且在挂证取酬问题专项治理期间未如实报告上述情况。2021年6月,朱刚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将个人职业资格证书违规挂靠企业并领取报酬,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不仅扰乱市场及行业公平竞争秩序,给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隐患,更易滋生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腐败行为。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通报案例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知敬畏、存戒惧,做遵章守纪、令行禁止的表率,以实际行动牢牢守住纪法“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