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纪委监委关于3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12-30信息来源:盐城市纪委监委字号:[ ]

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阜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益林中队副中队长杨河山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春节至2021年5月,杨河山在县交警大队益林中队、羊寨中队工作期间,先后6次收受阜宁海定交通事故理赔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陶某所送的烟酒、红包等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3700元。2021年11月,杨河山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阜宁高新区规划局副局长、张庄居委会党总支书记兼主任嵇士峰违规送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春节、中秋节,时任澳洋工业园规划局副局长嵇士峰先后2次向时任澳洋工业园党工委书记兼主任戴某某送现金人民币1万元、烟酒提货卡1张。2021年11月,嵇士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阜宁县公兴卫生院院长张永辉违规送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中秋节至2019年春节期间,张永辉先后4次向时任阜宁县卫计委主任陈某某送超市购物卡、现金等礼品礼金,价值人民币合计19000元。2021年12月,张永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上述通报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都发生在春节、中秋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置党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纪律意识淡薄、作风思想松懈,不敬畏、不在乎,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绷紧廉洁纪律之弦,不破“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

元旦、春节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必须扭住不放、寸步不让。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遵循,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锲而不舍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倡导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培育形成务实节俭、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之以恒纠“四风”,持续发力树新风,聚焦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人员,紧盯餐饮浪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享乐奢靡问题,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加重处理,对辖区内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铁的纪律维护铁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