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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有了评估评分办法,整改不再“雨过地皮湿”

发布日期:2021-02-19信息来源:党的生活字号:[ ]

“对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跟踪评估评分,督促我们收到纪检监察建议后,不能整改一报了之,制度一立了之……”2020年10月28日,南京市栖霞区民政局负责人对前来开展整改事项落实情况跟踪评估的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说。

专治“雨过地皮湿”:追回欠款256万元

2019年3月,栖霞区委第四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某局存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审核把关不严、追缴欠款不力的问题。而两个月前,该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就针对上述问题给该局发过监察建议书。

针对相关单位落实整改不力问题,栖霞区纪委监委对下发的纪检监察建议进行“回头看”,发现多家单位收到纪检监察建议后,存在“雨过地皮湿”的现象。这一情况引起了该区纪委监委的高度重视。

为使纪检监察建议真正发挥作用,该区纪委监委制定《栖霞区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整改落实跟踪评估评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相关单位收到纪检监察建议后的整改速度、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细化分解为7项评估项目和16条具体表现。并通过组织研判、跟踪监督、综合评价、反馈通报、结果运用等,对相关单位整改落实纪检监察建议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有了评估办法作为依据,我们对纪检监察建议进行再监督、再评估,督促其追回欠款256万元。”2019年8月12日,南京市栖霞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说。

重点监督有成效:公车违规少了七成

《办法》还规定,每年末由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组织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联席会,对评估对象落实纪检监察建议的情况进行量化评分,评估整改效果的同时,梳理监督重点。2019年底,该区纪委监委根据评估结果,将违规使用公车、发票签报程序不规范纳入下一年监督清单。

对照监督清单,该区纪委监委聚焦关键人、关键岗、关键事,把监督融入日常。通过持续跟踪督导,2020年全区违规使用公车、发票签报手续不严等问题大幅减少,其中违规使用公车类案件同比下降71%。

主动担起主体责任:11家单位评估全部合格

2020年底,评估会共11家单位参加,其中有2家单位取得“优秀”等次,9家单位为“合格”等次。整体来看,参评单位对纪检监察建议的整改落实更加重视、整改的措施更加细化、整改成效更加明显。

“我们将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进一步推动被监督单位主动担负起主体责任,打好监管补丁,达到‘发出一份建议、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监督效果。”栖霞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吴华婧 郭京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