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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疑难信访阳光听证,让百姓心服口服

发布日期:2021-02-22信息来源:党的生活字号:[ ]

“像这样公开听证过程,我们信得过!”近期,随着一场阳光听证会的举行,沛县沛城镇刘集村村民刘军心头多年的石头落了地。

阳光听证 助推信访事项妥善化解

2019年,刘军等村民多次向县纪委反映,刘集村2013、2014年的18万元鱼塘征收补偿款去向不明,怀疑被村干部侵占。考虑到群众实名举报,涉及多名村干部,更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沛县纪委通过进村入户实地走访、查阅账册等形式,查清相关问题。经查,该笔款项用于村基础设施、道路美化等集体工程开支。

问题查清后,沛县纪委监委随即组织阳光听证会。在听证会上,信访人、刘集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共40人参加,调查组公开调查结果,展示建设工程的各项手续和开支票据,当场解答疑惑。在群众监督、评议的过程中,村民们的疑虑得以消除。第三方评判后,刘军等村民在听证合议结论上签上了名字。

制度护航 让信访听证成为沟通桥梁

该起听证会是沛县纪委监委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探索“疑难信访阳光听证制”的一个缩影。为有效化解越级访、重复访、疑难访问题,沛县纪委监委探索疑难信访阳光听证制,制定信访问题公开听证暂行办法,通过公开听证方式,当面锣、对面鼓,给群众一个公道的答复、一个明白的结果。

办法规定,听证由县纪委监委介绍调查情况,提出处理信访问题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定的依据,信访人进行信访事项陈述,双方当事人进行答辩,同时引入民主监督,邀请第三方评判人员参与并发表意见。经合议后,客观公正地作出听证结论,并当场宣布。反映人接受听证结论的,签署同意意见,案结事了;对反映人提出的合理诉求,由纪检监察机关督促相关部门落实。

调查人员当场回答反映人提出的问题,让当事人听得清楚、了解透彻,增强了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信访件的透明度,消除了信访人的疑虑,有效提升了信访案件办理质效。

思想疏导 确保信访“案结事了”

刘军表示,“以前总认为调查会遮遮掩掩、避重就轻。现在一切摆在桌面上,消除心中的疑虑,我对调查结果心服口服。”至此,一起持续两年之久的涉纪信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截至2021年1月,该县纪委监委已召开听证会16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在公开听证中得到有效提升。(戴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