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2-09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31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昆山市进行了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视。11月5日,省委巡视组向昆山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这次省委专项巡视,深入检视了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推进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是对我们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各项部署要求的全面把脉和政治体检,是对我们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指导和有力鞭策。昆山市委坚持把省委专项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破解共性难题相结合,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把省委专项巡视指出的每一个问题都当作“必答题”,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抓实改、全面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昆山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贯彻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抓好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常委会及时召开会议,深入研究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各项要求,讨论通过整改责任清单,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层层压实整改责任,落细落实整改举措。市委常委会召开省委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的方向和举措。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明确要求不折不扣做好省委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以重点问题的靶向突破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以共性问题的有效解决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昆山市委坚持把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吴新明同志和市委副书记、市长陈丽艳同志为组长,其它市委常委和副市长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吴新明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协调、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板块部门安全生产巡查督导等工作;在市“两会”、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推进会、“四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等场合反复强调落实安全责任稳基础,并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赴淀山湖镇、锦溪镇等板块开展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检查,要求加强风险识别管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整治,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

三是强化合力推进,抓紧抓实巡视整改。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扎实有效的举措,牵头抓好各自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工作。各板块各部门对照市委部署细化措施、挂图作战,共同推动巡视反馈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形成了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66条整改措施,每一条都明确牵头市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市纪委监委、两办督查室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各项任务往前排、朝前赶,确保巡视整改尽快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目前,5条整改措施已按序时进度基本完成整改,其余整改工作正在有力有序全面推进。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1)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2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苏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安全红线意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积极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加快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力推动创新发展、安全发展、绿色发展。

(2)完善产业发展规划。与省化工协会对接,启动化工产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前期调研。优化化工园区产业空间布局,科学规划电子化学品、生物医药、化工新材料、新能源化学品和循环经济五大产业集聚区。明确产业发展定位,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化学品和生命健康原料两条主导产业链,进一步强化区内产业对昆山支柱产业的强链、补链、延链作用。

(3)提升集约发展水平。围绕“减总量、优存量、调结构、提质量”原则,引导产业空间集聚发展。落实苏州产业用地“双百行动”任务,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划定18.28万亩的工业和生产性研发用地保障线,构建“产业基地—产业社区—工业区块”三级分区体系,充分保障产业发展和研发创新需要。严格落实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一企一策”攻坚行动要求,推动发现的1290条隐患(其中重大风险隐患265条)加快整改闭环,目前已完成隐患整改闭环1228条,完成率95.2%(其中重大风险隐患整改闭环241条,完成率90.9%)。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2020年度对12706家工业企业出具评价结果(A类2519家,B类5025家,C类4388家,D类592家,暂缓评价182家)。针对省攻坚行动反馈意见,已经制定2021年度化工企业关闭退出任务计划初步方案,并上报苏州市化治办,目前已关闭退出昆山市埃尔普润滑油厂、武藏涂料(昆山)有限公司2家企业。

(4)推动产业提质增效。依托工业厂房出租管理平台,摸清厂房租赁企业底数,截至1月25日平台已录入出租地块3667宗,涉及承租企业13620家。持续开展列规增收专项行动,加快区内昆山金龙试剂有限公司等符合条件企业强化安全生产、规范经营、做大做强,确保2021年新增2~3家规上化工企业。支持化工区外符合条件化工企业申报化工重点监测点,经苏州市化治办专题会议审议,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已完成区外化工监测点认定初审,后续将依据审核结果及时公布区外化工监测点名单。

(二)关于“要求不高,降低标准处置”问题的整改。

(5)严格落实处置标准。组织相关部门和行业专家对省化治办反馈的36家应关闭退出的、15家应停产整改的企业进行逐个复核,已向苏州市化治办上报处置意见。针对15家涉及停产整改的企业,已要求企业结合本质安全环保提升建议,制定整改方案,抓紧整改销号,整改情况依法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可后方可恢复生产。

(6)加大停产整治力度。加快推进苏州关西涂料有限公司等5家停产1年以上且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的企业关闭退出工作。目前昆山南祥涂料有限公司、昆山市石浦化工三厂有限公司、韩一化工(昆山)有限公司已完成关闭退出并通过验收,苏州关西涂料有限公司已完成去功能化,预计2021年1季度彻底完成“两断三清”,苏州科翀特种涂料有限公司预计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关闭退出。

(三)关于“监督不严格,整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7)强化关闭退出企业常态监管。已组织各相关部门和行业专家对2017年至2019年关闭退出的102家化工企业开展“回头看”检查,目前已全部实现“两断三清”,后续将加强常态监管,坚决防止“关闭不彻底”“死灰复燃”“改头换面生产”等问题出现。

(四)关于“园区内化工企业与非化工企业混建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8)加快园区规划编制。《昆山精细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2020-2035)》已完成专家论证稿,将于1月底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按照全市“十四五”规划,委托江苏省化工协会开展《昆山市千灯精细化工区化工产业发展规划》修编,力争年内实现精细材料产业园升级为省级化工园区。

(9)加大区内非化企业腾退力度。编制完成2021年度区内非化企业清退计划,结合群租厂房综合治理、安全环保专项检查工作加快推进,确保2021年清退产业附加值低、人员相对集聚的非化企业不少于20家。加快区内土地空间腾退收储,制定2021年度园区土地腾退收储计划,成立工作专班推进腾退收储工作,确保2021年腾退利用区内土地不少于100亩。加强村级资产出租管理,对于部分村级集体厂房明确不得续租。

(五)关于“园区化工企业关联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10)推动化工产业集聚发展。完善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指引和项目预审机制,编制完成《昆山精细材料产业园技改项目评审办法》,细化评价指标体系,强化产业准入管控。开展精准招商,围绕两条主导产业链精准对接优质项目,推动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池及半导体封装材料项目尽快落地、江苏曼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升级项目加快实施。

(11)持续淘汰落后化工产能。按照分类施策、精准推进、有序提升原则,目前已关停昆山毕克化学有限公司1家涂料生产企业,持续推进昆山泉盛涂料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关停并转,确保2021年底前再关停1家。推动油墨涂料类化工企业技改提升,督促昆山三越油墨有限公司实施原料替代及废气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环保治理水平。

(六)关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

(12)加快推进规划环评获批。目前已完成化工园区规划环评编制,《昆山精细材料产业园产业发展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已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将于1月底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

(13)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火炬污水厂改造提升项目(第二阶段)已完成土建工程,目前正在进行设备和工艺管道安装,预计2021年5月份完成设备调试,6月份竣工交付使用。化工企业工业废水专管明管和公共事故废水应急池项目已于1月13日挂网公开招标,预计今年3月份开工建设、年底实现主体竣工。

(七)关于“安全保障设施不足”问题的整改。

(14)推进园区封闭管理。已完成16家临路企业电子卡口建设,并将于1月底前完成与“智慧园区”平台联网,化工园区将实现全封闭管理。

(15)提升安全保障水平。“智慧园区”平台二期工程软件工程已完成方案设计,硬件部分即将开工建设,力争今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特勤消防站提升改造工程(含气防站)已于1月14日完成公开招标。加大安全、环保、消防领域专业救援人员招引力度,公开招录专业监管人员7名。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改建工程已完成地块选址,目前正在制定改建方案。

(16)力争升级化工园区。按照全省化工集中区升级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化工园区升级评审流程要求,已委托苏环院对照“6个基本条件认定”和“综合评分认定”两个环节具体要求推进申报工作。严格对照《江苏省化工园区认定评分细则》,加快相关资料收集整理,争取综合认定取得高分。

(八)关于“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不全面,整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7)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违法违规“小字头”“停产停业”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完善部门联动联办机制,织密织牢专项整治网络,将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推进、向多领域拓展。截至目前,共排查各类“小字头”单位场所17万家、“停产停业”企业97家,发现违法违规“小字头”企业36家(其中小喷涂企业1家、“散乱污”企业35家),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两断三清”20家,立案处罚4家、处罚金额17.7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人,刑事拘留1人)。

(18)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印发《关于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对前期发现的违法违规“小化工”开展全覆盖排查,确保问题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防止违法违规“小化工”死灰复燃、反弹回潮。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长效机制的通知》,深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在安全生产领域应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彻底铲除滋生土壤。

(19)深化群租厂房综合治理。出台《深化厂房租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督促各板块部门深入开展群租厂房综合治理,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大幅压降安全生产事故,市四套班子成员累计开展督导检查442家次。截至目前,完成2520个厂区积分考核,整治提升群租厂区2355个,腾退不具备安全条件企业2596家。

(九)关于“推动企业自查和组织排查不力”问题的整改。

(20)强化风险隐患整治。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就省专家组排查出的1290条风险隐患、265条重大风险隐患开展现场核查,并结合信息报送工作,对问题隐患的整改工作进行梳理,确保隐患问题整改闭环,截至目前,1290条风险隐患已完成整改闭环1228条,265条重大风险隐患已完成整改闭环241条。对列入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健全立案、指导、跟踪、验收等工作台账,逐个核查办理销案,2020年共完成“三级挂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179处。落实安全生产“红黄牌”警示制度,目前共有1097家企业列入警示名单。

(21)增强企业自查能力。组织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安全生产春风行动等宣讲活动468场次,覆盖15.4万人,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强化履行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风险隐患自查能力。开展67家化工企业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提升企业岗位风险管控、安全隐患排查能力。2020年12月4日,召开化工(危化品)企业安全警示教育会议,对冬季危化品安全生产和动火作业要点进行安排部署。

(22)提升协同监管水平。我市列入本轮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范围内的化工企业共有66家,按照省工信厅工作部署,已经开展前期对接和数据准备,待省工信厅完成系统测试后,我市将立即组织企业接入省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危化品监管数据共享管理、危化品协同监管水平。

(十)关于“‘一园一策’部分工作推进不快”问题的整改。

(23)加快安全风险整改建议落实。对照30条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整改建议,细化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制定《昆山精细材料产业园安全风险等级评估问题整改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举措和时限,每季度定期开展跟踪落实和协调推进,截至目前已完成24条建议整改。

(十一)关于“‘一企一策’隐患整改推进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24)加快推进企业风险隐患整改。对“一企一策”攻坚行动中发现的1290条隐患,依据法律法规责令企业实施关闭、停产停业整改或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闭环1228条,完成率95.2%,其中265条重大风险隐患完成整改闭环241条,完成率90.9%。

(25)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梳理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重点工作任务“一市(区)一清单”,针对专家提出的333条本质安全环保提升建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重点任务。制定出台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提升综合奖补实施办法,鼓励企业通过标准化建设、安全设施完善、设备工艺升级、智能化控制、在线监测预警等方式,大幅度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降低安全生产风险,目前正对52家申报奖补企业进行审核。

(十二)关于“合力排查整治环保设施安全隐患不够”问题的整改。

(26)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市应急管理局与生态环境局建立工业企业危险废物储存场所、环保治理设施安全环保联动监管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同配合,深入分析查找环保治理设施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全市危险废物储存场所规范化建设,提升环保治理设施安全性。目前已召开联席会议6次、现场推进会2次,组织联合执法检查3次,开展联合培训2次,处置各类问题企业629家。督促指导79家企业将固危废储存场所和环保治理设施纳入安全评价范围,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目前79家企业中41家已完成、2家已停产、1家待搬迁、剩余35家正在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部门移交的77条安全隐患线索,已完成销账57条。

(27)加强环保治理设施安全评估。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环保治理设施纳入安全评价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应评化工企业环保治理设施安全评价工作落实。目前全市102家有环保治理设施的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中已有76家完成评价。已将环保治理设施评价情况纳入应急管理部门日常检查范围,加快提高环保治理设施安全评估率。

(十三)关于“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大,无证生产经营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28)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严格按照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实施“红橙黄蓝”四级风险管控,排出2021年度红色风险企业16家,橙色风险企业52家,黄色风险企业41家,蓝色风险企业17家。制定我市化工产业安全发展规划,排查列出2021~2022年度关闭企业12家,进一步压减高安全风险存量企业。严格执行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标准,未批新建化工企业,未批区外企业新建扩建项目,严禁涉及光气、氯气等有毒气体和硝酸铵等高风险项目进入。

(29)加快压降企业固有安全风险。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推动化工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推进101家企业开展集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安全风险分区管理、智能化二道门和全流程安全管理于一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目前43家企业已完成建设并试运行。加强高危企业本质安全诊断治理,22家高危企业共投入整改资金2797万元,完成控制室改造13个,增加自动控制联锁装置53个、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165个。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投料工段、精馏精制工段、产品包装工段等设备91套,维护更换28个服役20年以上的危化品储罐,压减危险岗位作业人员24名,减少涉及重点监管化工工艺企业2家,减少涉及爆炸性危险化学品企业4家,减少重大危险源3处。

(30)切实加大监管执法检查力度。积极推行“执法+专家”模式,组织监管执法人员与化工专家组成工作组开展深度检查指导,累计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143家,发现隐患4953条,全部完成闭环整改,立案处罚40起,罚金103万元。结合我市化工产业特点,2021年继续开展排险除患行动,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治理措施。督促企业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制定实施更为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风险隐患闭环管理。

(十四)关于“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31)提升危废处置能力。加强与江苏省环保集团战略合作,加快推进新增3.5万吨/年危险废物集中焚烧项目建设。强化产废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印发《关于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监管平台及微信公众号推广使用的通知》,利用信息化监管手段发现、查处、打击违法违规运输固体废物行为。持续加大对危化品运输的执法检查力度,查处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96起。本市籍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全部安装车辆主动智能安全防御系统,未发现危险废物违规运输行为。

(十五)关于“危险废物贮存库普遍手续不全”问题的整改。

(32)加强危废规范化全周期管理。制定出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企业开展自查、属地组织排查整治、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抽查核查模式,推动企业按照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标准和识别标示,落实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实施危险废物种类和特性分区贮存,推进全市化工企业危险废物纳入全生命周期管理库,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贮存管理。目前,81家化工企业均已完成危废规范化管理达标建设,其中68家化工企业已完善固废环评手续。

(33)推动“零增地”技术改造。制定出台“零增地”技术改造管理办法,针对化工企业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现状,按照“淘汰拆除一批、整改规范一批、技改提升一批”的原则,督促推动61家尚未完成改造的化工企业加快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报批建设。

(十六)关于“对外省籍危化品运输车辆监管缺乏有效举措”问题的整改。

(34)提升运输车辆安全标准。制定危化品运输车辆技术状况抽检工作方案,明确了外省籍车辆抽选检测、复检、结果应用等流程,已选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指定机构,已落实危化品运输车辆技术状况抽检专项资金100万元。

(35)加强运输车辆综合监管。启用昆山市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监管微信服务平台,设置一键报警、公众举报、安全学习、网格巡查等便捷服务模块,提升监管部门、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市民群众对危化品运输的全过程参与度,已推出线上安全培训主题7期。目前,1155家危化品收发货企业、138名运输企业驾押人员、51名网格员完成注册。

(36)加强区域联动执法。昆山市与上海等地区签署《关于沪苏昆大交通一体化执法监管深化合作框架协议》,组织开展危化品运输安全联合执法5次。定期梳理外省市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我市的违法违规信息,抄告外省车籍所在地主管部门处理处罚函件21份。

(十七)关于“本地危化品运输企业质量还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37)提升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千分制考核制度,召开专题推进会,对危化品运输企业实施运输资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日常管理、服务质量、违法违章等多方面考核,按照A、B、C、D四个等级开展奖惩,压实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38)提高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性能。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罐式车辆更新工作,在昆山市海联仓储运输有限公司召开现场推进会,提升全市危化品运输企业罐式车辆日常维护水平。开展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警示教育会,督促全市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增强罐体安全管护意识,新增国际标准集装箱罐体3个。

(十八)关于“非法违法运输危化品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问题的整改。

(39)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运输。开展危化品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加密城市门户、化工区、货运场站等重点区域的路检路查频次,提高动态检查的针对性,查处危化品运输违法违规行为96起。加大重点时段警力投入,共查处危化品运输车辆“三超一疲”、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189起。

(40)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完成危险货物全过程监管平台与交警路面抓拍系统数据对接,精准查处危化品车辆未按照规定悬挂标志灯牌、无GPS信号等违法行为15起,处罚无通行证闯禁区、未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危化品车辆340辆。

(十九)关于“境内天然气管线安全风险大”问题的整改。

(41)妥善做好事故处理。召开专题会议向专委会成员单位通报西一线光缆挖断事件,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全线停止作业,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予以5万元和1万元罚款,对事故直接负责人钱伟良作开除处理,并将后续工程交由第三方专业单位施工。目前,已完成港浦路西气东输管线施工安评报告和设计施工方案,在并行段设置1800米铁丝隔离网,并安装安全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聘请专人对沿线管道进行巡检,加强全线实时管控,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42)加强工程建设日常监管。完善第三方施工作业管理流程,推动事前申报、安全会审、现场踏勘、作业许可、抽查检查和资料归档工作规范化。加强纵向横向联动,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开展管道专项检查375次,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各类违法行为。严格第三方施工备案制度,要求高风险项目施工必须配备移动视频监控,加强行为识别,实现在线报警,从源头上管控安全风险。

(43)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聚焦管线安全生产工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开展第三方施工损害管道事件专题演练,提升管道事故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加强管道保护宣传,注重管道日常巡查,确保不再发生任何管线损伤或破坏事件。

(二十)关于“危化品领域正风肃纪反腐推进力度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44)加强专项监督。按照“一季度一主题”,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2020年三季度,市纪委监委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回头看”专项监督,针对4起违法违规“小化工”暴露出来的问题,对8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党纪政务处分7人,第一种形态处置1人。四季度,围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落实和省委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研发基层廉勤监督平台,发挥廉勤监督员扎根一线的监督优势,引导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反馈问题。

(45)开展专项治理。依托苏州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平台,收集整理全市危化品生产企业名单,搭建比对模型,对全市危化品生产企业法人和股东进行比对分析,目前已将企业名单等材料上报苏州。将根据反馈情况,精准筛查公职人员及其近亲属入股危化品生产企业情况,深挖彻查背后有无官商勾结、失职失责等问题。

(46)强化综合监督。出台《进一步增强巡察与纪检监察工作合力着力提升监督工作效能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协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等,建立巡察对象协商沟通机制和“一函一单一会”沟通会商机制。把中央和省委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巡察监督重要内容,精准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发挥纪检监察监督平台和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作用,用好数据分析、预警监管、问责办理等功能,重点查纠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问题,目前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2人。

(47)严格执纪问责。省委专项巡视以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31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比95.1%。注重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相结合,拍摄制作《失控的权力 不归的贪途》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督促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弦。召开全市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深化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督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坚守底线、不越红线。以重要节日、重大事件为节点,针对性推出“鹿城清语”廉政提醒短信,发布漫画释案、点评释纪的图文微信3期。

(二十一)关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推动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48)树牢安全发展理念。2020年,我市已将安全生产列入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均按要求开展学习活动。2021年,将加大全市党委(党组)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力度,开展巡学旁听活动,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入心入脑、落细落实。

(49)认真履行主体责任。2020年,市委常委会2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20次,听取、审议、研究相关安全生产工作。2021年,市委常委会每半年至少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至少1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50)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发挥市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指挥棒作用,组织开展区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2020年,完成对11个区镇、4个城市管理办事处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全覆盖。2021年,将组织对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巡查督导,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消除行业监管盲区。深化“百团进百万企业”学习宣讲成果,组织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活动,进一步落实各级党政领导责任。

(51)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全市工业企业认真学习《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建立完善企业标准化建设激励机制,调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积极性,推进101家企业加快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制定2021年度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

(52)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城市安全发展顶层设计,基本完成全市安全发展和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暨安全发展城市创建规划草案编制。2020年11月4日,印发《昆山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目前已完成总体自评报告,并报苏州市安委办,待苏州复核后拟推荐上报省安委办进行评议。推动南桥社区、蓬欣社区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目前正待国家减灾委命名公示。

(53)严格安全生产培训。要求安全培训机构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培训期间每半天签到一次,缺签超过半天即取消考试资格,重新培训后方可参加考试。指导安全培训机构采取灵活培训制度,对57家企业上门开展主体责任和安全知识专题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基地建设,建成应急科普馆和事故警示体验馆2处,在福伊特造纸服务(昆山)有限公司、三一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中盐昆山有限公司等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和实践基地,增强安全培训的体验感和实操性。

(54)加强安监队伍能力建设。继续深化校地共建,依托常熟理工学院专业优势,为我市设立安全工程专业人才学历提升班,累计招收学员450名,其中首届110名本科生2020年毕业、37人获学士学位。创新线上线下教育模式,全市推广安全学校经验做法,全面提升区镇安监部门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能力,有效督促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岗位责任。

(二十二)关于“监管力量不足”问题的整改。

(55)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开展2020年度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和世界名高校毕业生,推出161个特选岗位,其中安全生产类岗位5个。赴清华、北大、复旦、上海交大、哈工大等知名高校开展安全生产类岗位校园招聘,与5名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56)着力破解监管力量不足问题。加快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建设,已完成应急指挥系统接入,基本建成行政执法、监测预警、应急指挥等五大系统。积极推广使用省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累计录入问题11788条。优化“智慧安监”平台功能,注册企业1.6万家,接入重大危险源、粉尘及其他各类重点监管企业视频179家共1188个点位,物联网监测数据41家共1719个点位,完成57家危化品企业接入。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社会服务力量,委托中化协派驻化工安全专家组常驻我市提供技术支持,更新调整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专家库169人,填补安全监管人员力量不足、现场检查专业性不强等问题。

(二十三)关于“联动部门联动工作未实现常态化”问题的整改。

(57)健全部门监管联动工作机制。印发《昆山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18个行业领域专项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1月19日,召开全市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部署会,要求紧盯关停化工企业不放松,切实做到“两断三清”,并在1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切实推动相关部门落实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格局。

(58)开展多部门联动执法。省委专项巡视以来,市应急管理局和生态环境局联合对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进行检查;市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和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督查;市化治办组织开展关停化工生产企业联合督查验收;市应急管理和消防部门联合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市发改委组织相关部门对西气东输管道开展检查。近期,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制定春运及“两会”期间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严从重打击各类危化品运输违法行为。2021年,我市各相关部门将继续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提升涉及危化品安全生产联合监管水平。

(二十四)关于“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59)加强日常监管。针对企业超产能、超范围生产和无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等违法违规问题,我市已开展专题调研摸排,研究制定2021年度化工(危化品)企业检查事项表,将有关事项纳入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重要内容,严格核查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变化情况,严厉查处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行为。

(60)强化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管。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已开展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5次,安全设施设计审查3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论证2次,全过程监督安全设施竣工验收5次,全方位强化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环节监督管理。

(二十五)关于“存在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问题”问题的整改。

(61)强化综合监管。加强安全生产失信行为信用惩戒力度,2020年四季度,依法将26家单位及其负责人纳入安全生产“黄牌”警示管理名单,实施多部门暂停享受财政资金奖补、项目招标信用分减半、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浮动等9种惩戒措施。

(62)督促企业自我提升。市安委办对2565家企业开展安全警示,督促企业完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工作。依托“智慧安监”平台,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2020年9月以来,危化品企业共上报隐患2397条,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管理。

(二十六)关于“中介机构评价管理不够科学合理”问题的整改。

(63)修订完善评分细则。修订完善《昆山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量化考评实施细则》,量化考评规则分为监管信息、系统信息、满意度和其他信息评价等4大项13小项,其中满意度充分征求各窗口和企业意见。完成2020年度安全评价机构量化考评,其中A级3家、B级15家、C级3家、D级2家。考评等级将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查频次、行政许可、项目招标、优惠政策、评先评优等方面的参考。

(二十七)关于“对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64)规范中介机构市场。开展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检查,全市共抽查安全评价报告121本,涉及23家安全评价机构。约谈机构20家次,开具《现场检查记录》9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8份,《整改复查意见书》6份,立案处罚2家,处罚款金额合计5.15万元。2021年1月20日召开昆山市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会议,通报2020年度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检查结果,要求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服务质量,规范从业行为。

(二十八)关于“各类监督检查发现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问题整改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65)从严抓好整改落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工作方案》各项要求和41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制定出台《昆山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推出蓝盾护航、列规增收、群租厂房综合治理“组合拳”,扎实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78%和74%。

(66)提升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实效。紧扣“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制定我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意见,高标准、高水平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制定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三张清单”,聚焦“化工企业规模较小、部分工艺落后”和“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加快整改进度,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关于省委巡视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取得的成绩只是初步性的、阶段性的,离省委巡视整改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还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昆山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苏州市委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整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一着不让抓推进,狠抓整改不放松,持续深入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十四五”发展开好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起好步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以坚定的决心和超常的力度,持续狠抓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持续压降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安定。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标本兼治。对于省委巡视发现问题,严格按照既定整改措施和时限扎实推进。对已整改完成的,加强跟踪督导,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不留尾巴。对于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加强分析研判,找准问题结症,加大攻坚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同时注重系统梳理、经验总结,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效体制机制,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是严格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坚决贯彻“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要求,聚焦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开展全过程动态跟踪、全方位督促检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增强抓安全就是抓发展的意识,把除隐患、保平安与腾空间、促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更大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0512-57359208;邮政信箱昆山市前进中路108号;电子邮箱zgksswb@163.com。

 

中共昆山市委员会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