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通市委关于省委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2-09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31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南通市进行了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视。11月6日,省委巡视组向南通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坚持把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把解决具体问题与破解普遍难题结合起来,把整改落地见效与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认真对照反馈的5个方面问题,按照分解细化的83条整改措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经过近三个月的努力,整改方案明确需在2021年1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整改到位的39条整改任务均已达到序时进度,整改任务总体推进较为扎实,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迅速组织发动,激发整改动力。市委把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11月6日,在省委巡视情况反馈会上,市委书记徐惠民同志代表市委表态,将切实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确保向省委交上一份合格答卷。11月13日,市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委专题会议精神和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5个方面问题,制定《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责任清单》,要求相关部门针对具体问题,分别制定务实可行的整改措施。12月4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省委第六巡视组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确定了83条具体整改措施,对每条措施都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整改时限。通过周密部署和组织发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按照巡视整改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巡视整改任务。

二是层层压实责任,传递整改压力。市委切实担负起抓好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市委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委第六巡视组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12月14日,市委常委会召开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廓清思想障碍,更好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徐惠民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勇于担当,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多次研究解决巡视整改有关具体问题,推动整改往深里走、实里做,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作用。各牵头市领导相继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牵头负责的整改落实事项进展情况汇报,对下一步具体整改工作提出要求;牵头单位、参与单位细化整改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抓好整改落实的生动局面。

三是强化过程监督,释放整改效力。明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分工,抽调市委办、市委巡察办、市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骨干力量,组成综合材料、协调联络、督导检查、台账资料4个专门工作小组,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组织推进。建立对账销号制度,明确对账销号原则、标准、流程,通过参与单位申报、牵头单位复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以及实施动态管理等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加强对巡视整改的调度,定期对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确保整改任务按序时推进到位。各责任单位对整改任务一条一条认真研究,一项一项列出清单,把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实施挂图作战,倒排时序进度,逐项对账销号,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马上整改,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持续用力、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践行新发展理念不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化工产业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关于“安全发展理念树立不牢固”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形成《2021年全市县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初稿)》,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列为重要内容,待上级文件下发后即完善出台。二是制定《2021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第一季度安排安全生产专题集中学习1次。县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情况列入一、二季度党建工作重要督查内容。三是制定千场理论宣讲“五进”活动方案,将安全生产列为专题宣讲内容。

2.关于“一些领导干部认识上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关于统筹安全和发展的部署要求。市委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通知》《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强调坚决守好安全生产底线。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建议》,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十四五”规划《纲要》,分别对统筹发展和安全列出单独篇章进行部署安排。通过深化学习,进一步统一全市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提高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二是安全生产已纳入全市综合考核,2020年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中,已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正在起草《2021年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2021年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等文件。

3.关于“长江沿岸区外化工企业处置相对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市委常委会会议明确长江沿岸1公里范围内园区外化工企业一律关停。二是加快关停长江沿岸1公里范围内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2020年1-8月份已关停4家,9月份以来关停24家,另签订关停协议8家,其余企业的关停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三是已组织市工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以及安全环保专家对拟关未关企业进行巡查督查,对发现的安全、环保、特种设备等方面问题通报各地。定期通报各地完成关闭退出情况,督促序时进度滞后地区加大工作力度。对已关停企业进行督查,防止发生次生危害。四是市攻坚办正在起草年度考核办法,拟将化工产业整治提升工作列入考核。

4.关于“存在以‘僵尸企业’充数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全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专题会议,部署各地加强对化工生产企业的底单管理,对2017年以来列入专项整治的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摸排,严格执行标准,确保应关尽关。二是根据省对关停企业“回头看”要求,再次对关停企业中“僵尸企业”开展检查整治工作并进行通报。

5.关于“关闭退出验收不及时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市工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县(市、区)已完成验收的关停企业进行全面复核。二是已专题开展关停化工企业“回头看”,完成交叉互查工作。根据省对关停企业“回头看”要求,再次对关停不及时不彻底的企业开展检查整治工作。多措并举督促指导县(市、区)加快关停企业验收。加强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对没有完成全部验收任务的地区暂缓拨付奖补资金,倒逼各地加快验收。众昌化工有限公司设备基本拆除到位。

6.关于“产业层次偏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委托省化工行业协会编制南通市化工产业高端发展规划,目前初步完成资料收集工作。二是加大低端化工企业关闭力度,淘汰一批污染物排放量大、安全环保风险高的农药、颜料、染料类生产企业。园区外未新上化工项目。

7.关于“产业关联性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产业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编制和修订产业规划,梳理确定1-2条重点发展的具有较高产业关联度的产业链或特色产品链。二是已指导如皋市化治办、如皋港化工园区按省化工园区认定标准,开展问题整改。

8.关于“化工园区资源利用效益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指导如皋市化治办、如皋港化工园区按省化工园区认定标准,开展问题整改,推进园区整体提升。二是持续推进排查各化工园区产出效益情况,对化工园区产出效益低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2020年关闭28家低端低效化工企业,有效推动转型升级。

9.关于“工作部署上下一般粗”问题的整改。

一是市化治办在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过程中,对通州区提出的攻坚行动中关停企业销号、通州湾恒光大公司要求调整处置方式等问题,组织成员单位进行研究并给予业务指导。二是2020年12月23日市政府召开全市非法流动加油专项整治工作会议,2021年1月21日市政府再次召开南通市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暨非法流动加油专项整治推进会议。印发《南通市非法流动加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非法流动加油专项整治行动处置指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工作要求和执法处置依据。建立工作专班、情报研判、联合执法、督查考核四大机制,推动形成部门联动、市县联动的强大工作合力。截止目前,全市共摸排非法流动加油案件线索42起,取缔非法流动加油点18个,查扣汽油3588升、柴油19533升,没收油品4616升,行政拘留1人,罚款6.4万元。

10.关于“工作不够严肃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海门区针对企业、园区双方补偿款测算差距,多次沟通协商,并积极做好解释答复工作,已依法对兆丰化工实施关停拆除。二是海门区举一反三,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督促相关镇区严肃严谨开展工作。三是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订了化工企业关停补偿政策。

(二)排查安全风险隐患不彻底,部门监管责任扛得不牢方面

11.关于“‘小化工’排查没有到边到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如东县、崇川区、通州区对新发现的6家和重新认定的4家违法违规“小化工”,按照整治标准迅速坚决采取关停措施并确保验收合格。目前已全部关停到位。二是印发落实《南通市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集中开展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行动成果,切实做到彻底排查不留死角、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强力整治不留后患。

12.关于“‘小化工’范围界定不精准”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如皋市迅速弄清事实、查明原因、区分责任、严肃处理,两地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二是要求各县(市、区)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小化工”立行立改、立查立处,“一案一档”建立台账,严格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彻底清理现场,掌握相关设备设施处置去向,严防死灰复燃。

13.关于“园区和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公布全省化工园区和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等级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各地督促辖区内化工园区(集中区)迅速制定完善“一园一策”风险管控方案。目前3家园区已制定风险管控方案,并聘请省级化工专家评审。

14.关于“自动化升级改造进度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目前我市涉及本质安全诊断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的企业为133家(其余8家已不再列入本质安全诊断企业范围),其中生产企业127家、经营企业6家,均已验收通过并组织开展核查。二是聘请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已启动对我市涉及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开展体检,并将体检情况通报全市。

15.关于“隐患整改监管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责成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迅速查清事实、加以整改,制定出台《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首次监管事项》,对监管对象、监管要点、监管方式进行全面优化。目前,已对7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共开展了4轮复查复核,每轮复查复核先由企业自查,区再组织执法人员和安全专家现场复查复核,共查出问题隐患1194条,所查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二是多次组织召开市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部署各地加强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日常监管,深入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告知承诺行动;在《南通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全市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一系列文件中,提出进一步强化对企业隐患自查自改的复查复核。

16.关于“危废排查标准不细”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对前期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排查的隐患问题,根据“环境隐患问题”“安全隐患线索”重新复核梳理,形成隐患问题清单,并明确了整改措施。二是印发了《关于建立危废隐患分类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了分类处置标准和机制。

17.关于“危废仓库审批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市生态环境局与市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了危废仓库审批监管缺位问题整改工作推进小组,印发了《关于迅速开展省委巡视反馈危废仓库审批监管缺位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完成了全市危废仓库基本情况分类排查。后续将按照“关闭一批、补办一批、登记一批、拆除一批”的原则,推动彻底解决危废贮存仓库等环境治理设施历史遗留问题。二是正在研究制定分类处置指导意见,同时推进小微企业收集试点和危废贮存绿岛项目建设。

18.关于“政策宣传教育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一是梳理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年度安全生产宣讲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会缺席企业,已组织再培训再教育。二是借助日常执法监管,对企业教育培训内容理解及运用情况、环保法律法规掌握及遵守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教育培训内容和要求落到实处。

19.关于“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现场执法检查、电子执法巡查以及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和专项检查活动,强化对企业的监督指导,推动企业自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行政处罚也履行到位。二是采取多频次实地督导、下发交办单等措施,积极推进相关县(市、区)加快化工园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同时督促如皋、崇川属地道路运输企业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对于车辆等待进入厂区装卸货的,企业和车主主动与厂家协调沟通,做好车辆停放安排,选择合理停放区域并保证停放安全。

20.关于“信息化监管水平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全国首家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为解决传统危化品监管存在的“共享难、发现难、协调难”问题,精心打造危化品全流程监管平台,打通9个市级部门、3个化工园区、18个业务系统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存储、处置等环节数据,建立了34项监测预警项,对非法企业、非法仓库等隐患进行精确制导和有效发现。制定《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危化品全流程监管专题与南通市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与应急一体化平台数据采集方案》,已按要求将危化企业“五位一体”信息化管理平台数据接入平台。二是印发《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部门安全生产联动监管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建立信息共享、执法联动、预警响应、诚信体系四项机制。已制定《南通市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管理办法》,依托南通市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与应急一体化平台,实现对全市危化品的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监管,对全市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企业的实时监测报警。三是印发《关于做好南通市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与应急一体化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推动园区改造升级信息化监管平台,全面接入区内化工企业相关数据,并及时发送至市平台。各园区系统均实现了与当地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的对接。四是督促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对封闭化管理配套设施及系统进行了提升改造,解决了系统卡顿、数据丢包、识别缓慢等一系列问题,实现平台与现场管理数据及时、有效无缝对接。

21.关于“部门职责未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市交通运输局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剖析问题原因,分解部署整改任务,限定整改工作时限。2020年11月23日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大排查市级督查工作的通知》,按照30%比例对县区开展抽查,共检查12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二是督促如东县运输企业开展新一轮自查自改,并在经营场所进行公示。组织执法人员对企业自查自改情况开展复查,共检查道路危货9家、客运3家、危货码头6家,“两客一危”、危险品码头企业复查率100%,对存在问题依法行政处罚,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三)落实危化品领域正风肃纪反腐部署举措不多,监督质效有待提升方面

22.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关于开展危化品领域正风肃纪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督促各级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省市纪委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纠治危化品领域官商勾结问题。二是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成立工作专班,督促各地组织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员办公室开展日常监督,2020年10月以来,新增查处2件11人。三是建立常态化联系督导、信访举报畅通、常态平台监督三项机制,加大危化品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省委巡视南通期间交办的8件和市纪委受理的2件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已交办相关县(市、区)调查并上报情况。四是开发运行危化品全流程监管系统,发现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无资质问题123个,下发交办单核实处置。新建危化品车辆异常驻留点分析模块,发现危化品车辆非法移动加油问题线索,及时移交职能部门及属地政府办理。市纪委常态联合市域现代化指挥中心开展非法流动加油现场督查,交办督办2起非法加油问题线索,扣押24辆加油车,同时督促相关县(市、区)纪委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情况进行调查。

23.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分地区、市级部门梳理问题清单,筹备召开整改推进暨约谈提醒会,对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和11个市级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提醒。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级牵头整改部门报送整改措施和阶段整改情况,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二是整理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制度、讲话,要求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组织学习,增强查办危化品领域官商勾结腐败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制定出台《关于深挖彻查违法违规“小化工”背后官商勾结问题的工作要点》,明确深挖彻查违法违规问题的具体措施,组织要点解读、工作交流,进一步提高查办案件能力。四是梳理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7件、信访件130件,对照官商勾结七种情形排查出此类问题线索4件,连同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库一般问题线索排查出的此类问题线索共9件,分办到承办部门。目前,已立案9件,对其中1人采取留置措施;结案5件,5人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五是把查处危化品领域官商勾结问题和问责工作情况纳入党的建设考核内容,对2020年查处官商勾结案件不力的地区,在年度党的建设考核中予以追究,倒逼各地加大查处问责力度。

(四)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制度落实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24.关于“专业力量与制度要求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加强危化监管力量,提升专业配比,要求各地将具有化工、安全、法律、信息化等专业背景人员充实到危化监管岗位,已实现不低于75%的要求。在采取“一设一挂”设置市有关部门内设机构和配强安全监管人员的基础上,对发改、工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重点部门的危化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统计分析,指导督促各部门采取轮岗、业务培训等方式,将化工、安全、法律、信息化等专业人员充实调整到危化品安全监管岗位。目前,各部门和单位均配备与监管要求相适应的监管人员。

25.关于“‘严查严处’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组织各地对前期摸排处理的130家违法违规“小化工”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核实103家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化工企业处理情况。一方面严格依法处理违法违规“小化工”相关单位和个人,起到“不敢再犯”的整治效果;另一方面严格按照“四个彻底”要求,确保所有违法违规“小化工”真正做到“两断三清”,切实整改到位。目前,对于巡视反馈未实施行政处罚、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或处理不当的违法违规“小化工”,正在逐个过堂弄清事实,凡是应查处但未查处的,进一步查明原因,区分责任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其余未查处的原因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出具书面说明。

26.关于“‘立查立处’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通州区查清了案件事实和原因,约谈了石港镇安监局负责人。督促启东市查清了案件事实和原因,对近海镇安全生产监管分管负责同志和安监局局长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指导通州区完善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举办了全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班,开展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三是督促启东市强化问题整改,已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判机制,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以及市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已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动员全社会对企业安全生产实施监督。已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对照问题隐患清单,细化制定整改方案,强化跟踪推进,确保问题整改“挂账销号、闭环管理”。

27. 关于“‘应查应处’不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督促如皋市查清事实和原因,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指导如皋市组织开展针对非法存储分装销售大量油漆稀释剂小作坊和黑窝点违法违规行为的大排查。

28.关于“对中介机构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相关部门对涉及环评质量问题的4家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对相关环评单位及编制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和信用计分,对相关环评报告的审批部门和评估单位进行通报,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建设项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根据2020年9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通过问题核查,已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二是印发《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计划》,部署重点领域规划环评落实情况抽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核查和执行情况抽查,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出台《南通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示和第三方评估制度(试行)》,将中介机构执法检查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已组织开展中介机构专项督查,对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进行抽查,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组织召开全市中介机构暨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会议,强化各中介机构法制意识,规范从业行为。三是制定《南通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方案(2021-2023年)》;修订《南通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健全完善诚信承诺、警示约谈、黑名单管理、一票否决四项机制,强化“一案双查”责任。

(五)推进整改态度不够坚决,同类问题反复发生方面

29.关于“查患治本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南通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专题推进落实;建立并落实告知承诺、责任清单、三级复核、典型示范、考核问责五项机制,将企业主体责任“五落实六到位”“二十条任务”分解为80项内容,以清单形式连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送达告知企业,推动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承诺。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参与、全方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公示,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二是2020年9月以来,组织各地72家工贸企业接受了省安科院二级标准化评审,共复查二级标准化企业42家、三级标准化企业40家,撤销二级安全标准化证书(牌匾)企业2家。组织安全生产专家通过开展资料抽查、现场审计等方式,评选标准化运行质量优秀企业,安排300万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截止目前,全市工贸企业达标数11868家,其中一级标准化企业3家、二级标准化企业197家、三级标准化企业4759家、小微达标企业6909家。通过“一案五制”和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进行警示教育,减少同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30.关于“未能做到举一反三”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7家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企业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印发《关于做好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工作,防范化解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全面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目前,全市18026家企业录入了《南通市工贸企业安全风险分类分色辨识系统》,完成整体评估16080家,其中红色企业90家、橙色企业943家、黄色企业10750家、蓝色企业4297家。三是深化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公示情况三级复查复核,在企业自查自改公示基础上,乡镇(街道、园区)对属地所有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县级对镇级普查报备情况进行复查;市级对县级复查报备情况进行抽查,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1.关于“组织验收存在‘走过场’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如东县弄清事实并查明原因,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并已按照违法违规“小化工”整治“四个彻底”的要求,对南通市永联化工有限公司、如东申玉化工有限公司开展整治并按照标准组织验收。二是落实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所有违法违规“小化工”真正做到“两断三清”,切实整改到位。

32.关于“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学习培训,企业除对普货类11人进行了教育培训外,同时也对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49人进行了教育培训考试,共计66名驾驶员和押运人员参加了教育培训和测试,成绩均合格。督促企业60名驾驶员均签订遵守法规规章承诺书,规范源头装载行为,遏制超限超载行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二是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采取主题宣讲、发放宣传手册、组织教育培训、召开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会议等形式,指导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双随机”“四不两直”的方式,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安全管理不严格、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和随机检查频次。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市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巡视整改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很多工作才刚刚起步,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持续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抓好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建章立制,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以点带面提升全市本质安全水平。

一是以更高站位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常态化制度机制,开展经常性、系统性主题宣讲活动和教育培训工作,推动全市上下牢记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持续强化“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危机感和责任感,不断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守牢安全底线、筑牢安全防线,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二是以更大力度压实整改责任。充分发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落实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坚持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紧盯推进缓慢事项、复杂事项不放松,加强督办交办、过程控制,严格对账销号,进一步压实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责任。全面实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强力推动企业切实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推动巡视整改落细落实,确保整改成效不打折、问题不反弹,切实提升整改质效。

三是以更实举措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把巡视整改纳入全局工作,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坚定不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结合起来,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发展路径、提高发展质量,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分类健全安全稳定重大风险预案,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南通,为奋力建设长三角一体化沪苏通核心三角强支点城市、勇当全省“两争一前列”排头兵提供坚强安全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3-85098021;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下午5:30;邮政信箱: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南通市委办公室;电子邮箱:sw85098021@163.com。

 

中共南通市委员会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