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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这个清明,百姓感受到了公墓姓“公”

发布日期:2021-04-12信息来源:宿迁市纪委监委字号:[ ]

今年清明时节,前来宿迁市泗洪县梅花公墓祭扫的群众在公墓入口处的公告栏前议论纷纷,“双穴3000元/座,单穴2000元/座,价格比以前下降不少呢······”梅花公墓作为全市公墓收归国有首批试点公墓,已完成提升改造工作,成为全市样板。提升改造后的梅花公墓树木葱郁,墓穴分布有序,服务价格公开透明。

“以前我们这墓穴太贵,一个都要一万多,但是遇上老人去世,又不得不买,真是吃了哑巴亏。现在好了,每个墓穴只卖两三千。”前来扫墓的村民张国林说。

这种改变,得益于宿迁市开展的墓葬领域专项整治。近年来,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宿迁市纪委监委将墓葬领域专项整治作为“头等大事”,通过以案破题,严肃查处了一批墓葬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处理44人,留置17人,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6人。

“查处案件不是最终目的,我们通过查办案件形成强大震慑的同时,还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最终推动解决体制机制问题。”宿迁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陈海洪说。

围绕做好墓葬领域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农村公墓经营混乱、价格虚高、缺乏监管等问题,市纪委监委推动深化全市殡葬领域改革。市委市政府明确“政府主导、国企运作、公益属性”改革思路,市属国有公司产发集团投资成立宿迁追思园控股有限公司,统一接管运营全市乡镇公墓。

“墓葬领域深化改革涉及部门众多,遇到很多复杂问题。我们全力推动各地各部门履职尽责,以如期完成2021年底全市乡镇公墓全面提升改造工作目标。”宿迁市纪委常委李启旺说。

自全市深化墓葬领域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市纪委监委先后推动召开市县层面推进会2次、市直层面协调会9次,通报履职不力典型问题26个,充分发挥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在市纪委监委的有力监督推动下,职能部门制定出台《全市深化墓葬领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当前深化墓葬改革需要明确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市产发集团对乡镇公墓建设标准、管理制度进行了统一规范,目前全市乡镇公墓深化改革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墓葬改革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通过专项整治,宿迁市纪检监察机关追缴违纪违法所得超1800万元,每年为农村群众减少丧葬负担超3亿元。

“以前谁家有人去世就要发愁,买墓穴价格贵不说,还得托关系、看脸色。现在价格降了,各项费用也公开透明,公墓真姓‘公’了,真是替咱老百姓解决了一件烦心事。”村民王继明感慨道。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以查促改、查改结合,对推进不力、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行为,坚决查处问责,为全市墓葬领域深化改革保驾护航,确保农村公墓始终保持公有公营公益性质。”陈海洪表示。(朱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