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1-04-16信息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字号:[ ]

1. 溧阳市上兴镇毛家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楚训全在拆迁安置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9年8月至9月,楚训全在负责毛家村土地复垦房屋搬迁项目过程中,未按规定公布搬迁范围内房屋权属、用途、建筑面积以及安置对象等情况;未向国土部门核实,违规协调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出具房屋评估报告,造成村民违规享受房屋安置资格。2020年12月15日,楚训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金坛区东城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原主任张国勇对集体资金使用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8月至2018年2月间,张国勇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多个村(社区)将使用集体资金购买香烟的发票入账报销。2020年6月10日,张国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 新北区罗溪镇王下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亚文履职不力导致多家企业非法占用集体土地问题。2018年4月至10月,刘亚文对王下村“双违”工作疏于管理,未及时发现问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导致3家企业非法占用王下村土地建造厂房。2020年10月14日,刘亚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钟楼区邹区镇卜弋村委横庄桥村民小组组长戴留庆侵占农业补贴款问题。2007年至2016年,戴留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未征得村民小组成员同意的情况下,将其代为领取的各类农业补贴款占为己有,并归个人使用。2020年8月1日,戴留庆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